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006

作品:《祂的触手

    打工的时候没什么可说的,每一天都是相似的疲惫,但今天有些不太一样的是,封初懿守在这边。


    祂这一尊吉祥物的存在好像更改了冰激凌店里的气场。


    进店的顾客比往常要更多,且每个人的视线都要在祂的身上停留一阵。


    皮相优越加上气质卓然,能轻而易举地夺取周围人的注意力。


    于是就有两个格外胆大的客人,直接跑过去要联系方式。


    手忙脚乱的林霁元像个经纪人似的阻挠了其中一个,另一个被他不慎放跑到封初懿面前,张口便搭讪起来。


    林霁元看在眼里真有几分心惊肉跳,他还是很害怕怪物的“社会化程度”不高,做出什么反人类事件的。


    正常人被这样频繁盯视打量心里尚且会有不舒服,万一怪物被看毛了,或是脑容量不足以处理搭讪对白,就要有超出掌控内的麻烦事情发生了。


    但出乎意料的,祂堪称乖顺,一声不吭地等着林霁元下班,面对凑到脸上的“可以给个联系方式吗帅哥”,也以沉默作应对,采用冷暴力的手法安全度过人类社会适应性考验。


    考官不堪尴尬,便也无奈离场。


    五点钟一过,看到接班的同事过来了,林霁元火速脱下围裙领着枯坐四小时的怪物开溜。


    按理说晚上应该去卖鱿鱼的,但他刚决定躲过这段严格监察时期,接下来的时间就很宽裕了,只需要抽一个小时做一个线上批改作文的兼职,入账也有十几块钱,虽然少但稳定。


    林霁元抱着犒劳奖励的目的,去菜市场买了不少食材,包括屯粮和今日的晚餐,还奢侈地购入了鲜切牛肉,计划晚上吃一顿火锅。


    只不过这样下来,今天甚至未来两天的工都白打了。


    林霁元忍着肉疼,拎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怪物手上也没空着,甚至拿的东西比林霁元手里的更重。


    祂正处于模仿学习的时期,和林霁元做一样的事情会让祂感到相当满足,简直让人幻视六七岁年纪抢着做家务的乖小孩。


    B市纬度较高,9月中旬,气温已经彻底脱离了夏天,一人一怪物走到巷子口,林霁元一下子便注意到了路边纸箱里放着的两只白色小狗,一只纯白,另一只小狗的耳朵是棕色。


    它们被遗弃在路边,看起来还没断奶,正在颤颤巍巍地嚎叫,小爪子扒在对它们而言城墙一般难以跨域的纸板上。


    任何一个从小就想养宠物但从养过且自称为狗类最好的朋友的人,都无法面对这样的场面无动于衷。


    林霁元脚步迈不开了,连带着身后的怪物,也被他堵在原地。


    *


    “嗷……”两只小狗在纸箱里撞来撞去,仍旧不满足地发着声。


    旁边的地上摆着摔了一个豁口的碗,里面泡好了林霁元临时出去买的羊奶粉,只是还散发着热气,需要再晾一晾。


    林霁元蹲在旁边,手机里正联系着附近的救助机构,给小狗拍了个照片后发送了过去。


    然后他把手机一放,洗干净的罪恶的手就伸向了两只小萌物,大撸一通。


    果然和他想象中手感一样好!


    毛茸茸,软乎乎,肉嘟嘟的小奶狗,林霁元摸起来就忘情了。


    买好的火锅食材还摆在桌上,大厨却无心做工、沉迷撸狗,嘴里甚至发出无意识的笑声。


    突然失去了关注度的怪物静静地站在一旁,表情有些茫然。


    祂盯着林霁元的动作,又看向他快乐的表情,只觉得胸口拥挤着一团什么,让祂有些憋闷。


    为什么不摸祂呢?


    因为祂光秃秃吗?


    祂的眉头紧皱,忽地伸出一条触手,那触手原本散发象征焦虑的浅绿色,但它很快发生了变化,一层雪白蓬松的绒毛出现,覆盖了整根触手,使得它毛茸茸的,竟像是某种巨型哺乳动物的尾巴。


    “尾巴”凑到林霁元膝前时,他惊得一屁股坐到地上。


    家里肯定不该有这么蓬松的超巨大尾巴,它看起来简直属于神话里的九尾妖狐!


    “这是什么?!”他终于收回撸狗的手,小心地碰了一下,“尾巴”便也抖了一下。


    林霁元抬眼看向一旁的封初懿,满脸不可思议,显然没预料到怪物还有这种“拟态”能力。


    “请你摸我。”


    怪物低声说道,随即似乎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尽管祂口中讲的是虎狼之语。


    林霁元脱线地关注到了,这次怪物使用了祈使句,祂的语言功能浅浅地进化了。


    可是摸祂这是个什么要求?


    精通幼儿园心理学的林霁元稍一思考便顿悟——这是原住民对新成员的吃醋!


    他看了那么多的萌宠视频,还是相当了解这种“争宠”现象。


    既然如此,他也不客气了。


    林霁元把毛茸茸的尾巴抱在怀里,狠狠揉搓了一番。


    可恶,手感怎么这么好?


    简直是让君王从此不早朝的程度的好。


    没有超人的意志力是不可能停下动作的!


    随着林霁元的“玩弄”,怪物的脸色越来越红,眼神却十分欢愉。


    祂的目光扫过从纸箱里蹒跚爬出奔向羊奶的小奶狗,又漫不经心地收回。


    林霁元有一种入魔般的着迷,他把毛茸尾巴抱在怀里,脸埋进去胡乱地蹭了蹭,好半晌才挣扎着抬头道:“我还想试试原始皮肤的……”


    说实话,几次偶然碰到时,那些触手的特殊触感让他铭记于心,一直挂念。


    毛茸茸是很好,但有时候滑溜溜是另一种好。


    他也是深谙得寸进尺的。


    果不其然有求必应的怪物闻言马上伸过来另一条触手,叠在毛茸尾巴上盛放到林霁元膝前。


    它泛着玉石一样的莹润的光泽,又如同布丁似的弹滑,还拥有清凉的温度,除了看起来不太符合大众审美之外,简直毫无缺点。


    林霁元沉迷触手中无法自拔,根本没注意自己也被靠近到身边的怪物圈住了。


    更多的触手出现,绕在他身边,小心地贴上他的肌肤。


    正所谓,撸人者,人恒撸之。


    裸.露在衣袖外的一截手腕上感受到一些酥酥麻麻的异样,林霁元吸上头了的大脑终于清明几分,意识到那是触手的吸盘。


    此刻它们贴在他的手臂上,竟让他有种被啄吻了似的错觉,当真奇怪的很……


    林霁元忽然像被火烧了一样坐不住了。


    触手和他几乎交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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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场面异常诡异,他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和被催眠了一样!


    “……先停一下,时间不早了,我给你做火锅。”


    林霁元说着赶紧挣扎起身,又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样子道,“快把你的触手都收起来,这屋子堆满了不像样……尤其出门在外的时候可不许这么放肆。”


    被“始乱终弃”的怪物还乖乖地点下头。


    祂几条触手都变成淡粉色了,按照林霁元已经总结出的规律来看,那象征怪物心情很好。


    可似乎又不只是心情好这么简单,因为祂的眼睛里也盈着可疑的水光呢。


    林霁元不敢再看,慌忙爬去洗菜。


    *


    牛油的鲜香麻辣味道顺着煮沸的蒸汽弥漫在小屋里,挤占了普通的空气,也挤占了空气中残留的淡淡尴尬。


    红汤滚滚,林霁元把调好的料碗推到封初懿面前,马不停蹄地下起了牛肉卷。


    反正今晚也要把床品全套换洗,他坦然享受美食的香气,已经不在意这一顿带来的经济上的赤字了。


    他面前调了三个碗,一个干碟一个油碟,还有他最爱的麻酱碟,里面除了化好的麻酱外还放了少量的糖,加上醋和带着辣油的原汤,吃一口简直能鲜掉舌头。


    林霁元把煮熟的牛肉捞出放到一边的盘子上,然后给封初懿分了一半。


    他自己忍住口水先看对方吃,看祂在他的指导下,“人性化”地用筷子夹起裹满汤汁的肉卷送入口中咀嚼,才一副安利成功的模样,有些自豪道:“怎么样,好吃吧!”


    怪物点点头,祂的眼睛不去看那些肉卷,只盯着林霁元,然后缓慢地舔了舔唇角。


    可能是心脏的人看什么都脏,林霁元对这个表情有点招架不住,总觉得别有意味,仿佛他比火锅诱人似的,仿佛比起牛肉卷怪物更想把他吃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怪物没有一开始纯真了!


    但又感觉真正不纯真的人是他自己……


    林霁元心里默念罪过,埋头吃起饭来。


    ……


    其实,某种程度上,林霁元的感觉并没有出错。


    怪物确实不似之前“纯真”,因为祂基本上整合了这具躯体的记忆,也生出了一些属于“自己”的认知。


    这些逐渐生成的信息量目前堆放在祂的身体里,等待消化。


    比如祂已经知道了,祂前不久的痛苦和呕吐,是一种生物态的“进化”,类似于蛇类蜕皮,蝴蝶破茧。


    再细分的话,则可以视作“分裂”,类似于蒲公英播种,是一种自体繁殖行为,但是繁殖出来的却不是祂的后代,而是祂的非完全体分身。


    如果不想分裂,还可以选择在进化后将分身吞掉,吸收后可以补充能量。


    ……嗯,祂上一轮的分身已经被打碎丢进垃圾桶了。


    这则信息似乎很重要的样子。


    但怪物把它放回到脑海深处搁置。


    因为祂有更在意的信息要处理。


    比如——


    祂喜欢林霁元,像封初懿那样。


    祂想和他永远在一起,还想对他做那些封初懿的意识里的坏坏的事情。


    祂学会了,这种轻飘飘又酸酸痒痒情绪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