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 11 章
作品:《我真的不想造反啊!》 陆令嘉把今天赚的银子还有程掌柜给的定金合计了一下,临时叫了寨子里的众人开了个紧急会议。
五叔和六叔加加减减,公布了账目的明细。
通过这一个月的努力,他们差不多总共赚了有五十两银子,再除去日常需要采买的米面、猪肉,大概有二十两银子是可流动的资金。
陆令嘉心下一动,把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提出:
“我们寨子里现下一共有三十二人,按户数来划分差不多有十三户,我想去县城里买些肥沃的水田,日后每户出一个人来耕种,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有人提问:“这是以后都不分组了吗?大家伙都自己种自己的田?”
陆令嘉解释:“这倒不是,只是准备着不能厚此薄彼,一户人家一亩地,收成都归自家所有,其他的依然照旧。”
主要是最近找她的人太多,二叔和三叔已经明里暗里不知道多少次提起来,他们不想种田,想要去卖油。
反正后山的山栏稻也快到了成熟的季节,等农忙结束了,就可以着手准备酿酱和制醋了。
既然二叔和三叔想要卖油和糖,便由着他们去,让石头去负责别的项目。
水田,她是一定要买的。
毕竟作为一个农业从业者,她也想把杂交水稻的技术可以在这里全面铺展开来。
多一份粮食,就能少一些因为饥饿而死去的百姓。
这是她当初报考这个专业的初心。
石头有些不敢置信,颤着声音问道:“大当家的意思,就是买来的水田都归我们自个吗?”
“对,每一户都有份!”
石头:“那我这样......”他支支吾吾地,话也说不完整。
他家里的人,在逃荒时全都没了,现在他们家只剩下他一个人。
陆令嘉看出了石头的窘迫,笑道:“都有,哪怕家里只有一个人,也单独算一户。”
陆三叔惊呼:“那得要多少银子?没必要吧?”
“有必要。”
陆令嘉在这件事上面异常坚定,“我知道寨子里现在不少人都不愿意种田,只想着做卖油和卖糖的生意,可是市面上油和糖的需求总归是有个定数的。”
系统也一直在提醒她要早点播种新作物,等作物丰收的时候,获得的积分差不多能翻倍。
秋季的农忙马上就要到了,现在水田的价格肯定虚高,但是等这个时期一过,价格就会降下来,若是确定好了,她就可以去找牙子打探一下价格了。
崖州一年两熟到三熟,如果播种得当,刚好还能再收获一波稻谷,然后可以种上冬小麦。
寨子里很多人思考了片刻,便开始举手表决。
这也是陆令嘉一开始定下的规矩,除去一些涉及道德底线的问题,她也不想黑风寨最后变成她的一言堂。
“我同意!”
“我也同意!”
“我支持大当家的做法!”
……
议会厅里响起来此起彼伏的赞同声。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在现在这个年代,战争是家常便饭的,不管怎么样都要有自己的田地,起码能保证自己饿不死。
再者,陆令嘉心里一直盘算着日后“分家”的事宜。
等他们赚够在县城买地盖房的钱,寨子里的人生活都走上正轨了,就可以彻底安心地分开了。
不管怎么样,老陆头算是救了她一命。
她也得担起这份责任,罩着这寨子里的人,起码保证他们生存下来。
陆令嘉的这个提议,大部分的人都觉得是件好事。
别看寨子里现在顿顿有米有肉,真要哪天没钱了,指不定又要过上喝稀粥的日子。
而且陆令嘉最近赚钱的法子是一个接着一个,但哪天她要是把赚来的钱都自个儿留着了,他们可是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现在每户人都能分得一亩良田,反而觉得是她心善,愿意让大家伙都沾这个光。
所以投票的时候,差不多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了这项议程。
散会后,大家都怀着期待的心情,在沉沉的夜色中安然入睡了。
-
平南王府。
正厅。
沈煜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今晚的第三个饱嗝。
谢昭看着桌上光溜溜的盘子,叹息。
大意了!
他怎么会派这个饭桶去醉仙楼!
一顿饭就花了他整整十两银子!
不是说这崖州城隔绝障海,乃莽荒之地,为何物价会如此之高?!
谢昭仔细盘算了一下他的俸禄,若是每天依照今天的这般伙食标准,大概不出三月,就能把他一年的工资都败光!
沈煜吃饱喝足,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冲着谢昭傻笑:“子期,还得是你见多识广,我居然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佩服,佩服!”
谢昭眼睫微微颤动,咬牙:“只此一次。”
沈煜只当没听到,嘿嘿一笑,又打了个饱嗝:“我特地去打听过了,醉仙楼的厨师是最近学会这几道菜的!”
谢昭心里计较一番,说不定就是那个女山匪教的。
他连眼皮都懒得抬起:“所以呢?”
沈煜:“谢子期我发现你这个人真的很无趣!所以我们不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吗?或者再找个机会打听打听,在这小小的崖州城有厨艺如此高超之人难道你就不好奇吗?”
他一张小嘴叭叭叭像机光枪一样开始扫射起来。
除去副将的身份,沈煜还是谢昭的至交好友。
两个人一路征战南北,在私底下彼此间相处也十分随意。
只不过沈煜一向粗犷惯了,神经也比较大条,加上谢昭不怎么爱说话,性子习惯也与原主大抵相同,以至于他连自己的好友换了个芯子也一直未能发现。
谢昭心里还算着账,忍痛闭眼。
真怀念在黑风寨白吃白喝的日子啊!
他把身子往后一靠,房间里幽幽烛火忽明忽暗。
沈煜一副忠言逆耳的模样,继续在他耳边叨叨。
“说真的,咱们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这里又不用我们带兵打仗,你有没有想好要做些什么事?”
做些什么?
谢昭觉得确实呆着有些无聊,要不要重操旧业?
他状若无意地问道:“军中的王太医现在在做些什么?”
沈煜:“他天天养花弄草,一看就是吃饱了撑着,闲着没事干。”
自从谢昭来到这个地方,他们几个亲信也跟着过来了。
这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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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四处征战,保家卫国,身上的伤势不计其数,皇上却明升暗贬,只封了谢昭一个藩王随意打发,还是选的这偏远的崖州,摆明了是在警告他。
几人觉得属实心寒,不愿再领军衔,跟着他一起到了这崖州。
谢昭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着桌面。
之前他的表妹暂住在他家里,每天捧着手机看一些狗血小说,还时不时与他分享。
表妹说的剧情与他现在的处境基本上都吻合,只是有那么几段有些许出入。
原主应该是和皇帝老儿争夺女主时,激怒了那老头,所以被他打发到了这偏远之地。
谢昭一直搞不懂。
原主为什么会想不开跟皇帝抢女人?
要不怎么说狗血虐恋呢?非得整几个炮灰出来衬托他们伟大的爱情是吧?
他反正没病。
他看着自己现下完好无损的双手,说不定这是上天给他另一个机会。
虽然在这里他没法做手术,但是中医博大精深,他依然可以重新开始。也许以后还能中西医结合,提升一下这里的医疗水平。
谢昭这样想着,翻开了案牍上的医书。
这个时代的文字和他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幸好原主读过不少书,他穿过来的时候自动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不然要是连字都看不懂,指不定马上露馅。
他修长的指骨挑着书卷的一角,往后又翻了一页。
烛火突然猛地跳动,爆裂开来,发出嘶嘶的声音。
谢昭无奈地起身用银剪拨动了一下烛心。
真是麻烦。
什么时候他得好好回想一下高中物理知识,看看能不能模仿爱迪生发明个亮堂的灯泡出来。
他垂眸继续专注地看书,不解之处拿出毛笔标明记录,准备明天去找王太医请教一番。
沈煜看着他这幅模样十分不解。
“不是,子期,你真打算放弃了?”怎么还研究起医术来了?
谢昭没应,淡淡地扫了沈煜一眼,示意他可以走了。
沈煜恨不得抓起他的衣领把他摇醒:“你出去打猎打了一趟,脑子就被野猪撞坏了吗?不是你自己说的迟早要打回京城然后去把苏妙儿给抢......”
沈煜突然闭嘴。
该死的,这时候他提什么苏妙儿。
苏妙儿,就是原书的女主,原主为了她要死要活,跟皇帝老儿争夺得不死不休,最后为了她落了一个惨死结局。
谢昭悟了。
他简言意骇:“不去了。”
“不去也好,不然那些史官还得给咱扣上一个欺君造反的帽子。”沈煜的小嘴还在持续输出,说个不停。
突然,他发现话里的漏洞,又开始质问:
“啊?等等?不回去了?难不成你真的准备在这个莽荒之地待一辈子?!”
谢昭被他叽叽呱呱吵得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冷冷地抬头:“你太吵了,闭嘴。”
十两银子一顿的饭,还堵不上他的嘴。
沈煜觉得他的好朋友变了,变得更加没有人情味了。
算了。
就当看在今天晚饭的份上,他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了。
沈煜傲娇地哼了一声,留着谢昭独自一人在屋子里挑灯夜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