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我支持麦麦,我同意她去嘉星
作品:《娱乐:收手吧!女明星被你签完了》 “啊?”
赵金麦的爸妈同时惊呼。
陆轩在桌子底下碰碰赵金麦。
“噢噢,老爸老妈,是这样的……”
赵金麦把陆轩中午对她说的理由,添油加醋地重新复述一遍。
“老爸老妈,我真的很想演这部戏,还是女1号呢!”
“主演和拍摄团队刚跟你们讲了,阵容强大啊!”
“我很喜欢杨蜜的团队,嘉星的艺人都是年轻人,而且女孩子居多,我很想去。”
“是,十八文化实力雄厚,旗下全是大咖,我也很尊重我们老板王景花阿姨,可我觉得我更适合嘉星。”
“妈,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但我觉得吧,我对于王景花阿姨来说,没那么重要,因为公司大牌太多,陈道名前辈、胡君前辈、黄智忠前辈等等等等,根本不缺我一个小演员。”
赵金麦的态度很鲜明。
一门心思非去嘉星不可。
如果说中午是被《开端》的剧本吸引。
那现在又多了个筹码。
就是陆轩的才华。
陆轩方才的钢琴表演。
狠狠地冲击了她的灵魂。
“陆总,太突然了,阿姨有点懵。”
赵妈妈揉揉太阳穴。
对她而言,很难抉择。
论实力,王景花的十八文化,远超杨蜜的嘉星。
论关系,王景花当初之所以签赵金麦,是赵金麦的表演老师郭莉闵牵线介绍的。
郭莉闵是奉天二中校友,也是赵妈妈很尊重的前辈。
逢年过节,赵金麦一家三口都会登门拜访,两家人关系特别好。
如果向王景花提出解约,让郭老师的面子往哪儿放?
况且王景花对待赵金麦很器重。
《巴啦啦小魔仙》和《小别离》都是公司谈来的资源。
赵金麦在剧中虽不是女主,可戏份也不少。
给的片酬确实不多,几万块而已。
但可以理解,毕竟年龄小,也没什么名气。
只要在十八文化好好干下去。
相信未来发展不会差到哪儿去。
话说回来。
嘉星也不错。
成立时间短。
但发展迅猛。
创始人杨蜜,童星出身,早已成名。
是近年来最火的顶流女明星。
创建嘉星后,娱乐圈地位更进一步。
无论你喜不喜欢,她都是内娱一姐。
除了杨蜜,她旗下的艺人也是个个嗷嗷叫。
热芭去年凭借《三生三世》从一线跻身顶流。
公司培养出了杨超月和毛步艺两位总冠军。
如今火遍大江南北。
公司还同时孕育出了陈督伶和周东羽两位金马影后。
轰动了整个娱乐圈。
以前,各大经纪公司看不起嘉星。
因为在他们看来。
嘉星艺人都是流量明星。
自从两位金马影后诞生后。
所有看不起嘉星的人都闭上了嘴。
现在的嘉星,是流量派与实力派并存。
还有,嘉星在不久前又签下了两位实力派歌手:许魏和朴术。
这让嘉星这艘船更大更稳了。
如果说,王景花的十八文化是一位老成持重的中年高手。
那杨蜜的嘉星,就是一位斗志昂扬的少年英雄。
纠结的赵妈妈不知道该选择谁。
“我支持麦麦,我同意她去嘉星。”
赵父打破了沉默,“这么做,的确会伤了花姐的心,也的确会让郭老师为难,然而很多时候,我们也要尊重孩子的想法。”
“哎哟,谢谢叔叔,我和蜜姐非常喜欢金麦,如果金麦能来我们公司,那是我们嘉星的荣幸。”
陆轩给对方戴个高帽。
“陆总千万别这么说,我们家麦麦何德何能,让你大老远亲自跑一趟,就冲你的这份真诚,我觉得麦麦必须跟着你。”
赵父给陆轩倒酒,“还有一点,我上大学那会儿,很喜欢许巍和朴术,我和你阿姨能够在一起,也多亏了他们。”
“哦?莫非叔叔和阿姨认识许巍和朴术?”
陆轩诧异。
“哪能啊?人家那时候都是大明星了,我们穷学生怎么会认识他们。”
赵父端起酒杯:“因为我那会儿喜欢唱许巍和朴术的歌,你阿姨就是被我潇洒不羁的歌声和气质给迷到了。”
“去你的吧!是你天天大半夜站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唱歌,整个宿舍楼都来找我的事儿,我是被逼无奈才和你处对象的。”
赵妈妈瞪他一眼。
陆轩和赵金麦哈哈直乐。
“你少瞪我,你快表态,陆总还在等着呢,你到底同不同意麦麦去嘉星?”
赵父和陆轩碰杯:“干!”
两人仰头饮下。
“唉!”
赵妈妈叹息:“陆总啊,你也不要怪阿姨不识抬举,凭心而论,阿姨很喜欢你,如果麦麦没有签约其他公司,我现在毫不犹豫就会答应你。”
“可现在的情况你清楚,牵扯到麦麦的表演老师,也关乎花姐的面子,这事儿你得容我想想,还有一点,就算我同意,麦麦无故解约,肯定会有违约金,我和你叔叔的工资……”
听到这话。
陆轩连忙说道:“阿姨这个你放心,违约金我们公司会帮忙解决,我知道你的难处,至于王景花老师那边,你不用有心理负担,我会让蜜姐去沟通。”
“好好好,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赵妈妈的压力减去一半。
“你给我三天时间吧,我得去找麦麦的表演老师聊聊,毕竟是人家当初撮合了我们,这么大的事,总要请示一下她老人家的意见。”
“应该的应该的,给你添麻烦了阿姨。”
陆轩的心也踏实不少。
“害,你能对我们家麦麦这么重视,我们很感动。”
赵妈妈给陆轩狂夹菜,“吃吃吃,多吃一点,敞开了跟你叔叔喝,别怕喝多,今晚就住家里。”
“不用,我在外面订了酒店。”
陆轩又喝了两杯。
实在撑不住了。
就和赵父赵母告别回酒店。
赵妈妈见他摇摇晃晃不放心。
就让赵金麦送他。
赵金麦扶着陆轩下楼。
陆轩心情大好。
路上唱起了歌。
“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神经病!我看你喝多走路的姿势,挺像魔鬼的步伐!”
赵金麦搀着他:“大哥!你快把《开端》剧本发我啊!”
“我真服了你,你像个苍蝇似的在我耳边嗡嗡了一晚上,你咋那么烦人呢?”
陆轩搂着她,晃晃自己的脑袋,让自己清醒一些。
“哟,这还没签我呢,就嫌我烦啦?果然,太容易得到的往往不被珍惜。”
赵金麦把脸扭到一旁,“哼,你走吧,我不要签到你旗下了!”
“嚯,年龄不大,脾气还不小,行行行,我发你剧本。”
陆轩掏出手机,“不巧,没电了,明天再发你。”
“真的假的?”
赵金麦抢走他的手机按了按开机键。
“真讨厌!我跟你一起去酒店,等你充电开机发我后,我再走,反正我今天一定要看到公交车爆炸的真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