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武斗

作品:《女帝和离后,我反王的身份曝光

    李彩衣所谓的热闹,自然是邀请陈庆去大康虎贲军校场观看两国武斗。


    对此陈庆也有兴趣,换了身衣服拿了张花脸面具跟着李彩衣一同上了马车。


    看着他遮掩的模样,金国公主笑容玩味:“就这么怕被人认出来啊?”


    “不然呢?”


    女子一乐,玉指绕青丝笑盈盈,语气更是柔媚:“你啊,要不就从本公主算了。”


    陈庆呵呵一笑,没有理会对方的故意挑逗,不过双眼倒是上下打量着这金国公主的体态形貌。


    马车空间不大,从对方身上透出的阵阵幽香让人心情愉悦。


    将近两个小时的功夫,驾车的车夫开口:“殿下,到了。”


    闻言,陈庆跟着李彩衣一同下马车,身后的随行人员也都纷纷下车,有方将军、孙平之还有一些护卫。


    前方便是康国虎贲军的驻军之地,这次迎接的是兵部尚书刘凯。


    见李彩衣等人到了便走上前来,“见过公主殿下。”


    相较于赵明峰的张扬跋扈,李彩衣待人显然就要圆滑许多,微笑道:“让刘大人久候了。”


    “殿下客气,宋国皇子还有我方人员都已到齐,殿下请入内吧。”


    刘凯说着,眼神不由得看了一眼跟在李彩衣身后的陈庆,这家伙又是谁,莫非是金国的秘密武器不成?


    同样打量陈庆的还有一人,是方将军。


    他总觉得此人的身形有些熟悉之感,陈庆看了他一眼,面具下的嘴角微微扬起,相较于对方,他早就认出方将军了。wWW.xszWω㈧.йêt


    当年最后一战,他给一众兄弟断后,最后突围,也正是即将杀出去的时候,被这方将军在心口来了一剑。


    以至于受了这么些年的折磨。


    沙场交锋立场不同各为其主,陈庆也没有什么要报仇想法,心中猜测这武斗第一场,李彩衣派出的应该就是此人了。


    一群人在刘凯的引路下走进驻军之地,沿途李彩衣的目光不断落在巡查的虎贲军上暗自思量。


    终于来到点兵校场,四方周围已经配备好观战的桌椅。


    比起在阙月楼的文斗,这场武斗的场面显然要更大一些,基本上所有康国的武将都来了,在朝官员也有不少文官到场。


    宋国三皇子赵明峰也提前来到,见李彩衣来了从座位上起身:“公主殿下。”


    “三皇子。”


    两人打了个招呼,赵明峰脸色依旧没有太好看,只是道:“这下看贵国的了。”


    李彩衣柔笑一声:“事无绝对,一切单凭天意吧。”


    三方各自落座。


    兵部尚书刘凯走出来,高声道:“武斗第一场,斗将现在开始。”


    周边大康虎贲军纷纷举起手中的长枪大吼。


    “必胜!”


    那山呼海啸的阵势让陈庆不由得有些恍惚,仿佛回到了五年前带领一众兄弟冲锋陷阵的时候。


    那种沙场喋血的感觉,不是想忘就能忘记得了的。


    提升了士气,刘凯心情大好,看向了金国的方向:“我方出战人员年丰!”


    众人就见不远处有一道雄壮身影背身拖刀,一步一步来到场中,长刀在地面画出一条横线,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精壮男子。


    似乎在给陈庆解释一般,李彩衣轻声道:“年丰,大康虎贲军抗纛之人,据说双臂有千斤之力。”


    抗纛也就是抗帅旗!


    一军冲锋陷阵,帅旗是极为重要的物件,它代表着一军的士气,上万人的厮杀不可能人人都知道统帅的模样,因此帅旗就代表了统帅,于战场之上将士随旗而动!


    旗在军心便在!


    沙场四大功,先登、陷阵、斩将、夺旗。


    陷阵斩将、九死一生。


    先登,九死求生,举目皆敌。


    而夺旗被称为十死无生,天下无双!


    军中能抗大纛者,无一不是天生神力的勇猛之士!


    此刻,当年丰走近之后,身上那股凶煞的气势更加摄人!


    “力有千斤者吗?”


    身后有人轻笑一声,紧接着起身走了出去,果不其然是方将军,李彩衣这时候开口:“金国出战之人,方明远!”


    缓缓抽出随身的宝剑,看着对面不足十米的年丰,方明远深吸了一口气严阵以待。


    两人都没有穿战甲,这种一对一的厮杀,虽然穿戴战甲能够极大的增强防御力,但也会变相的消耗自身的体力。


    毕竟战场厮杀可不是小说演义中江湖高手对垒,动不动就打个几百回合。


    战场要的是一击必杀!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双方对垒,虽然还没有交手,但散出的气势已经足够令人心惊。


    陈庆从李彩衣处得知,这一场武斗获胜的条件只有一个,对手认输或者杀死对手。


    这种关乎两国的大事,身为将军自然不可能会认输的,所以今天场中两人只有一个能够活着走出校场了。


    几乎是同一时间,两人都行动起来。


    “杀!”


    手持宝剑,金国这边的方明远速度上显然占据了上风,十米距离不过眨眼而至,剑刃寒锋直接刺向年丰的喉咙。


    在战场上厮杀的将领大多用刀枪,而方明远选择用剑,就表示他对自己剑术有极度的自信。


    面对力量出众的人,用速度取胜也是一种共识。


    眼见剑尖刺向自己的喉咙,谁也没想到年丰竟然不闪不必,快速生出了自己的左手,竟然直接抓向那锋利的剑刃,同时右手抡起长刀砸向方明远的头顶。


    陈庆眼皮一跳,忍不住开口:“好一个不惧生死的勇士,以伤换命!”


    见对方竟然用出这种搏命之法,方明远自然不敢继续,否则年丰的长刀会毫不犹豫的将他劈成两半。


    一个转身收剑,避开长刀的同时剑锋扫向年丰的双腿,带起血花飞溅!


    被短兵近身,长兵器向来是吃亏的,一个照面之下,年丰左小腿被划出一道血痕,砸空的大刀扫起沙土阵阵。


    就见这大康勇士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痛苦之色,长刀从地抡起砰的一声直接将方明远打飞三米多远。


    就见方明远翻身而起,被长杆扫中右臂肉眼可见的红了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