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作品:《乱世王爷不好当》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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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