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4章 狗,都狗

作品:《先婚试爱:闪婚后大佬又野又浪

    吃顿饭而已,陈川要送这么贵重的礼物??要知道,他可是陈川啊,他送礼物,从来不会超过十块钱!!


    陈川耸耸肩:“紧张什么,又不是很贵,一万多而已。”


    一万?而已?


    “一万很便宜?”


    就算是豪门,也没必要……


    不知道现在反悔不想去,还来不来得及?


    陈川笑得更甜了:“呵呵,这又不是我的酒。”


    “啥?”


    “周云霄说要带些回去送人,就存在我这里了。”陈川指了指那几层的酒:“所以,不用客气,随便拿,反正没花咱家的钱。”


    沈溪目瞪口呆:“你是真狗啊。”


    “谢谢夸奖。”


    “那……反正不拿也拿了,干脆给我也捎两瓶,我老师爱喝。”


    “没问题!”


    嗯,要不他们是一家人呢?


    都狗。


    *


    第二天要去露丝家,是周云霄开车过来接的。


    沈溪瞄他一眼,悄声问陈川:“他也去吗?”


    不是说周云霄忙得连喘气的功夫都快没了吗?还有闲心思去参加这种纯娱乐的聚会?


    陈川看着她,灵魂发问:“他不去,谁应酬?”


    有道理啊!


    能来露丝家聚会的人,非富即贵,毕竟人家是在榜女富豪,来往的人怎么会是一般人呢?


    这种场合,就难免要应酬交际,这种活,不交给周云霄,又要给谁?


    陈川吗?别开玩笑了。


    这大哥现在都是得罪人多,称呼人少。


    沈溪看周云霄狗腿地接过陈川准备的礼物,小心翼翼地放到后备箱,也不知道,等他知道陈川拿的,是他精心挑选的礼物,会不会哭出来……


    应该不会吧,是陈川拿的呢。


    果然,等到了露丝家的大庄园,看陈川把那两瓶酒拿出来后,周云霄先一愣,然后——


    “两瓶够吗?咱们可是来了四个人。”


    陈川挑他一眼:“怎么?你要把今天的酒席承包了?”


    酒席?


    沈溪看着那长长餐桌上摆放的各种美食,还有穿梭的大厅的绅士和淑女们,穿着白衣黑裤打着领结的侍者,这种场合,陈川将它称为——酒席?


    很好,沈溪莫名想到了唢呐一响,万器皆没。


    周云霄闭了嘴。


    露丝带着自己的三个儿子过来迎接他们。


    都是老熟人,自从在飞机上跟陈川他们认识后,还相互加了微信。


    周云霄时不时就跟他们聊几句,什么相亲相爱一家人群最爱转发的那种:注意,这种食物吃了后悔一辈子!!


    那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文章,周云霄也会顺手转发给他们。


    幸好,某红薯平台现在有英文了,他们看起来也不费劲,再说了,他们都有高级翻译机,看个华国老头老太最爱的推文,多简单点事。


    别说,他们果然超爱看这类文章,大呼中医真神奇,不可思议,原来要多喝热水,走路最好边走边甩手……


    他们受益匪浅,让周云霄多多转发,他们也要转发给他们的亲朋好友。


    然后周云霄这种文章发到飞起,甚至还因为这个跟某位公众号的知名作者结缘,谈过一段。


    虽然,后来分手了,但依旧还是好朋友,只要是她的文章,他转发的都特别积极,露丝他们也超爱看。


    跟陈川不一样,这两年周云霄时不时还会来这边出差,有空也会跟露丝的三个儿子见个面吃个饭啥的,关系处的可好了。


    所以他们一看到周云霄,就特别热情,拍肩勾背,笑嘻嘻的。


    哪怕他们的年纪足以做周云霄的父亲。


    露丝接过陈川带来的酒:“噢,你怎么知道我们正在发愁佐餐的酒?这个看起来非常不错。谢谢亲爱的。”


    大儿子佐伊凑过来一看:“嗯哼,06年,我喜欢这个年份,那年九月天气好,葡萄有着完美的成熟度,带着浓郁的果香,口感细腻丰润,一口下去,仿佛能感受到阳光的温暖……”


    周云霄找到知音:“是吧,我也喜欢它的扎实口感,细品还有烟草和甘草的辛香味,力道强劲。”


    两人凑一起,开始讨论哪几年的葡萄酒品质最佳。


    露丝对陈川抱歉地笑笑:“佐伊最喜欢喝酒,他还特意在那边的大区买了好几个酒庄。一聊起酒,他就兴起。”


    陈川点点头:“那些购买合同还是我们律所拟的。”


    周云霄特意陪着飞了一趟,然后带回一堆的酒。


    露丝过来握着沈溪的手,笑眯眯的:“我们别搭理那些男人,他们总喜欢聊些无聊的话题。”


    沈溪笑着跟她寒喧几句,不外乎互拍彩虹屁,这方面她可是强中手,把露丝拍的笑得合不拢嘴。


    露丝低头看向财宝:“嘿,小甜心,你今天可真漂亮。”


    财宝今天海胆毛被爸爸扎出两只小啾啾,两边各挂了一串樱桃发饰,红宝石在发绳上闪闪发亮。


    这是乔羽送的礼物,她特别喜欢这种亮晶晶的小东西,可惜财宝不爱扎头发,英雄无用武之地。


    今天还是为了搭配她一身红色改良式旗袍裙,特别扎上的。


    陈川费了好大劲才给她绑好头发,最初小丫头左扭右扭的不肯合作,等爸爸给她弄好后,她赶紧冲到镜子跟前,一副:爸,你给我搞成啥样的表情。


    可等她照过镜子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就是“呣嘛呣嘛”好一通亲,快被镜子里的自己给迷倒了。


    好么,爱美的小家伙,同意扎小啾啾了。


    果然爱漂亮是女人的天性,哪怕两岁的小家伙,也不例外。


    财宝对自己旗袍上镶嵌的雪白水貂毛爱不释手,时不时就要摸一摸。


    沈溪一边唾弃陈蔓这女霸总,不保护动物,一边又在心里偷偷感叹,果然老铁们爱貂是有道理的,手感真不一般……


    那白簇簇的毛毛在脖子那里围了一圈儿,把财宝衬托得越发玉雪可爱,明眸皓……呃,那个玉米粒排列得怪齐整嘞。


    总之小财宝今天又漂亮又可爱,像个年画上的古风小仙女儿似的,露丝一看,就稀罕得不行。


    “快,把亨利叫来,那个漂亮的小妹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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