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包身工》刊登

作品:《墨染民国

    费中绪不知道手机是什么,也不知道暖气是什么,这书里写到的很多东西,他都不懂。


    但这并不影响他看下去。


    曹可欣死前,看到了周围人惊慌的表情,他们都在打电话,有报警的,也有叫救护车的。


    也不知道救护车什么时候能来……


    曹可欣失去意识,然后又被疼醒。


    自己还能醒过来,自己没有死!她喜出望外,睁开眼睛看到的,却不是洁白干净的病房,而是肮脏昏暗的大通铺,还有一个脸蛋上满是皲裂的小姑娘担忧地看着她:“曹大丫,你没事吧?


    曹可欣怀疑自己在做梦,闭上眼睛想让自己快些醒过来,但事实证明,她并不是在做梦。


    一阵阵的臭味传进她鼻子里,身上的疼痛和饥饿感更是让她难以入睡……


    这一切太真实了!


    所以,她穿越了?


    她穿成了谁?穿到了古代?


    曹可欣正这么想着,她这身体的原主的记忆,就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她这身体的原主,是一个普通农家女,因为家里太穷,才十四岁,就被“同乡带着出来打工。


    这十四岁,还是虚岁。


    而她们这些女工,在工厂里吃得差就算了,每天还要工作十六个小时!


    曹大丫身体本就不好,来工厂以后,每天只能吃豆渣饼,却还要高强度工作,再加上最近天冷……她一不小心就病了。


    可即便她病了,她也必须工作,因为她干活太慢,还被监工打了一顿,然后不给饭吃。


    屋漏偏逢连夜雨,因为曹大丫胆子小性格软,她床铺里的稻草还被人偷走了一半,以至于她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冷。


    又冷又饿还发高烧,又受了伤……曹大丫就这么一命呜呼,从她身体里醒来的人,变成了曹可欣。


    用童工是犯法的!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也违反了劳动法!


    她这个年纪,应该在读中学!


    曹可欣心里闪过各种念头,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声音,监工来叫她们起床了。


    曹可欣不想起来,但拥有曹大丫记忆的她,知道若是不起来,那她就吃不上早饭了。


    她咬牙爬起来,然后吃到了她有生以来,吃过的最难吃的食物。


    豆渣混合着杂七杂八的陈粮煮了一大锅粥,瞧着比猪食还恶心,但她身边的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曹可欣不想吃,但她太饿太饿了,她从来没有这么饿过。


    她这身体还非常瘦,她怕自己不吃,会被饿死。


    她不想死。


    曹可欣喝了一大碗“猪食,她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减肥时吃的水煮鸡胸肉,是绝顶美味。


    食物难吃只是一个开端,接下来她还要面临繁重的工作。


    现在是冬天,昏暗的厂房里湿冷湿冷的,而在纺织机面前工作的女工,大多只有十三四岁。


    她们容貌憔悴,头发枯黄,胳膊细瘦细瘦的,手指却因为长冻疮而有些肿大,还有人手上的冻疮已经烂掉。


    曹可欣手上的冻疮,就让她又痒又疼。


    她上辈子读高三时,是最辛苦的,每天的学习时间非常长,但她不需要挨饿受冻!


    她们这些女工要做的工作很简单,但很枯燥,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停。


    她一停下,就会被监工训斥,还会挨打。


    眼前一阵阵发晕,曹可欣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在生病,她这具身体还透支严重。


    继续这么下去,她会死的!


    曹可欣开始寻找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她运气很好,很快就得到一个机会。


    这家工厂的管事来巡视工厂,曹可欣冲出去自荐:“张管事,我识字,还会算数,你需要帮忙的人吗?


    那管事的闻言一愣,目光落在曹可欣脸上。


    桑景云给黄培成的,三章共一万字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断章……费中绪看着手上的稿件,心情复杂。


    别人如何想**,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他迫切地想知道后续!


    这小说,怎么能刚好断在这里?


    黄培成道:“你想看后续,对吧?我也是。


    这一万字的稿子,他已经拿到有些日子了。


    看完之后,他就想知道后续,可惜桑小姐一直没有把后续的稿子送来。


    不过最迟明天,桑小姐肯定会把稿件送过来,不然往后的更新,就接不上了!


    “这故事真不错。费中绪开口。


    这书的开篇,写了一些现代的场景,女主曹可欣在见到自己所处的环境以后,也会想起自己曾经生活的世界。


    这未来世界,桑景云并未花太多笔墨去描述解释,但不知为何,这些描写就是让人觉得真实。


    好像未来,就该是那样的。


    至于女主穿越后遇到的种种……


    曹可欣衣食无忧,费中绪也一样。


    富贵家庭出身的他,是不用饿肚子的,也不缺肉吃,他更不会在冬天被冻得瑟瑟发抖。


    所以他能代入曹可欣。


    从曹可欣的视角,看到工厂里那些未成年女工艰苦的生活条件和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他的许多想法,是跟曹可欣一样的。


    他也觉得,那些人太辛苦了。


    曹可欣的处境更是糟糕,费中绪想知道,她要如何摆脱这一切。


    费中绪以为这本书里的曹可欣,会像


    《双面魔君》里的孟佑一样,先受许多苦楚,然后再获得成功,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不过三章,曹可欣就想到了解决自己困境的方法。


    “曹可欣的选择很正确,她在现代时读过书,这确实是她最大的优势,而她也擅长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黄培成道。


    “这书跟《真假千金》一样,开篇就勾人!从未来穿越到这个时代,这个想法真的很有意思,桑小姐总是充满奇思妙想。”费中绪开口。


    他以前看过许多小说,在聊斋里,就有鬼怪占据人身的描写。


    但桑景云写的这个,与那些是不一样的。


    桑景云将她写的这东西称之为“穿越”,而这非常贴切。


    “是啊!桑小姐的小说,都极有新意,现如今有那么一些人,就等着桑小姐写小说,他们好照着写。”黄培成道:“自从《双面魔君》爆火,如今新出的几本武侠小说,里面便也开始写内力,写魔教,写各种**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


    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


    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


    “好。”桑景云笑着开口。


    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


    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


    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


    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


    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


    “知道,早上去喝茶的时候,正好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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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讲,我就听了,这书真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这人**以后,竟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活过来了!”


    “你们说,曹大丫**以后,会不会在曹可欣身上活过来?”


    “有可能!”


    ……


    桑景云听了,眉头微微挑起。


    她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却觉得,等这本书完结后,可以写一写曹大丫穿到曹可欣身上的番外。


    她书里的曹大丫真的挺可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过得一直不好,都没吃过饱饭。


    能去现代生活,她一定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周围人还在聊天:“云景这小姑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想法那么多!”


    “是啊,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


    “还有那个未来世界,真好啊!一个小姑娘,一个月都能赚八千。”


    “他们的钱没那么值钱,要是把一个银元当成他们的一千,相当于这个小姑娘一个月赚八个银元,而她花十五元,就让人送了十个小笼包一袋豆浆到她家……这相当于十个小笼包一碗豆浆花费不到两个铜元,这也太便宜了!”


    “是啊,她顿顿吃肉包子,一天也只需四十五元。即便算她一天吃五十元


    一个月下来也只花一千五百元……这是什么神仙日子!”


    “煎饺多贵啊一个铜元只能买两个我都是在家喝了粥再过来买四个煎饺解解馋的。”


    “我是家里孩子闹着要吃才来买的。”


    ……


    这些人其实都是穿长衫的体面人。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舍不得天天吃煎饺。


    那曹可欣的日子过得真不错!


    曹大丫的日子却是真的惨。


    “也不知道云景写的是真是假那些工厂真这样?”


    “真这样!这年头啥事没有呢?我有个亲戚去工厂做工他说他们工厂有一些从外地逃难来的老板借口包吃住一个月就只肯给他们一个银元的工钱然而给他们的吃食很差不说


    “这还算好的我儿子之前去北方买煤他说那些煤矿都直接抓了人逼他们去挖煤压根不给工钱。”


    ……


    桑景云听到这些心情也有些沉重。


    她上辈子九十年代那会儿类似的乱象都是有的当时有一些黑煤矿就会骗了男人去挖煤。


    还有一些煤矿为了赚钱不顾工人死活不注重安全。当时煤矿坍塌工人被埋在里面的事情时有发生。


    九十年代都这样这个时代更不用说。


    在这个时代有太多曹大丫了!


    等桑景云他们吃完新一锅的煎饺也好了谭峥泓带着满满一食盒的煎饺来到《新小说报》编辑部。


    时间还很早但因为今天是云景新书刊登的日子所以《新小说报》的编辑都已经在了正在吃黄培成让人买回来的烧饼油条。


    见谭峥泓拿出煎饺他们纷纷开口:“谭少大气!”


    “黄主编你应该学谭少下回请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买些煎饺回来!”


    “没有煎饺肉包子也可以!”


    ……


    黄培成道:“你们想得美!”


    在上海面粉的价格本就比大米要贵猪肉那就更贵了。


    毕竟上海的猪肉一直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


    说完黄培成就把桑景云和谭峥泓带到了他的办公室。


    等他们走了一个编辑突然开口:“黄主编今天有点不对劲他对谭少殷勤就算了怎么对谭少身边的小姑娘也那么殷勤?”


    “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黄主编之前不是还说谭峥泓儿女情长有点嫌弃?”


    “我突然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什么事?”


    “听说云景先生把自家旁边的地捐给了孤儿院盖房子那孤儿院好像就是谭少开的。”


    “云景先生自家旁边的地给


    谭少开孤儿院了?”


    “谭少是不是跟云景先生认识?”


    “刚才那个小姑娘,该不会就是云景先生吧?”


    ……


    这些人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表情顿时激动起来。


    而办公室里,黄培成拿着手上的稿件,也很激动。


    桑景云给他的稿件正好七章,每章大概三千字,可以刊登七天。


    以往桑景云一章的字数有四千左右,现在少了不少。


    他略有些失落,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后续内容。


    这一看,黄培成就惊住了。


    小说里,曹可欣说自己认字,希望可以换个好点的工作。


    那管事自然不可能她说什么就信什么,就拿了一本账本让曹可欣看。


    曹可欣拿到账本以后,才发现上面的字都是繁体字。


    她自幼学的都是简体字,这繁体字有些认识,但也有一些不认识,好在连猜带蒙,能读个大概。


    曹可欣真要所有的字都认识,管事就要怀疑曹可欣的来历了。


    曹可欣磕磕绊绊好些字不认识表现,在管事看来才是正常的。


    他等曹可欣读完,就让曹可欣试着算账。


    剧情很合理,这也是开篇的一个爽点。


    但黄培成关注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简化字!简化字!


    一直有人说中文很难,不利于推广,还有人希望能废除汉字。


    黄培成觉得那些人是瞎胡闹,但他也觉得,有些字太难写,孩子们学得吃力。


    在未来,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是用简化字?


    仔细想想,此事确实可行!有些字是不用改的,但一些特别难的字,若是简化一下,学起来会快很多。


    黄培成的脑子里满满的都是“简化字”三个字,甚至都没空关注剧情发展。


    其实,简化字这东西,算不得新奇。


    太平天国时,太平天国印发的公告,就用了大量民间流行的简化字。


    清末时,也有著名教育家陆费逵提出应该简化汉字。


    但这只是人们设想的诸多道路之一,知道的人不多,还有很多人反对。


    而现在,来自未来的曹可欣用的是简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