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章 张伟的辩护策略

作品:《直播普法: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

    陈平一脸茫然:“大佬,什么意思?草台班子?”


    “你看,”张伟指着手机屏幕,耐心地像是给幼儿园小朋友讲课,“按照法律规定,正规的劳务派遣流程应该是这样的:临安一中作为用工方,把服务费打给安盾保安公司,然后由保安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去给你爸发工资、交社保。”


    “这样,资金流就在学校和公司之间切断了,学校只买服务,不买人。”


    “但这帮人是怎么干的?”


    张伟手指在桌面上重重一点。


    “他们搞了个空壳公司签合同,甚至可能就是学校后勤某个领导的小舅子随便注册的。合同是签了,面子工程做足了。”


    “但在执行层面,下面办事的小兵根本不懂法,或者纯粹是图省事。”


    “财务可能觉得,把钱转给保安公司,再让保安公司发工资,中间还要开发票、走审批,太麻烦了。”


    “于是,领导拍拍脑门:‘反正都是发工资,直接发不就行了?’”


    “下面的小兵也就真的照办了:‘好嘞,那就直接走学校工会的账!’”


    张伟嗤笑一声,这就是典型的“又要当婊子,又立不起牌坊”。


    想通过劳务派遣规避用工风险,想把老员工踢给第三方,结果在最关键的资金流上,露出了这种低级到令人发指的破绽。


    在司法实务中,判断劳动关系最核心的证据有三条:谁发工资、谁进行管理、谁享受劳动成果。


    陈平他爸在学校干活(享受成果),受学校安保科指挥(进行管理),现在连工资都是学校直接发的(发工资)!


    这三条全占齐了!


    那张签了字的劳务派遣合同,在这一刻,就是一张废纸!


    张伟思路清晰,陈平的这个案子就很简单,咬死了打虚假劳务派遣,确认和临安一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履行工伤保险!


    辩护路径也很明了,一是通过陈平父亲的工资和社保均为临安一中发放这一事实,二是取证保安公司可能存在的无资质情况,存在劳动合同主体缺失,也形成虚假劳务派遣!


    两条路一起走,胜诉基本是稳稳的!


    张伟手指轻轻敲击着那张皱巴巴的工资流水单,眼神直视陈平。


    “你现在手里有两条完整的法律路径。”


    陈平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漏掉一个字。


    “第一,去银行把能打印的流水全部打印出来,一定要让柜员盖上红色的公章,每一页都要,还要有一个骑缝章,社保流水去社保局打印,要求和工资流水一样。”


    “然后,拿着这两份流水,直接去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诉求只有一个:确认你父亲与临安一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陈平有些迟疑,眉头紧锁:“可是……合同上写的是安盾保安公司……学校到时候肯定会说是代发……”


    “代发?”


    张伟嗤笑一声。


    “到了法庭上,你就拿着这流水单,指着临安一中的鼻子问他们两句话!”


    陈平吓了一跳:“哪……哪两句?”


    “第一句:不是你的员工,你发什么工资?你是做慈善的吗?”


    “第二句:不是你的员工,你交什么社保?你是钱多了烧的吗?”


    陈平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就行?


    这不就是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翻版吗?


    这也太……无赖了吧?


    这合适吗?!


    看着陈平那怀疑人生的表情,张伟心中暗笑。


    这听起来像是胡搅蛮缠,但在法律逻辑上,却是最致命的“举证责任倒置”。


    临安一中那帮人,为了图省事,为了规避所谓的繁琐流程,直接用工会账户给派遣工发工资。


    这种行为,在行政管理上叫“违规操作”,在法律定性上叫“人格混同”。


    你想甩锅给保安公司?


    行啊。


    那你解释清楚,为什么是你直接打款?为什么没有走对公委托流程?为什么没有三方协议?


    解释不清楚?


    那就不好意思了,法律只看证据链。


    钱是你发的,社保是你交的,人也是在你这工作的,那么人就是你的!


    草台班子终将为自己的不专业付出代价!


    “记住了,”张伟收敛了笑容,语气严肃,“当工资发放主体和合同签署主体不一致时,在司法实践中,资金流向的证据效力远高于那几张废纸。”


    “他们想省事,那就得承担省事带来的后果。”


    “临安一中工会发的工资,就代表临安一中认可你父亲是他们的职工。”


    “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张伟竖起第二根手指。


    “第二,你说那个安盾公司是空壳?”


    “很好。”


    “去工商局申请信息公开,或者去税务局举报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逃税。”


    “只要查实这个公司没有劳务派遣资质,或者注册地址虚假。”


    “那么,这份劳务派遣合同就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


    “一旦认定违法派遣,你父亲就直接视为临安一中的直聘员工。”


    “到时候,别说工伤赔偿,就连这十年少交的社保、克扣的工资、同工同酬的差额,学校都得连本带利吐出来!”


    两条路不管学校的法务防哪一个都会被另一条路径被刺,他解释不清楚的!


    陈平听得目瞪口呆。


    良久。


    他才猛地咽了一口唾沫,声音颤抖地说道:


    “这……这么简单?”


    “简单?”张伟挑了挑眉。


    陈平激动得语无伦次,手舞足蹈地比划着:


    “不不不!大佬,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是说……我之前去过县里的政务服务中心,找过那个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说到这,陈平脸上露出一丝愤懑。


    “那个律师看了我的材料,只瞄了一眼合同,就跟我说没戏。”


    “他说合同白纸黑字写着是保安公司的人,跟学校没关系,告学校肯定输。”


    “他还劝我拿点营养费算了,别跟学校硬碰硬。”


    “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但我又不懂法,被他说得心里哇凉哇凉的……”


    陈平看着张伟,眼神里充满了崇拜,仿佛在看一尊活神仙。


    “怎么到了您这儿,一下子就活了?”


    张伟往椅背上一靠,神色淡然。


    “很正常。”


    “法律援助的律师,大多是刚执业的新人,或者是为了完成司法局指标去轮值的。”


    “他们也没坏心,就是经验浅。”


    “他们看案子,看的是‘法条’,是表面上的白纸黑字。”


    张伟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而我看案子,看的是‘法律关系’,是这背后的利益链条。”


    “书呆子才会照本宣科。”


    “真正的律师,是在规则的铁丝网上跳舞。”


    陈平虽然听不太懂什么“跳舞”,但他大受震撼。


    原来,这就是大佬和普通律师的区别吗?


    简直是云泥之别!


    “谢……谢谢大佬!太感谢了!”


    陈平站起身,对着张伟深深鞠了一躬,眼眶通红。


    “您这几句话,救了我们全家啊!”


    张伟摆了摆手,并不在意。


    “行了,别整这些虚的。”


    “想委托我们打这个官司,随时欢迎。”


    “要是没钱,想自己打,就按照我刚才说的去做,胜算也有九成。”


    说完,张伟看了一眼旁边的姜瑜蓉。


    姜瑜蓉瞬间秒懂。


    她动作麻利地从包里掏出一张烫金的名片,双手递给陈平。


    脸上挂着职业又不失亲切的微笑。


    “陈先生,这是我们律所的名片。”


    陈平双手接过,低头一看。


    名片是黑底金字,设计得极为狂野。


    上面赫然印着几个大字。


    【狂徒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姜瑜蓉】


    【联系电话:139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