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第 25 章

作品:《一生余得许多情

    十月初三,这天是个万里无云,秋高气爽的好日子。


    大喜之日,萧府上下忙得不可开交,当事人本人却还优哉游哉在新房里吃着一碗炒肝。


    大早上的少吃一顿,她便吵着饿,下人拿来糕点她也不吃,偏偏支使着霍祥跑三条街外摊子上买的。


    喜娘在一边急得满头大汗:“诶呦喂,我的小姑奶奶啊,新娘子可不能吃东西,您那妆可不是白画了。”


    “那就擦了呗。”


    萧瑜漫不经心道。


    认识二十好几年了,涂脂抹粉给谁看啊。


    萧珏刚哭过一起,趴在她膝盖上一抽一抽的,眼含热泪。


    萧瑜把他的小脸扳过来,笑道:“我没哭嫁,你怎么还替我哭上了?”


    萧珏顿时又红了眼眶,抽抽搭搭说:“金环、金环姐说,姐夫是好人,一定会对姐姐很好,很好...可珏儿舍不得姐姐走......”


    萧瑜好笑的拧了拧他的脸蛋,拿起一旁的帕子扔给他,嫌弃道:“赶紧擦擦鼻涕,告诉过你挺大个大男孩不要动不动就哭鼻子,我又不是一去不回了。”


    萧珏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委屈道:“男人就不能哭吗?那男人真的好惨。可是上次我还看见那个大哥哥哭来着...”


    “哪个大哥哥?”


    “就是,就是那个在后门等了你好多天,特别好看的哥哥......”


    萧瑜脸上的笑淡了下来,垂眸不语。


    金环赶紧把萧珏拉到一边,哄道:“小少爷,乖啊,咱们来这边看着,不说话,别耽误了小姐上轿的吉时。”


    说话间吉时已到,迎亲的队伍到了府外。


    萧瑜没穿嫁衣,故而盖头省了,也不用喜娘搀扶,独自被一群丫鬟簇拥着来到门外。


    她这一身骑马装,是找京城瑞蚨祥最好的师傅,最好的绣娘赶制的。白色蕾丝衬衫,红丝绒马甲绣着金线,雪白的鹿皮高筒短跟皮靴,衬得人腿长腰细,外罩了一件大红的短绒披风,领口围了一圈柔软的白貂毛。肤白的人穿红色最是娇艳,饶是萧瑜也被衬出了三分新娘子的明媚动人。


    为了与她相配,霍锦宁今日也没有西装革履,而是一套款式形同的骑马装,白衬衣,黑马甲,黑色漆皮高筒靴。头发上了油,一水儿梳到了脑后,罕见的英气。


    他双手背在后面,长身玉立,笑望着萧瑜从门内一步步走出来,直到走到他面前。


    他向她伸出手,笑了笑:“走吧。”


    萧瑜站在萧府大门门口,静默看向她。


    她身后是庭院深深,勾心斗角,一片污浊泥泞,暗夜漫长仿佛看不到尽头。


    他身后是锣鼓喧天,十里红妆,一片太平盛世,锦绣光明好似触手可及。


    于是她伸手,放在他的掌心,跨过千山万水,迈出了这一步——


    那一天北京里热闹非凡,大街小巷轰动了半个四九城。


    骑兵营高头骏马开路,数十辆名牌豪车压阵,八抬大轿气派十足,十里红妆铺满了半条街,接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的穿过长安街,跨过了半个北京城。


    沿途花瓣喜糖洒得遮天蔽日,男女老少前赴后继的围观,津津乐道的议论,都说这场联姻,是盛世良缘,以萧家门庭,以霍家财力,往前十年,往后十年都不会再有。


    萧瑜坐在轿子里,掀开了窗帘一角向外看去,只见密密麻麻的人群,慢慢无际的队伍,而他们贺的却是一场有名无实的婚姻。


    就如同这眼下这粉饰太平,暗流涌动的京城。


    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盛极必衰,否极泰来。


    那一日究竟有多远?


    愿这天下,终有一天,如你如我所愿。


    ......


    白日喧嚣热闹的街道,入夜之后是一片凄凄惨惨的冷清。


    秋风打着旋吹起街角的落叶,混着灰渣子,一不小心就眯了眼。


    空寂无人的街上,摆了一天热面摊儿的老伯刚要收摊,就听一个人问道:“老伯,可还有面?”


    老伯回头,却见是一个年轻后生,身影单薄,灰色长衫,挎着个布包袱,勉强冲他笑了一下。


    老伯愣了愣:“有,有的,就是不多了。”


    “没关系,我来一碗。”


    老伯应下,回身去拿笊篱,心里还有些犯嘀咕,这后生长得可真俊啊,俏得像从年画上走出来的金童玉女。诶呀,可别是那话本子里说的狐仙黄仙,但光听说狐狸精变成女的,没听说过变成男的啊......


    老伯把今天最后一把面条下锅里煮熟,盛到碗里,索性把剩下的多半碗香菇肉卤子全倒给了他。


    面端上来后,梁瑾垂头看着热汤散发着的丝丝白气,久久没有动。


    半晌,他拿起筷子慢慢吃了一口,笑了笑:


    “还是这个味道。”


    老伯正在擦锅台,闻言乐呵出来:“那是,老头子我在这儿卖了半辈子面条,打光绪爷那时候起,一直都是这个味儿,老客谁提谁不夸上一句好。”


    梁瑾抬头看了看街对面那家早早关了门的摩登电影院,轻声道:“那里原来是家戏楼呢。”


    “对啊,早年间那可是京城第一大戏楼,和泰平,可惜后来一场大火全烧了,这几年改成了电影院。诶,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你怎么知道?”


    老伯想起刚才的自己的猜测,心里有些发毛。


    梁瑾垂眸,淡淡笑了一下。


    是啊,这都是十二年前的事儿了,一转眼十二年过去,就他一个人痴痴的记得。


    .


    十二年前的梁瑾,不过是个又瘦又小的穷孩子。


    爹娘都死了,他被送到戏班子里,自己也大病一场,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人却有些烧傻了,以前的事儿忘得七七八八,连名字都忘了。师父说他姓梁,于是所有人都叫他梁子。


    戏班子里有十几二十个和他一般大的男孩子,他们每天起早练声,压腿,下腰,没日没夜的苦练基本功。


    练声,要天寒地冻的早晨,光着膀子冲着河水吊嗓子;压腿,要直接将两腿劈开绑在柱子上,疼得把嘴唇都咬烂;累也不能说累,苦也不能喊苦,动作慢了一拍,唱词错了一句,就要一顿好打,柳条抽小腿,又细又长,钻心的疼,不抽断不算完。


    当年他进戏班子签的书契上,白纸黑字写着:倘有伤亡病死,听天由命,顽劣不服,打死无关。


    这世道穷苦人家能活着,就是万幸,苦不苦,累不累不算什么。师父说,要入行,要肯吃苦,要唱,就要唱成角儿。


    可这话,他当时并不懂。


    他只知道自己又因为一点小错,被师父罚在大雪纷飞的院子里跪一整天。他跪得双腿毫无知觉,冻得浑身僵硬,他觉得自己今天可能会死在这里了。


    可他不想死在戏班子里,上个月二庆死了,不肯和班主讨饶被活活打死了,班主还要指着他的尸体对大伙儿道别学这个傻子,他不希望他死后还要被这么骂。


    他要死在外面,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大雪一盖,白茫茫的干净。


    后院静悄悄的没有人,只有一棵歪脖枣树,靠墙跟孤零零的立着。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都要冻僵了的孩子,拼死爬上树,抠得十指流血,气息奄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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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趴在墙头上,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大头冲下栽了下去,摔得全身都散架了。


    就这样吧,就死在这里,哪怕只有一墙之外的地方也好。


    鹅毛大雪纷飞而落,很快在他身上盖上了薄薄一层,他闭上眼,意识越来越飘忽,越来越溃散......


    忽而间,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柔柔的,温热熏香,像花香,又像檀香,像一切能够想象到的美好。


    销魂蚀骨,欲罢不能,引人沉沦,引人堕落。


    那是萧府经年累月的鸦片香。


    “小四子,你说那戏词儿是怎么唱的,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有人走到他身边,俯下身,一柄折扇挑起了他的下巴,轻笑了一声:


    “哟,还真是林妹妹呀!”


    他勉勉强强睁眼看去,只见是个半大的少年,白衣狐裘翡翠锦帽,清秀容貌比那颈边白狐毛领还要白上三分,唇角浅笑,一双桃花眼颇有兴趣的打量着他:


    “谁家的漂亮小子偷跑出来玩啊?”


    那一刻,他在泥下,她在云上,他不知道她是萧家二小姐,也不知道她早早定了人家。


    只不过在这一个,她稀松平常的一天,他生死挣扎的一天,他摔在她面前,她救了他。


    “诶呦喂,小祖宗,您偏生嫌闷要下轿子自己走,这戏都开场了,眼瞅着再不到可就散场了啊。”


    “二哥哥临时有事,独我一人多没意思。再说,前头不过都是些走过场,压轴戏到了就成。算了算了,也该到点了,走吧。”


    小四子瞧了瞧地上冻得半死不活的小子,迟疑了一下:“那,那他怎么办?”


    “怎么办?你先扛着吧,等我听完戏再说。”


    于是小四子愁眉苦脸的扛上了这个小子,跟着自家小姐往戏楼走去。


    梁瑾迷迷糊糊的觉得自己终于从冬天到了夏天,身边暖暖和和的,让人不想睁眼,可耳边又锣鼓喧天,七吵八嚷,闹得人一刻也消停不了。


    猛地清醒过来,他发现自己蜷缩在戏楼的包厢里,不远处炉里炭火旺盛,屋里如阳春三月,热得他头上微微冒汗。


    “醒了?冻坏了没有?”


    刚才救了他那个小少年斜倚在美人榻上,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其实他膝盖、双腿都火辣辣的疼,可他还是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


    “没,没事。”


    话音刚落,他肚子却咕噜噜叫了起来,他脸上一红,低头不敢抬起来。


    萧瑜噗嗤一乐,吩咐道:“小四子,去街对面给他买碗面。”


    “得嘞——”


    不大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面条端到他面前。


    “吃吧,不是饿了?”


    他一天没吃饭,饿的快昏过去了,可他还是忍住了口水,问她:“你,你不吃吗?”


    “我不爱吃面条。”


    于是他再也顾不得许多,伸出冻得青青紫紫的手,抓起筷子大口大口扒拉着面条。


    萧瑜无奈,“慢点吃,别噎着。”


    随手把桌子上的糕点推过来:“这也给你。”


    他怯生生的看了她一眼,而后鼓起勇气拿了离他最近的一块,那糕点方方正正,晶莹剔透,跟块玉似的。


    那是他第一次吃豌豆黄,也许以前也吃过,但是忘了,至少是他记忆里第一次吃过。


    戏班子大锅饭的年月里,能吃饱是件奢侈的事儿,甜味也是稀罕味道,更不要说什么糕点零嘴儿。


    入口即化,香甜清爽,那丝甜意直接甜到了他心底。


    往后许多许多年,再也忘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