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第 29 章
作品:《等我有空把你们全杀了》 修补到凌晨五点,钱晓文累得睁不开眼——她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无法像以前那样专心致志地熬夜做事了。
打个哈欠,在尸体脑袋上方的墙壁上摁下“提交作业”的按钮。那是事实检测系统,摁下之后,会有一道红光扫描尸身,将她已修复的地方扫描到老师那里。
扫描完了,钱晓文去泡了碘伏浴,吃了一大把维生素,睡意愈发的困,不知是维生素起了作用,还是碘伏起的作用,下\体的不适感短暂的消失了。
她躺到床上,很快地睡了过去。
也很快醒来,是被人拍门拍醒的,慌慌噔噔地拍门,很急切的样子。
隔着门,悦凌凌大喊:“吃饭了!”
喊的时候,悦凌凌几乎是贴在走廊栏杆上,离钱晓文的门远远的,生怕被她捉进去杀了。后来想一想,余有为让她来叫钱晓文,大家都知道她来了,真被钱晓文杀了,大家都知道是钱晓文干的。钱晓文可没那么傻。
她拍拍胸脯,鼓起勇气站到房门一寸之外,继续梆梆梆地拍门喊人。
钱晓文扶着额头起来,只睡了几个小时,她的头非常的痛。在六点之前交了一次作业了,会有早餐的。
“你们吃吧。”她塞上拖鞋去上了个厕所。
悦凌凌在外面问她:“你不吃啊?”
钱晓文没听见。在悦凌凌看来,这就是沉默的应答。虽然很疑惑钱晓文为什么不吃了,但少一个人吃饭,大家就能多吃一点。毕竟余有为的食材是限量的,他们每天都是光盘。
悦凌凌回了余有为房间,说钱晓文不过来吃饭了。
余有为叼着烟,诧异:“咋不吃了?生病了?”
悦凌凌嘟囔:“谁生病她都不会生病。”那么强悍的人,怎么可能生病嘛。
周志笑道:“她交作业了吧?可能有饭吃了,哪像我们,懒惰的。”
这话就像在点悦凌凌,每个人见她都爱问她写作业没。悦凌凌的脸登时挂不住了,反驳道:“我交了也没饭啊。”
交了也没饭——钱晓文怔愣在出餐口前。她打开屋里所有的灯,甚至拿出手机点开手电筒。黑压压的出餐口被照得雪亮,里面空无一物。
她交了作业,为什么没有饭?
扫描出问题了?
钱晓文用力摁下提交作业的按钮,扫面光线从尸体的头颅覆盖到脚趾,又从脚趾扫回头颅,最后收进墙壁。
没有任何问题,她初来的那两天,也是这样。出餐口每天按时出餐。难道是她几天没有提交作业,只提交一次不行?
肚子发出咕噜叫,胃部在收缩,她很饿,非常的饿。上一次吃饭是在昨天中午。突如其来的饥饿感几乎要把她吞没。
来不及思考这是怎么回事,急匆匆套上外套,直奔余有为的房间。
他们已经开始吃了,风卷残云。
周志笑着说:“你来了。小悦还说你不来。”
钱晓文说:“上厕所去了,没听见她说什么。”
悦凌凌吐吐舌头,“又不怪我。”
钱晓文:“没怪你。”
余有为吃了两口麻辣鱼,开始咳嗽,侧身弯着腰,连续性咳了半分钟。
悦凌凌急忙给他倒水,问他怎么了。
他喝了口水,声音都咳哑了:“可能是感冒了。”从昨天开始,喉咙有一丝丝的痒意,今天尤其明显,特别是沾了辣椒之后。
悦凌凌:“你吃点感冒药吧……”要是余有为倒了,他们的饭就没希望了。
余有为:“小事小事,没事儿。你们快吃,快吃。”
只是一丁点的小插曲,谁也没放在心上。
饭吃完了,灶上的骨头汤也炖好了。余有为想自己给赵淑萍送过去,又想起昨天被周志撞上的事情。送多了,别人真的会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让悦凌凌去送。
悦凌凌盯向陈宇南,说:“陈宇南,你还没去看过奶呢。”
陈宇南骗过头来,说:“有空去。”
悦凌凌嬉笑:“现在谁还没点空啊,好忙哦,忙着干什么啊?”她看了张情一眼,张情抱着猫,那染了鲜红指甲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抚摸着猫咪的毛发。
张情什么人没见过啊,悦凌凌的小心思,她看得透透的。却不点开,笑盈盈地和悦凌凌对视,那上扬的眼线,几乎是在以一种戏谑的目光迎视悦凌凌。
悦凌凌笑不住了。她真的好讨厌好讨厌张情。原本以为看见陈宇南和张情那样在一起了,她不在意了。谁想,昨晚听见张情又来找陈宇南,他们每天从早到晚,一遍又一遍地在她眼里晃荡,在她耳朵里晃荡。她还是很难受,心像被人扎了一刀又一刀,比没有饭吃还难受。
余有为装好了骨头汤和饭,悦凌凌端着去赵淑萍那里了。等赵淑萍吃完饭和药,睡过去时,她才离开。
出门的时候,恰巧看见张情提着一瓶红酒进了陈宇南的房间。这是他们的日常,他们每天都在喝酒。悦凌凌有时从陈宇南门口过,没关上的房间门,能看见里面的地上、桌上全是酒瓶。
陈宇南的房间不再像以前那样干净了,他的那些音乐设备再也没动过了。他这个人变得非常肮脏。肮脏到悦凌凌又恨又难受,还有隐藏的爱意和不甘心。
悦凌凌捏紧了手里的托盘,匆匆地去了余有为房间。余有为坐在窗边抽烟,周志在厨台前洗碗。托盘搁在厨台上,余有为回头看了一眼,见碗里的汤和饭都吃完了,才对悦凌凌说:“锅里还有点汤,你要喝酒喝吧。”
喝,当然得喝。
有吃的,就算是撑也要撑进肚子里去。否则,晚上饿得睡不着的时候,能后悔到撞墙。尤其是好不容易睡着了,第二天醒来会更加的饿,饿的发疯。
悦凌凌问他们喝吗。周志说:“刚才大家喝过了,专门给你留的。”
悦凌凌笑眯了眼,她忽然觉得这个房子里,只有周志和余有为最好。
余有为抽完一支烟,烟蒂在玻璃上摁熄了丢进垃圾桶。站起身时又开始咳了,咳得非常凶,像喘不过气。扶着玻璃,咳得肩膀都在颤抖。
周志难得皱了眉:“你没事吧?平月那里可能有感冒药,要不你去要点?这个时候生病了可不是好事。”
余有为咳完了,想说不是啥大事。转念一想,周志说得极对。在这种天气,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生病了可不是好事,就像赵淑萍,只能原地等待。
他走到厨台前,拎过水壶带一杯水。悦凌凌喝完了汤,将碗放下,一抹嘴,抬头对余有为说:“谢谢啊,余大……诶!你嘴巴……是血还是什么啊?”
周志洗碗的手顿住,跟着看过来。余有为摸了一下嘴巴,“哪儿?”手上没东西啊。
悦凌凌指了指嘴皮中央。余有为使劲揩了一下,手背上瞬间沾上点点红色,血的颜色。
他冲进厕所。镜子里的余有为,嘴皮上确实沾了血。不多,只有一丝丝,不仔细看也看不见。
那一瞬间,余有为懵了。周志的话再次闪过脑海。余有为非常肯定的想,对的,他该去要点药。感冒药之类的。也应该去找钱晓文看看他这是什么问题。
只是几秒钟,脑海里闪过一连串的想法。想完之后,又觉得没必要那么慌张,有可能是刚才吃鱼的时候,鱼刺刮的。反正他不太会吃鱼,每次吃鱼都会被卡刺,而他又挺喜欢吃鱼的。
捧着冷水洗干净脸,洗干净嘴巴。他扒开嘴巴,一口烟民拥有的大黄牙大黑牙和几颗烂牙,牙结石。
下嘴唇的唇肉有点痛,他用两只手挤了挤,更痛,隐隐渗出血来。果然又被鱼刺扎了。
那些隐藏在心底的慌乱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还是去找平月要点感冒药吧。他喜欢裸睡,每天早上起床洗完澡,也不擦干净水,就满屋子倒出晃悠,去拿食材,去抽烟。外面暴雨,尽管屋内恒温,也是容易感冒的。
余有为走出厕所。
悦凌凌略带急切地问他怎么样。
余有为说:“刚才鱼刺卡了。没事儿,别担心。”
周志看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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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遍地的烟蒂,垃圾桶已经装满一桶了,塞不下了,所以才落得满地都是。
“多嘴一句,还是少抽点烟吧。”
他们来这里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余有为抽完的烟蒂已经塞满整个垃圾桶,真是……太夸张了。没病也得熏出病来。
余有为:“你不抽烟啊?”
周志:“以前抽,现在戒了。”
余有为:“可以啊。我是想戒,戒不掉。不抽吧,又觉得少了什么。”尤其是无聊的时候,没事干,或者心里堆满事,总归他最近的状态就是嗜烟,只有抽着烟,心里头才轻松一点。
周志洗完了碗,悦凌凌擦好餐桌,垃圾丢进垃圾回收口,所有东西收纳归位。
周志和悦凌凌离开了,余有为去洗了个澡——中午炒菜,身上沾了浓厚的油味。换上干净的衣服,去找平月。
平月打开门,看见是余有为,有点诧异。她和余有为好像没说过话,一直不觉得两个人除了吃饭会有别的交集。
余有为尴尬,“就、就是……”
平月:“嗯?”
余有为:“你能不能借点感冒药给我,等下山了还你……”
平月:“……不用。”
余有为顿时慌了,“我真的会还你!所以借我一点吧……”
平月:“……真的不用。”
余有为有点懵,他记得范明胜需要药的时候,平月给了。钱晓文也找平月借过东西。为啥就不愿意借给他?难道是他长得丑?
余有为很想拿个镜子照照自己,是不是出门时没收拾干净——他可是专门洗了澡过来的。说句奇怪的话,他刚才洗的那个澡,比他这辈子洗过的所有澡的时间都长。
不可能没洗干净。
来都来了,拒绝也被拒绝了,死透了也想知道个缘由。
“为啥不愿意借给我?”
“啊?”
平月茫然,微微张大了眼睛。
光影倒映在她瞳孔,映出瞳孔深处的他。胖墩墩地占据中央的位置,周围是朦胧的褐色的花纹。
他就像一个手办……手办……被花环围成的,又可爱……又搞笑……他自己竟然会觉得自己像个小手办……离谱。
平月恢复了正常,“唔……我意思是说,我拿给你。不用你还……”
余有为额头滑下几滴汗水,尴尬得脚趾在人字拖上蜷了起来。
“你等一下。”平月转身进了屋,房间门就在他面前大大的敞开着,能看见她奶白色的床单,椅子里可爱的抱枕,电脑旁边坐着一只小羊,短短的耳朵竖着,毛绒绒的脸十分呆萌。
满是少女味的房间。
他40岁了,结过婚,又离了。
余有为别扭地挪开视线,看看左边,看看右边。然后听见脚步声朝门口走来。
“我有感冒灵,布洛芬,维生素。你要什么?”平月拎着一袋子药,一边走,一边滑开袋子扣。
“都行。”余有为收回视线。
平月便每样都分他一点。余有为双手捧住,问她:“你喜欢吃炸鸡吗?”
来餐馆里的小女生们都喜欢吃油炸类食物,他也挺喜欢吃,所以隔天的下午茶就是炸鸡之类的油炸食物。但她或许不会喜欢吧……
对面的女生思索了一下,眉头先是微微皱起。余有为猜对了,像她这样的女生肯定不喜欢吃油炸,应该偏爱于巧克力饼干之类的,可惜他填报名表的时候没写,他不喜欢干巴巴的东西。
他有点后悔,仅仅只是几秒,对面的人眉头一松,又笑了起来,“很久没吃过了。”
余有为迫不及待的:“那你尝尝?”
平月笑着说:“好啊。”
余有为差点就要说让她去他房间,话到嘴边及时刹住了车,他抱着药跑回房间,往出餐口摸。掏了空。抬头看时间,才一点十分,离下午茶还有一个多小时。
这个四十岁的离过婚的老男人,像一个初恋的愣头青一样,因为没法立刻请女孩子吃炸鸡而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