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她真的失身又失心!(加更答谢打赏!)

作品:《重生1960:从深山打猎开始逆袭!

    她可是一毛钱也没有私藏了。


    这个郑敢太小气了,你要是私藏他一毛钱,他能吵上一个星期。


    这个郑敢咋会这样小气的呢?


    要知道,她可是经常买了一些菜回来做着吃,郑敢哪一次不是吃得又快又多的?


    钱芳玲?


    她咋感觉郑敢隐约有一种吃她软饭的感觉呢?


    钱芳玲把买好的菜放在一边,说:“我去洗衣服,你自已把花生再炸炸,调好味。”


    郑敢微微的深吸了一口气的说:“你周日的时候记得把沈霜带来了后,你就找借口出去,出去最少一夜不要回来,你随便找个朋友家借宿一夜。”


    钱芳玲听到郑敢这样说,她的心都要碎成片了。


    这就是代表着郑敢真的把她当成傻子一样?


    她给郑敢把沈霜搞回来?


    钱芳玲微扯了一嘴角。


    要是郑敢看到陆成一起来,会不会让他大失所望?


    哼!


    到时自然就知道了。


    时间很快到了三天后的周日中午。


    陆成与沈霜一起来的郑敢家里。


    郑敢一脸的懵了!


    “陆成你咋也来了?”


    “我的媳妇来,我就不能来?还是说你不欢迎我?”


    “不不不,哪里的话,欢迎你的,芳玲,快去烧水。”


    郑敢几乎是紧咬了下牙。


    不露声色的指挥钱芳玲干活,他们也是一副夫妻的样子。


    钱芳玲!


    心中暗是一喜的,勤快的帮忙干活,烧水,倒茶,在厨房里炒鸡蛋,拌黄瓜。


    沈霜微微的一眼睨了下招待她们的菜。


    还真的没别的嫌弃的意思,这也是一种的饮食的对比,在自已的家里,就是跟陆成一起。


    那鸡蛋,吃不完的。


    基本是,一袋一袋的拿回家里。


    看看这这差别?


    郑敢家里的炒鸡蛋,就是两个鸡蛋,炒出来就是小小的盘子一点点。


    而炸花生米成了主菜,这一颗颗的,让人夹的就是吃不饱。


    再看看米饭就是两掺米,这是大家都吃的一样差不多。


    再看看拌的凉拌黄瓜?


    这黄瓜估计是二、三天前买着的的,都干了一点的,水份明显的缺失。


    沈霜!


    她在陆成的家里,天天的吃的都是很新鲜的菜,而且肉也不少。


    所以就习惯了吃的香的还有辣味的。


    这个郑敢的家里的菜是真的吃不下去。


    沈霜没有动筷子,硬是一口也没有吃。


    而陆成呢,就是吃花生米。


    郑敢这时也感觉到了沈霜的异样。


    “吃不习惯吗?要不要我去买一点别的菜?”


    郑敢声音微微的透着一抹的讨好样的说。


    沈霜微笑了下说:“我回去再吃,这里的菜都不新鲜了。”


    郑敢!


    心碎裂了!


    他的菜却是前几天去一个邻居那里买来的,就是人家从老家拿的,便宜的卖,当然也只有少数几个人偷偷买的。


    这倒卖是偷机倒杷的,谁也不敢当街叫卖的。


    郑敢微微的抽了抽嘴角,眼神瞪了一眼钱芳玲说:“你看看你,办的什么菜?这不是让我招待不周了?”


    钱芳玲微微的尬的说:“真不好意思啊,沈嫂子,我这是图便宜,就没有想到菜有点的不太新鲜,这样,你在这里坐着,我去下一碗面条给你吃?”


    “不必了,我回去亲自给我媳妇下,她爱吃我做的面条。”


    钱芳玲!


    莫名觉得心又疼了!


    人家沈霜竟然可以吃到陆成煮的面条?


    她呢?


    天天对郑敢掏心掏肺。


    他呢?


    借机让她约来沈霜,意图对沈霜做什么不轨之事?


    这意图太明显了。


    而郑敢原来准备了一斤的鹿鞭酒,也在他与陆成的几个回合下喝完了。


    郑敢的样子就是像小家男人的拮据。


    他的席没有让人吃饱喝足。


    反而有一点的像是来搞笑的。


    沈霜是一个筷子都没有动。


    而陆成就是喝了一点酒和吃了几个花生米。


    其他的菜都没有动,因为不新鲜了。


    到了中午一点的时候,郑敢让陆成几杯酒灌下去,他的脸色都发白了。


    “是我不好,是我不对,是我不是人!我这什么席啊?没脸见人了,不新鲜的菜,不丰盛的席。”


    郑敢把他自已的心里的事都说了出来。


    陆成对钱芳玲说:“钱老师,我们夫妻回去了,你们就不必送了。”


    钱芳玲微微的笑的说:“不好意思,今天让你们挨饿了。”


    “不要紧,一会我们就国营饭店吃一面条,就回去。”


    钱芳玲!


    看看这才是男人应该有的样子。


    而不是像郑敢这样,自已掏了三块钱请客吃饭,虽然在他们看来是挺丰盛的了。


    但是钱芳玲也明白,人家陆成可是打猎的人。


    这从沈霜的气色上看,陆成的家里就是伙食不错的。


    哪里像她呀,一个月也不见几个鸡蛋。


    郑敢在陆成他们离开后,睁开眼睛瞪了瞪钱芳玲说:“他们走了?”


    “走了。”


    钱芳玲微微的紧了紧手:“你不是说这菜很便宜?花了三块钱的菜,让他们一口都没吃?”


    钱芳玲上前去拿了她自已的一个小包说:“你觉得你的席让你丢了人,你可以自已去重新准备,这个时候问我菜钱我哪知道!我回自已家了!”


    钱芳玲提了自已的东西,就甩门离开。


    郑敢!


    咬了咬牙,一脸的不快。


    他也是最近忙着学校的事,忘记了,这个陆成是打猎的人。


    这个陆成的家里伙食肯定是比一般的人都要好的。


    “失误了!太丢脸了!”


    郑敢!


    这个沈霜的外公家,与沈霜的爷爷家这边都是不错的大家族。


    只要沈霜让他哄到离了婚,他就有办法利用沈霜,跟那两大家族搭上关系。


    所以郑敢,对钱芳玲的离开是一点也不放在心上的。


    因为郑敢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跟钱芳玲发展太久。


    只是耍耍玩的!


    钱芳玲一边的往家里走,一边的心里发寒!。


    她刚刚出来时故意大声音的说,自已要回家了。


    就是希望郑敢来找找她哄她回去的。


    结果呢?


    她都走了一路了,直接前面就到了建林农场了,后面的路上就是不见郑敢来追她?


    这是有多么的讨厌她?


    连哄都懒得来哄了?


    钱芳玲!


    眼泪是控制不住的往下流。


    她真的失身又失心!


    而钱芳玲正巧走着回了头就看到了,陆成骑自行车带着沈霜从后面来。


    不用说,就知道,沈霜肯定是跟着陆成下了馆子了。


    这国营饭店吃一次,一面牛肉面条,最少也得五毛钱,要是陆成心疼沈霜,加一个鸡腿,那就更让人羡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