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早餐

作品:《一觉醒来男神成了我老婆

    男神都发话了,程想当然毫不客气地靠了过去。


    并且还得寸进尺地搂住对方的腰。


    当然只是虚虚搭着,并不敢造次。


    这腰可真细啊。


    感觉一把搂住还有空余。


    程想起之前抱顾听岚的时候,就感觉对方格外轻。


    这会儿更是有了实感。


    看来,以后得想办法把对方养胖。


    抱着这样的想法,程想像只粘人的萨摩耶似的,搂着顾听岚进入了梦乡。


    可能是睡前想到了吃的,第二天就被饭香味馋醒了。


    他以为还在梦里,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


    结果这香味一直在鼻尖萦绕不散,好像真在眼前似的。


    程想顿时醒了。


    下床去到外面,隔着厨房玻璃门,他看到一道身影在里面忙碌。


    男神竟然在做早饭!


    哎不对,男神竟然会做饭欸!!


    程想深吸了一大口气,发现对方不仅会做饭,还做得不对。


    光闻味道,他就馋得直流口水。


    “听岚哥,”程想狗狗祟祟扒在厨房门上,又不自觉地夹着声音说道,“早上好呀,你做得的饭好香,我口水都流出来了。”


    正在炒菜的人听到声音,往身后看了一眼。


    乖乖等在门口的男人,莫名很像只小狗。


    想到对方中二的圈名,顾听岚唇边忍不住露出一抹淡笑。


    因为从小到大一直在学校住宿,导致他几乎没在家里吃过饭。


    小时候家里还有个保姆照顾他,初中后他就完全是一个人了,就算回了家,也只有自己。


    特殊的生长环境,令顾听岚非常向往家庭生活。


    对于做饭也产生了很强的执念。


    他其实这两年才开始学做饭,对于自己的厨艺很没底。


    听到程想捧场的评价,虽然依旧不太信,但心里却是很高兴的。


    等程想洗漱完后,顾听岚也做好了早饭,并且端到了餐桌上。


    “哇,好丰盛的早餐,一会儿我刷碗,听岚哥你真是辛苦了。”


    程想在情绪价值这一块做得很好,夸完后,才开始动筷。


    第一筷子,还先夹给对方。


    顾听岚只是会做饭而已,早餐也没什么可发挥的余地。


    他本来是抱着程想尝过后,就不再夸他的想法在等对方先吃,结果却被夹了菜。


    有洁癖的他,下意识把碗拿开了。


    程想举着筷子的手,就这么尴尬地停在了半空中。


    “抱歉,我不习惯这样吃饭。”顾听岚解释道。


    “哦,没事,每个人吃饭的习惯不一样,你不喜欢的话,我以后不这样做就是。”


    程想只尴尬了几秒,便收回筷子,将菜塞进自己嘴里。


    见程想没事人一样吃得很香,顾听岚内疚感终于没有那么重了,也慢悠悠吃起来。


    等吃完后,程想真如他所说的,很自觉地收拾碗筷,拿去水槽里洗。


    吃了美美的一顿早饭,快乐小狗心情很好,边刷碗边哼起了歌。


    听到《大王叫我来巡山》这首有些年头的歌,顾听岚恍惚间被拉到了学生时代。


    他对这首歌很有印象,除了是电影插曲外,还是跨年歌曲。


    流行最容易过时,年轻人又比较偏爱跟风。


    大家挂在嘴边的,一般都是当下流行的歌曲。


    程想又是网上冲浪小达人,能随口唱出一首几年前流行的歌曲,可见在他的印象里,这首歌并没有过时。


    还真是不记得这几年的事情了?


    看着程想高大的背影,顾听岚突然生出验证的冲动。冷不丁说道:


    “我昨天遇到何昊谦了。”


    “哈?”程想回头,疑惑道,“何昊谦是谁?”


    “你不记得了吗?”顾听岚认真观察程想的面部表情,“他是你高中同学。”


    “高中同学?”程想更纳闷了,“高中的事情我记得清清楚楚,没有失忆。我高中没这个同学啊,是别的班的吗?不对,我不爱跟外班的人玩儿,外班的我基本都不认识。”


    “你高中复读了一年,他是你复读时的同学。”


    “纳尼?”程想大吃一惊,碗都顾不上洗了,快步走到顾听岚身边,“我高考成绩那么好,怎么会复读了?难道是那年艺考生成绩都很好,我滑档没被录取上?”


    他是铁了心要上青大的,如果没考上,确实会选择复读。


    “这个我不太清楚,程铭应该知道,你回头可以去问他。”


    试探到这里,应该可以断定程想的确失忆了。


    但顾听岚仍旧不死心问道:“你真的不记得何昊谦了?”


    “我没有一点印象。”程想虽然被自己复读的消息打击到了,但没忽略男神的问题,“这人是男是女,我跟他关系很好吗?”


    这个人能被男神记住,证明他之前没少在对方面前提起过。


    他性格外向,很爱结交兴趣相投的朋友。


    会有新朋友一点不奇怪。


    程想现在连这个断片的五年,都没打听清楚,哪有精力关心新朋友的情况。


    会这么问,是因为发现顾听岚得对此人表现得有些在意。


    他以为顾听岚会跟他简单介绍一下,结果却听对方说道:“他是男的,我不清楚你们关系如何。”


    程想:“???”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暧昧?


    他瞬间想到了他哥和好友,说他出轨的事。


    这个叫何昊谦的,该不会就是他出轨的对象吧?


    呸!


    他才没有出轨。


    23岁的他,肯定也不会出轨。


    这里面肯定有天大的误会!


    他瞬间想到了他哥和好友说他出轨的事。


    这个叫何昊谦的,该不会就是他出轨的对象吧?


    呸!


    他才没有出轨。


    23岁的他,肯定也不会出轨。


    这里面肯定有天大的误会!


    顾听岚只是提了下这个人,如果贸然解释的话,很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程想便决定岔开这个话题:“那我应该跟这个人关系不好,我一点都不记得,估计在路上碰到,也认不出来。别提他了,我们还是准备出发去医院吧。哎呀——”


    他猛地敲了下头,懊恼道,“我居然忘记请假了,我的天呐,这么重要的事情我怎么能忘呢?”


    说完,程想就掏出手机要给王秘书请假。


    他虽然是顾总,但是也不能无缘无故翘班。


    “别打了,我已经帮你请过假了,”顾听岚及时拦住他,“我做早饭前请的,没有打扰到你的员工。”


    “你帮我请过了?”程想开心地飞扑过去,把细心体贴的男神抱在怀里,“谢谢谢谢,太感谢了听岚哥,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


    摇着尾巴的小狗,简直开心到飞起。


    “这……不算什么。”顾听岚被这个激动的拥抱撞得往后退了半步。


    他并没有觉得做这件事有多么值得称赞,其实在做的时候,还很担心程想埋怨他多事。


    昊鑫地产是他和程想一起创办的,至今他还挂着二老板的名头。


    但是失忆前的程想,很介意他插手公司的大小事务,就连问都不让问。


    如今失忆后,不仅不介意他擅作主张,竟然还这么感谢他。


    要是程想一直失忆该多好啊。


    虽然很不应该,也很不道德,但他就是发自内心这样希望的。


    现在的程想,很像他刚开始认识的样子。


    处处透着可爱可爱。


    失忆,还能心理也跟着变小么?


    就在顾听岚思考这个深奥的问题时,程想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顾听岚像只受惊的兔子般,快速从顾听岚怀中挣脱出去。


    “咦,我没打出去电话啊,怎么又给我打过……”


    程想还以为是王秘书打来的,等看到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后,倏地消音。


    何昊谦。


    A市还真是地邪,刚提到谁,谁就立马出现。


    虽然程想坚定地认为自己清清白白,在接电话的时候,还是后退了几步,显出几分心虚。


    失忆前的他,经常在顾听岚面前这样,因此顾听岚不仅没有起疑,还主动去让出空间,回了卧室。


    程想看了眼顾听岚默默离开的背影,这才接起电话。


    “喂……”


    “程想哥哥,终于联系上你了。你最近是不是很忙?我之前给你发信息你都没空看。”


    一接通,对方就到豆子似的说了一大堆,压根给不给程想开口的机会。


    程想哥哥……


    程想本人沉默了。


    这个牙酸的称呼,是怎么叫出口的?


    就在他思考着要不要指出来时,对方又连续唤了他好几声:


    “程想哥哥,程想哥哥?你在听吗?”


    “我在听。”程想捏了捏眉心,不打算计较称呼问题了,直接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虽然已经知道两人是相熟的,但他没有相关记忆,说话便很是客气。


    对方应该听出来了,抱怨道:“程想哥哥,你是还没起床吗?怎么这么大的起床气呀。”


    嘶——


    虽然程想自己也很爱撒娇,尤其在喜欢的男神面前。


    但自己爱撒娇是一回事,别人对他撒娇,他就很是受不了。


    如果日常相处中,对方也是这个画风的话,他们肯定不可能成为朋友。


    成为出轨对象就更不可能了。


    程想更加有底气了,语气也更加冷淡:“你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吗?”


    何昊谦被这陌生的语气吓到了,停顿了几秒后,压低声音道:“程想哥哥,你现在是不是跟姓顾的在一起呢?”


    姓顾的是谁?


    程想正要问,突然想起来他只认识一个姓顾的,差点气抽过去。


    好家伙,这人是谁?


    凭什么称呼他男神为姓顾的?


    “那我晚一会儿再打过来。”不知道将程想惹恼的何昊谦,非常懂事地又补了这么一句。


    “不用再打来了,我很忙。”


    程想就算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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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气,也说不出难听的话,只严厉地回复了这一句,然后挂断电话。


    一大早的好心情,因为这个突来的电话,瞬间消失无踪。


    程想低头看着通讯录里对方的名字,犹豫再三,没有冲动地删掉。


    在没有想起,或者了解这五年都发生了什么时,他不会随意切段和谁的联系。


    站在原地调整了会儿心情后,程想又扬起笑容,脚步轻快地去了卧室。


    “听岚哥,抱歉让你久等……哇,听岚哥,你这一身好帅哦!”


    一推门,看到男神一身粉白色的休闲装扮,程想眼睛猛地一亮,唇角也高高扬起。


    “你长得这么好看,就应该穿明亮的颜色,天呐太好看了,感觉你现在比上大学那会儿还要年轻漂亮,我太喜欢了,等一下,站着别动,我要拍照留念。”


    程想实在是太激动了,还没得到顾听岚的应允,就拿起手机对着男神一阵猛拍。


    顾听岚显然是没有什么拍照经验,就那么僵硬地站在那里。


    自信看,还能看出他的手足无措。


    程想并没有察觉到他的紧张,拍完后,还继续夸赞道:“听岚哥,你太厉害了,每一张都好好看,完全不输平面模特。”


    “……”顾听岚低头看看自己随意搭配的衣服,和单调的卧室背景,不明白面前的人,是怎么夸出口的。


    他是很少穿浅色衣服,也很久没穿这种显年轻的衣服了。


    但他今年已经27岁了,比夸他的人还要大上4岁,早就跟年轻好看没有什么关系了。


    其实他从没觉得自己年轻好看过。


    “你也换身衣服吧,我在外面等你。”


    很少被夸奖的人,是不懂得如何回应夸奖的。


    顾听岚这句话,很有泼冷水的嫌疑。


    好在程想了解他的性格,并没有被打击热情,还很乖地用力点头:“好的,我也要找一身和你这套差不多的来穿。”


    他习惯了这间卧室,以为自己的衣服还在衣柜里摆着。


    等打开衣柜门,看到陌生的一排衣服后,当即傻眼了。


    哦对,现在是五年后了。


    这套房子也不是他的了。


    衣柜里没有他的衣服很正常。


    对了,他可以穿听岚哥的衣服啊。


    反正他们的……


    想起5年后的自己长个儿了,根本不能和男神胡穿衣服,程想只好老实地去客厅沙发上,拿出昨天在超市买的黑白色休闲装。


    他当时挑选衣服只顾看面料和款式了,没有在意颜色。


    穿这身站在听岚哥面前,会不会显得年龄很大?


    他才不要做叔叔。


    虽然他现在的年纪,已经是叔叔辈了。


    等程想唉声叹气地换好衣服后,顾听岚也反过来夸他:“你这身也很好,很显年轻和帅气。”


    “没有你帅!”


    程想是真的觉得男神好看得无人能敌,靠过去偷偷拉了拉对方的衣袖,撒娇道:“听岚哥,等去完医院后,你陪我去买衣服吧?我要和你穿情侣装,不对,是夫夫装。”


    “……”顾听岚瞥了眼程想,见他是认真的,虽然很不理解,但是尊重,“好,结束后一起去买衣服。”


    “好耶,听岚哥你最好了。”程想像小狗一样,低头在顾听岚颈间蹭了蹭,开开心心牵着男神出门了。


    出来后,他习惯性往入户大堂走去,却被顾听岚拉住了。


    “坐电梯,车停在负二楼。”顾听岚解释道。


    “车?哦哦,我们已经上班了,是该开车了。”程想跟着顾听岚去等电梯。


    看着楼层数快到1楼后,他猛然反应过来:“可是听岚哥,我不会开车啊。”


    他才刚满18岁,不对,是记忆倒退回18岁了,还没有学会开车这个技能呢。


    “没关系,我会开。而且……”在电梯门开启的同时,顾听岚收了声。


    电梯里没人,两人进去后,程想问道:“而且什么?”


    顾听岚沉默了两秒,决定实话实说:“车库里停的是我的车,我来开车。”


    “哦哦太好了,你开你开。”程想丝毫没有觉得自尊心受到伤害,还大大松了口气。


    他这样的反应,也让顾听岚心下一松。


    以前的程想,在学业和事业双重压迫下,变得易怒又敏感。


    情感方面欠缺的他,总是会不小心说错话。


    于是不可避免的,两人经常发生争吵。


    很多时候,他都不明白对方到底在气什么。


    让他低头道歉,他又倔着不愿意。


    然后,事态变得更加糟糕。


    其实两人不仅是分居状态,还很久没有见面了。


    像这样长时间相处的情况,更是屈指可数。


    负面情绪会传染,正面情绪更是。


    每次和失忆后的程想交流后,他的心情都会变得更好一些。


    特别是在看到他的车子后,程想的反应更加让他不知所措。


    是开心得不知所措。


    “天呐天呐,这辆越野车是你的吗听岚哥?简直酷毙了,我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