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 3 章

作品:《年代文女配觉醒了

    第三章


    或许是有意给小两口留出相处机会,一直拖到快晚饭时候,刘政委才把林嘉禾送回来。


    他对林之行说道:“小林啊,你那个包我给忘在家里了,哈哈。”


    林之行知道,刘政委到底还是不希望他离婚的。这年头的离婚,在履历上妥妥是污点。


    他从刘政委手里抱过林嘉禾,摸了摸女儿的小手暖暖的:“刚刚跟冯孟云谈过了,还是再看看。”


    “那就好!那就好!”


    送走了刘政委,林之行抱着女儿回房间,看着冯孟云已经开始准备做晚饭了。


    如果是以前,林之行多半会自己准备接手。因为妻子一向只会简单蒸几个玉米饼再切些咸菜,肉蛋甚至连油都是省着不舍得吃的。


    大家都是艰苦日子走过来的,如果真的只是不舍得吃也没什么,可偏偏她都是省下来给娘家送去。


    林之行在家的时候,就会尽可能多做些荤腥。


    可是今天,让他吃惊的是,妻子揉面的时候,旁边还摆了一瓢白面。


    ——身在生产建设兵团,其实在吃食上是好过于当初在京市的。毕竟是负责生产的,自己或多或少能截留下来点东西。再加上部队的待遇也好过地方,在这里能吃到的白面,其实比当初在京市多。


    只是一直以来她都会偷偷摸摸省下来送回娘家罢了。


    冯孟云察觉到丈夫抱着女儿在身后,回头笑了笑,给他看自己手上的水壶。


    “今天做半烫面的两掺玉米饼,比单独白面的香。再把豆角干炖一点土豆。”


    就算不是为了挽回丈夫心中的形象,冯孟云也打算给自己吃点好的。


    过去的她,在原著剧情的驱使下,过的那都是什么苦日子!


    身在北大荒这个天然粮仓,她可不打算继续过那样的苦日子。


    玉米面先烫过和开,加两个鸡蛋,等常温再加白面和之前养好的老面。这样发好的面蓬松暄软,又有黑土地上种出的玉米的甜香,又有白面的细腻,不会拉嗓子。


    哪怕是不加油,烙出的饼也暄软,用手一攥,松开还是蓬松可口。


    林之行中间不放心地出来看了一眼,看她炖豆角干还放了一勺猪油,心下颇有些惊诧。他在家干活干惯了的,看菜炖上了,催冯孟云进屋。


    “你下午不是还头痛吗?去炕上躺一躺,我看火。”


    要是放在过去的冯孟云身上,这会儿就直接丢开手进屋了。但是现在,她开始慢慢试着像那些小说里的妻子一样。


    书里面怎么说的来着?叫夫妻情趣。


    “我跟你一起看着。”


    她从旁边搬了一把小木凳过来,这小凳子还是林之行找木工班特地做的,带靠背,坐起来很舒服。


    她特地把椅子靠得离开林之行近一点。从背后看,这男人腰细,可是肩膀却格外宽厚,看得冯孟云甚至有些脸红心跳。


    对她来说,过去按照系统剧情走过的日子,就仿佛隔了一层雾气一样,像是看别人过日子。


    现在的她,像是重新活过来了。


    跟林之行这样贴近,是她之前没有感受过的。


    林之行毕竟是行伍出身,身体好得很,穿着棉袄在灶台前烧火,不一会儿额头就开始泌出细细的汗。


    冯孟云咬了咬下唇,大着胆子从怀里掏出手帕,伸手过去给林之行擦汗。


    林之行正在专心烧火,心里思忖着这灶坑不算太好烧,回头是不是抽个时间来重新垒一下灶、再把烟道通一通。


    冷不防突然冯孟云伸手过来给他擦汗,他怔了一下,感觉到两根软软的手指从他的额头擦过去。


    上次有这样的时候,怕是才刚刚新婚……


    两个人刚结婚没多久,冯孟云就怀上了禾禾。之后各种运动此起彼伏,他当兵也不能经常回家,等到他终于到了能让家属随军的级别,就来到了这生产建设兵团。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为离妻子娘家近高兴了一阵,可没曾想,确实噩梦的开始。


    想到这里,刚刚心里那一软又重新消失了。


    他借着站起身来躲开冯孟云的手:“我去看看禾禾。”


    冯孟云有点失望。


    她咬着下唇看着林之行的背影,在心里自己安慰自己。


    常言道,至亲至疏夫妻。之前闹成那个样子,换做她是男人只怕也是要离婚的。怎么可能因为一句两句话就突然和好?


    她自己知道自己不再是过去的那个人,但别人不知道。就算是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


    只能靠日久见人心。


    她掀开锅盖,翻动了几下炖菜。想了想女儿那瘦得伶仃的手腕,利索地磕了三个鸡蛋,准备再蒸个鸡蛋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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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对着林之行还有点委屈,那对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冯孟云的心里就全是歉疚了。


    女儿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哪怕是过去那些被剧情控制的不清晰的记忆力,生下女儿的部分,也是她感知最清晰的部分。


    不管什么原因,把女儿养得这么瘦,都是她这个亲妈的不是。


    她利索地打着鸡蛋,又从水壶里倒了温水进去,从柜子里翻出来现在算是很金贵的虾皮,浅浅洒了一层。


    那些年代文里面还有不少她没听说过的好吃的,只可惜现在的物质匮乏,只能尝试一些。


    等到炖菜和鸡蛋羹都好了,她利索地把菜盛在盆子里,又喊林之行来端菜。


    “我来吧,你手不禁烫。”


    林之行看见她又蒸了个鸡蛋羹,格外看了她一眼,这才去把蒸蛋碗端下来。


    “这个给禾禾补补。”


    冯孟云把对女儿的歉疚先咽回了肚子里。


    有些话不着急一时说。


    两人把饭桌摆好,禾禾已经冲到桌子边伸手去抓玉米饼了。


    林之行一把抓住她的手,把女儿整个人拎起来:“爸爸怎么说的?吃饭之前要干什么?”


    禾禾的眼睛执着地看着桌子上的鸡蛋羹,不情愿地跟林之行去洗手。五岁的小姑娘,满心全是好吃的,一边洗手一边拼命伸脖子往桌子上看。


    好不容易洗完手,她几乎像颗小炮弹一样冲过去到桌子边,拿起勺子就去舀鸡蛋羹。


    冯孟云心里有点酸酸的,赶紧抓住禾禾的手。


    林嘉禾投过去不信任的目光,用力要甩开她的手。


    难道做好的鸡蛋还要留给舅舅吗!


    她生气地甩开妈妈的手,可是却看见妈妈拿出小碗,把鸡蛋舀到了小碗里,吹了吹,这才放在她面前。


    “禾禾吃小碗里的,烫。”


    看着女儿像饿极了的小狼一样吃着鸡蛋羹,冯孟云又给她夹烧豆角:“尝尝今天的豆角?妈妈放了猪油,很香的。”


    禾禾对妈妈还是很防备,小孩子的习惯也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冯孟云夹给她的每一筷菜她都用最快的速度吃光,就好像旁边有人会立刻抢走她的饭菜一样。


    冯孟云叹口气。


    从前,她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不管怎么样,她之后都会好好对禾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