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 12 章

作品:《主人是个大病娇

    等到金润落再回到华蔻堂已经是中午了。


    白晓杨三个人正在围着饭桌吃饭,今天是崔苗苗做的川渝菜。


    苗苗姐跟她说很想吃家乡菜,但是白晓杨是北方人根本不会做,所以崔苗苗就自己上手了。虽然色香味都不是最好的,但贵在正宗下饭。


    白晓杨担心金润落来不及回来吃不到川渝味道,还特意给他留了一部分菜放到锅里保存着。


    见到金润落回来,她就一下子站起来,准备去厨房端来给他留下的饭菜。


    “金润落你回来啦,我把你的饭菜端来,你等一下哈!”


    “不必了。”


    他果断拒绝了,语气强硬冷漠。


    然而却转身对崔苗苗温柔笑道:“苗苗,我今天想向你介绍一个人。”


    这是金润落第一次这么亲昵的称呼崔苗苗,宋彦成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两只眼睛瞪得像两个警报器。他两只手随时做好准备,只要金润落敢冲上来,他绝对把他按在地上。


    然而金润落并没有理会,他侧过身站到一旁,露出了藏在身后的人儿。


    是个美女!


    如果用国色天香、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窈窕婀娜、玲珑剔透、秀色可餐这些词语来形容她,根本不足以形容她美貌的十分之一。美是一种表面的形容,而她是动态的美,是有气质的美。


    就算是女人见到她,都会恨不得自己是个男人,死缠烂打也要把她追到手。


    那美女小碎步走上前,对着崔苗苗点了下头道:“小女小杏仙,见过崔掌柜。”


    居然她就是小杏仙!书上只说过她是欢喜楼的花魁,可是从来没形容过她居然如此好看。怪不得她每次用的东西都会形成一股潮流,因为她的脸就是最好的广告。


    崔苗苗连忙站起身回礼。


    小杏仙嫣然一笑,刹那间屋子四处的鲜花都黯然失色了。她道:“早就听说崔掌柜的华蔻堂是雀城出了名的养肤新牌子,小女还用过贵店的美白露,当真是肌肤一夜白皙透亮了许多。”


    有这么漂亮的人儿夸赞自己的东西,崔苗苗自然是开心的,但她依旧谦虚道:“能获得小杏仙姑娘的喜欢,小店不胜荣幸。”


    “谦虚的话就先不说了。”金润落打断了两个人的谈话,他是商人堆里长大的,像是这样商业互捧的话听得实在太多了。若是他让她们再这样继续聊下去,他怕她们要说上几个时辰。


    “我与小杏仙姑娘是故交,今日请过来主要是为了华蔻堂的封店事情。”


    小杏仙听罢便走上前去,将一张营业凭证放在崔苗苗的面前道:“崔掌柜,小杏仙十分喜欢贵店的东西,所以擅自当了贵店的担保人,还望崔掌柜不要介意。”


    介意?崔苗苗巴不得的事情啊,这是别人上千两银子都请不来的花魁啊!


    她连忙感谢道:“小杏仙姑娘,真是太麻烦你了,你还亲自跑过来了一趟。今天这些菜都是我做的,要不坐一起来吃?或者我请你去醉青楼吃饭。”


    小杏仙连忙摇摇头,又递给她了一张请帖。


    “后天是皇后娘娘的寿宴,皇后娘娘向来最喜欢美白保养肌肤之事,所以宴请所有店家前去参加。这是皇后娘娘特意让小女转交给崔掌柜的,还望崔掌柜有幸赏脸。”


    既然是皇后娘娘的安排,崔苗苗自然是要去的,她连忙道着感谢。


    眼看事情都办完了,小杏仙便看向金润落,示意要和他一起上楼,似乎有事要说。


    金润落道:“大家先吃饭吧,就不用给我们留了。”


    说罢,两个人就一起上楼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在听到门关上的一瞬间,崔苗苗和宋彦成一齐看向了白晓杨。


    从金润落拒绝她之后,她便一直没有再转过身来,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她通过前面柜子上摆放的小铜镜看到。


    而此时在那面铜镜中,她脸上流着眼泪,一滴,两滴……眼泪像是断了线一般滴在手背上,化开。


    这是金润落第一次不耐烦的对她说重话。


    虽然她不停安慰自己:他们是主仆嘛,这不是正常的吗?人家都这样。


    可是,她真的很委屈。


    金润落是她来到这个世界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也是知音,可是他突如其来的冷淡让她措手不及。


    醉酒那天晚上到底还发生了什么细节,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她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感觉此时心脏像是被什么抽动了一下,好像什么东西空了。


    白晓杨胡乱地擦了眼泪,转过身挤出一抹笑容,坐下来继续埋头吃饭。


    她不想让苗苗姐和宋彦成看出什么端倪,可是眼泪就着馍馍干咽,真的是苦涩。


    二楼楼梯口的盲区里,小杏仙把一切都尽收眼底。她一溜烟又回到金润落的房间里,轻手轻脚关上了门。


    “师父,不得不说你的品味真是越来越差了。”


    小杏仙坐到椅子上,双脚放在桌子上,悠闲的来回晃着椅子腿。


    她原来以为师父喜欢的是崔苗苗,她还在暗处连续盯了崔苗苗好几天,可是没想到师父看上的居然是不起眼的小杂工白晓杨。


    白晓杨无论是身材还是长相都和崔苗苗差远了,她一时感觉师父绝对是眼睛有问题。


    金润落不以为然道:“外貌是上天决定的,但是才华和本质才是自身能拥有的,你的眼光越来越肤浅了。”


    小杏仙撇撇嘴道:“那你干嘛还让我帮崔掌柜?还让我去求来那个请柬。还以为你……师父,一个人踏两只船不提倡哦!”


    他做什么多不是本分吗?


    “第一,为师是华蔻堂的东家,第二,它是我在金家展现能力最好的凭证,我为何不希望它好?”


    而第三,它暂时是他还能留在这个地方最好的理由。


    金润落对这件事的解释更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别的不管,把上次那小说的下卷给我就行。我正看着最令人激动的部分呢,结果就没有了!师父,我事情可帮你干完了,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哦!”小杏仙向金润落伸出双手讨要着。


    她要的那本小说叫做《霸道王爷爱上我》,是现在雀城最出名的小说。只出了上卷,却被一抢而空,后来那些没抢到的王公贵族高价收了几本,这本书就被炒成了天价。


    甚至开始有书商准备私下抄书,以假乱真。


    而市面上只有这几十本小说的原因竟然是,金润落忙着生气,没心情去印书。


    作为欢喜楼花魁的小杏仙在姐妹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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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听说了这本书,但是她们一个人都没抢到,自然是看不到的。只是她有一次无意当中在师父的房间里发现了这本小说,竟还是修改过的手稿!


    起初她以为是师父写的小说,但是木殇居士的名字怎么念起来都像是个女孩子。


    金润落挑眉道:“想要下卷?”


    小杏仙猛地点点头。


    “那你去求那个品味差的人吧,人家不写,为师有什么办法?”


    那个品味差的人?……


    小杏仙疑惑不过半秒便惊讶道:“你是说木殇居士是白晓杨?”


    金润落抿口茶,理所应当点点头。


    小杏仙急忙跑到房间门口,趴着门缝往下看,可是一楼大堂已然没有了白晓杨的身影。


    天啊,她都做了什么?!


    她为什么要答应师父过来气木殇居士?那是她所倾慕之人啊!


    她缓缓转过头,大大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眼神中充满了杀气。


    “我居然帮你气木殇居士?!”小杏仙飞身踱步到金润落的身后,双手勒紧他的脖子使劲往后仰:“金润落,你要是把木殇居士气到不写下卷,我第一个不饶过你!”


    金润落脖子被勒到快要喘不过气,他所幸用脚尖勾住桌子,整个身子和脑袋往后一仰。小杏仙抵在他脖子上的双手一下子脱了扣,整个人倒了下去摔成了大字型。


    “才几天不练,你就已经退步成这个样子。”


    金润落起身弯下腰伸出手,小杏仙以为是师父要将她拉起来,乖乖伸出手去够师父。却没想到师父居然错过了她的手,捡起来旁边掉出来的《霸道王爷爱上我》的小说上卷,掸了掸上面的土,宝贝似的揣进怀中。


    她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师父居然会就这么水灵灵地忽视了她,还淡淡的低头问她:你坐在地上干什么?


    真是有红颜没人性啊!


    她狠狠剜了一眼金润落,拍拍屁股站了起来。


    算了,就当是看在木殇居士的面子上,暂且饶了师父吧。如果木殇居士和师父真的在一起了,她这辈子都不缺小说看了!


    想到这里,她心里有了个小小的计划。


    而此时躲在房间里生闷气的白晓杨还不知道,她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大美女书粉。


    她趴在桌面上在白纸上写写画画,旁边放着的正是写好的下卷。


    如果不是中午金润落对她那般,她原本是想拿着这本下卷去哄他开心的,可是现在她却不想给他了。


    莫名其妙的生气,莫名其妙的冷漠,她都如此放低姿态了,那个家伙居然还蹬鼻子上脸!今天倒好,还带着小杏仙回华蔻堂,还一起呆在房间里那么久。那是雀城第一美女诶!怎么?用美女示威啊?!


    白晓杨甚至没考虑过自己想法的逻辑问题,简直气到爆炸。


    行啊,向本姑娘示威是吧?那本姑娘也要讲究个你来我往!


    她抓起崭新的白纸,挥笔写下小说中卷。


    她所写的这本小说,本就是以金润落和崔苗苗为原型虚构的。原来她总是想着撮合二人,所以写的都是甜文,甜到发腻。


    而此时的她只想把笔下的王爷虐到亖,她已然把自己带入到了女主的身上,以文字为刀,刀刀深入王爷的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