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第 67 章

作品:《捡到的美人是光明神

    斐因纳斯闻言,猛地抬手甩开他的手,大声吼道:“为什么要用驯服形容她?我没有想过要驯服她,我只是喜欢她,有错吗?”


    不知道是那句话刺激到他,他竟然有了勇气对他大声说话,他还没来得及高兴自己这个唯唯诺诺的弟弟终于学会反抗,就听到他指着自己道:


    “我知道了,你想和我争对不对?我知道,我没有你强大,没有你成熟,没有你有魅力,但是我不会因此放弃博得白同学的喜欢,你……”


    “斐因纳斯,我没有这个想法,你……”安米乌斯见他这样激动,正要劝,他推了自己一把,“我不想听你解释!”


    说完,他就转身向森林里走去。


    看着他跑远,安米乌斯想去追,身后传来制止的声音,“别追了,让他冷静一下。”


    安米乌斯扭头,看到了抱着手臂的伊莎贝拉。


    她正冷脸看着斐因纳斯远去的背影,叹了一口气道:“这孩子,从小就天真,你一个劲儿跟他讲道理,他不会听进心里。”


    她收回目光,看向不远处的帐篷,道:“当务之急是找出问题的原因,劝说斐因纳斯这件事,日后再说。”


    安米乌斯闻言,抿着唇,道:“可白亦宁很聪明,又将问题抛给了我们。她摆明了故意挑衅我们之间的关系。”


    “是啊,她很聪明,但凡她看起来好忽悠一点,我就直接把她带回血族了。”伊莎贝拉冷不丁冒出来这么一句扫兴的话。


    安米乌斯听了,皱眉不悦地道:“姑姑,你不会真的……”


    见他慌了,伊莎贝拉忙笑着摆手安抚道:“放心吧,开个玩笑。”


    “她很可爱,也很迷人,身上的香味很吸引我,确实让我难以抗拒,但还不至于让我彻底失去理智。毕竟所谓的命定之人,不过是个好喝的血包而已。她这么难搞,想喝到她的血,难啊!”


    伊莎贝拉边说边摇头,语气带着浓浓的惋惜。


    斐因纳斯还小,不知道命定之人的具体情况,但她和安米乌斯活了这么多年,了解的事更多也更深刻。


    血族的命定之人,在不明真相的血族眼中,是个流传悠久且梦幻美好的童话。


    血族吸食血液为生,普通的血液只是用作饱腹,并无其他效果。


    但不知何时,也不知是哪位血族,猛然发现,某类人族或者其他种族的血液很好喝且如同一种神药一般,能让自己的身体和魔力都变强。


    于是,为了能够喝到对方的血,便想以一种合理合法不让人排斥的方式“哄骗”对方心甘情愿。


    起初给点好处就行,后面对方不满足于此,便只能给别的东西,金钱,权利,魔法……如果通通都没用,那只能用强?


    可是,这很容易两败俱伤,不屈服者还会紫砂。


    慢慢的,血族想到一个办法,与对方订立契约,分享血族寿命和力量,也就是说,虽然喝了对方的血,但不白喝,可以共享收获到的成果。


    这种互惠互利的事,比普通的物质更有诱惑力,对方乐意接受。


    于是,血族将订立契约的行为称为举行初拥仪式,那个好喝的血包也被美化为血族的命定之人。


    大部分血族一生都找不到所谓的命定之人,因为它不仅稀少,且还要看血族能否驯服它。


    没错,用的是驯服这个词。


    命定之人看似很好,但终究只是一个血包,需要的时候用,不需要的时候丢,偏偏血包有自我意识,会生二心。


    历史上有不少命定之人得知自己只是一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血包后,不满于此将血族反杀后夺走他的全部力量。


    血族很难杀,订立契约后便暴露了弱点,所以,被血包反杀变得容易。


    尽管后来血族在寻找命定之人时加了一条同生共死的条件,但在找寻命定之人这件事上,如果不能完全的驯服对方,还是会丢了性命。


    所以,很多血族对于所谓的命定之人饱含期待但谨慎对待。


    安米乌斯和伊莎贝拉发现白亦宁是他们的命定之人后,第一时间不是开心,而且谨慎。


    首先是一个人是多个血族的命定之人这件事很反常,历史上从未有过,其次,白亦宁这人太神秘,没有魔力却实力强悍,一看就不好驯服。


    他们暗中观察调查她,试图查探出她底细,却什么都没有调查出来。


    伊莎贝拉便决定向白亦宁打明牌,让她主动暴露自己的目的,可惜,她刚才在安米乌斯这里将这个“烫手的山芋”又扔回来。


    不仅如此,还害得他和斐因纳斯吵了一架。


    看来这个白亦宁是真的很聪明,也确实不好对付。


    “从她这几天的行为中,我能看出来,她不是故意针对血族,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成为我们的命定之人。”伊莎贝拉说了一句公道话。


    不是帮白亦宁洗脱嫌疑,只是就事论事。


    安米乌斯闻言,也觉得伊莎贝拉说得有理,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


    “我问过艾诺斯,他跟我说,她来学院的目的是光明圣殿,真假不知,但这事回学院之后再说吧!”伊莎贝拉摊开手,不想继续折磨自己的脑细胞。


    安米乌斯点头同意,看了一眼斐因纳斯离开的方向,犹豫要不要去找他。


    伊莎贝拉笑道:“不用担心,附近的魔兽白天都被我们击杀了,他跑不远,不会出事,让他自己冷静冷静吧!”


    闻言,安米乌斯也回到了帐篷利休息。


    虽然附近没有太大的危险,但还是有人提出要守夜,于是,他们便派人轮流守夜。


    斐因纳斯确实没跑多远,其实跑到一半他就后悔了,想折返回去给哥哥道歉,但他一想到刚才的事,他又硬气地没有掉头。


    转头看去,看不到哥哥的身影,他停了下来,蹲在地上抱着腿缩成一团。


    如果是在学院,哥哥或许找过来安慰自己,但这是外面,他不一定找得到,他迟迟不回去会不会让人担心?


    这么想着,他站起身来,正要往回走,眼前却出现一道黑影。


    微弱的月光下,这道穿着黑袍的黑影悬在空中,看起来像个鬼影,十分吓人。


    但斐因纳斯自己也是鬼,他没有被吓到,只奇怪地仰头看着它,“让开,我要回去了!”


    “你也喜欢宁……白亦宁?”那黑影发出声音,辨不清男女老少,在森林里还发出悠长的回声。


    听到黑影的话,斐因纳斯不满地道:“你谁啊,我喜欢谁和你有关系吗?”


    黑影呼呼地道:“你喜欢别人和我没关系,但你喜欢白亦宁,就和我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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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难道你认识白同学?”斐因纳斯怪问。


    这个黑影好奇怪,白同学会认识它?


    黑影笑了,“当然认识,因为宁……她曾是我的祭品新娘。”


    听到这话,斐因纳斯不满地道:“祭品新娘?你胡说八道吧?”


    祭品新娘,一听就不是好词。


    “这是事实。你可以去问她。”黑影略带骄傲地道,张口闭口吐出真真黑气,看得斐因纳斯直皱眉。


    “白同学是你的祭品新娘,那你来找我做什么?”他只觉得这黑影是在诓自己。


    虽然他看起来很好骗,但也不是别人随便一句话就能忽悠的。


    “……我想帮你。”黑影没有回答他第一个问题,只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斐因纳斯笑了,好似上钩了一般,急促地问:“你会这么好心?你想怎么帮?”


    黑影道:“别急,我先跟你说说,白亦宁的以往吧!白亦宁来自……”


    “这我知道,白同学说过,她来自遥远的东方。”斐因纳斯抢答。


    黑影笑了,纠正道:“不止如此,她是来自修仙界,一个没有魔法但有灵气的神奇的世界,她……”


    等斐因纳斯回到帐篷时,除了守夜的人,其他人都睡下了。


    他走到白亦宁的帐篷前,站了半天。


    守夜的人看到他站在那里,走过去笑着问:“斐因纳斯同学,你站在这里发什么呆?”


    斐因纳斯回神,没有解释什么,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遥远的圣都。


    布朗伯爵从昨天晚上回到家中后,就感觉自己浑身不对劲。


    今天一天他渐渐感觉浑身发痒,身上长出了红色细小的痘痘,他立刻让医生过来查看自己的症状,可医生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


    他痒了一天,难受了一天,愤怒了一天,但是因为查不出原因,也不好拿人开刀。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躺在床上,自己又飞来横祸浑身瘙痒,他就将所有的怨恨全部投注在白亦宁和洛尔斯身上。


    他忍着难受,去黑市找了好几个杀手,让他们前往魔法学院的学生冒险实践的岛上找白亦宁报仇。


    为了让他们迅速准确找到人,描述白亦宁和洛尔斯的容貌时,他恨不得一根头发丝都说出去。


    白亦宁是黑发黑瞳但光明魔法班的学生,很容易认出来,洛尔斯金发金瞳圣洁高雅,还和白亦宁形影不离,只要认出了白亦宁,不愁忍不住洛尔斯。


    嘱咐好后,布朗伯爵就安心等在家中,等待杀手的好消息。


    他并没有想要了白亦宁和洛尔斯的性命,只是想让他们吃一点教训而已。


    不过他并没有等得很舒服,因为身上的瘙痒太难受,他几乎将自己身上的皮肤抓破抓得流出血,脸上也近乎毁容。


    虽然他本身就丑,但脸上又因此毁容,他又气又恨,发誓一定要将给自己使绊子的人好看。


    岛上。


    附近的魔兽都被击杀,守夜的学生觉得周围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于是,在守夜过程中便稍微有了一些松懈。


    不远处,一直暗伺机而动的杀手们蓄势待发。


    他们就等着这几个学生放松警惕,看到他们终于眯着眼睛打算小憩一下时,杀手们悄悄靠近了白亦宁所在的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