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就这几招,那就收尾了

作品:《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眼下正是痛打落水狗的好时机,金胜怎么可能会放过。


    过了一会儿,等法官看的差不多之后,金胜继续开口说道:


    “法官阁下,被告人周阳在聊天记录中,明确的承认了他出轨毛雪芳的事实。”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陈述,完全就像是专门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故意编织的谎言。”


    “我很怀疑,其中是否存在教唆的嫌疑。”


    “另外,毛雪芳更是涉嫌‘伪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由她亲笔所写的这份承诺书,就是最好的证据。”


    既然毛雪芳这么喜欢蹦跶,金胜不介意再踩上几脚。


    真当自己怀孕了,就天下无敌是吧!


    还有徐华波,金胜的潜台词中,直接给他定了一个‘妨害作证’的嫌疑。


    搞不好也能送进去。


    相比起徐华波说的故事,显然是聊天记录更有说服力。


    听到金胜这番掷地有声的话。


    主审法官先跟合议庭其他两位法官小声沟通了一下。


    接着问道:“被告人周阳,在8月22日的聊天记录中,你明确承认了出轨的事实。”


    “对于这一点,你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


    语气中有那么一点威严的感觉。


    面对法官的询问,周阳脸上有点惶惶不安。


    嘴里也不由得吞咽了一下口水。


    “我.....我当时只是出于愧疚,不想再刺激到小婷,这才随口承认的。”


    “其实那天,我们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


    “在房间也是讨论工作上的事情。”


    这模棱两可的回答,看样子是还想再挣扎一下子。


    那闪躲的小眼神,差点没给金胜看乐了。


    主审法官可没那么容易忽悠。


    紧接着问道:“你的意思是,你跟毛雪芳从来没有发生过亲密关系对吗?”


    “请回答我,是或者不是。”


    周阳额头有点出汗了。


    感觉怎么回答都是错误。


    说‘不是’,那刚才一番话就全是在放屁,间接证明了毛雪芳做伪证。


    说‘是’,选择死扛到底,最后一旦被查实,刑罚或许会被加重。


    这哪是选择题,完全是个‘送命题’。


    没办法,只能发出求助信号了。


    可徐华波也是毫无办法,干脆选择视而不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官向被告提出的问题。


    应由被告本人回答,律师不能代替被告回答。


    “被告人周阳,请立即回答我的问题。”


    等了好一会儿,眼见周阳一脸的纠结,就是不开口。


    主审法官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甚至连发问的语气,都更加严肃了。


    “不是....”


    这话一口出,周阳顿时感觉被抽光了力气,身子有点发软。


    金胜看到了一个小细节,也不知道是不是如自己想的一样。


    徐华波貌似给了提示,装作拿资料的时候,手微微晃了两下。


    这是打算直接放弃掉毛雪芳了。


    听到这个答案后,主审法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发言道:“被告人周阳,现已承认与毛雪芳存在亲密关系。”


    “鉴于毛雪芳出具的承诺书,会完全改变本案事实的认定。”


    “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


    “故此,法庭会于本次庭审结束后,移交治安机关,予以查证。”


    金胜心里舒坦了,看来‘重婚罪’大概率也是跑不了啦!


    治安机关出手,两人之间的种种事迹,很快都会浮现。


    法官到时候直接可以一目了然。


    没办法,律师去查证,肯定跟相关部门的便捷程度不一样。


    金胜可没有能随便,就给出完整证据的统子哥。


    否则还费什么脑细胞掰扯,一件件往外丢就行了。


    对方律师就算能飞都没用。


    徐华波此时的脸色,就跟吃了苍蝇一样难看。


    反倒是徐美凤,有点后知后觉的样子。


    只能说,不懂法真可怕。


    “现在庭审继续。”


    “被告方律师请注意,‘重婚罪’这个指控暂时搁置。”


    “待到查证过后,再行处理。”


    “你可以就‘侵占罪’发表质证意见。”


    主审法官才没有那么多时间跟你磨蹭,先把庭审程序给往下走再说。


    但是这个信任度,几乎为零了。


    这波,金胜血赚。


    小样,连功课都没做好,还跟我玩‘讼棍’这一招。


    不妥妥的送‘人头’嘛。


    徐华波很明显心态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稍稍有点手忙脚乱。


    “法官阁下,对于自诉人指控的‘侵占’,我方并不认同。”


    “据我当事人描述,陈伊婷是孤儿,没有任何亲人。”


    “在得知了徐美凤打算趁着两人结婚之际,出钱购买一套房产赠送给两人,用于婚后居住之事。”


    “陈伊婷当时主动提及,自己有一笔25万元的存款,可以拿出来。”


    “2018年10月13日,由陈伊婷发送给周阳的语音消息中,明确了这一点。”


    “所谓的‘哄骗’,是根本不存在的。”


    “因此我方当事人,并不具有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故意。”


    “仅凭这一点,就无法被认定为‘侵占行为’。”


    金胜也不开口反驳,就静静的看着他表演。


    利用己方出具的证据来反攻。


    算是一个优秀刑辩律师的必备技能了。


    徐华波也仿佛已经跳出了刚才的不利,越说越有底气的样子。


    “至于什么故意设计成‘婚前财产’,更是自诉人的臆测,毫无事实依据。”


    “真实的情况,是周阳在上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海悦小区,正在对外发售。”


    “该小区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近,房屋的价格也比较合适。”


    “联想到自己正好要买房的需求,所以在当天就过去进行咨询。”


    “在经过实地查看后,周阳非常满意,随后联系了自己的母亲徐美凤,当场就签订了购房合同。”


    “可由于当时正处于上班时间,周阳不想打扰陈伊婷的工作,同时也因为需要办理按揭贷款业务。”


    “所以就先行登记了自己一个人的身份信息。”


    “周阳和徐美凤母子二人,从始至终都没想过独自‘占有’这个房子。”


    “同样,2018年12月8日,由徐美凤发给陈伊婷的微信消息中,也提到了这一点。”


    “法庭可以进行查验。”


    不得不说,徐华波能混成合伙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要想构成侵占罪,有四个必要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必须存有明确、具体且非法的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6?8。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行为?6?8。


    第三:被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6?8。


    第四:行为人必须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然坚持拒不交还?6?8?6?8。


    徐华波知道在现有的证据中,想要全盘否认根本不可能。


    所以就盯着其中最难界定的一点来打。


    眼下这两段说词,就是为了模糊掉周阳和徐美凤两人,具有主观故意这一点。


    先点明主题,再辅助说明。


    这叫‘以点破面’,‘借力打力’。


    辩护的思路很清晰啊!


    只是很可惜,他的说法里有个很小的逻辑漏洞。


    这时候,主审法官听完了几段语音后,又开始发问了。


    “被告人周阳,你在10月13日的微信中提及。”


    “徐美凤跟你说过,不管你们俩能出多少钱,她都会再添一点买房。”


    “这句话中的‘你们俩’,指的是你和陈伊婷对吗?”


    金胜也来了兴趣。


    这个叫董善的法官很有意思啊!


    都开始抠细节了。


    看来是认准了周阳这个软柿子。


    又把问题抛给了他。


    或许主审法官认为,刚才击破过他的心理防线了,再来问他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


    这次周阳倒没有一点迟疑的回答道:“是的。”


    主审法官紧接着问道:“所以说,是徐美凤先问的,你们能出多少钱。”


    “接着你去告诉的陈伊婷,才有她出资25万的事情。”


    “对吗?”


    周阳又一次愣住了。


    这个逻辑还真没毛病。


    都不用金胜出手,对方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这是个负责任的好法官啊!


    真给力。


    金胜可太舒心了。


    从没想到过,‘原告位’竟然还有这个福利。


    以后看来得再试试。


    徐华波此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看来是自己的辩护策略出了问题。


    搞得主审法官,对己方的信任度全无。


    频频挑刺不说,还跳过自己去问周阳。


    碍于规则限制,他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早知道就先不搞‘重婚罪’这个点了。


    徐美凤此时就算再迟钝,也能看出不对劲儿了。


    她才不会去管什么规定。


    可刚想开口说什么,主审法官继续发问了。


    “被告人周阳,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此时,周阳眼睛向左右两边瞟了瞟,一咬牙回道:“是的。”


    “是我妈先问的,问我和小婷有多少钱。”


    “但是那个25万,确实是小婷主动说要出的。”


    “哪怕她当时跟我说没钱,相信我妈也不会说什么的。”


    金胜的嘴角,不由得挂上了一丝笑容。


    在事实面前,谎言不堪一击啊!


    ‘主动出钱’这个点先被打破了。


    徐美凤具有‘侵占意图’的嫌疑被加深了。


    “对...我当时也就是随便说说的。”


    “就算他们小两口都说没钱,我也得把房子给买了。”


    “再说了,小婷是个孤儿,一个亲人都没有。”


    “我这个当婆婆的,跟她的母亲有什么区别。”


    周阳的话音刚落,徐美凤在旁边倒是附和了几句。


    主审法官没有计较,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徐华波连忙开口补救道:“法官阁下,虽说徐美凤确实询问过关于出资的问题。”


    “但也只是跟周阳随口一问,并没有直接去找陈伊婷。”


    “根本谈不上具有主观故意。”


    “后来陈伊婷出了钱,徐美凤也明确的表示过,房子会有她的一半。”


    “这一点我刚才就已经提到过,聊天记录也能证明。”


    主审法官听完之后思索了一下,没有再针对周阳进行发问。


    反而转头看向金胜这一边道:“自诉人,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没有点名,那就应该是在问金胜。


    看来主审法官是略过对陈伊婷进行询问了。


    既然已经摸清对方的底,金胜也没必再浪费时间。


    前前后后布局了这么久,也差不多到收割的时候了。


    其实金胜丢出来的这些证据,什么录音、聊天记录等等.....


    除了用作立案之外,只想着能起到一些辅助作用。


    比如迷惑一下对方。


    但没想到,还真有意外收获。


    真正的杀手锏,还是源自第一次的那个庭审。


    当时徐美凤跟周阳这母子俩,可是牛逼坏了。


    自认为胜券在握,嚣张的不行。


    被金胜三言两语的激怒,那是什么都顾不上了。


    再说上次那个律师也有点拉胯。


    这时,金胜点了下头回道:“有的,法官阁下。”


    “其实在第一次‘离婚案’的庭审中,整件事情都已经很明朗了。”


    “在我方还没有拿出聊天记录这些证据之时,徐美凤就已经亲口承认了。”


    “从始至终,她就没想过要把陈伊婷的名字加在房本上。”


    “哪怕现在他们离婚,她也从来没想过,把钱还给陈伊婷。”wWW.xszWω㈧.йêt


    “其中还包括每个月以还房贷为由,要的那些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被告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罪。”


    “然而现在,被告方却依旧在狡辩,毫无悔改之心。”


    “可见情节之恶劣。”


    “更何况,我们刚才见识到了什么。”


    “一个‘伪证’,被告人辩护律师还拿出来在法庭上言之凿凿。”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金胜说完后,主审法官连忙看起了上次的庭审记录。


    倒是上次的杨芳茹法官没动,眼神有点复杂的看着金胜。


    自从上次有了印象之后,她还特意去查了查金胜这个人。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跟谁对线谁倒霉。


    看着年轻,打官司的手段却相当老辣。


    眼下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