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家里来客

作品:《退婚后,我闪婚绝色女总裁

    宋远懂她,随口说,


    “她最近工作比较累,饮食上可以吃得丰盛些,应季的蔬菜瓜果,深海鱼,牛奶蛋类等优质蛋白。”


    顾时语在他侧抿笑,


    “你怎么跟营养师似的?”


    宋远笑了声,


    “你忘记我妈前阵子住院了?都是医生交代的,我在网上也看了不少。”


    王妈怀里抱着那盘开心果,


    “今天刚好买了鱼,还有许多菜,晚上做丰盛的大餐。”


    宋远和顾时语上楼,佣人已经把那些衣服全部挂进衣橱里,按照顾时语平时的习惯分类,宋远的衣服也按颜色,季节分类挂好。


    除了他们带过来的衣服,还多了许多新的。


    宋远眼神落在那一排剪裁得得体的西装上,每一件都透着高级感。


    顾时语问他,


    “要试试吗?我按你的尺寸做的私人定制,你现在是公司的CEO,应酬也会逐渐变多,穿着上不能含糊。”


    宋远感叹他老婆的贴心,几乎照顾了他生活的方方面面,他想到的,他想不到的,她都打点得当。


    宋远看到除了那些多出来的新衣之外,角落里还放着一个巨大的保险柜。


    顾时语拉着他走到保险柜,密码是他们领证那天的日期。


    里面放了不少她的珠宝首饰,但最上面的一排整整齐齐放着二十几块手表,有女款,也有男款。


    顾是语小心翼翼把托盘拿出来给宋远展示,


    “老公你看,这几对是情侣款,我托人调的货,最近几天才拿到手,拿回来就放进保险柜了,等着搬家给你。


    有没有一点小惊喜?”


    宋远看到那几对表盘上面昂贵的Logo,有和季城手上同品牌的百达翡丽,理查德米勒等,最差的都是劳力士。


    这……


    看起来就很贵。


    宋远其实没什么物质欲,手上的这块表是姥爷送给他的。


    不是市面上常见的那些牌子,但出自于瑞士名匠的手工定制,是姥爷机缘巧合所得,临终前给了他。


    这块表对他意义不小,宋远不会轻易换表。


    但是,现在老婆给他准备了这么多小惊喜,他怎么能扫兴呢。


    宋远拿出其中的一块试戴,顾时语也把与那只配对的戴在手上,两只手伸到一起,像人一样登对。


    顾时语摸他的手指,宋远个子高,是那种四肢都长的人,连手指也比普通人长一些。


    “宋远,你知道吗,我其实是个手控。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吗?”


    说到这里,顾时语脸颊红红的,


    “那天,你趴在桌上,我先看到的是你这只手……”


    宋远挑了挑眉,


    “所以,你就把喝醉的我带去你的房间?”


    顾时语笑说,


    “我也没选错人嘛!你教我黑客知识,我要学!”


    宋远跟着她往书房走,书房面积足够大,里面摆放了两张办公桌,他们可以同时使用。


    佣人已经把两人的电脑摆放在各自的桌子上。


    书籍也分类整齐。


    宋远坐在电脑前,把她拉到腿上,


    “你真想学的话,我可以教你简单的一招,黑掉一个普通的,没什么防御的网站,但难一点的,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学会的,需要教你基础代码知识。”


    顾时语打了退堂鼓,她现在犯赖,需要动脑子的东西,都不想碰,


    “要不然你先教我那个简单的。”


    宋远打开电脑,点开他自己无聊时建的一个网站做示范。


    顾时语的双眼就盯在他的手上,


    “你真的James?”


    宋远下巴贴着她后脑轻笑,


    “如假包换。”


    顾时语现在对他充满好奇,她以为顶级黑客会长着三头六臂呢,原来他生活中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晚上,家里来了客人。


    宋远和顾时语正在院子里商量着怎么做绿化,佣人引着贵客走来。


    “宋总,顾总,家里来客人了!”


    宋远正摸了一手泥,抬头便看到头发花白的老人,正是他前几日刚去拜访过的季老夫人。


    宋远拍了拍手,


    “老夫人,您怎么过来了?”


    老太太吩咐身后的佣人把礼盒递上,


    “我听我儿子说你们今天搬家,以后咱们就是邻居了,要多走动。这是我从库房里挑出来的,希望你们不要嫌弃。”


    顾时语笑着招呼人,


    “老夫人,您请进!”


    老太太跟着进屋,刚好厨房那边说晚餐准备好了,可以用餐。


    宋远洗了把手,邀请老太太共进晚餐。


    老太太倒不作假,


    “既然都赶上了,我也不客气了。我喜欢跟你们年轻人多相处,这样会让我感觉自己也变年轻了!”


    今天宋远和顾时语本来打算庆祝,王妈准备的晚餐也够规格请客。


    饭桌上老太太观察宋远的用餐习惯,


    “小宋也喜欢吃炖鱼里面的豆豉?”


    宋远看着夹到碗里的那块鱼,上面的豆豉已经被他先吃干净。


    “您也喜欢先挑豆豉吃吗?”


    老太太摇头,


    “不是我,是我儿子季城,他小时候吃鱼,必须先把豆豉挑得吃干净才开始吃肉,我开始以为他是爱吃才这样,就把盘子里的豆豉挖给他吃,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顾时语问,


    “怎么着?”


    老太太揭秘,


    “他说他不喜欢吃豆豉,所以要把那些先挑干净,剩下就可以享受了,不挑干净,影响他的用餐体验,这个习惯现在都没改掉。”


    宋远眼皮跳了跳,笑道,


    “巧了,我也不爱吃这个东西,但是不想浪费,和季总一个想法,先把不爱吃的东西干掉,剩下爱吃的,就可以慢慢品味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大概是喜欢先苦后甜吧!”


    老太太拍手,


    “对,你们是一类人。我儿子那人,做事情就像吃饭一样,有他自己的计划,这也是他从小没让我操过心的原因,他上学一直是全校前三名,我甚至没给他请过家教。


    他的学习习惯被教导主任讲给全校的师生听,有不少人学他呢。”


    宋远笑说,


    “季总优秀!”


    老太太盯着宋远看了半天,眼尾含笑,


    “我看你这小伙子,笑的时候眉眼之间有那么一种神态,倒和我儿子有点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