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 似乎可以借鉴

作品:《重生1990:开局拒绝去香江

    像刘建国这种量级的大记者,关系网错综复杂,人脉深厚。


    梁金涛相信他随便一个电话,用不了多长时间,岚皋县的那三个小混混就得被“请”去喝凉茶。


    “谢了刘哥,到时候再看情况吧,按照霍队长的进度,我估摸着最迟这个月二十号左右我就该去岚皋县汽水厂拉设备了,到时候那三个混混要是再过来闹事,就得麻烦您出马了。”


    梁金涛真诚地说道。


    “你考虑的也不是没道理,做生意嘛,讲究的是和气生财。


    行吧。反正你记住我这句话就行。”


    刘记者点头笑了笑,最后叮嘱道。


    从报社出来,梁金涛心里踏实了不少。


    再次坐上10路公交车,直奔公司。


    中午了就把情况告诉李耀光,让他也松口气。


    果不其然,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李耀光,看了梁金涛发到呼机上的信息,长舒了一口气,紧绷的弦松动了一下,中午躺在祖厉县宾馆的单人间里,踏实地眯了一会儿。


    按照行程安排,今天下午他们一行六位‘柳河酒劲’的经销商老板就要坐车返回省城各回各家。


    原本下午三点半后就要从祖厉县宾馆出发,奈何赵副县长又亲自出面,叫来相关部门的一把手,要跟几位老板开一个联络感情的茶话会。


    所以,今天是能返回省城,但时间就不确定了。


    第二天下午三点多,梁金涛正在跟会计核对厂房改造的账目,腰间的呼机突然 “滴滴滴” 响了起来。


    他赶紧掏出来一看,是刘记者发来的消息:“已打听出案情,速来报社。”


    梁金涛心里一紧,跟会计交代了两句,抓起外套下楼拦停一辆出租车,就往市报社赶。


    一路上,他心里七上八下的,一会儿担心孙家庆犯了重罪,一会儿又盼着能有转圜余地。


    到了报社,刘记者已经在自己的小办公间等着他了。


    脸色有些凝重。


    梁金涛进门,关门,赶紧坐下:“刘哥,怎么样?孙家庆到底犯了啥罪?”


    刘记者叹了口气,声音压得低:“老陈跟市检察院的朋友打听了,孙家庆不是诈骗,是涉嫌奸污,不过这里面有隐情。”


    “奸污?” 梁金涛脑子“嗡”的一声,这比诈骗严重多了,“隐情是什么?”


    “据说是孙家庆跟受害人是男女朋友,后来两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就闹分手了,受害人就报了警,说孙家庆强迫她。”


    刘记者缓缓说道,“老陈的朋友说,案子还在审查阶段,目前证据不算特别充分。


    要是能找到证人证明两人是情侣关系,或者受害人愿意撤案,还有转圜的可能。”


    梁金涛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情侣关系?那怎么会报奸污?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具体的不清楚.


    老陈说受害人家里好像因为工作的事不太同意两人在一起,可能是想逼孙家庆放手。”刘记者说道,“不过这只是初步打听的情况,具体还得看证据。


    你跟李耀光要是能直接找到知情人,问清楚具体什么原因,最好能跟受害人直接谈,看看能不能私下和解。”


    梁金涛点点头,心里五味杂陈。


    虽然是重罪,但有隐情就有希望。


    他站起身,紧紧握住刘记者的手:“刘哥,谢谢您,要是没有您,我们还蒙在鼓里。


    我这就去找李耀光,商量怎么找知情人,说不定还得再麻烦您。”


    “别太急,这种事急不得,得慢慢来。”刘记者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陈说了,要是需要帮忙联系检察院的人,随时跟他说,咱们尽量帮高婷梅渡过难关。”


    梁金涛谢过刘记者,快步走出报社。


    阳光有些刺眼,心情反而没有来报社之前那么沉重了。


    在路边的公用电话亭给李耀光的呼机发了条信息。


    虽然知道他这会儿应该在公司,打电话肯定方便,不过万一出差回来的高婷梅正好在身边,那岂不是露馅了。


    “孙家庆案有隐情,速来公司商量。”的信息发出去好一会儿,都没有接到李耀光回复的信息。


    梁金涛更加笃定,高婷梅他俩在一起,他不方便回复。


    坐在回公司的公交车里,梁金涛看着窗外车流,深吸一口气。


    虽然事情棘手,但至少有了方向。


    联想起前世发生在晋省同州市的一起因订婚引发的QJ案件,心里开始盘算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该起因订婚引发的案件,还关联后续彩礼纠纷,引发广泛关注。


    被告与原告经婚介相识恋爱,劳动节当天双方举办订婚宴,被告家人交付 10 万元彩礼及 7.2 克戒指,被告及其父母书面承诺婚后一年在房产证加原告名字。


    第二天中午,原告按习俗宴请被告,饭后二人前往婚房。


    被告提出发生性关系遭拒,原告表示愿婚后再进行,被告却不顾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事后原告情绪激动,点火烧卧室柜子与客厅窗帘,逃出房间至 13 层呼喊 “救命”,又被被告强行拖拽回房,手机也被拿走。


    直至回家途中,原告母亲来电,被告才归还手机。


    当晚,原告报警。


    5月5日,被告被刑事拘留;6月27日,属地人民检察院以QJ罪对其提起公诉。12月 25日,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犯QJ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当庭上诉。


    第二年的1月25日,被告就彩礼问题向属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原告方返还彩礼。


    3月28日,彩礼纠纷案一审宣判,因原告方已将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而男方母亲两次拒绝领取,法院驳回男方诉求。


    案件证据链完整,原告身体检查显示左右大臂、右手腕有淤青,现场勘查发现窗帘被烧、拉下掉落痕迹,小区监控记录原告被拖拽回房过程。


    原告称恋爱期间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其母亲证实原告事后哭诉被强暴,被告也供述了性行为细节,另有电话录音、行车记录仪音频等佐证。


    事发第三年4月16日,同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QJ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婚约财产纠纷案二审亦维持原判,案件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