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超强二合一

作品:《全靠好运当明星,全靠贵人做影帝

    晚餐叫的外卖火锅。


    各种肉卷堆成了一座小山,两个助理来回跑了两三趟才全拿回来。


    人多,开了两桌。


    助理们厨房的吧台吃,楚越几个在餐厅吃。


    楚越一进屋,嗅到屋里的火锅味,脸就皱了起来。


    刘溪也皱着脸:“阿姨还没回来?”


    楚越说是:“阿姨要后天才回来。”


    阿姨的儿媳生孩子,请了半个月的假回去照顾孕妇,还没回来。


    他为此已经吃了半个月的外卖了。


    刘溪扫了一眼热热闹闹的厨房,小声道:“我看一个做饭阿姨还是不够用,回头我让公司再找一个来。”


    楚越犹豫道:“会不会太花钱了?”有一个阿姨他其实感觉已经够了。


    刘溪摇头:“这才多少钱。”


    她跟楚越说:“我主要是想着多请一个阿姨顺带着把大家的饭都做了,这样一个阿姨给你做饭,一个阿姨给大家做饭,就算一个阿姨家里突然有事,也不会让你这边断档。”


    刘溪说着就拿出上个月大李发给她的报销单,指着二开五位数的餐补告诉楚越:“大李也跟我说过,这边不好订餐,请个阿姨做饭可比在外面吃便宜多了。”


    楚越一想也是,有人做饭是比天天吃外卖好,点头同意了。


    他一点头,第二天刘溪就把新招的阿姨带来了。


    刘溪把人带去厨房试菜,拿着筷子尝了一口阿姨做的菜,赞叹道:“味真好,不比外面的餐馆味道差。”


    她尝完味,帮着阿姨把菜端到餐厅,左右一看,没看见楚越。


    “小楚人呢?”


    等着开饭的助理道:“楚哥说马上下来。”


    刘溪颔首应下,坐在客厅等了差不多十分钟,见菜都要凉了楚越人还没下来,疑惑的找到楼上。


    “下楼吃饭了。”


    刘溪轻轻拍了拍楚越的肩头,见他看剧本看的忘我,偏着脑袋记下剧本的名字,一巴掌把一看就在发呆的黄金打醒。


    黄金摸着隐隐泛着疼的手臂,扭头道:“怎么了?”


    刘溪:“吃饭了。”


    黄金一看手表,时间过得这么快,这都中午十二点了。


    “还吃火锅吗?”


    黄金皱着脸问刘溪。


    这一天两顿小火锅,连吃快一周了,给他吃的脸上都冒痘。


    “不吃火锅。”


    刘溪说:“新阿姨到了,饭菜已经做好了,快下去吃吧。”


    两人说着话的时间,楚越也从剧中世界回过神,他缓了一会儿,将手中的剧本放下,起身道:“新阿姨已经到了吗?”


    刘溪点头:“到了到了,快去试菜。”


    楚越下楼一看,餐桌上果然摆着丰盛的午餐。


    他看着桌子正中间的帝王蟹和青龙,惊讶道:“今天吃这么丰盛?”


    刘溪:“试菜嘛,阿姨肯定把十八般武艺都拿出来了。”


    今天谢文谦不在,试菜的人只有楚越,黄金和刘溪。


    一桌子的菜,楚越一道菜吃两口就吃了个七分饱。


    再来一小碗的汤和饭后水果,把小胃口的他撑的不行,吃完饭后就马不停蹄的出门散步去了。


    黄金见楚越出去遛弯,咧着个大嘴笑道:“小楚胃口还是太小了,这才吃了多少,就吃饱了。”


    刘溪也还在饭桌上,她现在管楚越的事管的少了,从经纪人身份脱离出来后,见楚越吃这么少,叹息道:“这是饿习惯了,把胃都饿小了。”


    同样的一桌菜,厨房里还有一桌。


    大李小张并着两个助理,就跟没吃过饭的饕餮一样,除了几道素菜,但凡沾点肉的菜,全都被吃的干干净净。


    黄金砸吧砸吧嘴,没什么反应道:“艺人不都这样么。”


    无论男女,他认识的艺人就没有一个胃口大的。


    尤其是前些年所谓的韩流涌进国内的时候,那边的造星模式里不好的东西,也一同被带进了国内。


    要瘦到极致,要白到透明,还要不吃饭。


    不上科技的话,有几个秀星能顶下来的?


    黄金前段时间还听说,国内娱乐圈又要搞一个狠活,一针什么针剂下去,饿的半死的骷髅都能从地上爬起来,给观众老爷们来一场劲歌热舞。


    畸形的可怕。


    刘溪就只是叹气,两人沉默的填饱肚子,一个去睡午觉,一个去翻看楚越上午在看的剧本。


    等到楚越从外面遛弯回来的时候,刘溪已经坐在阳台的摇椅上,低着头,一晃一晃的看起了剧本。


    楚越定睛一看刘溪手中的剧本名,笑着搭话道:“你也在看这个本子?”


    刘溪:“是啊,看你看的入神,我就拿起来看了。”


    她合上手中的剧本:“没想到一看就停不下来了。”


    楚越赞同的说:“我也是,一看进去就停不下来了。”


    他坐在摇椅上,难得有兴致说话,和刘溪聊起了剧本:“剧本里写的太迷人了,我看的时候都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去演这么一个角色。”


    秦野是一个天赋型选手,他不识字,武力值在前期更是渣渣,连他怀了孕的姐姐都干不过。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说,他这个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角色,充其量不过是乱世中的一个小角色。


    但人家就是能在每次做选择的时候,准确的选到最利好自己的选项。


    哥哥带给父亲的两把豆子是秦野的启动资金,他用一把豆子填饱了肚子,用另一把豆子换来了和他一样饿着肚子的小孩的信任。


    他们以多欺少,用最血腥的手段,获得了大量的食物。


    这些食物填饱了秦野的肚子,也让他的麻木的脑袋开始转动。


    对啊,山下那么多的食物,他为什么不去抢呢?


    秦野不在乎父亲嘴里的“大人物”,因为他不去抢也会被饿死。


    既然都是死,那他为什么不能吃饱以后再去死?


    秦野再也不想体会,那种饿到濒死,饿到没有知觉,全身瘫软躺在地上成为一滩烂泥,任由姐姐拖拽回去的感觉了。


    秦野带回来的食物,填饱了更多饥饿的人的胃袋。


    他离开了家,带这些饥饿的人下了山。


    这次,他亲手杀死了一个人。


    他们将土地中并未完全成熟的作物收割下来,在天黑之前,带着沉甸甸的胃袋和食物,和之前一样,回到了山上。


    有了第二批食物。


    秦野招收到了更多的人。


    虽然这些人最大的年纪不过十三四岁,但是没关系,亲手终结掉另一条生命的秦野,在慷慨的给予这些人食物的同时,告诉了他们成功的秘诀。


    “不能怕!我们一起上!”


    秦野将手中青绿的豆荚塞在流着口水的“小野人”手里:“你要牢牢记住我的脸,到时候我会冲在最前面。”


    “我拽住他的腿,你就扑上去砸他脑袋。”


    “就像狩猎野鸡那样,只要脑袋烂掉了,他就死了,我们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食物。”


    小野人连着豆荚的壳一起咽下去,他还没吃饱,但分发食物的秦野已经去了下一个人面前。


    小野人摸着自己的肚子,大声的问秦野:“可是我们这么多人都混在一起,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小野人给秦野出了一个难题。


    秦野于是高高的抓起一把食物举在头顶:“你说的对!”


    “所以你们都要记住我长成什么样子!”


    小野人看向还没自己高的秦野:“你太矮了,我记住你了,但是我们站在一起,我找不到你。”


    秦野就说:“那就让长的最高的人站在我的身边!”


    他从所有的小野人中选出最高的那一个,告诉他:“下山以后,你要一直跟在我的身边。”


    他们开始了第三次下山。


    这次他们杀的人更多了,秦野他们带着伤和食物,回到了山上。


    最高的小野人死在了山下。


    秦野将食物分给了大家,从剩下的人里选出了第二高的野人:“我们的食物只够吃三天,下次下山,我们要更多的食物!”


    有人害怕了。


    很多的野人身上都带着伤,大家不想下山了。


    秦野于是将食物分给了大家:“我住在西边最高的山顶,三次太阳升起后,我还会下山,要是你们那个时候还饿着肚子,可以来找我。”


    秦野将愿意下山的小野人们带回了家,受伤的父亲因为半个月的休养,好了起来。


    见秦野一身伤的回来,他的父亲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连夜给秦野编了一套草衣。


    草衣很厚,穿上以后再也不怕寒冷的夜晚。


    在三次太阳升起后,秦野再次下山了。


    他换了一个更远的地方,带回来的东西不止食物,还有大量的布匹。


    他身上的伤很重,身边的小野人们也少了很多。


    父亲背着病重的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城里看病。


    秦野带回山上的布很值钱,值钱到他的父亲带他看完病后,他们就被打劫了。


    布匹被抢走,药包也被抢走,父亲被抓走下狱,重病的秦野被丢出城外。


    可是秦野没死。


    他虽重病,却并未失去意识。


    他回到了山上,这一次,他带走了更多更多的野人。


    他们的武器是最原始的木矛,但最原始,也是最好用。


    柔软的皮肉被木头刺穿,滑腻的皮肤被石头砸烂。


    他带着人杀进了这座城市最中心的府邸,一个夜晚过去,清水洗干净地上的血迹,他们成了这座城里唯一的活人。


    秦野笑着:“我们可以住在这里。”


    他从山上叫下来了更多更多的野人,他们在城外的河水中洗干净身上的灰烬,带着手脚上厚厚的茧子,穿上了父亲嘴里“贵族”才能穿上的锦衣。


    在那个蛮荒的时代,没人会知道,一个小城的人在一夜之中,被杀戮了个干净。


    野人也分三六九等,总有城里过不下去的人因为种种原因,爬到山上当野人。


    所以秦野很顺利的从野人中,找到了会识字的野人。


    他让这些会识字的野人们和死去的贵族一样,继续和外界通信。


    或许字迹不同会令人起疑心,或许久不交际会让人怀疑,但没有关系。


    城里的所有野人都是秦野的眼睛,他们联系了更多的野人下山,在城外耕种,居住。


    所有上门发现不对的车队和商队,都是他们的耕种的底肥。


    小城由此成了大城,小城的名声却坏了起来。


    经商的商人和贵族们都说,小城山上有盗匪。


    经商的商队和贵族到达小城周围后,就没了踪迹。


    可是小城很繁华,不是所有的商队和车队都没了踪迹。


    少部分的商队走出了小城,告诉临近的城市,小城里的商品很多。


    少部分的车队走出了小城,告诉周围的亲友,小城里还是一如往常。


    只是城主早逝,官位早早的交给了少城主。


    后来是怎么发现不对劲的呢?


    是小城变成了大城,城主的亲戚前来投奔。


    一队亲戚在前,一队亲戚在后,两队亲戚进了城后再没有了回应。


    亲戚连着亲戚,没收到回信的亲戚前来打听。


    然后,亲戚们发现了不对劲。


    我那本应该住在城里的亲戚呢?


    秦野笑着:“我就是你们的亲戚。”


    亲戚们四散,被屠杀殆尽。


    已经认字的秦野告诉下属:“我们的人太多了,一个城住不下了。”


    下属看向倒在地上的尸体:“主上,我想我们应该去投亲。”


    秦野点头:“是的,我们应该去投亲。”


    他换上锦衣,骑上高马,带着长大了,认字了的小野人们走出了小城。


    城里的野人们都欢呼着。


    “要抢个好城!”


    “城外也要有河!”


    “不要山地,要多多的平地!”


    ......


    秦野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另一座小城。


    他这次就温和的多,用投亲的名义,和城中贵族结识,然后在一个月后的某个夜晚,小城里的野人们拖家带口的来到了新的小城。


    一城一城又一城。


    最后一城后,秦野成了秦王。


    他的姓来自于他的王位,他的名来自于他的身份。


    不是每个城他都会杀掉所有人。


    所以剩下的人里,总会有聪明人成为他的臣。


    秦野头戴冠冕坐于高位,他看向自己的臣和自己的民。


    “又住不下了?”


    臣和民皆泣。


    “要多多的土地。”


    “要多多的牛羊。”


    “要多多的奴隶。”


    要求太多,秦野生气。


    臣民哭脸着叹息。


    秦野黑脸:“整军!”


    臣民皆喜:“整军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