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适应生活的第一天

作品:《限时恋爱[盗墓笔记同人]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照在楼朝朝的眼皮上。


    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她穿越到了一个百年前的一个小村子里,遇到一个好看的男人,体验了半天不是那么愉快的生活。


    处在这种既清醒又恍惚的状态下,楼朝朝习惯性从被子里伸出手往床头摸去。


    奇怪?不应该啊?


    她摸了个空不说,皮肤传来的粗糙感也让她的脑袋发懵。


    楼朝朝慢慢睁开明显能感受到浮肿的眼睛,眼里布满血丝,眼下一片青黑,眉目间满是疲惫憔悴。


    她恍惚地看着那破旧的天花板,睡意瞬间消了大半。


    那不是梦!她穿越了!


    全身的肌肉袭来阵阵酸痛,这是过量运动后乳酸堆积引起的反应。


    “醒来就起来吃饭吧。”张起灵见她醒了后说道。


    “……嗯。”张起灵说完走出房间了好一会,楼朝朝才迷茫地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以一种‘僵尸’的姿态换上昨天张起灵给她准备的女装,一件蓝色的盘扣短袖,一条棉麻长裙,一双有点不太合脚的布鞋。


    这条裙子原先的主人个子应该不高,长裙穿在楼朝朝身上,刚刚遮住膝盖。


    裙子上没有补丁,看得出来裙子原先的主人很爱惜它,应该也很少穿。楼朝朝一边想一边走出房间。


    简单的洗漱过后,楼朝朝重新回到房间,属于她的一份早饭已经盛好放在了桌上。


    一碗白粥,一碟咸菜,一个杂面野菜窝头。


    楼朝朝随手拿起窝头咬了一口,硬邦邦的。


    嚼了两下,楼朝朝的脸顿时皱成一团,这窝头杂质没有完全去除,口感粗糙,不够细腻,味道还有些微微的酸涩。


    窝头她也不是没有吃过,可以前吃的绵软有嚼劲,口中咀嚼时还有微微的甜。


    楼朝朝嫌弃地将窝头扔回碟子。


    白粥也不好吃,米不够香,口感也不行,像在吃沙子。


    咸菜……也就这样吧……


    在张起灵昨晚的黑暗料理衬托下,楼朝朝倒也没有觉得那么难以下咽了。


    喝完粥,楼朝朝放下勺子,开始抓挠着自己的皮肤。


    好痒!越挠越痒!


    气的楼朝朝挠得更用力了。


    白皙的肤色通红一片,上面全是些凸起的小疙瘩。


    张起灵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在楼朝朝看来充满年代感的小铁管递了过去。


    打开盖子,清新冰凉的草药味扑面而来。


    楼朝朝用指尖挖出一块药膏,抹在手臂,脖子,腿上。


    没一会,满满一罐的药膏就用了大半。


    张起灵见楼朝朝没什么事了,便对她交代道:“在这待着,别乱跑。”


    楼朝朝乖巧顺从地点了点头。


    张起灵前脚刚出门没多久,楼朝朝就开始在屋子里转悠,四处查看,看看这个家里都有些什么‘财产’。


    桌子下的缸里分别装着米面和咸菜。


    房梁上挂着一块腊肉和腊猪蹄。


    柜子里楼朝朝没有看,毕竟是存放私人物品的地方。


    走出房间,楼朝朝到隔壁的茅草棚探头。


    里面有水桶,打扫工具,还有不少的木柴和用来引火的玉米芯玉米叶。


    楼朝朝站在屋前的空地上,视线投向远方。


    这屋子的位置挑的还不错,站在屋外的空地上,放眼望去,视野开阔,山下的村庄和田埂,还有几条不知通往什么地方的山路尽收眼底。


    溜达了一圈,楼朝朝开始无聊。


    没有手机和网络,甚至连书本也没有,一点打发时间的事情都找不到做的。


    她搬出凳子,病恹恹地靠在树干上,眼神涣散呆滞地看着天空,俨然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


    谁说不是呢,任谁突然穿越到一个没有电,没有网络的世界,还是一个非常极其落后的村庄,谁能开心得起来。


    山风温柔,吹在身上,驱散了正午时分的热气,舒服得不得了。


    正在此时,一个肌肤暗黄,衣服泛白,裤腿肮脏的妇人,提着一个蒙着布的菜篮子正朝着楼朝朝所在之处的方向走了过来。


    妇人从山径走来,一眼就看到了树下发呆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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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头乌黑长发如瀑般垂在身后,几缕发丝散在肩上。


    关于昨天‘张灏’买了个细皮嫩肉的姑娘回来这事她是听说了的。


    原本妇人在听那几个碎嘴婆子说的天花乱坠的还以为她们又胡扯,亲眼看到,当真对的起那句‘仙女似的姑娘。’


    “你就是张灏买……带回来的那个姑娘吧?”


    楼朝朝蹙眉,不知她是个什么来历,难道是张灏的亲妈?


    拎着竹篮子的妇人像是没有注意到楼朝朝的防备,径直走了过来,往树下那平坦的大石头上一坐,说道:“你以后管我叫杨婶就好,我就住在你们这山脚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杨婶掀开了遮挡篮子的破布,从篮子里面拿出一个缺了一角的土陶碗,递给了楼朝朝的同时笑着说:“张家媳妇,这是你男人托我给你送的饭。”


    张家媳妇?什么鬼?我男人?张灏?


    她张嘴刚想反驳,但一想起昨天踏入村子的那些眼神,到嘴的话就变成了“叫我朝朝就好。”


    其实这个身份挺好的,至少能挡掉一些可能会存在的危险。


    一双没有干过粗活的手从杨婶手里接过了装得满满的碗。


    底下是白白的大米饭,上面盖着几片蒸腊肉,金黄的炒鸡蛋,水煮的绿叶菜和腌渍的咸菜。


    有菜有肉有蛋,只能说,营养挺均衡的。


    早上只喝了一碗粥,楼朝朝还真饿了,接过碗筷吃了起来。


    不好吃,也不难吃,是来这里的这三顿饭里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这个米和今早煮粥的米应该是同一种,蒸米饭的口感比煮粥还像吃沙子。


    虽然环境不行,饭菜也不那么可口,但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让楼朝朝吃饭的动作慢条斯理,吃相十分赏心悦目。


    杨婶打量着楼朝朝,从气质,从外表上看,都和村里的姑娘完全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她原先应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姑娘。


    楼朝朝一边吃着饭,一边听大婶说着村里的八卦。


    从大婶的八卦内容中,楼朝朝逐渐获得了一些关于这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