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貌正行诡众口缄然(3)

作品:《某天,大魔头成了正道魁首

    虚浮的夜晚,一弯焦黄模糊的残月挂在蓝缎子般的天幕中央,空气像一张透明的薄纸,浸透了潮湿的水雾。轻吸一口气,鼻尖粘黏着的都是芙蓉花香。


    灵秋站在银霜楼的院子门口,离得很远,一半的影子藏进夜里。


    “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依旧是命令的语气,就像几日前不许他消耗灵力替她疗伤时一样。或许是夜色沁人,如今听来,话落进心里却冷得厉害,再无半分温情。


    云靖站在原地,安静了片刻,眼中情绪一瞬而过,很快便低下头。


    他摆弄着手中的小瓷瓶,轻轻“嗯”了一声:“那以后不送药了。”


    灵秋顿时冷下脸:“我不是这个意思。”


    云靖眨了眨眼,笑容缓慢地爬上脸庞,语气依旧软得过分:“那以后每天都送。”


    言罢,不待她答,走近一步,语气温柔得像撒娇:“今天的药一点也不苦,我做了桂花糕,先吃点东西好不好?”


    灵秋往后撤退一步,皱眉道:“我的意思是,从今以后你离我远一点,最好不要再出现在我眼前。”


    “我不是你的仆人吗?”


    云靖垂下眼睫,声音浸润了夜晚的露水,不动声色地观察她的反应。


    “是啊,所以你应该听我的话,不是吗?”灵秋挑眉,嘴角扬起嘲弄的弧度,“别以为我会就这么放过你,从今日起,我会把要你做的事用传音符告诉你,不过你要记住,无论是做事,还是别的时候,都要避开我和我师父师姐他们,不能被看见。”


    这样一来就不算有接触了吧。


    她看着他:“你明白了吗?”


    在人间,只有最卑微的仆婢才会像她说的这样竭力避开主人。


    云靖怔住,指尖收紧,喑哑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人?”


    还能当成什么人?


    孽缘加仆人呗。


    果然是脑子不好,还得劳她给他清清楚楚地解释一遍。


    灵秋道:“你哪来的这么多问题?作为仆人,只需要听话就好,别的不用考虑,明白吗?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在尽力避开我的同时做好我要你做的事。你们……我们小时候应该都玩过捉迷藏吧?这就像捉迷藏……”


    声音突然哽在喉咙里。


    右手闪过一道眼熟的流光,千里同心绳在她腕间挽出一个漂亮到夸张的同心结,散入皮肤,消失在夜色中。


    灵秋大惊,不可思议地看向云靖,只见他举起左手朝自己微微一晃,嘴角扬起,露出一个挑衅的笑,眼中有冷光泠泠闪动。


    “你做什么!?”


    她伸手去扯,什么也抓不到。


    “别动。”


    突如其来的靠近,呼吸潮潮地喷洒在耳畔,整个人紧跟着一愣。


    鼻尖的芙蓉香被铺天盖地的桂花甜覆盖倾倒,余光瞟到那张近在咫尺的脸,漂亮俊美得不像话。


    好热。耳尖有些痒,是睫毛轻轻擦过吗?


    陌生而酥麻的感觉像蛊虫一样,源源不断地啃咬心脏。灵秋僵硬地眨了两下眼睛,纤长的睫毛在夜色里轻轻颤动。


    就这么一刹那的失神,耳后一烫,金色的符阵浸入皮肤,像某种特殊印记的镌刻。


    清冷的夜风带不走脸颊上灼热的温度,云靖退开一段距离:“不是要传音吗?不用浪费符纸,从今以后你随时可以找到我,随时都可以和我说话。”


    他低笑一声,牙关咬得死紧:“放心,我会很听话的。”


    灵秋摸着耳后的同音咒,看着眼前这张糟糕的脸,心跳重得像要跳出胸腔,脑子一片空白。


    算了。


    伤还没好,改天再打。


    她朝他伸出手,没好气道:“给我。”


    云靖将小瓷瓶和油纸包的桂花糕递给她,从善如流。


    嚓嚓嚓——


    逍遥派的院子里,江芙背对着大门,豆大的汗珠砸在青石板上,浸出深色的水痕。


    好闻的桂花香飘过来,她转身,正对上灵秋秀眉紧蹙的脸。


    “他以后不会再来了。”


    灵秋坐到江芙对面,揉着右手腕,颓丧地一头砸倒在石桌上。


    想杀人。


    已经准备好要杀人了。


    可是最后一刻,必杀清单最末,云靖的名字总是写了又擦。


    明明被暗算的人是她,说听话的人却是他。


    真是搞不懂。


    灵秋舔了舔嘴唇,尝到一丝浅淡的甜香。


    看在桂花糕的面子上。


    江芙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她心想,师妹做事总是很利落。


    嚓嚓嚓——


    耳边又响起尖锐的摩擦声,灵秋抬眼一看,江芙还在替自己的铁剑除锈。


    逍遥派贫苦,胥阳山荒凉,门派中人无财宝亦少机缘,一贯佩戴的铁剑尽是胥阳山脚打铁匠的得意之作。


    铁剑极重,对剑修来说过于累赘,使用寿命又短,极易生锈腐化。


    没有多余的银子请人每隔一段时间铸一把新剑,更不想麻烦师父和师妹师弟,所以江芙每晚都趁没人的时候,悄悄替自己的剑除锈打磨。


    灵秋是无意间撞见这件事的。


    她什么也没说,因为她也没钱,而且同样不想麻烦师父和同门。


    她只会静静坐在旁边看着江芙动作,看着她的汗水顺着脸颊,一颗颗地滴落在地上,就像很多次,她跟在她身后偷偷跑出胥阳山,静静看着她屠戮魔族一样。


    大师姐是个练剑的好苗子,可惜从未摸到过一把趁手的剑。


    说到生锈,世间最能腐蚀修士手中宝剑的莫过于魔族之血。


    灵秋记得,眼前的这把铁剑饮过许多魔族的血。


    摩擦声停了下来,万籁俱寂中,她看着江芙,忽然突兀地冒出一句:“师姐,妖魔生来便该死,对吗?”


    江芙放下手中铁剑,像是想到什么,深吸口气,对她道:“妖聚天地灵气开智化形,有好有坏,与凡人并无区别。而魔族……魔族以人为食,盘踞北方,将人间当作屠宰场般肆意掠杀,所作所为,十恶不赦。身为修士,见到魔族,必诛之。”


    话到最后,她的眉头已然紧皱,脸上也泛起怒色。


    三百年前,魔尊焱狰即位,魔族食人之风卷土重来,盛行至今。


    魔族本就有食人的传统,只是过去千年间历任魔尊严令禁止才不至于为祸人间。


    焱狰废除禁令后,食过人的魔自不必说,那些从未食过的,也少不了为了提升修为破戒。毕竟在弱肉强食的魔族,太弱的魔不被仙门斩杀,也注定会被同类吞噬。


    魔吃普通人,也吃仙门中人。事实上,魔族最爱的就是身怀灵脉的修士。


    人间南北,南边有太霄辰宫坐镇,多剑修,而北边分布各大世家,多符修。与剑修相比,符修的攻击力略逊一筹,对生性嗜血的魔族来说犹如狼入羊群。


    是以三百年以来,北边修士深受魔族之害,被生吞活剥的不在少数。世家以外,修士能平安长到成年已是十分难得。


    每一年,太霄辰宫会派出不少弟子前往北边除魔,其中就包括历届阳华仙会的优胜者。这些人,即便全是训练有素的剑修,也通常有去无回。


    所有人都知道,魔族祸世,北边血雨腥风,唯有南边堪堪称得上唯一暂存的安定之所。


    然而近年来,魔族变动频出,越来越多的探子被发现潜伏在南边的大小仙门中,魔吃人的事件发生得越来越频繁。甚至连灵秋和霍羽也险些惨遭毒手。


    江芙这辈子也忘不了那天。


    落地即碎的铁剑,被血浸透的衣衫,奄奄一息的师弟和师妹,以及灵秋手腕上狰狞的刀口、一点点流逝的血脉之力与生机……


    生活在庇护之下的南方修士在那瞬间无比深刻地意识到魔族的凶残,就此立下斩魔的誓言。


    江芙记得,自从那件事之后,逍遥散人便严令禁止他们走远历练.门派中只有她自己一直以来借着各种外出的名头,背着众人,偷偷溜出胥阳山,四处搜寻邪魔的踪迹,没日没夜的练习着斩杀魔族。


    即便如今霍羽每日乐得清闲,灵秋手腕上的伤已经淡得看不出痕迹,当年的事,她也依旧不能释怀。


    阳华仙会……


    一想到师妹会在这场仙会上夺得魁首,入选太霄辰宫内门,然后被派往北方,江芙就觉得心脏仿佛被人紧紧捏住,喘不过气来。


    师父把灵秋捡回来时她不过七八岁的模样,十年来,江芙将她带在身边,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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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亲手将她养大。


    她不敢想,要是她死在魔族手里……


    除魔卫道已是险象环生,何况还有天命血脉的诅咒……二十岁必死的结局……


    江芙看着灵秋,眼中泛出剔透的光。


    “师姐……”


    不会的。


    她的师妹虽然身怀天命血脉,却天资出众、修为高强,连万丈崖也闯得过,绝不可能出事。


    江芙打断灵秋的欲言又止:“魔族诡魅,极擅蛊惑人心。师妹日后若再见到魔物,只管挥剑斩杀,万不可犹豫片刻。”


    言罢,她背过身,慌忙用手掌抹了把面颊。


    灵秋凝望着她单薄的背影。


    有许多次,她也是这样站在江芙身后,看着她偷偷飞出胥阳山,看着她高举起剑,看着她日复一日与魔族不死不休地缠斗。


    从最初的恐惧战栗到如今的干脆从容,寒来暑往,布衣被淋漓的鲜血浸透了无数次,执剑之人却从未萌生过半分退意。


    因为当年那件事,江芙恨极了魔族。


    可她不知道,当年她之所以会割开自己的灵脉,初衷只是为了用灵气和血腥气掩盖身上来不及消散的魔气。


    她不知道,当年先出手打斗的并非戮空,而是她。她救兰翘,害得师兄修为尽废,只是因为那戮空率先认出了她的太女身份。十二魔是魔域的叛徒,对她来说,遇之必杀,是过去百年养成的下意识反应。


    她不知道,那魔族最后并非死于剑下,而是被她用真身吞噬。


    魔族可以通过吞食同类提升修为,她不愿放过任何机会,动心起念,不惜刻意放任师兄被魔气重伤昏迷。


    她不知道,其实她才是这世间离他们最近的魔。


    灵秋在心底叹出一口气。


    院子里,四方天中央,一颗孤星闪着微光。


    传说星宿昭示着天人的命运,是以天上的星星总是各有不同。天人命长,星星的命也长。


    天人呵。


    灵秋轻叹出声。


    世间生灵不知凡几,又有谁见过所谓的神仙天宫?倘若所谓的天人肯纡尊降贵,朝下界投来哪怕一瞥,世间又怎会接二连三地上演悲剧。


    胸口冷气郁结,脑子里平白响起万丈崖底间宿妄最后的那句嘲讽。


    “你说,若是逍遥派的人知道了殿下的身份,他们会作何反应啊?”


    作何反应?


    想必是怒而诛之吧。


    灵秋吞下一口气,上前轻轻拍了拍江芙的肩以示抚慰。


    她从魔域跌跌撞撞地闯进人间,入了逍遥派,方才久违的体会到人情,重新尝到一丝活着的滋味。


    魔族六百岁成年,灵秋活了快五百年,十年太短,不过是漫长岁月中的沧海一粟。可当她转身回望,一百年的血雨腥风,四百年的迷蒙不清。时间的长河拼命朝前奔涌,狂风恶浪,唯有这十年时光还在静谧地流淌,如同一场酣睡的美梦,让她几乎难以抑制地感到眷恋与贪念。


    她非草木,孰能无情。


    可诗文里说“天若有情天亦老。”①


    她用十年得窃天光,仙魔殊途,逍遥派今日留不住十八岁的凌秋,来日也注定容不得她。


    尤其是如今,她已经决意要与宋氏和闻人氏清算。


    夜色皎洁,万里之外的东南方,胥阳山静默地伫立在天地间,泛的是流银般的冷光。万籁俱寂。明月夜,山外是千里月明。


    阳华仙会,高朋满座,云蒸霞蔚。要在徐悟眼皮底下屠灭一大氏族,真是不容易。


    灵秋太久没杀过人,胥阳山的生活太好,好到她差点忘了自己是谁。


    魔族的太女大将军,百年间诛杀整个魔域叛军不知凡几,连魔族之人都对她避之不及。


    逍遥散人终究错了。


    几本经书无法更改她的本性。天道无情,世家无道,太霄辰宫也并非全然立于公正之地。好人不会长命,恶人也不会得到报应,想要的公道只能自己拼上性命去争取,想杀的人只能自己一个个地提刀杀过去。


    灵秋伸手触了触空荡的眉心——那里此刻正封印着属于平江的魔气。


    万事俱备,如今只差一个时机。


    不用着急,阳华仙会结束前,她一定等得到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