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第二十七章

作品:《死宅就得和病娇搭

    沈临不想被他抱着,眼角潮红一片,但还是伸手把五百块钱抽了出来,紧紧攥着那个纸封。


    “还给你。”他垂着眼睛,递着钱。


    睫毛打了绺,黑眼珠也没什么光彩,另外一只手抵着陆屿廷的肩膀,像是不亲人的猫。


    陆屿廷沉默了片刻,他难道就是过来抢钱的,混乱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


    “那是林业给你的,拿着吧。”


    怀里人勉强看了他一眼,但还是没被哄好,摇了摇头。


    “不要了。”嗓音很低,犹如蚊蚁一样。


    沈临不哭了,他拿到红包了,没有钱也可以。


    这里毕竟不是家。


    原来的出租屋才是家。


    “我——”陆屿廷从未体验过这种情绪被主导的感觉,仿佛抽空过来看一眼猫,却因为踩到对方的尾巴被彻底排斥了一样。


    隔离住的情感一瞬间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准,出现了正常的交流反应。


    从某种程度上说,沈临的对话反应并不像个“成年人”,这反而使得他措手不及。


    那只是一个红包而已。


    当然陆屿廷没有这么说,他只是抬眼扫了下人瘦削的下巴。


    不看他了。


    沈临想下来,他不想坐在陆屿廷的胳膊上,他不喜欢自己,那就是没有什么好感,其实就是讨厌。


    “能放我下来吗?”声音还是很弱。


    陆屿廷沉默了一会,只是问,“还哭么?”


    由于语调有些习惯性的平直,沈临以为这是嫌弃他,立马抬手又擦脸,很着急地揉掉泪迹,眼圈泛起一圈红。


    唇角抿了抿。


    陆屿廷将人放下了。


    沈临坐在床边,一只手捏着红包纸封,一只手还攥着那五百块钱,他低着头,只是很茫然地想着。


    一定要离婚。


    婚姻就是坟墓,怪不得大家都不结婚。


    书上说的婚后同心同体都是骗人的,到头来还是分你的我的。


    他要有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说第一次收到?”陆屿廷问了句,在房间里显得有些空荡。


    沈临不想和他说话,只是一昧递钱,从始自终低着头。


    “……”


    陆屿廷直接扣住人的手腕,摸了下人的脉搏,觉得没什么事,才低声道,“说话。”


    他只是知道沈临不是沈宁安,其余一概没有深入问过。


    其实也是知之甚少。


    沈临扯都扯不开自己的手,硬生生被拉着往前挪,双腿搭在床边,鞋子也没有穿。


    他只能仰着头看他,眼睛刚哭过,瞪起人来显得毫无说服力。


    “孤儿,我是孤儿,我没收到过很奇怪吗?”声音带着点抽泣,但更多的是生气。


    沈临其实根本没有因为这个身份自卑过,他很乐观,很自得其所。


    只是偶尔看到别人家庭美满的时候羡慕过罢了。


    所以在穿书有过那么不切实际的幻想,不过现在……都一一打消了。


    陆屿廷轻微蹙了下眉,什么也没说,只是松开了沈临的这只手。


    “?”沈临心顿时又虚了起来,他难道声音太大了。


    但是还没来得及唬弄两句,另一个胳膊又被拿了起来,又在摸他的脉搏。


    沈临愣了下,他会看脉?书里没说过啊。


    “也好。”


    沈临有点懵,心想好什么啊?


    但是下一句。


    “半个月的郁结之气全冲我发出来了。”


    “……”


    沈临吞了口口水,偏开了头,慢吞吞地伸手给钱。


    上方轻笑了一声。


    陆屿廷索性半蹲下身子,轻声问,“我就是特地过来抢你这五百块钱的。“


    “是不是啊?老婆。”


    沈临脊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由得撑着手后挪了下,但对方前倾了一下。


    脚上被穿上了一只拖鞋。


    “我给你的佛珠呢?”陆屿廷捏着人的脚踝,慢条斯理地丈量了下,头也不抬地问。


    沈临觉得不适应,他为什么要给自己穿鞋,脚不自觉地想躲。


    但刚有动作,被捏得更紧了。


    陆屿廷抬头看他,眼窝处有一道阴影,瞳孔里没有任何光亮,反而能看出几分漫不经心。


    “我、我还给你吧。”沈临情绪已经缓和很多了,倾身去枕头低下拿过来那个串珠,挂在纤长的手上。


    他没有意识到氛围不对,伸手过去了,面色很认真,还抿了下唇角。


    “是谁让你还的?沈云霄?”


    一猜就猜中。


    *


    陆屿廷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换了件衣服,眉眼有些许阴郁。


    怎么会像个孩子一样麻烦。


    管家正好要上去送水果,碰上了。


    “少爷……”


    陆屿廷抬脚往下走了,平静道,“过来。”


    大约推迟了三十分钟,沈临才吃到了果盘,盘着腿用叉子吃。


    管家很难不注意到有红痕的手腕和脚踝,心里不由得很是心疼。


    这又怎么了?


    沈临手腕上又缠上了那串佛珠,一口一块西瓜,莫名吃出几种愤恨之感。


    直到管家递过来一张黑卡。


    沈临愣了下,“林叔,我说了不要的。”


    “不是我的,小沈。”


    沈临沉默片刻,抬手拿了过来,仔细看了下。


    黑卡是一种信用卡,可以无限透支,是对于卡主人财富信用等级的凭证。


    不然小说里也不会时常用它来提高B格。


    沈临又叉了块水果,有些不解,“他原来不是给过我一张吗?怎么又给?”


    这是说得是刚进陆家那会,当时沈临手头还很拘谨,一进门管家就给了一张类似的卡。


    差不多吧,这个更好看些?


    卡面都是黑的。


    沈临有些意兴阑珊,这种信用卡有什么好的,又不是以自己名义办的,只是允许你无限消费而已。


    储蓄卡才是自己的。


    沈临也就“噢”了声,随后把卡放枕头下面了。


    接着吃水果。


    他压根就不想出去逛,网购的话临景山权限很多,东西要被陆家的人转交好几次,很麻烦。


    这地方说得好听是私人风景区,不好听他死在这都没人发现。


    管家看到人表现平平不由得有些失笑,小沈果然不是什么爱慕虚荣的人。


    沈临只是觉得自己大概真成了古早霸总文学中包养的小情人,心里觉得有点搞笑,又觉得无聊。


    黑卡又没有什么用,说冻结就给你冻结。


    还不如折成金子。


    沈临蔫巴巴的,也没再想其他事了,到了晚上就早早睡了。


    只是脸埋在毯子上,看着那串泛着暖光的佛珠,有些想不通。


    他缩了缩身子,闭上眼睛睡着了。


    ——“沈临,你为什么冲谁都笑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讨厌!”


    ——“他故意的,波关注呗,就是仗着那张脸。”


    错乱的梦境闪烁而过,小沈临被挤在墙角处,脸颊斑驳着泥土,下巴处有擦伤。


    ——“你是嫉妒我不对你笑吗?”


    对面讽刺的脸顿时愣住了,随即便是恼怒。


    沈临在睡梦中皱着眉毛,呼吸都有些急促,手指猛地一缩。


    因为幼年的他在挥拳。


    大约过了一会,沈临才渐渐平静下来,唇角抿出一个胜利的笑。


    第二天早上。


    沈临迷迷糊糊地下楼,走到餐厅顿住了脚步,又重新揉了下自己的眼睛。


    餐桌上全是红包,零零散散有一堆。


    管家笑眯眯地站在旁边。


    沈临后退了一步,觉得太丢人了,心里乱七八遭的。


    偏偏管家拉着他坐过来了,安抚道,“少爷补给你的,是走了渠道取的现金。”


    沈临整个人都烧起来了。


    他干什么啊!


    沈临脑子一抽,心想不会里面全是练功券吧?哼哼。


    但是这种情况……


    他不就是故意的吗?沈临只能给他打电话。


    “喂。”闷闷的嗓音响起,带着点倔。


    陆屿廷听到后微微抬眉,看着屏幕里的人影,漫不经心地问,“还在生气?”


    沈临混乱死了,耳垂都是烫的,他直白地问,“你又不喜欢我,你不要做这种事。”


    电话那边停顿了下。


    管家也愣住了,直接问么?


    沈临好讨厌这种行为,只做不说,没人想要去猜。


    他又没招他惹他,杀你又不杀,留着我当溜溜球啊。


    越想越憋屈。


    “我们结婚了。”


    沈临当时就想要犟嘴过去,但是听到对方后面那句话,一下子就消停了。


    “人不能什么都要。”


    语调淡淡的,似乎又是在提点。


    沈临一下子就明白了,半死不活的心一下子冰封了,抿了下唇,心想反正他也不让自己主动离婚。


    倒不如拿点精神损失费。


    被狗亲了。


    “那你给我的钱是我的钱吗?”沈临抬手抓了抓自己脖子,留下一道道红痕,他重新坐在餐桌椅子上,神色恹恹地问了句。


    对面似乎愣住了。


    沈临趴在自己手臂上,看着成小山似的红包,瓮声瓮气地说道,“我没有什么都要,只要钱可以嘛?”


    管家人都渗出冷汗了。


    陆屿廷盯着屏幕里的人,喉结滚了下,“喜欢钱?”


    “嗯,喜欢。”


    嗓音闷闷的,很真诚。


    陆屿廷似乎觉得匪夷所思,好似心被一根羽毛扫过,这么诚实啊……


    好孩子。


    “可以,都是你的。”


    沈临等到对方挂了电话后伸展了下身体,一边喝牛奶一边数钱,他发现一个红包里有五千块,这里有……50多个?


    好有钱哇。


    他感叹了下,然后认认真真上楼拿出来自己更大的书包,全部塞了进去。


    管家一时间也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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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楚路数,只是监督人把早饭吃完,随后得知人要出去,请示了下陆屿廷。


    ——让他去。


    沈临在临景山都快长毛了,准备出去放放风,在车子后座看风景。


    发丝被车窗的风吹得飞扬,少年张嘴灌风,呜噜噜觉得好玩,但扯到舌头了又疼的泪眼汪汪的。


    管家还是看不懂。


    这背一书包钱……是要干什么啊?


    沈临落地第一件事就是去金店,没办法,他身份证还在沈家,办个银行卡都费劲,先买金子。


    都被联姻了还不能捞点钱,他才不要当深情大冤种。


    下车的时候,管家没忍住劝道,“真的要去买?小沈,这太……招摇了吧?也挺重的。”


    沈临背着书包下了车,转了个圈,很认真道,“还好吧。”


    钱重不压身。


    林叔一时间心情很复杂,孩子喜欢钱就喜欢吧。


    挺有劲的。


    沈临想了想,“林叔,您在这里等我吧,待会可能有人笑话我。”


    表情很认真。


    管家哭笑不得:“我不是这个意思,其实可以用卡来消费啊,不必用现金。”


    沈临摇了摇头,“不一样的。”


    信用卡的账户是陆屿廷的,又不是他的,日后万一陆屿廷报复自己扯上金钱官司来,他一百条小命都不够用的。


    再说了,虽然现在陆慎没有出场,但书中的描写是极其厌恶同性恋的。


    对方肯定让自己净身出户,一毛钱也拿不到。


    也不怪沈临这么想,毕竟沈家诺大一个家族,也没有给他三瓜两枣的。


    富人的一条领带成千上万,但不见得会愿意给路边的乞丐二百块钱。


    觉得不配而已。


    沈临认为沈家也是这么看他的,只是被视为一个工具而已,还是一次性耗材的那种。


    他和管家挥了挥手,决定自己去买金子。


    陆屿廷不喜欢他,亲他大概也是兽性大发,不必有愧疚之心。


    该花就花。


    况且红包这种东西具有赠予的社会性质,安全。


    金饰店——


    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饰品,做的好精巧。


    沈临灵光一闪,要不买个金色舌钉?多拉风啊!


    但是想象了那个画面,眯了眯眼睛,算了算了。


    一位柜台服务员走了过来,很温和地询问,“这位先生,您要什么类型的款式呢?我们这边是主店,目前流行的基本都有货。”


    沈临其实也没买过什么金饰之类的,他扫过去一看全是项链戒指什么的,适合女孩子。


    “我要金条。”脆生生的语气。


    服务员有轻微的讶异,一是没想到对方这么年轻就要买,二是店里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存货,其实就是没有了。


    但话不能落下来,服务员温和地说,“金条确实是当下年轻人的主选,但可能要等一段的加工时间,因为我们店里毕竟都是精品制造,为的就是给客户更好的体验。”


    沈临理解了下,“现在不能直接买的意思?”


    “其实是需要加工时间,大概加急三天,您可以预付定金。”


    沈临才不要,转而有些郁闷,他其实知道金条应该在银行买比较划算,但是那里需要太多手续了,他身份证还不在手里。


    服务员再接再厉,“先生其实从实用性来看,饰品更合适,男生可以选择中性的手串,显得典雅。您也可以给您女朋友购买项链等收拾,家人也可以佩戴,选择是很多的。”


    沈临:“……”


    躺着连中两枪。


    但是他也没在意,要不随便买买算了,项链耳环这种是不是比较好卖?


    “那我随便挑一些吧。”


    服务员顿时喜笑颜开,一边拿款式一边说道,“先生您这么年轻,想来也是没有结婚,如果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来说,不如就选项链、耳环、手镯这几样,克数有高有低,您看看。”


    沈临提前查过金价,选了下,然后就和服务员说要用现金支付。


    服务员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立马和蔼可亲地拿来了点钞机,交易过程竟然在20分钟内完成了。


    沈临把三样东西放到了书包里,觉得好重好重,但是拿起来方便多了。


    但是服务员似乎是想要把他发展成长期客户,邀请他加入会员并抽奖拿礼品,沈临就在椅子上坐了一会。


    似乎是临近中午,门口人也多了起来,沈临神色恹恹的,好整以暇地看玻璃柜里的其他款式。


    确实没有舌钉欸……


    就在这时,身后有人在交谈。


    ——当然,程小姐您可以自行挑选,算是沈某的赔礼。


    ——你还是这么见外,我回国都多久了你也不来找我,看来是真的把我忘光啦。


    ——怎么会呢……我是因为


    对话戛然而止。


    沈临耳朵尖尖,觉得声音好熟悉就偷偷往后看了一眼,结果来了个死亡对视。


    “……”


    哈,今日出门果然没看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