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第 92 章

作品:《成为县令夫人后

    今日是元日,秦厌这支巡逻队前几日就应该交接的,可山口叫雪堵住,清理得再快都需要四五天时间。


    夜里,一行人坐在火堆边喝酒。


    一囊袋的酒,只够每人一口。


    “秦哥,你这是什么酒?”有人饮下以后不由惊奇。


    秦厌颇为自豪地问:“如何?”


    “醇厚绵长,从没喝过这样好的!”他啧啧称奇,“不知哪里能买到?”


    “买不到,是我笙姐姐给的。”


    秦厌在上京都没有喝过这样的酒,其色澄清如水,饮下却好似烧进了肠胃,大雪天来一口浑身暖洋洋的,但不能多喝。


    “那叫你阿姐多做些嘛,这样的好酒做了不得发大财?等永平县一迁,码头一扩,富贵无限呐!”


    秦厌不说话,拿空了的酒囊轻打一下这小子的头。


    “诶唷,打我做什么!”


    “你小子怎么……这么聪明!”秦厌想骂,但最后还是忍下心里莫名有的一口气,毕竟这话在一个外人口里说出来没毛病,是称赞的意思。


    “嘿嘿,还行还行!”


    其他人在等烤兔肉,火光如水漾在面孔上,听着秦哥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斗嘴。等他们两个人声音小下去的时候有人抬头,因为除了眼前的火堆的噼啪声之外,远处也传来些动静。


    永平县来的都知道,那是山下在放烟花与爆竹。可惜有山相阻,大伙看不到永平县城里的烟花,只能想象。


    亲人团聚之日困于山中,何其寂寥。


    等到能下山已是五天以后,走至半路,秦厌使了些钱请他们在村野农家吃了一顿饱饭,酒足饭饱以后才重整行装,摇摇晃晃却一鼓作气回到永平。


    秦厌进城前就听到小儿在玩爆竹,响声一阵又一阵。又看到各家门前挂上了新桃符,那郁垒神荼目光炯炯,好像墨痕未干。


    能望到崔府门口的时候,他就看到公子、笙姐姐还有丰娘站在那等自己。


    骑到三人面前,还没下马就问:“笙姐姐,阿木凌家怎么走?”


    崔息微微压眉,秦厌自知不妥立刻翻身下马,行礼拜见。


    “公子、笙姐姐、丰娘,新年好!”


    “夫人与我的压岁礼你到时去丰娘那领,下去洗洗,等会一起吃个团圆饭再去寻人。”崔息叮嘱他。


    “山里吃了不少苦头吧?等会儿吃些甜的,有桂花糖藕。”陆笙接过话对他讲。


    秦厌对陆笙挤挤眉毛,陆笙视而不见,急得他再挤两下。


    沈莲丰笑他:“你急什么,跑不了的!”


    这话似乎另有深意,秦厌想再问的时候被崔息拍了两下肩膀。他不再开口,垂头准备按公子吩咐洗去旧尘。


    转身时听却公子说:“辛苦。”


    “应当的。”秦厌立马腰杆一挺。


    可惜吃团圆饭的时候陆笙告诉他,阿木凌此时不在永平,暂去青州,她要购入一些织机。


    “那她什么时候回来?”秦厌眼巴巴地问。


    “这个不知,快的话十五?”陆笙不确定。


    秦厌心中哀嚎,自己十五已经进山了呀!


    这得春日才能见到她吗?!


    崔息没有出声,秦厌看看公子收敛了表情继续吃饭。


    “总会见的,山里注意安全才是要紧事。”崔息说。


    陆笙眉毛轻轻扬一扬,总觉得崔息今天有点长兄如父的意思。


    说起来她还不知道秦厌的身世,若阿木凌和他还有机会,她肯定要借此问个清楚。


    崔息余光一直关注着陆笙的一举一动,今日她活泼些,自从在阿木凌家住,那股蔫蔫的劲不再时常缠绕着陆笙,就是她与自己相处的时间太少。


    忽然一股拉扯的力量将崔息拽回当下,崔息低头一看,是陆笙的手。


    她两指夹住自己衣服的褶皱,扯一扯,拉一拉,也不用力,就是解闷玩。


    崔息放下筷子,想要“暗度陈仓”,谁知陆笙的手忽然放开。


    他目光轻移去看她的脸色,她却在认真吃菜。


    “公子,你瞧什么呢?地上有东西?”


    “能有什么东西,毛锤还在老汤那。”沈莲丰掩笑为二人解围。


    看到陆笙脸色自然,甚至毫无所觉“解围”之举,沈莲丰笑得更深几分。


    吃过饭,秦厌坐着躺着都不适意,最后选择去当陆笙的跟屁虫。


    反正跟着笙姐姐,公子怎么着也不会怪罪自己的,再加上丰娘,三人搭道走遍了新城。


    某日在新城址,秦厌忽然问:“笙姐姐,这里是不是改了水道?”


    新城地势高,秦厌一下就瞧见了远处的水道变化。


    “嗯,到时旧城整改完毕后就可以改良田,本来永平的水利就不大好用,趁着这次一道修缮改动。”


    陆笙记得清楚,最远处那条沟渠还是在退休居画的。那时杨珞云聚精会神,而自己那天昏昏沉沉的,已经记不清说了什么。


    不过实地看到这条炭线化作地上渠,那个瞬间又无比清晰。她的脑海中甚至有一种想象,炭笔落在纸上,移动时留在线条两边的炭成为掘地后翻出来的松散泥土。


    沈莲丰在旁边补充,说这里的许多屋子之所以建这么快还是多亏了娘子和珞云。


    陆笙根据杨珞云说的外面部做出了房屋标准,两人还一起写了施工、验工手札,有了这个东西建设的效率一下子就提高许多。


    沈莲丰又打包票,说再有小半年这新城绝对会叫秦厌吃惊。


    她可是隐去了排水、城市布局以及根据水道设立的救火处等等措施。哪怕这座城比不得上京,建完以后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如此转了七八天,到秦厌离开的日子就到了,那日他打马过街又忽然勒马回头。


    “怎么?”崔息声音有些嘶哑,昨日与人争辩到半夜,喉咙现在还未恢复完全。


    秦厌下马朝他抱拳然后问:“公子,那驻扎的军队还是没有消息吗?这都已经半年过去,哪怕是从西域调遣一支军队也该有点动静了!”


    “这事我与夫人也倍感怪异,再过一月不来我就亲自去问问。”


    “是,公子。那秦厌这就走了。”


    他的“是”是朝着崔息说的,后面的字句结尾眼神已经滑过陆笙与丰娘,又要与几人许久不见,早知道应该多在一起吃几顿饭。


    按下心中不舍,秦厌策马离去,街道两边还积着未化的雪。


    每到此时,陆笙才品味出几分什么叫年年相似,日日不同。可惜文采不行,字又差劲,当文人缺乏必要条件,不然现在高低要来两句。


    “夫人,我们回去吧,看天又要落雪。”崔息靠近一点陆笙,把手抵在她的后背。


    下午时分果如崔息所说,白雪又来。


    秦厌也因此雪不得不暂停脚步,这次回到巡逻队已是比别人迟了一天。


    归队以后的日子相似,只是某日看到雪地里忽然冒出的绿意他惊诧了一下。


    “秦哥,用你们北人的话这就叫山中不知岁,你看,春天都要来了。”


    “谁教你的这词,我都还不会说呢!”有人打趣。


    秦厌刚想说这词不错就看到了一个模糊的,再过片刻就会被覆盖的脚印。


    脚印并不稀奇,可它的朝向不对,最近没有人进来,而且他们的脚印与它相对,就算他们覆盖也是头盖尾。


    直觉告诉秦厌这一枚凭空出现的脚印有来头,而且不善。雪日上山,脚印深到现在还没被雪覆盖,这说明对方踏过时的重量不轻。


    他立马向身后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左右的人全部闭嘴,此刻只有雪落下的细微响动,加上偶尔有树枝折断的声音,以及受惊吓的动物。


    “秦哥,什么来头?”


    有人看秦厌蹲在那半晌不出声,他憋不住开口问。


    哪知秦厌转过来的脸冷得可怕。


    他说:“可能有蕃人来了,但不确定多少人。你们今天还有没有发现过可疑的脚印?”


    但一行人除了他都对此事没有警惕之心,所以除了获得摇头没有任何有效信息。


    “我们先……”秦厌说到先字以后忽然人像被砍的树一样栽倒。


    飞来的箭矢擦过他手臂,最后钉入雪地,血染一点红。


    “向东,避树!”


    秦厌说的时候自己已经避在树后,那人的箭术没那么快,引第二支箭时发现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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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其实他是来擦这个脚印的,没想到碰到了这群麟国人。


    看样子他们没有任何作战经验,穿着平民的衣服,为了保险,他决定解决他们。


    伏低身子,他自认为很有耐心,且身上的干粮还可以支撑一段时间,不像这群麟国人。


    正得意却感觉到雪地发出被挤压的声音,这是有人朝他这边过来,他下意识拉弓再射箭。


    一支箭就这么钉在树上。


    羽尾抖动未静时秦厌在用白雪洗手,他捏一把一把地捏,洗去手上敌人的鲜血,最后翻雪深埋。


    这个侦讯的蕃人士兵已经被他解决,一地的白雪被他化作红艳,像落地的杜鹃花。


    “秦哥,我们……我们,现在怎么办?!!”其他人已经失去思考的能力。


    那死去的蕃人士兵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其他人可是知道。


    刚才秦哥打手势叫人快速在两棵树之间移动造出声音,他自己轻巧如风,绕到那人后头直接一刀抹了他的喉咙。


    “脱了这个蕃人的鞋子,把他身上的物资和刀都给我。”秦厌平静得不像刚杀了一个人。


    全部照做后,只见秦厌穿着鞋子,背起那蕃人的东西在雪地上走出了一串脚印,脚印方向向下,最后几步直接把行李滚下坡。


    “把他埋了,越深越好。”秦厌指挥,又对队伍里的土人道:“你们,把我们傍晚消不掉的脚印抹了。”因为土人对这件事的敏感程度高于县城里的人。


    说完这些秦厌在原地大口喘气,他松一松缠在脖颈之间的保暖巾,他需要呼吸,大量地呼吸,这时候脑子不清醒可能会害了千万人。


    “秦哥,我们好了。”


    “我们也好了。”


    秦厌比个噤声的手势,其他人立刻瞪大眼睛,两腿不由自主地颤抖。


    “用手势,还没人来,我们先走。”


    他往后看看准备离开现场,忽然瞧见那落在雪地里的一点红,冷汗忽然密密麻麻地缀满额头。


    秦厌深呼吸调整心率走过去把血点深埋,拿走了箭支。望一望天上,雪纷纷扬扬地落下,他死死握住这箭。


    回到营地,秦厌没有耽搁,直接开始布置下一步该如何。


    “土人回黑寨,永平的人回永平县,各自报信给最高长官,我来拖住他们。”他说得很简短,仿佛平时巡逻叫人去北边,去南边。


    还没等别人答话,他催促:“愣着干什么,走啊!你,骑我那匹马!”


    其他人还是木愣愣的,但是听秦厌这样说也行动起来,今天这些信息在脑海里映不出其他内容,只能听眼前的队长。


    “如果见到崔县令,记得让他把我的东西都给她。”


    “她?”


    “听清楚就快滚。”秦厌害怕得不想再多分心,直接骂了句脏话。


    等人走后,他把他们身后的脚印稍微抹平了些,然后穿着蕃人那双鞋往一处他记载的洞穴走。


    路上很安静,秦厌一路捡了很多柴,也把营地里所有的箭矢都带了过来。


    到营地以后他抽出刀,狠狠在打火石上一划。刀锋搓摩出的火星子噼啪落在他铺好的引火绒上,接着它们被放到一团松针里。


    秦厌吹一口气,火焰摇摆着跳出来。


    他点燃木柴垛子,火光明亮地显眼,又去点营地里带出来的狼烟。点完以后他坐在中间,发呆片刻后他忽然打了一下自己的脸。


    他刚记起来一件事,自己忘记对黑寨的说飞书一封去永平县,也忘记对去县里的那帮崽子说要劝周围的农户避让。


    这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没那么慌张,自己可以做得更好。


    使劲拿雪搓了搓脸,秦厌掏出本子开始规划引敌路线,他觉得这次来的人,至少先头部队应该不会太多,自己尽力拖住他们多一秒都是给大家多一分生机。


    天色一点点黑下来,火光的颜色越来越明显,秦厌灭去狼烟,又点一捆柴,边点边捡,坐在几团火光里,他觉得很暖和。


    遥远处,一个披发的蕃人张弓搭建射下一只鸦。


    这里的土人善用飞禽传信他是知道的,所以所过之所只要有飞禽他都会射下,他也要求每个士兵如此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