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第一百三十三章
作品:《嫁给侯爷家傻儿子》 “多谢师叔,我会谨记在心。”叶慈道。
“行了。”越千山伸了个懒腰,道,“再说下去,天都要亮了,快睡吧。”
次日,叶赵二人与越千山分道扬镳,临行前,越千山拍了拍叶慈的肩膀:“丫头,此去凶险,我帮不上你,不过若真到危急之时,你也不必担忧,自有人会出手助你的。”
继续向西北而行,便到了两族边界,他们二人此次是以商贾之名前来的,赵明予托人弄来了两份通关文牒,验过之后没有问题,便放行了。
如此,便入了楚狄。
两国交界之地,两族人民泾渭分明,剑拔弩张,互相视对方为洪水猛兽,为了掩盖行踪,二人换了身楚狄人的打扮,根据先前赵明予的情报,没费什么力气便找到了楚狄军营的方位。
戈壁的夜风中有一股砂砾泥土的粗野气味儿,混着马粪与血痂的腥气,那风掠过楚狄军营的鹿砦,发出一阵呜呜的响,像是兽嗥。
叶慈伏在沙脊后,指尖摩挲着千钧剑柄的缠革——太|安静了。
数顶金狼纹帐篷如沉默的兽群,蛰伏在这片广袤而荒凉的戈壁滩中。
先混进去看看。赵明予冲她打了个手势。
叶慈点头同意。
赵明予在外面放风,叶慈则打晕了一个哑奴,换上他几乎无法蔽体的粗布衣裳,潜进了军帐。
二人约定以鸟叫声为信号,若有危险,以此示警。
来之前,赵明予便猜测,孟临对狼王来说是个要紧人物,一定会随时带在身边,而现在,十数顶金狼纹帐篷无论大小形制都长得一模一样,别说孟临在哪,连狼王在哪,他们都分不清。
叶慈一边佝偻着背搬运草料,一边不住用余光观察四周,她瞥见中军帐外挂着狼头,心中有八分笃定,那应当便是狼王的王帐。
“新来的哑奴?”她正蹑手蹑脚地朝那个方向挪,忽然背上一沉,是监管突然扯住了她背篓。
叶慈跪地比划手势,先用左手拍拍肩,又用右手点额。方才她与赵明予在暗处观察了半天,看见那些哑奴与官兵们对话时,都会先做这个手势。
“滚去西帐喂马!”监管倒也没识破她,一脚踹在她腰侧,骂道。
叶慈忙装作唯唯诺诺的样子向西帐的方向跑去。
“换防!”巡逻兵突然在此时高喝。
叶慈眸子一紧——若换防,巡逻路线一变,恐怕先前被她藏在角落里的昏迷哑奴会被楚狄兵发现!
在巡逻兵的视角盲区,叶慈顺势滚进阴影,一转眼,却撞上一双熟悉的湛蓝瞳孔。
——是阿福!
叶慈下意识想拔剑,随即才意识到自己没将千钧带在身边,然而,她再仔细一看,却发现阿福左手被铁链拴在粮垛旁,左颊似乎不久前刚被烙铁烫过,留下了鲜红的印子,看着触目惊心。
大漠一别,叶慈本想着他能就此恢复自由之身,从此做一只自由的飞鸟,却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他,还是一个被囚禁着、折磨到伤痕累累的他。
见到她时,阿福似乎比她还要惊讶,登时瞳孔骤缩,用唇语急道:“走!”
来不及了。
不知哪来的弩箭骤然撕裂长空,火把次第燃亮,照亮了一柄当空劈下来的长刀!
阿福突然暴起,用生锈的铁链勒住来人的咽喉,与此同时,那柄长刀不偏不倚地砍在了他的肩上!
他因为疼痛爆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下一秒,另一把长刀便从身后刺向他的心口!
叶慈刚将来人一脚踹翻,便又飞来一刀。
“你快走!”阿福大喊,“我是……诱饵,他们要杀你!”
“我怎么可能放着你不管!”叶慈亦大喊,可她现下赤手空拳,无论如何也拼不过这数不清的长刀。
这些埋伏于此的人各个训练有素,没有一招不下死手,叶慈心下忖度,若自己真能带走阿福,恐怕很难全身而退,少不得要缺根胳膊少根腿的。
远处忽然响起一阵激烈的鸟叫声,叶慈猛地看向鸟叫传来的方向,心下大乱——看来赵明予也遭遇了埋伏!
他们二人本以为阿福所说的陷阱会设在来路上,却没想到这群蛮人竟然直接来了一招请君入瓮,这背后是何人指点,并不难猜。
然而,便是心中这一乱,叶慈分了神,即便只是很短的一瞬间,也让她当即落了下风。
三把钢刀当头劈下来,严丝合缝地挡住了叶慈所有逃生的路,让她绝无可能逃出生天!
一只手,挤开了重重包围,猛地将叶慈推了出去。
然而,那手的主人已经到了他能到达的最远距离,受铁链桎梏,再也挪动不了一步。
“不要——”叶慈大喊的瞬间,三柄钢刀落下,砍在了阿福的身上。
少年的上半身几乎被劈成了三半,肺腑碎裂,七窍都流出血来。
殷红的血从他口中大口大口地涌出来,即便被血糊住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阿福仍用口型断断续续道:“我……报恩……你……”
还没说完,他眼睛里最后一点亮光也消失了。
那近在咫尺血腥味仿佛化成了一把火,将叶慈残存的理智烧成了灰烬,场面几乎凝滞了一瞬,下一秒,叶慈一声爆喝,竟然赤手空拳将三人中的两人撂倒,接着就要去夺第三人手中的刀!
与此同时,第四把刀从她身后劈下!
“住手!”电光火石之间,一道惊雷炸响一般的咆哮声响起。
一道巨人般的影子从中帐中掀帘走出,那人身长近九尺,身形魁梧但不笨重,身着黑铁色铠甲,胸前有狼头图案,甲片厚重如鳞,关节处缀以兽骨装饰,行走时发出的撞击声沉闷如雷鸣。
他此刻站立着,单手按刀,肩背却绷直如弓,仿佛随时会暴起撕咬猎物的野兽,光是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人形兵器”的恐惧威慑感。
那些杀手的动作瞬间停了下来,下一秒,便齐齐跪下,一个个再没了杀人时的威风,鹌鹑一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叶慈此时就是再没眼力见也该看出来,此人就是狼王无疑。
高颧骨、深眼窝与被风沙磨砺出来一般的下颌线条,暗示着他与在安宁土壤中长大的中原人截然不同的剽悍血统。他的颊上与额角处有几道若有若无的陈旧疤痕,不仅昭示着他征战沙场的杀戮过往,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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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平添几分阴鸷的威慑力。那眼尾的纹路很深邃,却并非衰老之态,而是某种经风霜磨砺沉淀的冷硬。
他下巴上的络腮胡须粗硬杂乱,未加精细修剪,与其说彰显威仪,不如说更像是野兽未驯的鬃毛。那双鹰隼一般的眼睛满不在乎地扫过目下跪伏着的楚狄士兵,扫过阿福死状残忍的尸体,没惊起一点儿波澜,最终,那目光落在了叶慈身上。
“本王说过——”他缓缓开口,闷雷一般的嗓音压得士兵们瑟瑟发抖,“本王要与叶女侠堂堂正正地一战,哪里轮得到你们插手,设下这下三滥的陷阱!”
“狼王说要光明正大比试,可汉人配不上草原的规矩。”说话的人穿着虽逊于狼王,可也称得上富贵,应该是楚狄族内的贵族,虽然地位远在士兵与奴仆之上,却不得不向狼王低头。
狼王在口中说了一个词,似乎是那人的名字,接着,似乎是专门想让叶慈听懂一般,用汉话说:“何时轮得到你来替本王做主了?”
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那人感受到狼王威压,便跪伏在地上,再也不敢出声了。
见族人不敢再有异议,狼王的目光终于再次落在了叶慈身上,他问了一个叶慈意料之外的问题:“你是阮流逸的女儿?”
叶慈皱皱眉头:“狼王为何要问这个。”
“那便是了。”狼王道,他恶狼一般的眸子里忽然闪烁了一下,似乎对接下来要说的话感到兴奋和期待。
“孟临身为我楚狄盟友,此刻寻求我楚狄族庇佑,恕我不能将他交出来。”他道,“但是,我可以与你打个赌。”
“什么?”
狼王抬起手臂,伸出几乎有常人三倍粗的手指,指向叶慈:“我要你,与我一战。若我败了,你可以杀了我,并且我保证,百年内,楚狄不再进犯中原,可若你败了……”
“你要死。”
叶慈心念一动,不得不承认,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答应。
叶慈深知,一个人的命运,在一家一国的兴衰面前,就像这大漠中的一粒沙,沙子组成了大漠,同时,若大漠遭了殃,亦没有一粒沙子能逃得过。
她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少女,并非皇亲国戚,亦没生在什么富贵人家,照理说,这些沉重的家国命运,并不该由她来承受。
然而,以一人换众生,只需她一人,便能救天下人呢?
“若要救天下人,便先救眼前人。若救不了眼前人,便永远救不了天下人。”
孟临与阮流逸的声音仿佛此刻在她耳边重合,叶慈已经不知多少次看着想救的人在眼前逝去,若这次真有机会救天下人,她想试一试。
叶慈忽然想起颜朔,想起他不顾惜自身安危深入鬼村,即便化为活尸,到最后一刻仍愿以自身化为养料;想起努既,牺牲春华般的自身,只为换取两国和平;想起柯芷兰与夏欺英,孤守珍阙十余年,愿为天下女子计。
还有最重要的——
她看向身形有自己三倍魁梧的狼王,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对手,让她很有兴趣与之一战。
“我答应。”
叶慈拱手:“只是请狼王先让我确认我夫君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