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作品:《从走山客开始,化身绝世妖皇

    临川县,管辖周边九个村子。


    无论是务农的农户,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


    有了收获。


    都会去县里售卖,补贴家用。


    县里有坊市。


    坊市之中,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


    例如,卖鱼的渔栏。


    卖山货的野栏。


    ……


    当然,若有些关系,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药堂等地。


    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


    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自然熟门熟路。


    而林铮告诫的话语,也深得林轩心思。


    七两山参,足以让人动歪心思。


    “爹,听闻七两参,八两宝。这参,不留着给你补身子?”


    林轩开口问道。


    林铮笑着摇了摇头:


    “放心,爹心中有数,伤筋动骨一百天,爹这腿,其实没大事儿。”


    “但短时间,上不了山,棒槌补的是气血,对我这情况无用。”


    “还不如卖了换钱……”


    林轩闻言,沉默了一会儿,而后点了点头。


    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


    他爹这情况,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


    “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你不用操心,明日我会去处理。”


    “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那多熟悉刀,多摸摸弓,万万不可怠慢了,练时多流汗,山上少流血。”


    “咱们这个家,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只怕都要靠你了。”


    林铮抽着旱烟,感慨说道。


    “放心吧,孩儿觉得自己,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


    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


    “臭小子。”


    林铮眯起了眼睛。


    这意气风发的模样……


    和老大,真像啊。


    ……


    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


    便到后厨,帮衬着妹妹。


    野鸡割喉放血,置入滚烫开水之中,而后拔毛。


    切成小块,配合菌子一起煮。


    “烧这么多水……咱家柴火不多了啊……”


    “少些盐……金贵着呢……”


    林月一边喋喋不休,指责林轩铺张浪费,一边忍不住擦嘴角。


    贫苦人家,自然要拮据些。


    以前林铮还能上山,日子还好过些。


    现在,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又断了生计,自然要精打细算。


    柴米油盐催人愁,囊中羞涩度春秋。


    这柴,可是第一位的。


    烧水都是奢望。


    “月妹,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二哥我……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迟早赚大钱,当老爷。”


    林轩笑着安慰说道。


    “还老爷?你就一败家子!你上过私塾,也算是村里少有,有学问的人,不知道老话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么?”


    林月大大方方,给了林轩一个白眼,摆出了妹妹的架势。


    “这理儿不对。”


    “老话说,吃啥补啥。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怎么能吃苦?那得吃人才行啊!”


    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张嘴就来。


    “你……你……”


    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


    她虽不蠢,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


    更何况,林轩这个论点,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弱智吧,之中的著名论点。


    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


    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


    “可惜啊,没有料酒,也没姜、八角、桂皮等东西。”


    “野鸡肉紧实鲜美,不可多得,但野味嘛,多少有些膻,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


    “再加点粉条,那滋味,堪称一绝!”


    林轩心里暗暗感慨。


    一大盆“野鸡炖蘑菇”。


    一碗野菜团子,一碗土豆。


    配上主食则是糙米。


    林家三人,那叫吃的一个香啊!


    “咋这么会吃,给我留点儿啊!”


    林月叫苦不迭。


    林轩也发现。


    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食气”之法后。


    肉身强壮不少,同时饭量也是大增。


    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


    气的林月,筷子都哆嗦了。


    明月朗朗,清风习习,一家,三人,各有两三心事。


    四盘小碟,说着农家五六趣事,忧着世俗七八烦恼。


    人间美食,家中烟火,不过如此。


    ……


    农家人睡得早。


    林铮和林月,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


    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偷偷带着老黄,离开家里。


    一人一狗,一路狂奔。


    趁着夜色,再入紫雾山。


    山间寂静。


    又有猛兽,喜夜间行动。


    林轩眼下实力不足,倒也没有大张旗鼓,打草惊蛇。


    一举一动,都透露出谨慎。


    “老黄,记住味道了么?这就是棒槌的味道。”


    “咱们分头行动,一旦有发现,立刻通知我!”


    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


    出门的时候,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


    那七两棒槌,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


    山间野兽,五感敏锐。


    若是闻到药香,循着味儿来。


    那就麻烦了。


    至于七两二叶山参,对眼下的林轩而言,太过珍贵。


    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


    储物。


    识海之中的招妖幡,幡面虽不大,却能容纳死物。


    催动招妖幡,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笼罩心意所指之物,即可落在幡上。


    可惜的是……


    眼下这招妖幡,面积不大,所纳之物,自也不能太大。


    藏物纳宝,倒是绝佳。


    老黄,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闻香识途”天赋神通,厉害得紧。


    林轩身为妖皇,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也可以此寻宝。


    一人一狗,记下了山参味道,寻宝之能,事半功倍。


    “我虽不惧瘴气,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蛇虫鼠蚁,豺狼虎豹。”


    “招妖幡虽然厉害,但除却天赋神通,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


    “得抓紧成为武者,掌握超凡,方是王道。”


    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一边心中暗道。


    穷苦人家,欲求武道,颇为艰难。


    但好歹……


    有些希望。


    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便是百姓口中的“老爷”。


    情况也会改善不少。


    林轩在山中寻宝,运转食气神通,一晚上下来,哪怕彻夜不眠,竟不觉有丝毫疲惫。


    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


    只不过,这个妙用,有肝帝之嫌。


    “六两一株,四两两株……”


    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战果颇丰。


    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


    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


    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并没绝了棒槌的户。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


    这是走山客的规矩,林轩耳濡目染,万物当留一线生机。


    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


    “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不过,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


    “老黄能寻棒槌,却难完好挖出棒槌。”


    “这事儿,还需合计。”


    林轩将这些山货,纳入招妖幡,心中思量。


    有“闻香识途”的天赋神通加持,一人一狗,寻山参倒是极快。


    但放山的过程,细致而又烦琐,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


    可若是心急,破了参的品相,那就价值大打折扣。


    旭日东升,东曦既驾。


    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老黄,该走了。”


    林轩望着下山的路。


    八月廿一,甲辰年,癸酉月,庚寅日。


    喜神东北,财神正北,福神正南。


    黄道吉日,合该林某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