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杀人者,李虎也

作品:《暴君崛起

    天亮了的时候,一队明军护送的御医队伍就坐着马车上路了。


    这李虎既然是崇祯皇帝亲自交代过的人,王承恩自然会把事情办的漂漂亮亮,好把李虎当做一个典型来宣传。


    杀了鞑子,说明是忠臣。


    孝敬老母,说明是孝子。


    这么一个忠臣孝子,几乎就是崇祯皇帝最想要的兵源。


    当年李世民去打仗,无数老百姓自带干粮希望能被选入唐军,跟着李世民一起去打仗,无非就是有利益。


    崇祯皇帝的水平固然一般,但是学李世民给基层士兵分配利益还是没问题的。


    一方面要公平分配好处,一方面也得抓几个正面的典型来重点宣传宣传。


    得让老百姓觉得崇祯皇帝的部队是王师而不是土匪啊,一方面要抓军纪,一方面也要做宣传嘛。


    这李虎,刚好就符合崇祯皇帝的要求,直接就被崇祯皇帝立成了明军的牌坊。


    刚好洪承畴从少府中选拔了一些医术不错的医生来充当御医,就被崇祯皇帝派去给李虎的母亲治病。


    不过这一行钦差和御医也不知道李虎家的确切方位,只能一边走一边打听,肯定没有李虎这个本地人回来的早。


    不过在问路的时候,钦差得知了一桩命案。


    据说是有人直接灭了一个财主满门,全家几十口人,全给杀了,不曾留下一个活口,以至于惊动了县令。


    本来钦差根本就不在乎这种事,肯定是地主压榨的太狠,以至于出现了命案,这种事情大明年年都有,他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种民间的仇杀,根本不会有人去上报,最多到县令那里就解决了。


    而刑部的官员,就没有一个不贪污的,全部被崇祯皇帝丢进了西厂去追赃。


    连刑部都没有了,还能指望崇祯皇帝亲自去查案?毕竟大明的民间仇杀,每年都有几十万起,崇祯皇帝就是累死也管不过来。


    结果钦差得知凶犯是李虎的时候,顿时是差点没绷住。


    崇祯皇帝钦点的忠臣孝子,刚一回家就杀了地主满门,这要不给个说法,他要怎么交差?


    “搞清楚了吗?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搞清楚了,钦差大人,杀人的就是李虎。李虎一口气杀了王家满门,又去杀唐举人全家,结果被县里的官吏给抓了。”


    钦差张了张嘴,虽然不清楚具体情况,不过大概他也能猜到几分,无非就是土财主欺压过度引起反抗了。


    “那李虎的老母?”


    “被王五杀了。”


    钦差顿时语塞,随后问道:“那他的妻儿?”


    “也被王五杀了!”


    钦差顿时是没脾气了:“既然李虎在县城的牢房里面,那么我们去见见他吧。”


    ......


    县衙。


    县令将惊堂木一拍:“来呀,把这杀人的凶犯押上来!”


    一众衙役开始高呼:“威~武~”


    很快,早已被绑起双手,披头散发,被衙役们打的皮开肉绽的李虎就被压上来问话。


    “你就是李虎?”


    “呵,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你李虎爷爷!”


    此时的师爷凑道县令耳边,低声道:“老爷,这就是想杀唐举人的刁民。”


    闻听此言,县令顿时一拍惊堂木:“大胆刁民,竟敢咆哮公堂,先打三十大板!”


    见县令发话,一众衙役抄起板子就是打,三十个板子下去,直接将李虎打的血肉模糊。


    县令轻蔑的看了李虎一眼:“人是你杀的?”


    李虎咬牙道:“是我杀的,只可惜没能杀了唐举人和你这狗官!”


    “呦呵,口气倒是不小,你用的什么兵器?”


    “就是那把从军中带回来的腰刀,甚是锋利,砍鞑子,杀恶霸,甚是好用!”


    “你怎么杀的人?”


    “先翻墙进去,一刀剁了王家的狗,王家人都睡熟了,我找到王五,一刀就砍下了他的脑袋,这王家人都作恶多端,所以我也都一刀毙命,全都杀了。最后,用他们的血,写了字。”


    “写的什么字?”


    “杀人者,李虎也!”


    “为何要写这六个字?”


    “我听说书先生说过《水浒传》,武松就曾写下“杀人者,武松也”,那武松是好汉,我亦是好汉,为何不能写?”


    “为


    何会识字?”


    “我家本是屠户,世代以杀猪宰羊为生,家父尤爱《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故而也粗通文墨,年幼时教我几个字,后面父死母病,借了阎王债,不得已去从军,回来老母妻儿都被来催债的王五杀了,安能不气?”


    问道这里,杀人动机,杀人凶器和作案过程全有了,这案子就可以结案了。


    不过到底要怎么判案,毫无疑问就是看县太爷心情了。


    理论上,大明刑部可以完全推翻县太爷的判决,不过,这玩意只在理论中出现。


    真当大明刑部里面的文官老爷各个都是海瑞包青天啊?


    那都要收了海量的银子,他们才肯办事,至于是还一个清白还是互相勾结做成冤假错案,那就不能问了。


    反正系统显示,大明刑部的中层官员,就没有一个受贿低于十万两的。


    这么腐败的刑部,还能指望他们去办事?


    全部丢去追赃都没有一个冤枉的。


    所以刑部的监督,只在理论上存在,在现实中压根就没有。


    在这种情况下,犯人的生或死,就全靠县太爷自己来判决了。


    为了求得轻判,许多犯人家属都会出钱贿赂县太爷,比方说在水浒传中,宋江他爹就出重金去贿赂官府。


    而实际的判决结果,也是压根就不看《大明律》,而是以受害人和罪犯的背景来决定。


    地主士绅杀人,无罪释放。


    老百姓得罪了地主士绅,直接处死。


    对于县太爷来说,大明朝的法律不是让刁民来打官司用的,而是用来震慑他们的。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那些县太爷累死累活的处理纠纷,纠纷只会越来越多,处理不好,民怨只会越来越多,甚至有人会直接去越级告状,连累自己和自己的恩师。


    如果拿不到“政清讼简”的评语,还会影响官员的升迁。


    这“政清讼简”,说白了就是让老百姓不要告状。


    所以县太爷根本不会去争辩,而是直接打板子,恐吓刁民不要告状。


    对老百姓来说,他才是皇权的代言人,他才拥有法律条文的最终解释权,没必要和老百姓纠缠是非曲直,直接打三十板子,实在不行直接打死就可以了!


    至于加一个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直接把老百姓活活打死也不在少数。


    这才有了“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说法,这不是刻意抹黑大明文官,而是事实如此。


    所以遇到没送钱就来打官司的老百姓,不问缘由,直接打板子是格外正常的事情。


    这样一来,普通的民事纠纷几乎都会私下调解,无人敢去衙门告状。


    再加上大明文官不断打击讼师行业(律师),各种抹黑和扭曲,说他们只是认钱不认人的卑鄙小人,几乎断绝了老百姓告状的事情。


    在本案中,虽然王家被杀绝了,但是唐举人还活着,影响力很大。


    而李虎家只有他自己一个,又没有给县太爷送钱,那么判决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故而县太爷一拍惊堂木:“这李虎恶贯满盈,须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是天理!给我推出去砍了!”


    一众衙役直接将李虎推了出去,刽子手磨好了刀,直接准备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