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低语
作品:《哥你别打我男朋友》 方愫头晕有一阵了,昏昏沉沉的,她把脸埋在程予弛的衬衣里,很用力地嗅着那股冷霜香气,期望这样能够缓解自己的不适,程予弛问她有没有不舒服,她只是摇摇脑袋。
是她央求着来的,不论在路上发生什么她都得咬着牙。
又犯困,睡又睡不着的晃荡中,程予弛拧开了一瓶薄荷精油,低头去一手捏着方愫下巴让她抬起脸来。
方愫没什么劲儿,下巴软软的,程予弛用整个手掌捧着她的脸,小心往上抬了抬,一手的精油在她鼻下晃了下,方愫稍微清醒了些,睁眼,就看见程予弛神色又是担忧又是生气,他拍了驾驶座,开始叫司机返程,回到拉萨去。
“程予弛,你昨晚答应我了!”
“是你先答应我的,要保证自己生命安全。”程予弛的语气冷沉,不容反驳。
方愫回想了一阵,想要挑昨夜对话里的漏洞,但现在脑子有点糊涂。
“有氧气罐,没事的。哥哥……”方愫声音弱弱的,难得撒娇,然而没用。
司机已经开始往回走。
“小愫,你得过肺上的病,虽然这些年复查结果都很健康,但这是有隐患的,高原反应对肺部影响很大,带你来拉萨这件事,我已经后悔了。”程予弛手掌轻拍着方愫的肩。
她坐起身来,正从窗外望着越来越接近,又开始远离的纯粹的蓝,再次路过青稞田,那夹杂粪肥和柴油的气味让她感到反胃,她把车窗摇上去,也不去闻那些向往自由的空气了。
“我想看海天一色的蓝。”方愫小小的声音从车窗反弹回身后的程予弛耳边,程予弛靠她近了些,开了瓶葡萄糖递给她。
“我带你去看大海。”程予弛说。
“并不稀奇。”又好半晌,她才转过身来,听话地接过程予弛手中的水。
这些年来,她偶有叛逆,又总会听话,像一只柔软中带刺的矛盾体,仿佛是身体里住着程茵和方愫,思想在左右拉扯。
方愫从前没有想过旅游,甚至没有想过能离开家里。书上说没见过雪的孩子很想见到雪,但容城下过雪,还没来得及落地,就全变成了雨,积在地面,是湿漉漉的水路,除了绿植上撒的粒粒糖霜,其他的方愫没有觉得雪有多美。
后来听程茵说,她想去河西走廊尽头的敦煌,去看莫高窟中古代文明的缩影,她想去浩瀚无垠的沙海奇观,去见证极端气候环境下孕育的绿色生命,她想去很多很多地方,多到方愫根本没听说过那些地方。
此后,若要问方愫喜欢哪里,想去哪里,她会说想去敦煌,想去沙漠,想去布达拉宫,想去雪山,想去一切程茵想去的地方,程茵的梦想构建了她的梦想。
程予弛手掌拨开方愫的发,在她脖颈间按了按,白皙的皮肤上显现出一小块拇指大的红,又渐渐消失成白色,他隐隐叹了声:“这真的是小愫喜欢的吗?”
长发搭在肩上垂到了胸前,车上空调低档凉风将俏皮的发丝吹得横七竖八,方愫低下头,扭了扭自己的头发,小声说:“是我喜欢的呀。”
“我并不希望你丢失自己,全然成为第二个程茵。”程予弛温暖手掌仍在方愫后颈,轻轻按着,方愫细腻的后颈渐渐泛着淡淡的粉,蔓延上耳根。
方愫低着头似是在思考,又似是在享受,随着程予弛手上的动作,她脑袋朝下一点一点的,自然棕黑色的发在窗外打进来的阳光下,像发着光。
她又闭着眼好半晌,也许是海拔越来越低,也或许是程予弛的手温暖着她,她已经没有那么昏沉恶心的感觉了,她小心转过身子,靠近程予弛,“哥哥,你说得对,再怎么任性我也不可以拿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所以,那我可以染头发吗?”
程予弛一时没理解方愫思维是怎么跳跃的,疑惑着看着她。
“哥哥,我是喜欢蓝色的,我可以喜欢任何颜色不是吗?不是因为程茵,我可以喜欢敦煌,喜欢沙漠,也可以喜欢大海,喜欢森林,我不光喜欢蓝色,我还喜欢粉色,白色,橘色,哥哥,这都是我。”
“我想去染一头像天神眼泪一样的蓝色,像纳木错清澈的湖水,和纯净的天空融合在一起的样子,那应该很好看。”
方愫像一只等待着投喂猫条的小猫咪,仰着脑袋,眼神充满渴求,她的两只手,就撑在程予弛大腿上,靠得极近,仿佛是这样就能逼迫程予弛答应了她。
程予弛沉默了很久,就这样望着她,望着她的眼神从充满希望,到渐渐黯淡,他才终于开口:“你应该是预谋已久吧?”
“?”
“去年你骑摩托摔伤了脚,你当时提过,是否可以随意染发烫发,打耳洞唇钉,养猫交男朋友。”
“目前来看,”程予弛的手扣住方愫的后脑勺,左右摇着看了看,“耳洞和唇钉没有。”
“我是否应该怀疑,你已经养猫,和交男友?”
“同校?或是去年夏天高考完告白的那位?我见过吗?”
“哥!你为了不让我染发,这么生硬地转移话题!”方愫开始委屈。
程予弛伸手揉了揉方愫柔软的发丝,从最开始见她时,一只羽毛暗淡发灰的小麻雀,养成现在这样柔韧光亮的飘逸长发,经历过不少争吵。
方愫习惯了的随便搓两下头皮就洗好了,程予弛后来开始连洗头都要教她,教她用指腹按摩头皮,不要用锋利的指甲去抓挠,洗完后用风力温和的吹风,温度不可以太高,还教她要擦护发精油。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程予弛亲自给她洗的头发,亲自给她抹上精油。
“你要自己想好,染发会对头发产生不可逆的伤害。”程予弛觉得已经叫她失望过一次了,最终还是软了心。
方愫眼神开始发亮,“没有交男朋友,也没有养猫,不过哥哥,你这就算是答应了哦,不能反悔。”
他确实是没有再阻拦,方愫回学校以后就染了发,直到放假后,回到家里,程思华看见那一头淡蓝,皱了皱眉,严厉发怒:“赶紧去把头发染回来。”
程予弛出面维护了她,但在几天后,程予弛被叫回了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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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糟粕!染个发而已,凭什么要挨家法!”方愫心中不平,心尖偶有小针在扎,程予弛同意她染发后,总是欲言又止,是否心里就在想,如何面对老宅里的长辈?
“嘘!”温阮伸出食指按在方愫唇边。
院里有人进来,陆陆续续的,温阮去打开门,为首是一位身着棉质旗袍,脚踩矮跟鞋,手上还带着花边手套的人进来,颇有一种民国时期穿越而来的感觉。
这位女士是老宅的管家霞韵,霞韵在老宅的年份比方愫的年龄还大,如今四五十岁,眼角还不带一丝细纹,她带着身后同样穿着旗袍的佣人,端了小食过来。
这是老宅里的早饭,今天方愫来得早,赶上了这顿,应该也是听说方愫来了,才叫霞韵亲自送来,霞韵上下打量了一下方愫,笑得温和,“茵茵小姐,程老爷说你过来了,叫我送点你爱吃的东西,先前去了老爷那边,瞧见思华姐,她叮嘱我一句,你现在吃菠萝会有些过敏,这样听着,我就想来问问,思华姐这个病情是不是丝毫没有好转?”
老宅的人都知道程思华生病这件事,也知道方愫不是程茵,他们都不想管不想理会,多一个小辈而已,对他们来说和多一位佣人的区别不大。
方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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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想,自己对程思华的关心也过少了,竟也不知程思华的病情是否有好转,似乎这些年一直在索取,从来只把自己当做程予弛找来演戏的演员一般,只想着如何扮演好一个女儿,没有想过程思华的病能治愈。
也或许,在程思华面前,连她自己都差点认为自己是程思华的女儿了。
霞韵说着关心的话,却也不是真的想要知道答案似的,跟温阮介绍哪些食物里面含有菠萝,是程映南喜欢吃的,温阮简单道谢后送走了霞韵,才又坐回方愫身边。
因为要过年,送来的吃食比平时多了很多,也多了些精致的中式点心,方愫看见自己来老宅时总爱吃的松茸白粥,和豌豆黄点心。
“我们像是生活在上世纪,”温阮打趣道:“映南偶尔会想要尝尝汉堡,但每次都会用老爷子的口吻劝自己,那些外来物不干净,吃了会长不高。”
程映南模样可爱,又听话乖巧,深受家里长辈喜爱,但也因此被教导地像那群古板老头似的,方愫庆幸程思华是早早就离开老宅的人,否则当时若是在这个环境下,恐怕那夜在酒店里,当时就会拒绝了程予弛的提议,哪怕自己走进福利院,也不想走进这古板院。
“长期在这宅子里生活,会抑郁吧?”方愫感慨。
温阮又笑,她不像她的名字那样温声软语,温阮笑起来像冬日烟火小巷的阳光,带着敞亮的酒窝,“哪儿能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啊。”
“住在这里也不影响我们凌晨一点从后门跑出去,开车去二十公里以外的夜市摊上去吃串,别看老宅里这些小辈看上去都是文艺书香,实际上,半夜都是烤生蚝和蒜泥茄子的味儿。”
“等你们回老宅住了,晚上我也带你们出去吃串,这种偷着去的感觉,可跟你们主动去不一样。”温阮又小声说:“等程映南睡了以后去。”
方愫听着很兴奋,她提了提衣袖,把那盅松茸瑶柱白粥端到自己面前来,“不如今晚就去?”两人脑袋凑在一起商量如何如何从后门出去。
温阮与方愫年龄差不了太多,和程家的许多小辈也能玩到一起去,方愫懂得看人眼色,又能很容易感知别人的情绪,自然地和她们玩到一起。
还没轮到她们的计划实施,一顿山雨欲来的晚宴避无可避。
以往过年时,宅子里只会多程思华她们一家三口,今年又多了几个从港岛回来的一家子,一张直径超五米的大圆桌上,满满当当得坐着老老少少。
饭厅只有不到一百平的面积,墙边围着半圈油光的木质罗汉床,上面凑着几颗小脑袋——几个程映南差不多大的孩子坐在这里,在面前的小案上,安安静静写着毛笔字,偶尔传出几声攀比的小声争吵。
大桌面前,只有三三两两的小声低语,主位的程老爷子和老太太离所有人都很远,他们安静坐着,谁也不敢大声讲话。
程予弛赶在饭点前回来,和方愫坐在后辈一方,等待着。
方愫发现程予弛身穿的不是早上那件衣服,腕上的表也换了一块,依旧没有再戴自己送的那块。
他和方愫之间隔了两个人的位置,且程予弛一直在与身边的程玦讲话,不曾分一丝视线过来。
这顿宴席换做以前,一定会这样安安静静一直到吃完饭,大家都搁下筷子后,由老爷子发表几句感言后散场。
但今天,从港岛来的“小龙人”丝毫不惧这种场合,穿着小西装被一位仍穿旗袍的贵气女士领进门后,一眼便看见了正背对着门的方愫,满座女士,只有她一位没有穿旗袍,染了夸张发色,小龙人大声笑着用乱七八糟的口音说着普通话,在安静的环境里尤显突兀:“果真靓女,打眼一看就不像咱程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