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黄粱一梦(一)

作品:《乌夜啼

    春季四月,城郊土路上,青草茵茵,格桑花、野雏菊拥簇、竞相争高。


    两辆马车缓缓驶过,引得两旁花草摇曳。书童、侍女伴行在马车旁,各个欢颜笑语。


    一辆马车里,八岁的朱凌霄怯怯地缩在角落,望着车里的另外两个小女孩。他也是才知道她们的名字:黎禾,徐桑桑。


    两个女孩格外不同:一个沉静优雅,一位活泼好动。


    徐桑桑年纪稍稍大些,也最爱说话,她一会而撩开窗帘看窗外景色,一会儿好奇打量他与黎禾。她的眼神坦诚且满是好奇。


    朱凌霄有些招架不住,总是躲闪她的眼神。


    但黎禾不同,当徐桑桑直勾勾地盯着黎禾时,黎禾抬眸也看着她。


    朱凌霄偷偷观察,他满以为黎禾也会露出惊慌失措之态,但黎禾却一脸平和。她就看着徐桑桑,眼睛里什么情绪也没有。


    但朱凌霄的眼睛却明亮起来,他看着黎禾,眼神变得袒露、直切。


    黎禾发现他的目光,转而看向他。那一刻就这样永远刻在朱凌霄幼小的心灵上。


    像水晶一样晶莹透彻的女孩。


    如今,月色越发明亮,可脚下的少女却那般暗沉、那般狼狈。朱凌霄蹲下身子,忍不住想要为黎禾擦拭脸颊。


    黎禾已然失去意识。她七窍流血,手臂上也全是血迹斑斑的抓痕。


    祝余俯瞰着他,报肘,“我要带她离开。”


    “你要对她做什么?”


    “废话。”


    “你不能杀了她!”朱凌霄猛然起身,挡在黎禾之前。


    祝余纳闷了,“你刚才差点就用那震妖铃杀了她。”


    朱凌霄脸色煞白,嘴唇颤抖,“我……我不想伤害她……但我也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我的家人……”


    祝余靠近,拍了拍朱凌霄的肩膀,“我不会杀她。”


    朱凌霄紧握拳头。祝余略过他,抱起黎禾。


    桂香忙得闯进来,急忙叫住祝余,“等一下!”


    朱凌霄惊异,“桂香?”


    桂香冲到衣柜前,将一些衣服包裹起来,随即拿出枕边的卷轴和竹箫、玉箫,塞进包裹里。


    她慌忙扫视四周,又摸了摸自己的腰身,却没摸出什么来;她便取下头上那根珠钗与手腕上的玉镯,也塞进包裹里。


    打包好后,她隐忍着恐惧,挪步祝余跟前,递过包裹:“这、这都是对黎小姐很重要的东西。”


    祝余挑眉,饶有兴致,“行。”


    朱凌霄没有回头,任由祝余抱着黎禾一步一步远离他。


    小时候,他第一次知道黎禾会成为自己的妻子时,他很是快乐。那一刻,他迫不及待地跑去黎宅,翻上墙,偷偷地看望黎禾。


    他趴在墙头上,透过窗子,看见黎禾正对镜梳妆。


    他即害怕黎禾发现她,又期待黎禾注意到他。


    不一会儿,黎禾抬眸,那一瞬间,两人的眼神就对上了。


    朱凌霄眼神越发明亮,笑得愈发开心、真诚,眼里的期待也越是浓烈;然而,黎禾目光依旧冷冷的,冷得叫他难受。


    从那以后,每次自己期待黎禾回应时,最终换来的不过是心痛。渐渐长大,朱凌霄也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祝余刚行至院落,忽而远方传来箫声。黎禾睫毛微微颤动。


    朱凌霄一怔,喃喃。“乌夜啼……是父亲……”


    “呵。”祝余抱着黎禾,一跃而上,顷刻间,消失在月色之中。


    朱彬的《乌夜啼》萦绕在整个府邸,传至每个角落。


    朱凌霄听得如神,泪水滑落也未能察觉。他忽而苦笑,想起许多年前他因听不懂《乌夜啼》而问朱彬:“爹爹,世人都说《乌夜啼》是名世绝曲,可我怎么听不懂?”


    朱彬笑道:“哈哈,终会懂的。当你听《乌夜啼》而心痛时,你就长大了,那时,你也懂了。”


    朱府所有人对于黎禾的突然消失,表面上皆漠不关心。但总有一股沉闷、压抑的氛围,飘荡在空气之中。


    因黎禾离去,桂香又重新回到朱凌雪院子里此后。如今朱凌雪性情大变,身体羸弱,周围围满了伺候的人。


    朱凌霄在朱凌雪院子里移植了各种花卉,还扩建池塘,在其中养满了五彩斑斓的鱼。


    朱府最有生计之地,便属这朱凌雪的“折梅苑”。


    桂香一大早起来,就得拿着扫帚,清扫折梅苑里的落花、落叶。她觉得,这些名贵花儿看着好看,也确实赏心悦目,只是太过娇嫩,一夜风雨就能把它们折腾得蔫耷耷;倒不如草地上的野花,经历一夜风愈,反倒更加明媚、灿烂。


    “哎——”她不由地又想起了黎禾,“也不知道过了这几天,她如何了。”


    门“嚓卡”一声打开。


    桂香立刻转身,见朱凌雪走了出来,忙得行礼。这几日,她很少见到朱凌雪出门。


    朱凌雪脸色很不太好,七岁大的幼女眉眼间却压着浓浓的忧郁与不安。


    “二小姐,早上好。”桂香的声音温柔和热情。


    朱凌雪咬着手指,“我——我——我做了一个梦——”


    桂香忙得迎过去,蹲下身子,笑着望着朱凌霄,“二小姐可是又做噩梦了?”


    朱凌雪蹙眉,“这……我不知道……”


    桂香见院里刮风,道:“二小姐不若讲给奴婢听?据说噩梦说出来,日后就不会再骚扰小姐了。”


    朱凌雪犹犹豫豫地点点头。


    桂香热烈一笑,起身搀扶朱凌雪,“那我们回房,外面风紧,小姐您身子还没好利索呢。”


    桂香取出衣柜里的披风,披在朱凌雪身上,拉着她坐在床边。


    “我、我,我梦见了一个村子。”


    “嗯嗯。”


    “还有一个小男孩儿,胖胖的、傻傻的男孩。”


    桂香点头附和,一脸认真。


    “村子里的小孩儿都喜欢欺负他,他们都叫他傻胖他没有爹爹,也没有娘亲。”


    桂香微蹙眉头,她不理解为何二小姐会做这样的梦。


    朱凌雪红着眼,“傻胖好可怜,没有朋友,好可怜……他还不会说话,咿咿呀呀,只能发出两个声音,很奇怪的两个音。”


    “嗯,是很可怜呢……”


    “后来他好像救了一只狐狸。”


    桂香蹙眉,“狐狸?”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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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白的狐狸……后来白狐每日陪伴他。因为傻胖总是用那两个怪声叫着,人们就用听着很象的字给白狐取了个名字。”


    “嗯嗯,是什么呀?”


    朱凌雪落了泪,“长留……”


    “长留?然后呢?”


    朱凌雪陷入一阵沉默,桂香倒对这个故事的后续越发好奇,又问了一声,“后面发生了什么?”


    朱凌雪咬了咬下唇,“我……不太懂……但好悲伤……好悲伤……”


    见朱凌雪呜咽,桂香也不再追问,她缓缓抱着她,“只是梦而已,小姐,梦不必当真……”


    几日后,济中城大街小巷都在悄然议论一件事:即朱彬任命了新的太尉。


    皇家送来的任命书,带着载满赏赐之物的车马,浩浩荡荡穿过济中城。


    刘氏皇帝掌权以前,济中城紧邻皇都,名气可比皇都还要大。此地山清水秀,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是富饶的经济中心。在加上济中三贤美名在外,更是让济中城成为几乎所有文人士族与诗词书画的爱好者毕生向往之地。


    经济、文化、民俗等等,在这座城酝酿发酵。直到二十年前,一场党争将朝堂搅合得乌烟瘴气,也将迅速击碎了这昙花一现的繁荣。也是在二十年前,一个人走上了权力中心,那就是周明。


    周明残暴无德,对待那些不服从自己的人的态度只有一个:虐杀。他几乎杀光刘氏家族中不听话的子弟,快速肃清朝堂中的异己份子,随后又将魔爪伸向这些左右民心、左右言论的名士文人。


    一时间整个国家笼罩在沉闷的黑暗之下。短短二十年,经济下滑,物价飙升,百姓苦不堪言。


    济中城当年的繁华也终究烟消云散。如今,济中城街道上,两旁的店铺大多紧闭,不少灰头土脸的乞丐在街角游荡。


    这些游荡之人抬头,死死盯着从皇城而来的车马。


    领队的太监汪泽,骑着黑马,趾高气昂,满眼不屑。


    “奴倒是有一年儿没来这儿济中城,没想到竟然破败成这般!”汪泽拿着手帕,掩住鼻息,“灰尘味儿太浓!”


    护送队伍的护卫黄麒问道:“汪爷,都说这济中三贤骨头一个比一个硬,这朱彬也不过如此嘛。”


    “呵。”汪泽冷笑一声,“这才是聪明人!乱世之中,什么清白傲骨,都一文不值!你看看,徐公廉与黎献愚,一夜间家破人亡!何必呢!”


    “到底是没有人不怕死。”


    “错!”汪泽指了指黄旗,狭长的眼睛闪过精明,“有些人呐会把其它的东西看得比生命还重要,黎献愚、徐公廉就是这样的人,尤其是徐公廉,拉着全族陪葬也不肯背叛自己的信念。其实朱彬也是这样的人。”


    “那为何他还答应做了太尉?”


    “只是在朱彬这里,还有一个东西比一切都更为重要。”


    “什么?”


    “家人。”


    黄旗点头,“汪爷说的不错。家族亲人怕是很多人的软肋。”


    “是,既然是软肋,我们就得好好利用。”汪泽邪魅一笑,“听说朱太尉的公子正好到了婚配之年,我们这次还得好好说个媒呢。要是促成这段姻缘,可是咱们大功德!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