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 21 章

作品:《太易动情[男二上位]

    北方的夏末很少下雨,难得一次的雨偏让他们赶上了,沈兰泊拍拍头发上的水滴,低声咒骂了一句晦气。


    他把衣服上的蝴蝶胸针摘下来,用纸擦干净,其实上面压根也没有沾上雨水,但他还是用纸巾擦了个遍。


    擦完之后又感到一阵莫名烦躁,将它丢到桌子上,最后还是助理帮他收了起来。


    他顺手把手机也一起递给助理。


    阿杰拿着手机,“明月姐在忙吗?”


    “不知道天天在忙什么。”沈兰泊没好气地回答道。


    阿杰弯下腰要为他重新戴上胸钉,被沈兰泊拒绝:“不戴了,不舒服。”


    阿杰看得出沈兰泊心情不好,也不敢触他的霉头,心里疑惑沈兰泊从来对饰品不感兴趣,核桃,文玩,翡翠这些大佬们爱玩的,他是一个不喜欢。


    除了婚戒,他还没见过他在平常戴过什么,这几天竟然破天荒都戴着这小玩意。


    虽然说是钻石,但也不像非常珍贵的样子。再贵的东西,沈兰泊不喜欢,连眼神都不会给。他打拼到现在,已经很少有勉强自己的时刻了。


    除非沈兰泊自己喜欢。


    ——那就是明月姐送的了。


    这时,从休息室走出一个高大的男人,看见阿杰,先哈哈大笑,指着他道:“难道这就是嫂子吗?你什么时候变口味了。”


    沈兰泊皱起眉:“去你的。”


    他转过头,拿起手边刚换下的湿衣服,递给阿杰,“麻烦你休息还跑一趟,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那我就先走了。”


    “好,路上小心。”


    刚子走到他身边坐下,上下打量他:“还以为你英年早婚,现在一定是日出两杆鱼争食,一家欢笑在南池了呢。”


    沈兰泊哼一声,微眯起眼睛,“你对婚姻的定位就这样?”


    “当然了。”刚子理所当然道:“不然结婚干什么?不就是为了爸妈有人照顾,孩子有人照顾,自己有个人知冷知热。”


    沈兰泊看他一眼,“孟宪兵,你丫够自私的,谁要是当你老婆真够倒霉。”


    刚子说:“你别告诉我你不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最讨厌一些女人嚷嚷的,要独立,要工作,搞得好像我们赚的钱不够花似的,诶诶——你去哪?”


    “回家。”


    刚子追上去,搂住他的肩膀,“不行,说好了今天陪我呢。”


    “下雨了。”


    刚子说:“转室内运动吧,壁球怎么样?最近很火。”


    “先去吃饭吧”沈兰泊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巧克力色方形钟道。


    好不容易有个空闲的时候,还真不想跟刚子度过。高明月也不知道在干什么。沈兰泊抬起头,这里整面天花板都用镜子代替,映得空间格外大。


    陈澄在球场中心向她挥手,他的蓝色运动衣使他远远看上去像一团清爽的云,他走到明月旁,低声道:“我还以为你逃跑了呢。”


    明月扬起眉笑着和球场中心的饶旭打招呼,却面不改色,咬着牙对陈澄道:“我比你更问心无愧。”


    “那你的意思是,我比你更无耻?”


    陈澄挑起眉,勾起唇角,桃花眼下视,落在明月身上。


    空气停滞。


    明月抬起手腕,沉重的球拍挥舞,在空气中划出一道凌厉的弧线,却在即将砸向陈澄下巴处停定。


    青色球拍,60厘米的长度,一团软温却凌厉的清香,分隔开两人。


    “我的意思是,我协调能力比你差,下次站得离我远点。”明月道。


    她粲然一笑,突然转过脸向饶旭挥挥手,往球场中心跑去。


    卷发蓬在脑后,上下摇颤,发丝在灯光下呈现淡金色的阴影,散发着动人的弧线。


    他不禁摸摸下巴,他知道他内心瘙痒由此传来,它来源于高明月袖口的一缕冷风,久久不散,像紫色丝带环绕着他,它使他像商场里被捆住的狗一样定在原地。


    陈澄看到明月的眼睛犹如仙子一般明洁,迸发的光彩,刹那映亮了球场整个天空。


    然后陈澄揉了揉下巴,突然笑了。


    饶旭并没有明月想象的傲慢。


    她的才气和文情,只是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比常人淡然超拔,她笑起来的时候,那种纯真无邪的快乐足可以感染每一个人。


    就连明月也忍不住看着她的脸庞微笑,可让她苦恼的是,每当她费尽心思将话题引到工作上时。


    这位聪明的小姐,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就干脆打断她的话头。大概饶旭赚的钱已经够多了,现在只想躺平。


    高明月没有强迫别人的癖好,更没有办法把饶旭押到电脑桌前作画,几个来回下来,不仅拿球拍的左手胀痛,心更加疲累。


    四个人玩了一会,饶旭便提议去餐厅用餐时,明月如释重负的同时也在安慰自己,这次就当混个脸熟,下次再约饶旭,被拒绝的几率就小了。


    反正她下定决心要做成这一单子,也不在乎这一时,太心急反而弄巧成拙。


    想是这么想,在去餐厅的路上,她仍不放过时机,一直在竭力奉承饶旭。


    虽然她很有讨人欢心的经验,但是讨女人的喜欢,还是第一次。


    聊着聊着就感觉两个人脸上都有点僵僵的,她这些年生活重心始终放在沈兰泊身上,几乎都快忘了怎么交朋友了。


    她惊讶于自己的口舌竟然是那样的木讷,语言是如此匮乏,表情是这般僵硬,说是木头也不为过。


    或许是因为上司在在场的缘故,不管她怎么模仿大人,照猫画虎去寒暄去社交,都显得刻意。


    一旁的陈澄正和苏长明聊得热火朝天,时不时向这边瞟一两眼。


    高明月的脸上传来燥热。


    为什么他总是那样地神采奕奕,自信昂扬?


    他就像一只永不疲倦的鸟,精神抖擞,仰着头,用五彩的华锦装饰自己羽毛,也像一面擦得瓦亮的镜子,照出她的自卑,平庸和无能。


    她低下头避开他的眼光。


    陈澄一愣,靠近两人道:“饶小姐和明月都是北城人吧?”


    “咦那我们是老乡?”饶旭好似饶有兴趣。


    “是啊。”


    明月没想到饶旭一口本地方言说地绵长柔软,竟然不是本地人,估计饶旭也是同样惊讶,立刻就把脸凑过来看向明月。


    这可是个好机会。


    明月趁机拉家常:“这里的气候真干,我每年这个时候都皮肤都起皮。”


    饶旭立刻赞同,“我也是我也是。”


    “你多久没回家了?”


    “十几年了。”


    “你住在哪里?”


    明月报出北城的某个小镇,一来一回,竟然发现两个人的老家竟然在相邻的两个市,甚至饶旭曾经还到过明月住过的那条街。


    都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何况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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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的,还是明月这个图谋不轨的老乡。


    没想到她曾经拼命逃离的清寒之家,在十几年后的今天可以帮上忙。


    即使她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故乡在哪个方向,也要装出一百分的热爱。不说哄得饶旭与她流泪眼相看流泪眼吧,至少也应该到牵着她的手叫她妹妹。


    明月下定了决心,长舒一口气,给自己鼓气。


    加油!


    她这样对着空气微微一笑,木然的表情刹那松懈,圆目像宝石一样流光溢彩。


    陈澄不知道怎么的,也忍不住勾起嘴角,等回过神就对上高明月疑惑的目光,而那疑惑在看到他嘴角的下一秒,立刻化为一记眼刀飞向他。


    陈澄一定觉得她很可笑吧。


    他一句话就能讨好的人,一场球赛就能搞定的事。她高明月费劲到满头大汗,纠结到百转千回,胃痉挛都犯了两次还搞不定。


    明月在心里叹口气,笑容更饱满了。


    先天不足,只好后天弥补。


    等到走进餐厅,两个人已经是手挽手了,倒把两位男士扔到了一边。


    午餐有自助餐供应,他们也懒得挑了,有什么吃什么吧。


    苏长明和饶旭不太饿,拿了咖啡和一点炒饭就坐下了,只有明月在一堆食材前走来走去纠结。


    而陈澄端着盘子跟在她背后,一个劲挑剔。


    “瞧这牛肉,老过我奶奶了。”


    “还有这西蓝花,这么蔫吧也敢摆上来。”


    “呦这基围虾死得太不值了。”


    明月忍不住回嘴,“平时不知道,你挺关爱动物界的呀。”


    陈澄冷不丁被怼了一下,愣了愣,竟想不出词语来回嘴。


    他低头看了一眼高明月,似乎是不明白,那张看起来温柔无害的脸庞,是怎么每回都吐出让他几乎吐血的金句的?


    难道她天生克他?


    沈兰泊在俱乐部有专属包厢,其实他一年也来不了两次,一时间也忘记了用餐的地方在哪里,跟着刚子走到大厅。


    正是用餐的时候,大厅里来来往往都是人,沈兰泊一般时候都很讨厌人多的地方,巴不得赶紧离开。


    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


    雨幕下的户外景色泛着蓝色的光芒,显得空气格外洁净,他被一股玫瑰味的清香吸引,奇怪的是,这里不种玫瑰,最近的花店也在几公里以外。


    沈兰泊破天荒地往里面看了一眼,一眼便看出了事端。


    目光顺着花香移去,一个熟悉的身影。


    高挑,瘦弱,长卷发。


    每一处,每一处都熟悉得如掌纹一般。


    她怎么会在这里?


    沈兰泊蹙起眉。


    没等孟宪兵反应过来,沈兰泊已经调转脚步,向大厅走去。


    一步,两步——他眼里的疑惑越来越深。


    而明月毫无察觉,还在和陈澄讨论基围虾的哲学意义,什么叫做死得其所,什么叫死有余辜。


    在这场生命演说中,陈澄代表虾兵蟹将,臭鱼烂虾,告诉明月一个道理,基围虾必须白灼!


    明月则花容失色,善意地提醒陈澄,不要当着这么多尸体的面,讲这种残忍的话题,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到来的危险。


    巨大的阴影渐渐将她笼罩,等到她听到来自耳边,那低沉地,如同来自地狱的声音,一切已经为时已晚。


    “你为什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