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心动吗

作品:《拳拳[校园]

    霍觅雪笑得邱晓莉心里一颤,很难不发散联想。


    首富大小姐恋上路边摊小子。


    这是什么校园小说情节!


    邱晓莉按捺着兴奋,旁敲侧击:“你还想知道林炀什么事,我努力想想,都告诉你。”


    怕霍觅雪想太多不高兴,她补充道:“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跟其他人讲的,我就是想帮你,我们现在是朋友嘛!”


    当然,帮助新朋友和八卦凑热闹并不矛盾。


    “嗯,我相信你。”


    霍觅雪不担心邱晓莉会大嘴巴,她风评挺好的。


    而且应该没人会随便得罪霍家的女儿。


    霍觅雪有一点很好奇:“真没人喜欢过他?”


    林炀可是她对爱情有概念后、这么多年唯一感到过心动的人。


    她的眼光不至于那么奇怪吧?


    “因为他家没钱?”霍觅雪猜测。


    邱晓莉想了想,摇头:“他家就小学那几年困难点,好像是因为他妈妈生病,后来就好起来了。他家饼味道好,新闻上不都说摆摊其实很赚钱,看他平常穿的用的也没有很差。”


    “他那个‘代购’的生意,以前在学校最多一次卖过五十几个。还是班主任找他谈话,之后就只帮同班同学和校队几个熟人带带,每天也有几十,偶尔还能上百。”


    “他们宿舍何子默是我邻居发小,听他说,这些钱林炀爸妈都不收,全给他自己留着零花。”


    说到这,邱晓莉大概算了算,一个月没准能上千,面露羡慕。


    不仅不穷,可以说是相当宽裕。


    她看霍觅雪努力理解的模样,又笑道:“如果跟你家比,我们学校没一个不穷的。”


    那比霍觅雪原以为的好多了。


    家境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但知道这些,她也为林炀高兴。


    霍觅雪还是不解:“既然林炀家条件还行,他长得挺帅的,最多性格闷了点,那也很酷啊,怎么会一直没人追。”


    林炀帅吗?


    邱晓莉比她更不解。


    林炀是体育特长生,主练田径,皮肤晒得偏黑,身形壮。


    五官好像是不差,但和当下流行的日韩系花样美少年是完全不同的画风。


    后者比如封绍言,发型穿搭精致,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唱歌不错会乐器,家里有钱,性格阳光带点小拽,在女生中人气很高。


    怎么看霍觅雪都跟封绍言更搭,一直也有传言他们两家会搞联姻。


    邱晓莉在心里感慨大小姐品味清奇,嘴上没直接质疑,转言道:“可能还是他爸妈的原因吧,不是说钱多钱少,在校门口卖早餐,谈起来有点没面子?而且上下学都会碰上,随时‘见家长’,多可怕啊!”


    有点道理。


    霍觅雪轻轻“哦”了一声。


    不过她才不在意。


    霍觅雪什么都不在意,包括林炀的想法。


    暗恋他,是她一个人的事。


    如果她是唯一发现他的好、喜欢他的人,也挺有趣、挺浪漫的。


    霍觅雪思绪跑远,眼神放空,看着像是突然走神发呆。


    她不说话,邱晓莉也安静下来,专心近距离欣赏最爱的黑长直。


    忽然,邱晓莉想起一件事——


    去年秋季运动会,吴桐跑一千五,霍觅雪要给吴桐加油没缺席。


    在吴桐快比赛的时候,霍觅雪不知道是中暑还是低血糖晕过去了,好像是林炀抱她去的校医室。


    难道就因为那次?


    更像校园小说的情节了!


    以男女主角的身份差距,不知道这么发展下去,是青春纯爱,还是狗血虐恋。


    -


    为什么会喜欢林炀?


    听邱晓莉忍不住好奇,问是不是因为去年运动会那次“英雄救美”时,霍觅雪借机回顾了一下这场暗恋的心路历程。


    是,也不是。


    真要说“英雄救美”,确实有一回。


    在十年前。


    乡下老家,两个乱跑的小孩遭遇流窜的人贩子,霍觅雪被惊吓到心脏病发,是一个小哥哥背着她摸黑跑了半个小时,才跟霍世昌和警察汇合获救。


    当时,霍世昌给了小哥哥和他家许多关照与物质报答。


    过了这么多年,她已经忘了小哥哥的名字和样貌,只隐约记得他脖子上有一朵像火焰的胎记。


    去年运动会上的意外,让霍觅雪通过那个胎记认出了林炀。


    至此,还谈不上喜欢。


    毕竟是小时候的恩人,感激之余,霍觅雪不可避免地对林炀产生好奇,对外人为数不多的关注都给了他。


    她没和林炀“相认”,只是会在他校队训练时,拿上速写本和画笔,在操场上找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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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写生为借口,暗中观察他。


    这种观察,持续了运动会之后的整个高二上学期。


    练体育的男生身材优越、仪态舒展,少有特别内向阴沉的,比起大部分专注学习的普通学生更显得朝气蓬勃,在各自的赛场上拼搏争胜时,引得观众雀跃欢呼。


    五官平平的气质加分,长得帅点的名字传遍全校。封绍言那几个校篮球队主力都有粉丝,大小比赛场场不落,在场边加油。


    这些“风云人物”里却不包括林炀。


    林炀练中短跑比较多,还有跳远,都是缺乏观赏性和时髦值的项目。


    高中两年,他的比赛成绩不算突出,在校内运动会都偶尔拿不到第一,更别说区里、市里的比赛。


    他是篮球队的替补队员,足球队缺人时也会找他临时顶上,但上场之后,他担当的是后卫之类难出风头的位置,助攻为主,进球屈指可数。


    抛开体育生的身份,林炀学习成绩中等偏下,没有其他特长,性格不好不坏,浑身上下最突出的记忆点,就是“七班那个卖饼的”。


    在十四中体育队,林炀平平无奇。


    放在整个十四中,林炀更不起眼。


    可霍觅雪就是在一天天的观察中,对他的好感越来越深。


    因为他永远是训练场上最拼命的那一个。


    不管是哪个项目,无所谓最后能取得多少名次,林炀每次都会激活每一块肌肉,调动身体每一分能量,毫无保留。


    他流的汗水最多,胸口的起伏与喘息最激烈,眼里的光最亮。


    就像他的名字,足以熔化金属的炽烈。


    即便如此,霍觅雪很少看到他有真的筋疲力尽的时候。


    他的身体里仿佛压抑着一座随时都会喷发的火山,山底下连着一整个星球的热量。


    教练和队友佩服他努力,又惋惜他天赋受限,林炀从来没有半点气馁。


    霍觅雪甚至猜测,林炀不是为了什么金牌、第一,只是单纯给自己找一个散热渠道罢了。


    怎么能有那样旺盛不见底的精力呢?


    曾经不能尝试任何剧烈运动、只能长时间躺在病床上胡思乱想的霍觅雪,对他惊奇,羡慕,向往。


    直至将他正式确定为人生第一位心动嘉宾。


    霍觅雪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回答新朋友:


    “我馋他身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