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 10 章

作品:《写日记后被残疾侯爷盯上

    林蓁蓁喝了药后,又睡了一个时辰,才有力气起来走动。


    紧接着一股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她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没用午膳呢,但现在距离用晚膳也就还有一个多时辰,可真是个尴尬的时间点。


    “书兰,去厨房看看有没有吃的,我饿了。”


    再尴尬也得吃饭,林蓁蓁从早上就没吃饭,一直到现在。


    林蓁蓁非常怀疑之前晕倒和没用早膳有关。


    书兰道:“姑娘歇息时傅管家来过,厨房一直为姑娘备着饭,姑娘随时可以用。”


    林蓁蓁笑了:“管家有心了。”


    不愧是大户人家,办事就是妥帖。


    只是等丫鬟从厨房取来饭菜,林蓁蓁傻眼了:“怎么都是素的?”


    书兰道:“姑娘刚醒来,应该吃些清淡的。”


    林蓁蓁反驳:“我差点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了,理应吃肉补一补,让厨房做几个荤菜。”


    不是什么病都得吃清淡的,就她这半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身子,吃得再清淡都没用。


    书兰愣了:“姑娘不是不喜欢吃肉吗?”


    以往原主都是吃素多一些,肉类吃得很少。


    而林蓁蓁因为出身孤儿院,小时候吃肉的机会不多,长大后便养成无肉不欢的习惯。


    林蓁蓁面不改色道:“经过这次变故,我决定对自己好点,就从尝遍天下美食开始。”


    书兰无奈,只得道:“奴婢这就让人去厨房传话。”


    她也发现从大牢出来后,林蓁蓁变了很多。


    书竹兴冲冲道:“姑娘,奴婢听说侯府的几个大厨都是皇上赏赐的,手艺都是极好。”


    林蓁蓁眼睛一亮:“那我们有口福了。书兰,让他们做些拿手菜呈上来。”


    “......重新做菜怕是需要很久,姑娘不是饿了吗?”


    林蓁蓁摸摸自己的肚子,咬牙道:“还不算太饿,我可以等。”


    书兰没办法,只得照林蓁蓁说得做。


    林蓁蓁这时才想起来参观自己的新住处。


    桃夭院比蓁院大得多,正房面阔五间,最中间为正堂,左侧为卧房,最里面则是书房,右侧则是用膳的地方,这里也是暖房,天冷后便可以把这里当卧房。


    除此之外,还有耳房,是丫鬟住的地方。


    值得一提,桃夭院只有丫鬟和婆子,并无小厮。


    侯府后院当差的大多是丫鬟婆子,小厮基本上都在前院当差,哪怕是傅良珩的正院,除了贴身服侍他的几个小厮,其他也多是丫鬟婆子。


    不只是侯府,很多大户人家都是如此,后院是女眷住的地方,不仅外男不能入内,便是府里的小厮也不能随意出入。


    桃夭院除正房外,还有左右厢房,目前还是空的,等以后林蓁蓁有了子嗣。便可以让他们住在左右厢房。


    除此之外,在院落的角落还有几间房子,其中一个便是库房,林蓁蓁的嫁妆便放在那里。


    当然,茅房自然也是必不可少。


    整体来说,桃夭院的布局很不错,里面的装潢也很华丽,雕梁玉柱,看着房间内的精美瓷器,名贵字画,林蓁蓁突然有了宠妾的既视感。


    林蓁蓁摇摇头,挥散这种诡异的想法,转身走进书房。


    这里的书房是完全复刻蓁院的书房,书兰把林蓁蓁书房的书全都搬了过来。


    文房四宝则是侯府准备的,皆是上品。


    林蓁蓁想着饭菜得等一会儿,便道:“书竹,替我磨墨。”


    “是。”


    书竹先是倒了些水在砚台里,然后拿起墨条轻轻磨,道:“不愧是上好的徽墨,这味道真好闻。”


    确实,徽墨的香味浓郁又独特,很多人都是凭借味道判断徽墨的真假。


    林蓁蓁坐在书案后,拿起毛笔,蘸着徽墨随意写了首诗。


    林蓁蓁看着面前纤细柔美的簪花小楷,不由得自恋一句:字迹真好看。


    这是林蓁蓁写日记的时候发现的。


    日记系统帮林蓁蓁完美继承原主的笔迹,不需要反复练习,提笔就会。


    而原主是典型的宅女,整日待在闺房,不是看书就是练字,这就导致她的字写得极好。


    林蓁蓁没想到自己也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一时有些上瘾,便从原主记忆中找出一篇文章,一笔一划地默写出来。


    屋外的太阳渐渐西斜,光芒变得黯淡,林蓁蓁低头写着文章,认真又专注。


    林蓁蓁刚写完,书兰便进来道:“姑娘,膳食准备好了。”


    林蓁蓁眨眨眼睛,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


    刚说完,林蓁蓁便感觉到饥饿的感觉,立刻放下毛笔,快步走出书房:“快快快,我都要饿扁了。”


    刚走到西侧间,便看到桌上摆的菜肴,一股浓郁的饭香顿时扑面而来。


    鲫鱼、香螺、鳝鱼、虾、鹿肉片等等。


    因为临阳城外有一条临阳湖,所以临阳城的饭桌上总是少不了鱼虾,而鱼虾也被大厨们做出各种花样。


    鱼羹便是大厨们的拿手好戏。


    林蓁蓁坐下后,先夹了块鱼肉,鱼肉滑嫩鲜美的口感瞬间布满口腔,不吝夸赞道:“不愧是御厨,手艺不错。”


    说完,林蓁蓁就开始狂炫模式,她实在太饿了,夹菜的速度越来越快,看得书兰两人目瞪口呆。


    书竹小声道:“原来姑娘用膳还能这么快啊。”


    原主以前都是细嚼慢咽,从来没像现在这般豪放,虽然算不上狼吐虎咽,但也称不上淑女。


    书兰自动帮林蓁蓁解释:“姑娘将近一日没用膳了。”


    这顿饭,林蓁蓁吃得格外满足,也欣赏到古代美食的魅力。


    不同的烹饪方法,目的都是为了最大程度保留食材的味道。


    吃得满足的后果就是林蓁蓁吃撑了,但她明显感觉到自己身子没那么虚弱,便决定出去散散步。


    屋外做事的丫鬟婆子总算是见到了桃夭院的女主人,纷纷见礼道:“奴婢见过蓁夫人。”


    林蓁蓁抬手:“不必多礼,继续忙你们的。”


    书竹跟在林蓁蓁身边:“姑娘,桃夭院西边不远处有个湖,里面有不少鱼,要不要去看看?”


    “那就去看看。”


    反正要消食,到处走走,参观参观侯府也挺好。


    书兰还有不少事要忙,便由书竹带着几个丫鬟婆子跟在林蓁蓁身边,去湖边走一走。


    那湖离桃夭院确实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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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走了半盏茶的功夫便到了。


    湖上还有座桥,可以站在桥上更清晰地欣赏湖中美景。


    林蓁蓁刚走到桥下,便看到傅良珩在桥上。


    还真是晦气啊!


    林蓁蓁暗暗吐槽一声,缓缓走上桥,来到傅良珩身边,见礼道:“侯爷也来欣赏湖景?”


    尚林道:“侯爷每日都会来喂鱼。”


    林蓁蓁虚假恭维道:“这些鱼能得侯爷这般爱护,是它们的福气。”


    听到这话,尚林哈哈大笑起来:“蓁夫人说错了,侯爷喂鱼只是想把它们养得肥肥的,然后吃到肚子里。”


    林蓁蓁这才看向湖中,发现里面根本不是供人观赏的金鱼,而是各种能吃的鱼。


    这就尴尬了。


    尚林补充道:“蓁夫人今日吃的鱼羹,就是用日月湖里面的鱼做的。”


    林蓁蓁的神情差点没绷住,飞快转移话题道:“原来这湖叫日月湖啊,侯爷取的吗?”


    尚林摇头:“是老侯爷取的,因为老夫人名字中有个‘明’字,老爷就把‘明’拆开,作为此湖的名字。”


    林蓁蓁瞥了眼傅良珩:“能用老夫人的名字起名,老侯爷想必对老夫人用情极深。”


    结果生了个未娶妻就先纳妾的货色,还是强抢来的。


    尚林道:“属下那时候还没有入侯府,只是听府里的老人说,老侯爷极为爱重老夫人,曾经为老夫人栽种了一院子的梅树,只因老夫人喜欢。”


    林蓁蓁眼睛一亮:“等冬日梅树开花的时候,我能去看看吗?”


    想必那场景会很好看。


    尚林看了眼傅良珩的双腿,摇了摇头:“那片梅林已经被十年前的大火烧得一干二净。”


    林蓁蓁面色一怔。


    她突然想起来傅良珩的双腿,就是在一场大火中被掉落的房梁砸中,这才落下了残疾。


    原来那场大火带走的不仅是傅良珩的双腿,还有他父母留在这世上最后的念想。


    傅良珩神色淡漠:“你若是喜欢梅林,可以让人在桃夭院后面栽种。”


    林蓁蓁摇头:“也没有很喜欢。”


    她还不至于在人伤口上撒盐,虽然傅良珩表现得毫不在意,但谁又知道他的真实想法。


    尚林把手中的鱼食递给林蓁蓁:“蓁夫人,要试试喂鱼吗?”


    林蓁蓁点点头,接过鱼食,抓起一把挥手撒进湖中。


    下一刻,大片的鱼聚集过来,争相抢夺鱼食,等鱼食吃完,它们又一哄而散,丝毫没有留恋。


    等林蓁蓁再次撒下鱼食,它们又飞快聚集过来。


    傅良珩看向她:“太医让你静养,你怎么出来了?”


    林蓁蓁靠在桥边,道:“方才用膳吃多了,便出来走走。”


    “本侯听说你让厨房给你做全荤宴?”


    林蓁蓁点头:“以前总吃素,感觉总是没有力气,便想换换口味。”


    “效果如何?”


    “目前感觉还不错。”


    傅良珩道:“今后想吃什么便吩咐厨房去做。”


    “多谢侯爷。”


    书竹左右看看两人,歪头眨了眨眼。


    两人明明就在平淡地聊天,却有种很和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