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小予不怕

作品:《洵夏

    白玉酒杯在地上爆裂,碎片飞溅,殃及了一旁的林予夏。


    她轻轻“啊”了一声,就见瓷白的手臂上拉出一道血线。


    沈砚脸色骤变,愤怒地瞪着自己父母。


    沈默中对林予夏是误伤,但碍于长辈的架子不肯致歉。


    王菡一面命佣人收拾残片,一面绕到林予夏身边来察看伤势。


    林予夏笑着说:“没事的,王阿姨,一点小伤而已。”


    沈砚却不这么认为,沉默地拉起林予夏,朝门外走去。


    王菡在后面嚷道:“沈砚,你干什么去?予夏还留着血呢!”


    沈砚头也不回地说:“不用你们操心。”


    他拽着林予夏走向前院,把人塞进副驾,嗙的一声关上车门,又轰轰地踩响油门,一骑绝尘地走了。


    林予夏窝在座位上,看着沈砚阴郁的侧脸,心里不是滋味。


    上一回见沈砚发这么大火,也是在沈家,也是因为她……


    那是林予夏十二岁那年的事了。


    林慕恒娶了姜岚后,就没怎么管过林予夏,一直把她放养在外面。


    姜岚更是对她不闻不问。


    但不知怎的,林予夏实际上居住在瞰山别墅的事,传进了姜岚的耳朵里。


    姜岚一打听,有了意外发现——这瞰山别墅的主人,竟然是沈家独子沈砚。


    那可是沈家啊!姜岚怎会错过攀附这棵大树的好机会!


    她假意与林予夏亲近,隔三岔五地,安排她与林晗晗一起玩。


    实际上,是想利用林予夏来接近沈家。


    林予夏当时不过十二岁,天真地以为继母转了性,开始关心起她来了,自然也就对她没有设防。


    就这样,姜岚还真就渐渐与沈家搭上了关系。


    有一天,姜岚带着林晗晗,沈砚带着林予夏,一起回沈家大宅聚餐。


    散场时,姜岚为展现自己的慈母形象,破天荒地主动提出,让林予夏跟着她一起回家。


    林予夏想念父亲,便答应了。


    谁知回到家后,林晗晗偷偷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串祖母绿项链。


    姜岚吓了一跳,把人拎回卧室,锁上房门,质问林晗晗这项链哪儿来的。


    林晗晗吓得不轻,老实交代是从沈家偷来的。


    姜岚勃然大怒,揍了林晗晗一顿,又恶狠狠地警告她:


    “给我把这件事情烂在肚子里!”


    第二天一早,姜岚领着林予夏,上沈家负荆请罪。


    一见着王菡,姜岚便摁着林予夏的肩膀让她跪下,自己则在一旁“如实”供述。


    说什么,头天晚上家庭聚餐时,林予夏见这祖母绿项链流光溢彩,就顺手牵羊带回了家。


    林予夏一听,震惊地申辩:“姜阿姨,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偷!”


    姜岚当即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厉斥道:“还嘴硬,还不认错!”


    林予夏被打蒙了,半边脸颊立时肿了起来,漂亮的眸子里盈满泪光。


    姜岚情真意切地说道:“夏夏的生母走得早,从小疏于管教,这才养成了偷盗的恶习。


    “说到底,我这个当继母的,难辞其咎。


    “还请沈太太,看在林予夏还是个孩子的份上,原谅她这一次吧!”


    这不是摆明了让林予夏背黑锅吗?这种污名一旦被扣上,就一辈子洗不掉了。


    林予夏哭着说:“我没有!我根本没见过这根项链,更不可能偷!”


    王菡看看林予夏,又看看姜岚,两个人都不似作伪,于是问:“那这项链,又是怎么找到的呢?”


    姜岚说:“是林晗晗无意间发现的。我一直教育晗晗,做人一定要诚实,她深知盗窃是不光彩的,于是冒着与姐妹反目的风险,把事情告诉了我。


    “这不,我第一时间就带着夏夏来上门谢罪了。”


    就这样,王菡被姜岚的好演技蒙蔽了,采信了她的话。


    不但认可了姜岚母女的人品与教养,还在心里默默给林予夏打了个大红叉。


    本想安慰林予夏几句,谁知这丫头忽然从地上爬了起来,抹着泪,夺门而去。


    林予夏逃回了瞰山别墅,把自己锁在房里,呜呜地哭。


    沈砚在门外急得直跺脚,正无计可施时,王菡来了。


    瞰山别墅是父母送给沈砚的十岁生日礼物。


    既然是礼物,送出去之后,沈父沈母就没管过儿子怎么使用。


    平时沈砚在别墅里招待同学、开个party什么的,只要不违法,王菡都不会过问。


    对于沈砚把一个小丫头捡回家,还安置在瞰山别墅这事,王菡也是早就知情的。


    她只当是自己儿子一时兴起,从路边捡了个小猫小狗,压根没放在心上。


    但如果这个小宠物并不像她外表看起来那么纯良,那就决计不能再让沈砚养在身边了。


    王菡一进门,见沈砚正守在林予夏门口,像条忠犬似的寸步不离,她登时就火大了。


    敢情这不是捡了个宠物,而是养了个主子!


    她把沈砚叫到自己跟前,给他下了正式通牒——三日之内,把林予夏送走。


    那一年,沈砚二十岁,正在上大学,尚未踏入家族企业,是个纯粹意义上的富二代。


    他诧异地问母亲:“为什么?”


    王菡说:“因为她不配住在这里。”


    她将祖母绿项链失窃一事的原委向沈砚复述了一遍。


    沈砚见过那条项链,是外婆留给母亲的传家宝,对王菡而言很珍贵。


    他听完母亲的话,当即说:“不可能!小予绝对不是这种人!”


    语气笃定,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那样子,像极了无脑袒护自己心上人的恋爱脑。


    王菡心里的预警线,当场崩断。


    她儿子二十了,英俊多金,却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


    她曾经怀疑过儿子喜欢上了这个养在别墅里的小金丝雀。


    但见他们年龄相差太大,又总是以兄妹相称,便自己打消了这个想法。


    但那一刻,被她踩灭的想法又冒了头。


    若没有失窃一事,若自己儿子真的喜欢这丫头,等这丫头再长大一点,也不是不能促成这门婚事。


    林家虽不及沈家实力雄厚,但也算财大气粗,与林家联姻不算丢面。


    但出了这档子事,林予夏又是这样一副死不悔改的态度,王菡是无论如何也不允许这两人在一起了。


    母子二人在客厅里起了争执。


    躲在房里的林予夏又怎会听不见呢?


    她默默在屋里收好了行李,推开门,走了出来。


    十二岁的姑娘,五官还没长开,个头只到沈砚的下巴颏,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了。


    两眼通红,半张脸微肿,深深垂着头。


    沈砚一见她这副样子,心都揪成一团,走上前去,温柔地将人揽进怀里。


    “小予不怕,哥哥相信你,你哪儿都不用去,谁都赶不走你。”


    林予夏缓缓抬头,倏然淌下两行清泪,第一次对她哥撒了谎:


    “哥,我想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