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流浪父子
作品:《反派他爸不好当》 那几个人还在说话,瞧见程书阑回来,也不意外,一开始的人问:“改变主意了?”
“我们明天中午走。”程书阑说。
“可以。”那个人问,“两个人吗?”
“对。”
“那明天中午十二点就在这里集合,怎么样?”那个人说,“要是你们住在附近,我也可以过去接你们。”
“就在这里集合吧。”程书阑婉拒了那个人的好意,其实走过来不算近,可他一个人带着诸珠,又没住在旅馆里,还是谨慎点好。
那个人没多说什么,只让程书阑先交了五十信用币的定金。
一切谈妥,程书阑原路返回那片矮楼,七弯八拐地回到屋子,里面居然空无一人,连他之前铺在地上的垫子和毯子都不见了。
地上灰尘多,有一道明显的拖拽痕迹,朝着里面那间屋子去了。
程书阑看得心里咯噔一下,来不及从兜里摸枪,抬脚就朝里屋走去。
走到门口,他才在一片慌乱中想起什么,赶紧从大衣兜里摸出手枪。
他单手握枪,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探向门把手。
没能拧开。
门从里面反锁了。
程书阑这才意识到什么,将哽在喉头的那口气慢慢吐出,他在门板上轻叩两下。
“诸珠?”
话音未落,屋里便传来些微动静,不一会儿,门锁发出咔嚓一声轻响,门从里面打开。
“爸爸!”诸珠扑进他怀里,抖着声音说,“我还以为坏人来了,吓死我了。”
程书阑摸了摸诸珠在自己身上乱拱的脑袋,摸到一手灰尘,只好拍了拍诸珠的头发。
诸珠并不挣扎,还仰起脑袋由着他拍。
程书阑看到诸珠的一张小脸又变成了脏兮兮的样子,身上的衣服更是惨不忍睹。
他沉默片刻,放弃了继续拍的想法。
都这么脏了,拍也拍不干净。
算了。
先忍忍吧。
这么想着,他只理了理诸珠的头发,然后问道:“我走后有人来吗?”
“没有。”
“那我放在地上的东西呢?”
“我收起来了。”诸珠抬起下巴,小表情里有着得意,他眉飞色舞地说,“爸爸,那些东西很重要吧?你一走,我就把它们收起来了。”
程书阑闻言,心里莫名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下意识看向里屋。
里屋不大,两三个家具就填满了,他站在门口,可以清楚看到家具上面什么都没有。
“……”这次沉默很久,程书阑才说,“哦?你收到哪儿了?”
诸珠高兴地跑进去,蹲到床边,撅起屁股,哼哧哼哧地从床下拉出裹成一团的垫子和毯子。
床下都是陈年老灰,深色的垫子和毯子也都成了灰白色,每拖出一寸都扬起一片飞舞的灰尘。
程书阑:“……”
诸珠好不容易把垫子和毯子拽出来,已经气喘如牛,小脸涨得通红,可声音里溢满喜悦:“爸爸,我把它们收在床底下了,和我们的包包放在一起!”
程书阑:“……”
他的好大儿啊!
东西都弄脏了,今晚他们睡什么?!
他们可没有备用的!
程书阑有些心灰意冷,但仔细一想,问题也不大。
反正他俩都脏成这样了,走出去还可能被当成流浪汉,脏不脏不影响,他俩身上也不见得有多干净。
天快黑时,程书阑带着诸珠简单擦洗完脸和身上,抖了抖垫子和毯子上的灰尘,重新铺到地上,两人躺了上去。
诸珠自觉滚进程书阑怀里,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后,跟章鱼似的手脚并用缠上程书阑。
不得不说,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
昨晚程书阑还不适应被诸珠抱着,今晚竟然就已没有任何不适了。
说起来晚上气温骤降,一条毯子起不了太大的保暖作用,程书阑怀里抱着诸珠,像抱着一个暖手袋一样。
还挺舒服。
就是有一点——
程书阑伸手扯了扯诸珠的头发,诸珠的困意来得快,此时眼皮正在疯狂打架,被他扯得头往后仰,嘴巴也不自觉地张开一点。
“爸爸……”诸珠吃力地撑起一半眼皮,很轻微地叹出口气,话里居然夹杂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怎么啦?”
“晚上不准哭了。”程书阑严肃地叮嘱,“我们明天要赶路,到新地方后还要看那边的情况,所以我今晚没有精力哄你睡觉。”
诸珠拧起眉头,有些疑惑地说:“爸爸,我没哭呀。”
“你昨晚就哭了。”
“我没哭呀。”
“你睡觉的时候哭了。”程书阑说,“你不记得了?”
诸珠歪了歪头,像在配合程书阑的话,很认真地回忆了下,在那双重得不听使唤的眼皮合上前,他说:“我没哭呀。”
程书阑:“……”
他把诸珠的脑袋往自己怀里一按。
“算了,睡觉吧。”
“爸爸晚安……”诸珠的话音还没落下,人就睡着了。
这天晚上,诸珠哭是没哭,却一直在程书阑身上拱来拱去,睡得极不老实。
程书阑断断续续地醒了很多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彻底睡着的,等他真正醒来,外面天光大亮。
扭头一看,诸珠不知何时滚到毯子外面,四仰八叉地睡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
程书阑:“……”
大清早的,他就感觉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地跳了。
哦不——
他拿起通讯器看了一眼。
不是大清早的,现在都上午十一点半了。
等等……
程书阑顿住,又看一眼通讯器。
都十一点半了!
“诸珠!起来了!”
程书阑大喊一声,同时一骨碌地从毯子上爬起来,抄起地上的诸珠开始收拾东西。
他以最快的速度带着诸珠赶往昨天那片空地,可惜还是迟到了十几分钟。
空地上的车辆和昨天差不多,那个男人把自己的越野车停在最外面,双手抱胸站在车前。
远远瞧见跑得气喘吁吁的程书阑,男人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结。
“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程书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把背上的诸珠放到地上,喘了好几口气,才又把胸前碍事的背包背回身后。
他一路跑来快累死了。
男人面色不佳,本要说些什么,可瞥见挤在程书阑脚边的诸珠后,顿时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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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他惊讶地看向程书阑。
程书阑个头偏高,但太瘦了,哪怕裹着一件很厚的大衣,也能看出来他的身形有多单薄,而且程书阑看着年纪不大。
有二十岁吗?
就算有二十岁,那个小孩也有四五岁了吧?
十几岁就生孩子了?
倒不是说不能十几岁生孩子,而是如今外城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恶劣,大家都会尽量选择晚生或者少生,毕竟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保障不了,怎么保护孩子?
不过男人活了几十年,也见过一些为爱冲昏头的小情侣们,自个儿还在艰难地讨生活,就早早地带了一个拖油瓶。
当然,像程书阑这种独自带孩子的年轻人更是少见。
难怪把孩子带成这样……
还以为昨晚这对父子睡在垃圾堆里。
男人啧了一声,眼神里不知道是敬佩还是同情,他没再说什么,转身打开后座车门,让程书阑带着诸珠坐上去。
诸珠觉多,一晚上没睡够,上车就倒在程书阑怀里沉沉睡了过去。
程书阑自然不敢睡,用通讯器搜了去任务中心的路,一路盯着车子往目的地走。
大约半个小时后,越野车在路边停下。
程书阑让诸珠从自己身上坐起来,摸出剩下的四百五十信用币递给前面的男人。
男人接过信用币,数了数后,还了一些回来。
“你带着孩子不容易,这一百信用币留着,够你找个便宜的旅馆住几天。”男人说。
程书阑受宠若惊,双手接过信用币,连声说了好几个谢谢。
他牵着诸珠下车,环视一圈,发现这里比之前那个地方繁华了不止一点,街道两边都是楼房,楼下都是店铺,马路上有车辆穿行,路边的行人也不像那边的行人一样浑身包裹且行色匆匆。
任务中心就在他们身后那栋最高的楼里——只是目测不到十层高。
从外面看,整栋楼都被反光玻璃覆盖,看不出里面有什么名堂,只有楼下大门敞开,许多人进出。
程书阑犹豫了下,没急着过去。
他在通讯器上搜了搜附近的旅馆,界面上跳出来不少搜索结果,却都没有标注价格。
看来只能挨家问了。
程书阑选了一家最近的,牵起诸珠的手要走,结果发现诸珠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个地方,嘴巴微张,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他顺着诸珠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一家烤肉店。
那家烤肉店对外装了一面落地玻璃,几个穿着雪白厨师服的工作人员在里面忙碌,隔着一条马路和来往的行人,可以清楚看到烤架上冒着热烟的肉串。
程书阑只看一眼便挪开了视线。
“走了。”他扯了扯诸珠的手,“我们先找住的地方。”
诸珠艰难地收回目光,点了点头,有些焉地被程书阑牵着往前走。
程书阑扫了一眼诸珠的脚,药包的效果是有,可不知怎的,用在诸珠脚上的药效貌似没有用在他身上的药效大。
他早把诸珠的袜子扔了,这会儿诸珠脚上只穿着一双黑色小皮鞋,在泥土里走过,在灰尘里踩过,也早脏得不成样了。
定睛看去,还能发现右脚的鞋头开了口,随着诸珠走路的动作,那口子一张一闭,像极了一张在说话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