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蔡以农和杨老板对簿公堂
作品:《娱乐:收手吧!女明星被你签完了》 陆轩没有任何套路。
只要是优秀的品质和行为,都值得他尊重和学习,哪怕是敌人。
况且他觉得,蔡以农并非他的敌人,也并非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大家各有各的立场,各有各的角度。
她和杨蜜之间,或许有误会。
就算不是误会,也是正常的商业利益冲突。
既然矛盾点是利益,那就有得谈。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陆轩放下筷子。
“好,现在谈谈蔡总和杨老板之间的矛盾,我处事一向公正,如果我家蜜姐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当着在座的面,我们必会道歉。”
“好!那今天咱就好好捋一捋,让你这位不明真相的总裁看看,你家杨老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蔡以农也放下筷子,擦擦嘴巴。
“我们之间的恩怨,要从05年说起,当时我们公司制作拍摄《聊斋志异之小倩》,让杨蜜接拍了聂小倩一角。”
“当时我们糖人艺人一姐是孙利,就是黄雷的老婆,她那时候生孩子,不能拍戏,我们糖人急需新鲜血液。”
“我一眼就相中了刚以第一名成绩考入北电的杨蜜。”
“在她出演《神雕侠侣》的郭襄后,我更加喜欢她了。”
“后来,我们糖人制作《仙剑3》,本来女1号雪见的角色是唐烟的,但我权衡利弊后,决定让杨蜜来演。”
“我一直都想签她,她当时在荣辛达公司,有合约在身。”
“我对她说,《仙剑3》必能捧红她,希望她能来糖人,她说很有兴趣,考虑考虑。”
“后来,《仙剑3》大爆,杨蜜也凭借此剧夺得80后明星的4小花旦之首。”
“那一届的4小花旦有杨蜜、刘艺非、黄圣衣、王洛单。”
“我很欣慰啊,我以为杨蜜会签到我的糖人,可她食言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放弃,我为了签下她,忙前忙后,其中有一档游戏《梦珠》找我们代言。”
“游戏公司邀请的是《仙剑3》的主演,我们糖人的艺人答应了。”
“只有杨蜜,一会儿要求加钱,一会儿表示她们要接《梦珠》的竞品网游《天下》,这可把我气坏了,于是我连夜打电话给杨蜜。”
“她说她想拍《梦珠》,不想拍《天下》,之所以会那样,是她经纪公司的决定,因为后者给价高,我相信了杨蜜,不断和《梦珠》谈判,帮她抬价。”
“可是最后呢,杨蜜还是接了《天下》的代言,我非常非常气愤!”
“她的好闺蜜刘师师,还为她说话,我更气了!”
“从那时开始,我就不喜欢杨蜜了。”
“如果说以上两件事只是不喜欢,那接下来这件事就是讨厌加憎恨!”
“11年,我们买下《步步惊心》的影视拍摄版权,当时竞争对手不少,其中就有于证。”
“我和于证竞争到最后一轮,最终还是被我拿到。”
“这是很正常的商业竞争吧?没想到哇,那个小心眼心中不服气。”
“他本就是编剧出身的制作人,写剧本是他的拿手绝活,于是呢,他把《步步惊心》和很多古装穿越剧融合在一起,写了个《宫》。”
“我不能说他抄袭,只能说是跟风模仿。”
“于证为了报复我,偷偷联手杨蜜,悄悄快速拍摄,当我们反应过来时,人家已经上映了。”
“结果不言而喻,《宫》大火,我们的《步步惊心》后来也火了,可是比《宫》迟了整整9个月。”
“肉都被《宫》吃了,我们只能跟着喝口汤。”
“关键很多观众还说,我们《步步惊心》抄袭《宫》,特么的!我们才是正版好吗??”
“后来有记者用质疑的口吻采访我,问《步步惊心》和《宫》有什么不同?”
“我当时怒道:正版与盗版的区别!”
“没想到哇,这句话伤害了于证的玻璃心,天天到处诋毁我们糖人,和我们撕了好久。”
“这件事让我对杨蜜彻底失望!什么玩意?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我对她那么好,她却忘恩负义,还联手我的对手和我对着干,这种两面三刀的小人,就该被娱乐圈封杀!”
“至于参加金鹰节,她和唐烟联手在围脖讽刺孤立刘师师的事儿,我都懒得说了,人家刘师师视她为亲姐姐,她却那么伤害人家。”
“你说说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蔡以农提起往事,气得心口疼。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陆轩全程听下来。
和刘师师讲述的没有多少出入。
内容比刘师师更丰富一些。
多了《仙剑3》换角和游戏代言的事儿。
再看杨蜜,早已委屈得哭成了泪人。
“事无绝对,很多事情都有两面性,今天两位当事人都在,听完了蔡总的叙述,我们在听听杨老板的解释。”
陆轩抽出纸巾帮杨蜜擦眼泪。
杨蜜喝了杯酒,深呼吸。
“蔡总,首先我感谢你当初对我的器重和喜爱。”
“针对第一件事,我想斗胆辩解一下,你说你当时定下唐烟出演《仙剑3》的女1号雪见,然后你权衡利弊选择我,您真的是因为喜欢我换成我吗?”
“我记得非常清楚,我之所以能出演雪见,是由仙剑游戏粉丝们投票投出来的。”
“雪见的角色一共投了两次票,两次的第一名都是我。”
杨蜜说到这儿。
胡戈点点头。
因为他记得这事儿。
“您的权衡利弊,是看中了粉丝的市场,并不是真的想让我出演女1号,要不然刚开始为什么要定唐烟呢?”
杨蜜继续说:“我在出演《仙剑3》时,你的确对我抛出橄榄枝,我也的确答应考虑考虑。”
“因为我和刘师师当时已经成了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我愿意来糖人。”
“可我有合约在身呐,我问你怎么办?你说让我和公司打官司。”
“蔡总,我那时候才20出头,我哪敢啊?”
“我见过艺人跟经纪公司打官司的,十打九输。”
“万一输了,违约金就是数百万呐!”
“我当时哪有那么多钱?我爸是普通民警,我妈也是普通人,我不能连累家人啊!我想,这是人之常情吧?”
“如果当时你说,违约金糖人出了,那我绝对来糖人。”
“正是经历过这些,所以去年孟媚琦和吴萱怡想签约嘉星时,我毫不犹豫地就帮她们付了违约金。”
“前者1000万,后者800万,因为我知道,小艺人没有话语权,她们不容易。”
“游戏代言的事,你说的一点没错,我确实想跟着《仙剑3》的主演一起代言《梦珠》。”
“之所以最后代言《天下》,那是公司的决定,我有什么办法?”
“除了后者代言费高,还有一个原因。”
“当《梦珠》游戏公司得知我拒绝代言后,他们高层侮辱我,说我一个小艺人,耍什么大牌,能让我代言他们游戏,是看得起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