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她提出的新点子!

作品:《流放?医妃搬空仇人库房做女皇

    沈暮云有些踌躇,毕竟这只母蛊跟公蛊不太一样。


    她有空闲时间,也会在空间研究。


    “那只母蛊……”


    “它怎么了?”


    “它跟公蛊的体积,颜色都不太一样。”


    陆明州和闻华清都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沈暮云。


    “这样吧,我把母蛊拿出来,给闻谷主瞧瞧。”


    沈暮云将手伸进衣袖前,特地嘱咐:“可别再被盗走了。”


    闻华清点点头:“沈姑娘放心,此蛊在下必定随身携带。”


    “好。”沈暮云取出竹筒,交给闻华清,“日后这蛊我还是会要回来的。”


    闻华清一怔,良久,眼里透出喜意:“好,在下一定妥善保管,等到沈姑娘来药王谷的那一日。”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就这样,沈暮云便和闻华清达成了约定。


    “时二,东西!”


    闻华清抬手,时二装着银钱和干粮的包袱全部交给沈暮云。


    “沈姑娘,这是在下的一点心意,望你收下,此去,一路多多保重。”


    “多谢。”


    沈暮云没客气,从闻华清手里接过东西,立马转交给大丫鬟云风。


    闻华清带着侍从策马扬鞭,原路返回。


    走到山林里,他才停了下来,视线徐徐地看向安州的方向。


    “谷主,你为何如此开心?”


    闻华清反问:“有吗?”


    “当然了,谷主,你每次开心的时候,骑马都跑得很快。”


    时二说着,发现闻华清又盯了一眼手里的竹筒。


    “谷主,一只蛊有什么好看的?”


    闻华清抿着唇,没说话。


    他看的哪里是蛊,而是未来同沈姑娘相见的机会。


    这一次,虫在人在,虫亡人亡。


    “时二,继续找人调查。本谷要知道丹娘的身份和她背后的主谋。”


    “谷主放心,我们派出去的人,最近信件频繁,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


    闻华清将竹筒放入怀中。


    眸子看着山峦的暗影:“但愿不会让本谷主失望。”


    安州一行即将结束,沈暮云和陆明州在清晨的时候,又准备启程了。


    出发前,沈暮云把一个鼓鼓的荷包交给安排他们居住的那家村民。


    大娘摇头:“姑娘,这可使不得,你们给的钱够多了。”


    “拿着吧,说不定以后我们回来,还要借住呢。”


    “可是……这也太多了。”


    “大娘要是觉得多,把那大狗下的崽送我一只,可好?”


    院子里用枯草铺就的窝里,有一只被拴着的大狗和黑色的幼犬。


    全身乌黑,连眼睛都是黑的。


    胖乎乎毛茸茸,看起来十分可爱。


    沈暮云想着一路流放,难免会遇到追杀。


    要是自己养只狗狗,未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可以安心入睡。


    若是出现生人,狗狗第一时间就能听到。


    路上有狗狗作陪,想必流放之路会更有趣。


    “姑娘喜欢?”


    “嗯,很喜欢。”


    大娘笑着走到窝边:“姑娘喜欢哪一只?”


    “趴着的那只。”


    “这只被大狗给压了,到现在都站不起来,还是给姑娘换一只吧。”


    “不用,我就要那只。”


    沈暮云觉得那只不是天生残疾,说不定腿可以治好。


    如果她不选,那只狗崽很快就会死。


    侥幸长到大,也容易被欺负。


    直接抱走,不仅让大狗放心,还无形中挽救了一条小生命。


    “哎呀,娘,贵人既然想要那只狗崽,你就送给她吧。”


    “这……”大娘想了想,把那只五黑犬下的狗崽抱给了沈暮云。


    沈暮云搂在怀里,手掌轻轻地抚着狗崽的脑袋。


    “贵人,这荷包……”


    “一手给钱,一手交货。”沈暮云背过身,抱着狗就坐上驴车。


    四个丫鬟和三个护卫坐在一起。


    陆明州,沈暮云和陈伯坐在一起。


    几个衙役坐在一起。


    云凌想起沈暮云分粮食的事,不由地好奇:“王妃,为何要把粮食分成三份?”


    “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沈暮云反问,“听过这句话吗?”


    “没有。”


    “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一出变故,就都碎了。”


    云凌等着沈暮云继续解释。


    “这一路,粮食至关重要,把粮食集中放在一起,若出变故,那咱们就只能挨饿。”


    “原来如此,王妃真是心细如发。”云凌拱手称赞。


    沈暮云又补充道。


    “子渊,还有一件事,我们休息时再商量。”


    “好。”


    陆明州虽然猜不到沈暮云的心思,但还是乖乖地应下。


    他们是晨时出发,快到午时,方才停下驴车休息。


    “子渊,这一路,我们会遇到怎样的难题,都不得而知。


    如果未来,我们因为什么走散。


    那就必须想办法见面。”


    陆明州笑道:“本王打仗时,也常出现走散的情况。


    那时,都是靠在树上留下标记见面。”


    “什么标记?”沈暮云摊开手,“把标记画给我瞧瞧。”


    陆明州看到伸过来的手莹白红润,手指不自觉地团紧。


    沈暮云催促:“子渊,别耽误时间,快写。”


    陆明州注重礼节,还是从驴车下来,把标记画在了地上。


    沈暮云看着那标志摇头:“这标记不太好。”


    她也跟着跳下,在地面画上了自己熟悉的箭头标记。


    男人指着箭头的一方:“看到这个头了吗,它指着哪儿,就证明走了哪一条路。”


    陆明州点头:“的确,这标记很好刻下,也很好辨认。”


    “那好,大家都过来看一下,以后走散,就在树上以及其他地方留下这样的标记。”


    大家乖乖听从。


    “说完标记,再来说说别的。”


    沈暮云在安州细心观察过。


    他们吃的每顿饭,都是几个衙役所做。


    虽然这是陆明州副将安排过来的手下。


    但沈暮云认为,这一路,总不能全部依赖他们。


    “咱们都是人,做饭洗碗次数多了也累。


    倘若未来走散,又迟迟无人做饭。


    那咱们是准备都饿肚子吗?”


    陆明州听懂沈暮云的用意了:“所以阿云是希望我们都学习做饭。”


    “没错。”沈暮云心平气和道,“子渊,别人我不知道,但你,必须学习。”


    陆明州坦白:“是,本王没有学过。”


    “那好,从今天开始,我就教你学习做饭。”


    云凌踌躇:“王妃,属下会做就行了。让主子做饭,未免太降身份。”


    “你错了,云凌。做饭不是让你家主子去服务别人,而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技能。”


    沈暮云准备把自己成为特工训练的所有内容全部安排上。


    既锻炼了陆明州,也让他们这个流放队伍,不会在任何一件小事上拖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