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差人贼人

作品:《八道横行

    沈戎一步步试探着叶炳欢,从对方口中逐渐弄清楚了一些东西。


    首先,这个世界的普通人被称为倮虫。


    而像叶炳欢这种拥有压胜物,上道了命途的,则自称为命途中人。


    其次,是气数。


    就是那股被自己吞噬进体内,能够修复伤势、增强体魄的不明气体。


    不过气数似乎不止只有一种,起码叶炳欢和赵灰三儿的气数颜色就不相同。


    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大概率就是因为两人所走的命途不同。


    从叶炳欢的话来看,要想上道命途,就要利用‘压胜物’,来将气数转化为命数。


    “气数是经验,命数是等级,那压胜物...应该就是将经验转换为等级的某种媒介载体了?”


    沈戎删繁就简,直接提炼出最核心的内容,并依照前世的经验进行类比。


    虽然这样粗略的比教难免存在偏驳,但至少让沈戎摆脱了最初的茫然,对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有了初步了解。


    试探到这一步,萦绕在沈戎心头的困惑还剩下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


    那就是从叶炳欢的口中问出,到底何为‘压胜物’。


    沈戎虽然有心直接询问,却又担心让叶炳欢察觉自己其实只是一个愣头青,拿一些半真不假的话来诓骗自己。


    虽然自己不至于轻易上当,但那样必然要浪费不少功夫,得不偿失。


    正当沈戎犹豫该如何开口之时,他脑海中突然想起了那尊浮沉在气数之中的鼠头神像。


    “赵灰三儿的压胜物,在你手上吧?”


    “你说那尊灰仙神像啊?早就碎的连渣儿都不剩了。那婆娘还想着能从我手上讨回去,简直是痴心妄想。”


    叶炳欢嗤笑一声,说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那么多气数摆在我面前,我怎么可能放过?换你肯定也不会,对吧老弟?”


    话音刚落,叶炳欢却忽然发现一双眼睛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毫不掩饰眼底翻涌的贪欲。


    “老弟,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怪别扭的。”


    “没什么,”沈戎摇了摇头,目光却纹丝不动,“我就是在想你这件压胜物里还剩下多少气数。”


    “.....”


    叶炳欢沉默良久后,方才闷声闷气道:“杀赵灰三儿的时候,我为了帮你,可是把家底都给掏空了。老弟你现在要还想打我的主意,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哈哈哈哈...叶哥你别生气,我也只是好奇罢了。”


    沈戎讪笑几声,埋头垂下目光,若有所思。


    赵灰三儿是地道命途,仙家弟马,所以她的压胜物是一尊灰仙神像。


    叶炳欢是人道命途,职业屠夫,所以他的压胜物是一把剔骨尖刀。


    “这么说,这压胜物就是与自身职业和信仰有关的东西了?”


    沈戎脑海中念头急转,“可我身上明明没有任何能够被称为‘压胜物’的东西,跟倮虫没什么区别,为什么也能吞食气数?”


    事出反常必有妖。


    但沈戎思来想去,觉得唯一的幺蛾子,只能是他‘外来人’的身份!


    “难道说,我根本不需要任何压胜物便能掠气。又或者,我的压胜物就是自己?!”


    念及至此,沈戎不禁庆幸自己在之前的交谈中,没有暴露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异常之处。


    不管这是天赋异禀,还是金手指到账,都是绝对不能被外人知晓的秘密。


    前世博览群书的经验所谈,沈戎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去试试破例的后果。


    “老弟,你这又在想啥呢?帮不帮忙,你倒是给句准话啊。”


    叶炳欢见沈戎一直埋着头不吭声,终于按耐不住,出声催促道。


    虽然心里还有细节没有彻底弄清楚,但沈戎还是决定暂时罢手。


    这个叫叶炳欢的人道屠夫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人,自己要是暴露的太多,很可能会引起他的警觉。


    “相逢是缘,当然要帮!”


    沈戎猛的抬头,脸上笑容展开:“老哥你放心,等我找到机会,一定想办法送你出城。届时到了红花会的地头,还请老哥你多多照拂。”


    叶炳欢闻言顿时大喜过望:“好说好说,八道之内皆兄弟,浊陆震荡和为贵。咱们人道命途最拿的出手的,就是这一身忠肝义胆,义薄云天!”


    咚...


    恰在此时,窗外突然响起一声沉闷的钟声。


    沈戎循声转头,这才惊觉外面已是夜破见明,晨曦初显。


    “老弟,你这又是准备干什么?”


    见沈戎起身走到衣橱前,剔骨尖刀中传出一声疑问。


    “我现在还是城防所的巡警,当然要去所里点卯了。顺便去探听探听消息,看看后续该怎么办。”


    沈戎拿出一件洗到发白的藏青制服穿上,迈步站到镜前。


    一张平凡无奇面容出现在镜中,身上的穿着虽然俭朴,甚至有些寒酸,但身姿挺拔笔直,眼神坚毅,气质昂扬。


    “要不带上我呗,万一要是遇见什么事情,大家也好有个照应。”


    沈戎转头看向桌上尖刀,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你是不是忘了,五仙镇城防所的老大是谁?”


    “我当然记得,不过你别担心,我肯定不会害了咱们俩。”


    叶炳欢语气笃定,似有十足的把握:“我现在虽然成了这副鬼样子,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藏的够深。就算是狼家的鼻子,也绝对不会把我闻出来。”


    互相照应是假,要挟制衡才是真。


    沈戎对叶炳欢的盘算心知肚明,当下也不点破,点头应道:“只要你不怕,那就走吧。”


    说罢,沈戎转身走到桌边,将剔骨刀藏进外套内衬,又将桌上那枚铁命钱拿在手中,轻轻摩挲。


    一股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钱币入手轻若无物,却又沉重无比。


    人生六十载,如果漫长的岁月,数不清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竟全部装进了这样一枚小小的钱币之中。


    一条人命,不过一枚命钱。


    沈戎缓缓推开房门,霜风裹挟着晨光一同洒下。


    他抬手拂去落在头发间的雪点,戴上警帽,肃容正冠。


    就在这一瞬间,初升的日头往上挪动了一步,金黄的光芒恰好擦过头顶徽章的边缘,烫上一道金边。


    差人与贼人,逆着风雪,一同大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