第六百三十四章 书呆子不认人(求票票)

作品:《重生极品恶婆婆,发家致富肉满仓

    傅兰秀对自己挑书的眼光很有自信,跟着薛惜霜也学了一些装订的知识,也能看出什么书是好的。


    现在她把自己喜欢的书送给沈砚清,就是想让他改变主意。


    沈砚清眼睛发着光,手指也细细摩挲书的封面,说他不喜欢是不可能的。


    看见他如此这般,傅兰秀心里估计着,这事要成。


    可没等到对方松口,她就看见他直接把书推了过了。


    “夫人,这书我不会收,学我也不会去教。区区两本书而已,我又不是买不起。你送这东西给我,是在说我穷酸吗?”


    傅兰秀张了张嘴,只觉得冤枉。


    这是怎么回事?拍马屁拍马腿上了?送礼本是好意,他却如此解读。


    “怎么会?先生想买自然买得起,只是买的是买的,送的是送的,先生不必多想。”


    “我多想?殊不知你们这些权贵,最喜欢戏弄失势之人。若不是你们这样的人太多了,我也不会从城里搬出来。”


    他好像想起了什么过去的往事,神色不悦起来。


    “快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拿着你的东西走,这里不欢迎你。”


    他说完,就作势要脱他自己的外套。


    傅兰秀身为女子,还是守寡的,自然不能看人家男子的里衣。


    她只好起身离开破庙。


    再回头发现沈砚清蒙着破被子睡着呢。


    “真是……”


    这人脾气可真大,她心里这么评价着。


    接下来的时间,她就回了村里,看着私塾的房子一天天建成,她也觉得几分欣慰。


    村里的小孩天天都过来看,他们笑嘻嘻地趴在一边看,特别期待学堂建成。


    越是这样,找先生的事就变得越为重要。


    “夫人,古代有刘备三顾茅庐,您这都去了两趟了,要不然再去一趟?”


    云儿给傅兰秀出主意。


    傅兰秀也感觉照着沈砚清这个脾气,多少要三次。


    本来她还生气,现在她也释然了。


    他必然是经历了很多才变得这么怪,其实看他谈吐,他的文学底子应该很好。


    心里打定了主意,傅兰秀想再去一次。


    只是这一次,她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拿着东西送去。


    身为商人,她觉得人和人之间最重要的是利益交换。


    她给对方银子给够了,便是做什么对方都会来。


    很多合作都是因为她足够大方才做成的,礼多人不怪。


    可读书人不一样,读书人都清雅、清高,不喜欢这么俗的东西。


    下次她去,务必要清新脱俗些。


    “云儿,帮我准备点东西。”


    她附在云儿耳边,对她慢慢说着。


    云儿震惊起来。


    “什么?!夫人您要那些东西干什么?那些不符合您的身份啊!”


    “云儿,你不懂,现在最没用的就是这身份。”


    这么说着,她露出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


    很快,云儿就给她准备了她要的东西。


    “夫人……真的要这些吗?要不然,还看是别去了,或者这些衣服我来穿吧。”


    她抱着怀里的包裹,不肯给傅兰秀。


    傅兰秀一把抢了过来。


    “别胡说,这活必须我亲自干。”


    她带着包裹回屋,换上了衣服。


    进去的是一个华贵的县主,出来的是一个素衣旧衫的农妇傅兰秀。


    她让云儿去李婶家借了一身旧衣服来,为了配这衣服,她摘了头上的珠翠,只戴了一块蓝色的布巾。


    “夫人,您这么穿也挺好看的。”


    失去了那些华贵的装饰,此刻的傅兰秀有一股清秀之美。


    傅兰秀笑笑,“哪有什么好看不好看,只是为了给咱村找个好先生罢了。”


    她穿着这身,坐马车到了破庙。


    这次她没带礼物,带了一杆拖把和几块抹布。


    她和两个婆子一起站在门外,低声说道。


    “是惠嘉县主吩咐我们来帮先生打扫房间,请先生不要推辞。”


    沈砚清头都没回,只低头继续看书,都没搭理她们。


    傅兰秀带着人一起进了破庙,从上到下好好打扫了一通。


    先扫房梁上的灰尘,再扫墙上的灰。


    这破庙太久没人打扫,还在里面烧火,自然是把房顶都烤黑了。


    傅兰秀用抹布用力擦着墙,慢慢将那熏黑的墙擦出些样子。


    她还爬到神像边上,给神像擦干净。


    接着弄了一炷香给神像点上,还供了一束鲜花。


    沈砚清闻到了花香,抬头看去。


    “你这仆人,倒是有心,还知道供奉神明。”


    傅兰秀也没回头,只说道。


    “庙是神明栖身之所,自然要用心对待。”


    “不错,你家县主倒是会调教下人。”


    他说了两句,又低头看书了。


    傅兰秀拿起扫把,开始扫地上。


    地上零零散散放了一些书,她都帮着一一捡起,放到那块布料上。


    她动作轻柔,很是爱惜书。


    沈砚清眼角余光看见她手上的动作,也十分欣慰。


    “你真不错,是个懂事的。爱书惜书之人,将来也不会错。”


    “嗯,多谢沈先生夸奖了。”


    傅兰秀不知道这沈砚清是不是真傻,竟然到现在还没认出她来。


    她有点期待对方认出她的表情了,所以她故意说道。


    “沈先生对我们倒是和气,为何不待见县主呢?”


    “县主?哼。我最讨厌权贵,最会以势压人。遇到过多少皇亲国戚,高官贵人,全都认为这天下所有事都要遂他们的心愿。他们是有钱有势,我要告诉他们,还有钱买不到的东西。”


    他言语间一丝得意,好像跟权势作对,让他获得了极大的快乐似的。


    傅兰秀说道。


    “其实县主也是贫苦出身,家就在青山村,因为经商不错,才被太后封为县主的。”


    “是吗?原来她也是平民出身?这我还真不知道。”


    沈砚清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所以即使近在眼前的事,他都一点不知。


    傅兰秀继续说道,“县主还无偿贡献出十万斤大米,平了京城的米价呢。还捐了许多军费,让大庆的军队能在战场有充足的物资。铺子里卖的东西也很便宜大碗,照顾百姓。青山村的村墙也是县主出资建的,一个村都感谢她呢。”


    她故意当着沈砚清的面夸自己,想看看沈砚清的反应。


    沈砚清听到这,放下笔,抬头看去。


    “这么说……”


    他忽然愣住,眼神里带着极大的震惊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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