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方静不见了

作品:《他是奸细

    你可以想象,当时张信是多么地吃惊。


    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怎么可能呢?忙揉了揉眼睛,再看,确实,人没了。


    那一刻,他彻底懵了,怀疑在做梦。


    但流动的水声,又告诉他这确确实实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死人是不会走动的,难道记错了地方?


    但这个洞虽然看起来很大,不过并不复杂,他是顺着一路走下去的,又原路返回,根本就不可能迷路。


    而且他记得再清楚不过,这确实是他涉水登岸的地方,周边环境己深深地印在他大脑里。比如那一块石头,就很有特色,它就在姑娘的头部上方。


    但石头还在,人却没了。


    这真是天大的怪事。


    张信仔细观察地面。


    在最初发现姑娘的地方,河沙有轻微的压痕。


    再往上,沙地上有轻微的拖痕。继续寻找,河水就涨到这儿,没有河沙了,全是硬地,也就看不到有什么痕迹了。


    张信心头一沉,姑娘的失踪,十分地蹊跷,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正当他苦苦思索的时候,忽然从水中猛地窜出了一个什么东西,黑不溜秋的,一身长毛,有三尺长,他来不及看清啥模样,那个东西便嗖地一声,从他身边一闪而过,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把张信吓了一跳。


    这家伙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而不是虚无缥缈的什么灵魂。


    张信不由自主地把手伸向背后的袋子,那儿有一把匕首。他原以为那只是备用的,现在看来是拿它出来的时候了。


    这时候,他才相信,这个山洞并不是平静的,很可能有食肉动物存在。


    这一点也不奇怪。


    既然是暗河,且水这么汹,它一定得有一个出路,就是水必须得流到一个能释放它流量的地方,或贮存,或流向江河,或大型湖泊。


    现在看来它最大的流向是拒马河。


    拒马河由一众小溪流,演变成一条大河的,是中途许多小溪流汇入的结果,其中不乏暗河的功劳。


    这些暗河口或在高地,或在草丛中,人们一般不易察觉它的存在,但动物能。


    在野外求生这条路上,人类远不及动物。它们凭着良好的嗅觉,以及动物的本能,经过一次次摸索,从另一个地方迁到了这里。


    极大的可能,是他们把方静拖走了。


    能拖动方静的,一定是超级大的动物,否则不可能把一个活人拖走。


    也有另一种可能,这种动物并不大,但并不是一个生活在这儿,他们可能是一个大家族,在面对方静这样一个食物时,他们表现得出奇地团结,共同把人拖走了。


    现在,行动一定要快,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方静,防止动物啃食她,破坏了她的绝世美颜,尽可能保持她尸身的完整性。在破获了魏忠贤陵墓案后,设法把她带走,交给其父亲,也算完成了一件心愿。


    那个动物肯定就是罪的嫌疑犯。


    根据刚才他的走向,是向右侧去的。


    那儿有一条岔洞。


    很小,很低矮。张信这样身材的人进去,必须得低着头。


    刚进洞口,便闻到一种特殊的气味,一种生命的气息。


    他几乎可以肯定,这里面有生命,并且离的很近。


    他已经听到洞里发出的惊恐不安的躁动声。


    显然,洞里的生物灵敏度非常高,张信刚一进洞,就引起了它的注意。可能他们的领地意识特别强,把山洞视为自己的家园。对于每一个靠进洞的生命,都视为敌人。


    把来犯之地赶出家园,赶出自己的领地,这是强势野兽的一惯做法。


    张信把珠子放到地上,单手握住匕首,等待着。


    但接下来,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是洞里惊恐不安的气息更为强烈。


    它似乎向张信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我们并不强大,我们没有能力驱逐任何一个貌似强大的进犯者,我们面对敌人,只有防御,而从没有进攻。


    因为我们是弱小的。


    收到了这样的信息后,张信弓着腰,一步步向里逼近。


    洞很小,不管是什么动物,都不可能从张信身边逃过。


    这样有十多步,他发现了目标。


    在他前方,出现了两点蓝光。


    他知道那是野兽的眼睛,它己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对峙。


    那个怪东西不再沉默,发出哼哼哼的怪叫声,表示它很愤怒,如果来犯者再不撤离,它就不客气了。


    张信可不管这些,仍然步步逼近。


    那个家伙彻底绝望了,再不采取行动,就要束手就擒了。


    似乎决心已下,抱着鱼死网破的决心,突然,那个东西以极快的速度向他冲来。


    一开始便是王炸,瞬间提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张信。


    一般的人,面对这样的速度,应对不及时,一定会被撞个人仰马翻。


    可是它明显选错了对象,今天出门没看黄历,遇上了不好惹的人,该它倒霉了。


    说时迟那时快,张信的手闪电般地抓住了那东西的双耳,然后猛地下压他的头。


    他的力量很大,那个东西抗不住,跪了下来。


    但仍不甘心失败,它伸出嘴,企图咬张信的手。


    张信当然不给他机会,伸手抓住了他的嘴巴,并用手指悟住了他的鼻孔。


    怕他不老实,又用脚踩在它背上。这一连串的动作,那个东西几乎没还手之力,便拼命地蹬动四肢,不肯就范。


    最后,终究敌不住张信力大无比,挣扎了一阵,耗尽了力气,总是徒劳,最后不得不放弃。


    猛地抖动了一下,没动静了。


    张信松开手,摸了一下它的肚子,圆鼓鼓的,不是吃食太多,而是被张信捂住了嘴和鼻,呼吸不畅,憋死的。


    这时候,张信才有功夫打量这头怪兽,见他身长有三尺,浑身长满黑色的鬓毛,长嘴大耳,嘴和鼻孔长的很近,活脱脱一个猪的形象。


    不错,他就是猪的一个种类。明朝以前,这种猪很常见,主要生活在华北一带,喜欢玩水,肉质鲜美,成为人们最喜欢的猎物,被大肆捕杀。到明初,除了拒马河一带还能见到它外,其他地方基本绝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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