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章 驯服手腕

作品:《穿成荒年女县令,带家国走向繁荣

    下午,沈筝去了趟工部。


    她没想到工部办事效率如此高。


    水泥造出来也就算了,竟还帮她揽了个活儿?


    看着岳震川一脸“求表扬”,沈筝正儿八经地朝他道了个谢。


    岳震川说得没错,只要这差事办得漂亮,她此次升官,便是板上钉钉之事。


    欣喜之余,她心下又有些惆怅——不知还能不能在中秋之前回同安县。


    惆怅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那熟悉的小板子便被搬了上来。


    岳震川将石膏笔递给了她,转头一看,十数张痴汉脸正对她傻笑。


    ......


    日子紧锣密鼓地过去,这几日间,沈筝在工部、户部、嘉禾圃三头跑。


    高炉的完整图纸,被她以“引导式”的方式,带着工部众人“讨论”了出来。


    工部官员感觉,那些晦涩难懂的知识与图解,以一种极其奇怪的方式,毫不客气地进入了他们脑子里。


    水司的水泥也大功告成,都水监与水司的官员,每日变着法儿地往她跟前凑,希望她能一起绘制堤坝浇筑图,反而正中沈筝下怀。


    这期间,工部与都水监官员对沈筝的称呼,也从“沈大人”变成了“小沈”。


    但其实他们心头清楚,这“小沈”的称呼,他们也唤不了多久,但能多套会儿近乎,总归是好的。


    工部这头热情高涨,户部那头也不例外。


    几百斤红薯被沈筝看着下了地。


    她没空一直待在嘉禾圃,季本昌却很是上心,每日下朝之后,便独自往嘉禾圃而去。


    季本昌还说,瑞谷轩的稻苗已经开始分批移栽,那苗子根茎发达得很,他这会儿是一点都不担心了。


    又过了两日。


    沈府。


    卯正刚过,天穹已经亮了大半,恣意居院中,华铎与佩玉几人正在驯服自己的手腕。


    “哒——”


    是墨汁滴下的声音。


    华铎脸颊微红,趁穆清几人不注意之时,赶紧将笔尖抵在了纸上。


    “呀——”佩玉见状小声惊呼,“华姐姐又把纸写破了。”


    “......”华铎微微动了动手,遮住了自己那惨不忍睹的字迹,“别看......”


    单论认字识字,她是五人中第二厉害的。


    至于第一厉害的......


    她抬头看向对面的穆清。


    穆清厉害,不止因为她比另外几人聪明,最重要的,是她最舍得下功夫,对自己最狠。


    沈筝给她们发了很多草纸,但穆清却舍不得取新的用。每日下课之后,她便会拿用过的纸上反复练习,直到一张白纸完全变成了黑色、再无下笔之处为止。


    而每日早晨,最先起身读字的是穆清,每天夜里,借着月光在地上写字的,也是穆清。


    华铎对她心服口服,因为穆清写的字,也是几人当中最好看的。


    至于她自己的字......


    是最难看的。


    那字,甚至都不能称作“难看”,而是“难认”。


    她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劲儿,有时候力稍微使大了一点,笔尖便会炸毛,纸张也会被戳破。


    为此,华铎很是苦恼。


    “别紧张,放轻松。”正想着,她的手被一只手握住。


    穆清几人见状赶紧起身,“大人!”


    过后便是惊讶:“大人今日......怎的卯时便起身了?”


    沈筝让她们坐下,一边握着华铎的手带华铎写字,一边道:“今日要去观刑,晚了就赶不上趟了。”


    几人点头,又想去给她张罗早膳。


    “我待会儿出去摊子上吃。”沈筝道:“这次来上京数日,都没空去瞧瞧清晨风光,也没尝过外头的饭食。你们莫操我的心,赶紧坐下练字。华铎,你这手腕......放松点。”


    若不是手中有温度,沈筝感觉自己在抓一块金锭子。


    又重又倔,还不听使唤。


    华铎脸红到了耳根,“主、主、主子,我管不住它......”


    她也不想僵着,可一想到主子一眼便能看到纸上,看到她那狗爬一样的字,便心口堵得慌,浑身不听使唤。


    沈筝失笑,松开手,坐在了华铎边上。


    “刚开始写字都是这样,你又握惯了刀,手腕和手掌会下意识使劲儿,很正常。你就把手中的笔想成一把小匕首,劲不能用大了,不然桌子得破。”


    华铎木讷点头。


    见她一脑门子汗,沈筝笑道:“好了,我不给你压力。去洗把脸,咱出门,晚点儿我再教你写字。”


    华铎一听,额头上的汗更是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穆清几人投来羡慕的眼神,心下暗中思索——要不......她们也故意将字写丑点儿?


    ......


    沈筝带华铎去吃了馄饨。


    馄饨面条包子,是她最爱吃的早餐。


    上京的馄饨口味,与柳阳府的不大一样。


    柳阳府偏咸口,虽肉馅不大,但馅儿里也是揉了薄盐的,吃起来有滋有味。


    但上京的馄饨,更注重一个“鲜”字,所以馄饨盐味不重。


    沈筝将馄饨汤喝得见了底,想了会儿问华铎道:“华铎,你知道海味馄饨吗?”


    “海味?”华铎思索片刻,摇头,“主子,属下好像没听过。”


    沈筝当即双眼一亮,“回府后,让姜升去采买一些小虾干和海中紫英,咱明儿早晨,煮海味馄饨吃!”


    海中紫英,就是紫草。


    略贵,但在交通便利的上京城,并不难寻。


    华铎当即记下,心中开始期待。


    与主子相处几日下来,她心中隐隐有了感觉——主子,从未将府中下人当奴仆看待。


    主子对他们的态度,更像是......


    雇佣?


    对,就是雇佣。


    仿佛她不是府中奴仆,而是被主子雇来的民籍,负责保护主子的安全,而主子不仅会管她们吃穿住行,甚至还自行掏兜,教她们读书识字。


    她不懂“知遇之恩”几个字怎么写,但她心头明白,主子对她们,有“知遇之恩”。


    夕阳从云层中钻了出来,吃完馄饨,华铎感觉自己肚子里热乎乎的,心头也暖洋洋的。


    她正想和沈筝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便被个“不识相”之人无情打断。


    “沈姐姐?真的是你!你堂堂朝廷命官,在这破摊子上吃馄饨?也不怕捏馄饨的人手都没洗干净,回头拉肚。”


    沈筝“啧”了一声,对华铎道:“去,把他钱袋子抢来,掏两个碎银子给摊主赔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