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

作品:《死遁后登基与前夫破镜重圆

    除夕。


    入宫的这条道路于她而言,既陌生又熟悉,从阊阖门入,经止车门、端门,过太极殿、朱华门,来到太后设宴的显阳殿。


    作为美术,她曾经同这堆古建鏖战数年,大好青春全都蹉跎在里边了。她与同事们终日面对着灰扑扑的故纸资料,做着考古一样的工作,把那些裹缠着泥土的、跨越千年的东西,桩桩件件尽力还原,从效果图到精细尺寸图,然后跟工人师傅们来回拉锯,既要保证美观和实用,还要兼顾预算。


    她不是历史专业的,也在这四年蹉跎中生生熬成了半个行家,没日没夜,在痛苦中进步。


    现如今自己走在这里,心境已然不同。


    天色深沉,风卷残雪,穿行于千年前的宫城中,她只觉内心苍茫。干冷的风常年夹杂着苦涩,累世传承的建筑即便细心养护还是难免褪色。


    渺小的她身处其中,像是一脚踏进了巨兽的口腹,身侧众人全都低顺着眉眼,不敢正眼瞧她。


    刨除最初的陌生和孤单,她心中逐渐产生了一丝别样的感受,她开始喜欢这种被敬畏、被仰视的感觉。


    大抵人生来就爱与众不同,她想。


    宴席上,她坐在太后身侧,太后满眼慈爱,拉着她的手有许多话要说。


    “这么好的团聚日子,驸马也没能陪着你。我还跟司穆说了,让齐王换个人差使,马上过年了,何必一定要驸马亲力亲为......”


    “他啊,我倒是没什么所谓......”王无歌随口道,话一出口觉得不妥,“跟姨姨和小阿策一起过年我已经很满足啦,驸马他有自己的事业,我不能妨碍他的。”


    “什么事业不事业的,他的事业就是一切以你为先。”淳太后微嗔道,夹了枚蜜渍青梅放到王无歌盘里,“你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了,跟阿策一样,正经饭不好好吃,就喜甜的。”


    王无歌勉强一笑,她不爱吃甜食,身为西北人,她其实更爱面食......


    太后不知晓她这些隐秘心思,只心满意足看她吃下。那一瞬间,王无歌觉得,太后的脸似乎与妈妈的脸重合在了一起。


    她来到这里......已经多久来着?


    记不清了。直到现在,她还是会时常恍惚。自己在这里的生活到底是不是一场梦。若说是梦,这梦也实在太长了,那么长那么长,好像永远都不会醒过来。


    若说不是梦,那么是不是就代表她真的永远也回不去了。


    她将永远被困在这里,占据着另一个身体,取代别人的人生,度过随心所欲的八年之后,迎接惨烈的结局。


    明明已经设想过无数次,也说服自己,可她还是无法释怀,深究这个问题总让她头痛。


    “吟吟,你是朕的福星,”太后拉着她的手亲昵道,“吟吟何不住在宫中呢,这样也能常伴朕左右,你若有什么烦心事,还能随时跟姨母倾诉。


    对了,过阵子让林林也一起来,你们俩年纪相仿,能玩到一块去,一起多陪陪朕。这管事管得久了,左右也没个贴心的人儿......”


    王策听了,小脸巴巴凑过来,两眼放光:“好呀!让两个姐姐都来,天天陪我玩。”


    王无歌揉了揉他的脑袋:“成天就想着玩。”


    她可不想整天呆在宫里,这宫城虽大,比起整个中京到底不够看,比之更大的世界更加如同一个华丽的牢笼。


    太后见她犹豫,又道:“舍不得驸马是吧,无妨,你们一道陪伴在朕左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太在意礼法。”


    太后此言还有另一番考量,齐王萧明理据守淮南,自觉势重,宣武朝便已不在京中。但他毕竟拥兵在外,城中事务大都交由萧挽处置,虽说萧挽作为驸马对吟吟忠诚不二,其本人性格也温和不争,但到底在身边更为放心些。


    听太后提起萧挽,王无歌才反应过来......跟他有什么关系。


    “这于情于理不合呀,姨母。”王无歌撒娇,“就算姨母和皇帝不觉得有什么,但我一个已出嫁的公主,总赖在宫中不走,难免落人口舌。”


    太后也笑:“谁敢在背后指点我的吟吟,诛他九族便是。”


    ......王无歌无言,这实在不至于。


    “主要是我更想要自由一些,离市井近一点,这样生活不会太无趣。


    您不知道,听说小市新开了几家书肆,里头都是全国各地难淘的孤本呢,我一直想去来着......”


    “好好好,都依你——你和林林就爱看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你还算好的,她才真的是,脑子都被这些带偏啦,找了姓刘的那个不成器的......”


    见拗不过,太后便也不再多劝,年轻人向往自由,不爱跟她耗着,那便随她去好了。


    太后屡次提及的林林指的是新城公主王林衣,这位公主在历史上恶名昭彰,结局亦是万分凄惨。但听淳太后语气,那似乎只是个天真单纯的小姑娘而已,王无歌不禁有些好奇。


    “你那个公主府住得可还舒心?”太后又问。


    “挺好的。”王无歌乖巧应答。


    “就是远了些,来看我时要多走不少冤枉路。这样吧,我让太府另择一地,重新修一处府邸与你,离皇宫近些,可好啊?”


    王无歌受宠若惊:“这怎么好意思呢。”。


    话是这么说,她脑海中立马浮现出许多设想,新房子哎......首都,地方随便挑......


    那么她该怎么装修自己的大别墅呢?要多少仆从合适呢?


    但是转念一想,新建府邸岂不是要耗费好长时间,还要浪费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她虽然反复提醒自己,这个世界的生活不能太当真,但还是无法心安理得地去挥霍——大抵是从小接受的教育如此吧......王无歌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戴高帽。


    至于另一个原因,则是她觉得自己的生命已进入倒数计时,实在浪费不起一年半载的。


    “算了吧,姨母,这一来二去也太耗民力了,单为我一人太不值当。”


    “吟吟心地良善,爱惜民力,委实有贤主之气度,可惜是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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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太后莞尔,“不过女孩子也好,可以任性一些,肩上亦无需担负太多。


    那么吟吟自己说,想要什么,朕都依你。”


    王无歌害羞道:“姨姨夸得太早了,其实我......呃,要不......把田启的宅子给我和萧挽住吧。”


    田启这么些年下来没少敛财,史书里记载,说他“僮仆千余,园宅华广,声妓自适,无乏于时”,说一句富可敌国完全不为过。


    王无歌觉得,既然接受了自己较低的人格素养,那便大大方方的,毕竟自己的初衷是享受,从来这的第一天她就确定好了。


    太后蹙眉,道:“我还没与这阉贼算账呢,他倒先死在自己家里了。只听说死状凄惨、骇人的紧,倒也不失为报应。


    可是吟吟,不是朕不想答应,实在是怕你晦气,他那个宅子,最好是一把火烧个干净,免得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继续作祟。”


    “没事没事,我不嫌的,”王无歌连忙道,“至于家中的仆从家兵,也全都一并赏给我吧。”


    王无歌开始得寸进尺,若她不接收,这些人的下场还不知道会怎样呢。况且,她是最不怕晦气的——还有什么比八年后自己会死这个结局更晦气的呢?


    “......那便依你吧,吟吟,不过还有件事,你一定要听朕的。”太后放下茶盏,“先前王谒的禁军五营如今都给了王炘,他为人憨直可靠,朕放心得过。索性让他将长水营分出一支,留驻在你府上。就让那个谁......你那个统领,就给他带吧。”


    “这......真的可以吗?”王无歌有些迟疑,“长水营皆是精锐,在公主府岂不是大材小用了。况且,自古以来,就没有公主府豢养家兵的先例......”


    “不必在意那些,朕只想要你平平安安。”


    *


    王无歌初来田府,被震惊了一次又一次。她大体想象过会是什么样子,也做好了思想准备,但当她真的来到此地,才发现准备还是做少了。


    这田启是真敢敛财,宅子大得像一座小城,且不说殿宇楼阁接连成片,各种地形亦是应有尽有,河流、湖泊,还有巨大的假山群......中京之地,靠近皇宫,是真正的寸土寸金,他竟然还能在其间给自己开辟出这么大一个王国。


    对这破天的财富,王无歌已经没有概念了,只觉几辈子都挥霍不完。


    在这一刻,她第一次完全忘记了悬在头顶的阴影,也短暂搁置了对于前世的怀念,满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真让她穿进童话世界里了。


    用了许久平复心情,她想起了有关于这座宅子的评价,或者说诅咒。历史上这宅子的三任主人皆死于非命,下场凄惨,无论是田启本人还是狩阳长公主,抑或是再之后的贺兰玦。


    但她已经无所畏惧了,还有什么能比自己即将在八年后惨死更加不详的呢。厄运对冲,管他的呢。她现在的想法极为自由,便如同那首诗所说:


    “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


    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