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入秦家村

作品:《四合院秦淮茹能听见我的心声

    常威心里庆幸,还好自已打小在山村里长大,对于翻地一点不陌生。


    这一米五的铁叉,在自已一米八八身高下,跟个玩具似的。加上自身有巨力,土坷拉翻的是上下翻飞,速度飞快,玩的那叫一个六……


    秦家村离山脚不近,最少需要五分钟的路程。


    二十多分钟后秦正山回来了,拿着一身衣服,一双千层底黑布鞋。


    看着正在翻地的常威,印象分+1,心里默默的点头,这小子够勤快的。


    “阿威,别干了,先来把衣服穿上。”


    目光落在旱地上,心里惊讶!这小子厉害啊?这一会翻的地,就超过自已赶早起来翻了两个小时的。这小子,一人简直能顶五个劳动力。


    “好嘞!”常威憨厚一笑放下铁叉,屁颠屁颠的跑过去。


    光着脚丫子踩在翻起的泥蛋上,似乎一点都感觉不到磕脚。


    “谢谢!山叔。”


    接过秦正山手里的衣服鞋子,常威毫不避讳的转身扯下草裙直接换上,都是大男人怕啥?被看到了,要自卑也是秦正山……


    估计这衣服应该秦正山的,他那一米七的个头,自已穿他衣服有点……


    还好这年代衣服比较宽松,穿在身上除了有点短和贴身外,没什么问题。正赶上天热,自已就当七分衣裤穿了,衣服贴身,就当凸显身材了。


    衣服上就两三个补丁,对比秦正山身上的,自已穿的这身衣服估计是他比较好的一身衣服。


    这老小子,人还不错。


    自已得记着,这衣服得还……


    看着脚上半撒拉的鞋子……


    自已四十五码+的脚,穿上他的鞋子,只能凑合当拖鞋用。还是八分鞋的拖鞋……


    秦正山看到了衣服鞋子不合适,这小子的身材,自已衣服能凑合,可鞋子是真没有合适的……


    走进地里拿起铁叉,扛在肩头,笑着说道。


    “阿威,咱们先回村,鞋子不合适,回去让你婶子帮你重新做双鞋。”


    常威看了一眼地,这都快干一半了,天色还早。


    初来乍到,自已不得表现的勤快点?


    这种表现的机会,谁也别拦着我,不然我可跟谁急……


    我常威爱翻地,地爱让我常威翻……


    对着秦正山憨厚的笑了笑说道。


    “山叔,天色还早,我看着没翻的地也不多了,要不我翻完再回村吧!省的你明天再来……”


    说着,便上前从秦正山肩头拿过铁叉,又呼呼的干了起来。


    一边翻地,一边聊天。


    一个小时后,常威跟着秦正山谈笑着一起进村。


    从聊天中,常威了解到秦家村算是个小村,人口不足百户。百分之八十都姓秦,只有十来户是后来逃荒下山的人落户在此的。


    也确认了当前的政策,建国这几年,老百姓确实是缓了口气。


    现在村里可以随意养殖家畜,最火爆的就是1950年初,九亿头猪。因为新品种速成猪,126天就能出栏,正巧赶上灾年,地里没多少收成。饥寒交迫的村民们杀猪吃肉,只留下猪崽,幸运的度过了灾年。


    现在这种猪苗各村都有,自已有空间农场,这可是个好消息。现在才1951年六月初,1954年春,村里才慢慢普及初级社,中间这三年就是自已的机会……


    秦正山说村里没有空房子,带着常威直接去村部暂住。


    村部在村东头,要经过整个村子。


    进村后,村民见到秦正山身边的陌生面孔,一点都不惊讶奇怪,似乎习以为常了,打招呼时随口问秦正山一句。


    秦正山也没瞒着,实话实说,都是同宗的,谁家有亲戚谁不知道?


    根本没办法隐瞒,而且这年头根本没必要隐瞒,逃荒后下山的人,多了去了,只要底子干净就行。


    不得不说当代人很朴实,知道常威情况后,都笑着打招呼。


    常威也是憨厚客气的笑了笑,一一回应。


    路上常威观察着秦家村,入眼都是那种土坯泥草房,各家都带院子,两到三间堂屋,加上一间边屋,很符合当前村里的时代特色。


    秦正山家是村东头第一家,离村部很近,只有十几米的距离。之所以给常威拿衣服鞋子,来回需要二十分多钟,是他需要穿过整个村子。上百户的村子虽然是小村,但要穿过整个村子也需要一些时间的。


    两人来到村部,说是村部,其实是……废弃的老院子改做牛棚。


    同样的经典房型,两间堂屋,带院子,只是没有边屋。院东盖了一个大牛棚,里面有三头大水牛,牛棚南边是一口水井。


    院西原本应该是有边屋的,应该塌了,现在沿着残墙搭了个泥棚,放着喂牛的草料。


    很幸运,泥棚下除了放喂牛的草料,在靠堂屋墙的角落还有一口土灶,有锅有柴火……


    走进村部小院,秦正山介绍道。“阿威,这里养的牛,喂


    食你不用管,平时有人轮换过来喂食的。这个灶台是大家看牛的时候晚上烧水用的,正好你能用的上。”


    “好的山叔。”常威微微颔首。


    心里默念,做饭的地方有了。


    跟着秦正山走进堂屋,客厅房间很空荡,除了西边靠窗位置有一张长桌和两张长板凳,就只有窗台上有一盏煤油灯。


    说是村部的根据,常威估计就是这一张桌子和两张板凳了,这可能就是秦正山村长办公地点吧!


    果然,下一秒秦正山介绍印证了。


    “阿威,这桌子是我平时给大家开介绍信啥的用的,平时可以当做饭桌用。不过得注意,抽屉里可放着纸质的东西,不能湿水。”


    常威微微颔首。


    秦正山交代一句,又带头走进里屋,继续说道。“这里是大伙看牛时休息的地方,我会通知他们暂时不用来。以后你夜里睡觉可得多留心,注意有动静就喊人。”


    “好!谢谢山叔。”常威看着简单的炕铺点了点头。


    炕上只有一张草席,一个枕头,枕头一头露着几根麦秸。自已知道这是麦秸填装的枕头,对这玩意很熟悉,又是个时代特色。


    条件虽然简陋,但一点也不嫌弃。自已不是那种矫情的人,初来乍到,有遮风挡雨落脚的地方就已经很满足了。


    就算矫情,那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年代,有鞋子穿让你走路就不错了,还想要自行车?做梦吧!


    “行了,那你先休息吧!一会我给你送点粮来……”


    安顿好常威,秦正山打个招呼,准备回家。


    别问为什么常威给他干活居然不管饭,因为这年代一天只吃两顿饭,早晚各一顿,平时中午是不吃饭的。只有在农忙时期,才会吃三顿饭,而且是只能壮劳力才能吃饱……


    常威憨厚一笑客气的道谢。“好,谢谢山叔,麻烦你了。”


    秦正山笑着摆了摆手,出屋。


    常威想了想又跟着出屋。


    “山叔,你不说吃的我差点都忘了。我来时打了两只野鸡一只野兔,放山脚没拿回来呢!我去拿,晚上让婶子给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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