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不认

作品:《恶毒寡嫂逃荒路上带飞全家

    李胜在桂香面前可以任性离开,但是在精明的余婆婆跟前只能老老实实在旁边听着,做出关心疼爱覃小珍的样子。


    余婆婆虽说也是下人,但是覃小珍父母倚重的老奴,还是覃父临终托孤的忠仆,不仅会管家还会做生意,十分得覃小珍信任。


    覃小珍已经跟他说过很多次,余婆婆如何在她父母相继过世后力挽狂澜,在她未婚夫突然暴毙后想方设法保全她的嫁妆,带着她离开蒲县,投奔多年未见的二叔公。


    李胜知道覃小珍这是在强调余婆婆的功劳,想让他这个上门女婿跟她一样,不要把余婆婆当下人,而是当成长辈一样敬重。


    可李胜做不到,他不是覃小珍,不是余婆婆效忠的主子,只是余婆婆眼中实在没办法才选的上门女婿。


    他清楚知道余婆婆对他是不满意的,要不是他从土匪手中救了他们,要不是他有一身好武艺,还生的仪表堂堂,先一步赢得了覃小珍的芳心,余婆婆是不甘心让她心爱的小姐嫁给他这样一个粗人的。


    余婆婆和桂香一样,觉得最适合覃小珍的丈夫,是和她那个短命的未婚夫一般,家世好,人品好,前途无量的读书人。


    偏偏覃家家道中落,覃小珍命硬克夫,她们三个都是女子无依无靠,不得已只能让覃小珍招了他这个赘婿。


    余婆婆想让他出人头地,又害怕他太有出息,想用他,又要防着他。


    这些李胜心知肚明,只是从不会在覃小珍面前表露分毫。


    老话说的好,上嫁吞针。


    做上门女婿,比吞针还难。


    可李胜心里更清楚,他一个逃兵,能有现在的身份,能在并州府有房有铺子,还能在衙门里当差,已经是走了狗屎运了。


    要是还在云溪村,他这辈子肯定是辛辛苦苦种地打猎,供二弟读书,送小妹出嫁,一天到晚在高家人面前伏低做小,整日哄着那个不着调脾气又很不好的二傻子过一辈子。


    那样一眼就能望到头的苦日子,他只要想想就够够的。


    所以现在哪怕心里再厌恶余婆婆,再厌烦桂香,李胜也能强迫自己耐着性子哄覃小珍。


    一个病歪歪的小女人,能不能正常孕育孩子都两说呢,但凡有个三长两短,这些家产还不都是他这个做丈夫的。


    看在钱的份上,哄哄又如何,甘蔗总不能两头甜不是?


    李胜哄好了自己,对待覃小珍更加温柔体贴,看的余婆婆不由满意点头,桂香却暗暗撇嘴。


    要不是姑爷总缠着小姐行房,小姐的身子也不会这么差,小姐本就体弱,应该好好养一两年再要孩子。


    可婆婆说小姐必须得尽快生个孩子,这个家才能安稳,她年纪大了,撑不了几年了。


    想到这儿,桂香忍不住想叹气,本以为有了姑爷就有了靠山,没想到有了姑爷后更麻烦。


    这世道,女人没有男人撑腰,没有孩子依靠,真就活不下去吗?


    若是高娇娇听到桂香的疑问,肯定会回她一句:


    这世上谁离了谁都能活得下去,单看你自己怎么活了。


    可她听不见,而且她也不关心这家人的情况,甚至她本能逃避进一步了解这家的情况。


    跟这家男主人对视的瞬间,对方眼中的震惊和打探,高娇娇不是没看见。


    她第一眼就觉得这男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高二宝异常的反应,更让高娇娇觉得不安。


    等送完喜饼回家路上,被高二宝拉着袖子吞吞吐吐问她觉不觉得那个男人眼熟时,高娇娇忽地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已经死了的杜松!


    那家男主人长得像极了杜松!!


    甚至,那个男人很可能就是杜松!


    高娇娇想到对视瞬间,那个男人震惊的样子,想到他说着客气话,眼神却不住的打量,分明是在试探,顿觉跟吞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若他真是杜松,那他明显就认出她来了,却还要当着她的面说他的夫人,是挑衅,还是警告?


    若他不是杜松,那他眼中的震惊又从何而来?


    但不管他是不是,他的反应都是不想认。


    那就好办了,她也不想。


    虽然当个寡妇有种种不便,但是高娇娇也深刻体会到了丧夫的好处。


    那就是她有个名义上的丈夫,但这个丈夫又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任何影响。


    她反倒可以拿这个死去的人当挡箭牌,打造一下自己重情义的人设。


    顺便抵挡一下催婚,甚至借着深情人设实现自己孤独终老的可能。


    所以,不管他是不是杜松,只要他不认,那他就不是。


    高娇娇心里打定了主意,便十分淡然的反问道,


    “眼熟吗?不觉得啊,会不会是在街上偶然遇见过?


    毕竟他是捕快嘛,说不定也跟咱们岚县的捕快一样要巡街什么的。”


    高二宝莫名松了口气,好像压在心里的石头搬开了一样敞亮,脸上也有了笑模样,也不知道是在劝自己还是安慰高娇娇,


    “兴许吧,世上长得像的人多的是,有点相似也很正常。


    上次去孟门关,我还见到一个人长得特别像我大哥,可把我吓一跳。


    后来那人过来买东西,我跟他闲聊了几句,才发现其实也不是很像,只是猛一眼看着像。”


    高娇娇胡乱点头,随口附和两句,就说起了买炭的事。


    也不知道是并州府的冬天格外漫长,还是今年受到了暴雪的影响,已经出了正月,依旧冰天雪地冻死个人。


    别说晚上了,就连白天也还是得烧炕,烧炭盆,不然人在屋里根本待不住,一会儿就冻的直打哆嗦。


    家里别的东西都买的差不多了,唯有炭火还没买,只买了几捆柴先凑合烧着。


    不是高娇娇吝啬,是并州府的炭卖的实在是太贵了。


    一筐一百文的黑炭,都卖到了三百文,更别提烟少好烧的香炭了,想把家里烧的暖暖和和,一天就得二三百钱的炭火消耗。


    高娇娇觉得与其在城里买这么高价的炭,不如去西山直接拉一车回来。


    西山有煤矿,煤矿不会因为下雪停工,依然在持续产出炭,只是被雪封了路进不方便,路上还容易遇到劫道的不安全罢了。


    这些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四个人护着一车炭回来,应该不难。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高娇娇决定还是先找凌家的人打探一番。


    凌母对高娇娇的突然到访,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听到她想要去西山拉炭,却变了脸色。


    起身将门关上,又打开窗户四下看了看,重新关好,凌母这才压低声音对高娇娇道,


    “炭火的生意可万万碰不得,这里头水深着呢。”


    高娇娇没解释自己不是想做炭火生意,只是想去西山拉一车炭回来自己用,静静等着凌母细说分明。


    凌母也没敢跟高娇娇说的太详细,有些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她只提点高娇娇,


    “西山的煤矿按理说是归朝廷所有,可到底离咱们并州府近,所以啊,每年出多少炭,定什么价,谁家能分多少,都是提前说好的。


    就跟那肉一样,上头早就分好了,甭管是谁,哪怕想进来啃块骨头,也是不行的。


    你们初来乍到,还是谨慎些好,不过几个炭火钱,犯不着冒这个险。


    你要是手头紧,我这儿还——”


    “多谢婶子提点,是我想的太简单了,银钱我暂时还不缺,就是还没适应并州府的物价。”


    高娇娇婉拒了凌母的好意,她过来是打听内幕消息的,可不是哭穷问人家借钱。


    既然炭火这块水深雨大,那她就先不碰了就是。


    但以后,她不可能放着肉不吃,只等着捡别人掉下的骨头渣滓。


    又不是只有西山一个地方有煤矿,万平虽然乱了,但煤矿又没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