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第三十四章

作品:《梦松逐鹤

    翌日,萧慎从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岐王府,迷迷糊糊地移动视线,发现身边坐着林清,再往前看,门口影影绰绰地现着一道身影,他眯了眯眼睛,发现是隋瑛。


    “你昨日喝了太多。”林清叫金瓜端来一碗解酒汤,“今日怕是很难再读书了,可是叫你隋师白跑了一趟。”


    林清语气并无怪罪,却叫萧慎心中生出了愧疚与担忧。


    “抱歉,两位老师。”


    站在门口的隋瑛却爽朗地笑道:“少年人喝点酒,实乃常事,见善莫不是太过严厉了些。”


    说罢,他就朝林清伸出手,道:“今日就让殿下好生休息,你我二人还是先走罢。”


    “学生就不送了。”


    萧慎看到林清起身,朝隋瑛走去,他浑身软得很,想留,却没有力气也没有理由去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二人消失在门口。金瓜还在他面前捧着醒酒汤,一边劝他喝着,一边解释说,昨夜萧慎喝得太醉,意识神志混乱,被林清知晓了,亲自去忠王府接的他,把他送回岐王府后,自己就和衣睡在外厅的太师椅上。今日一早,隋瑛就来了。


    “等了您约莫一个多时辰。”金瓜说。


    “嗯……”


    萧慎心里生出许多复杂情感,喝了醒酒汤,在金瓜的搀扶下起了身。如今已经立夏,阳光盛烈,屋外边的地上落银一片,全乎看不见青砖的纹色来。萧慎披了件提花绢轻衫,便朝王府东边的落云苑走去。


    这落云苑,是他新挂上去的牌子,就是沅儿所在的那处荒僻院落。可如今,这院子已经焕然一新,因为他对沅儿的宠爱,这里早是应有尽有。


    走进院落,进入屋内,窗户前摇着几根翠绿竹子,而窗前,沅儿伏案,黑发挽起,配了萧慎送的黄玉流云冠,那瘦泠泠的脊背在朱红绸衣下若隐若现。萧慎看着这道瘦小身影,心想这沅儿不过十五六岁,加冠并不合规矩,可是因为自己,他才打扮成这副模样,全然是为了讨自己喜欢。


    沅儿此时专注得很,连萧慎来了身后都不知晓。


    “在做什么?”萧慎一问,沅儿吓了一跳,连忙藏起手中的书来。


    “在看书?”萧慎来了兴趣,“你还识字?”


    沅儿红了脸,支吾着说:“认,认得几个……”


    “怎么想着要读书了?”萧慎想,因为隋瑛自己近段日子读得都快头大了,这沅儿放着舒服日子不过,却看起书来。真是自讨苦吃。


    “我……我……”沅儿怯生生地抬头看了萧慎一眼,红着脸道:“殿下博古通今,什么都知道,沅儿却只认得几个字,沅儿……沅儿不配得殿下喜欢。”


    萧慎笑了,这一刻,也不知是出于真心还是出于别的,他竟握了沅儿的手,道:“我可不是因为你会不会读书写字而喜欢你,怕是你这几月在院子里待得久了,胡思乱想,今日我带你出去走走罢,逛一逛我的府邸。”


    “真的吗?”沅儿睁大了眼睛,既好奇,又害怕。他害怕见到别下人,害怕那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真的。”萧慎一手摘了沅儿头上的流云冠,就牵着他手,走出了落云苑。方一出院,沅儿便好似觉得周围气息都不同一般了。湿润、甜腻,微风扶疏,远处可见湖泊粼粼一片。


    被心爱之人牵着手,走在众人的目光里,沅儿只觉得这世间最大的幸福也莫过于此。


    两人走了不到半柱香时间,便见王府花园里有几名侍女借着风在放风筝。


    “快夏天了,她们还在放风筝哩。”沅儿像个孩子般笑着,眼里光芒闪烁。萧慎一见他那眉眼,心底便软得不行。


    “只要有风,什么时候都可以放风筝!不在乎是不是春天。”萧慎捏了捏沅儿的手,问:“你可是也想放风筝了?”


    “我?”沅儿垂头,懊丧道:“我已经很久不放风筝了,戏园子忙,偷玩就会挨打。”


    “如今没人敢打你了,我最喜欢放风筝,小时候在皇宫里,我放的风筝最远,最高!”萧慎踏上了草地,那几名侍女行礼后就将风筝递给了他,“过来,沅儿,我教你放风筝!”


    一片厚云应时地遮挡了刺眼阳光,空地上风势渐起,仿佛为了这风筝而来,萧慎扬起手中的燕儿风筝,逆风跑了几步,一手就松了线轴,随着风筝越来越高,线轴哗啦啦地转着,萧慎一手放线,一手捏着线不断抖动风筝,没过多久,这风筝就飘出了王府,飘进了云端!


    “来,沅儿,你拿着!”


    沅儿兴奋地跑过去,萧慎将他环抱在怀中,手把手教他让这风筝越飞越高。微风之下,两人黑发缠绕,好似注定纠缠的命运般无法分开。沅儿仰着头,阳光和风筝一起落尽他漆黑的眸中,这是希求不来的极乐,是纯粹的幸福。是以今后的漫长人生中,沅儿总会想起今日这风筝,很多时刻也许是假的,但这一次放风筝,却一定是真的。


    因为那人是从来都不放风筝的。


    不知不觉,日影西斜,晚上萧慎便在落云苑和沅儿用了晚膳,夜里就着灯,教他认了几个字,读了几篇文,沐浴后,沅儿自己穿上了那套朱红色的三品官服。虽不知晓为什么,但是他猜测,这是萧慎的某种癖好,只要萧慎喜欢,他什么都愿意。


    萧慎的确喜欢,握住他的双肩就吻了上来,吻得动容。掀开这官服下摆,漫漫长夜,都未曾让沅儿全乎脱下。


    ——


    自从隋瑛当了这个吏部尚书之后,府上就没有清净过。


    今日不是这人登门送礼,后日就是那人登门喊冤,大后日就是各方来人诉苦连连。除却后两者,这隋府大门还让他们进去一二,前者更是连门槛都跨不进,就被韩枫几扫把打发走了。


    “嘿嘿!”后院里韩枫遇了王朗,傻笑地掰着指头,“最高的是四品!我可是用扫帚赶过四品!”


    王朗撅嘴,不服气地道:“我还同王爷一起吃过茶哩!”


    “照你这么说,我跟着主子在太子府上,也算是吃茶啦?”韩枫骄傲地从厢房哩那出一个梨花木盒子,递给王朗。


    “前几日端午,定国公府上送来的粽子和果子,给你。”


    “给我?”


    “嗯!”韩枫点头,眨着眼睛道:“奚小姐亲手做的,差人给主子送来的,可主子吃不了那么多,全留给我们这些下人了。”


    王朗稀奇地接了过来,“奚小姐不生气啦?”


    “她是个顶好的人,怎么会生气?倒是你家主子爱生气,前几日夜里,我看他还对我家主子动手了哩!嘿,若不是门关着,我高低要进去帮衬帮衬我家主子。”


    王朗咬着果子,满嘴的艾叶清香,皱眉问:“胡说,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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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子怎么会向你家主子动手?”


    “就是动手了,我在门外都听见了,你家主子拿拳头锤我家主子呢!嘴里说什么坏呀坏的,不过我家主子就是厉害,一把就把你家那弱不禁风的主子给抱了起来,扛在了肩上!嘿嘿!我家主子打架就是厉害!”


    王朗一听,顿时羞红了脸,“这叫打架么?这叫……这叫,哎呀我看你是个榆木脑袋!”


    “不是打架还是什么?过一会儿就听你家主子在喊了哩。喊得那叫一个惨,真不知他们在做什么,怎么白日那么要好,晚上要打架。”


    见韩枫皱眉摇头,不像是在开玩笑,王朗撇了撇嘴,心道,这小子不愧是乡下来的,这么没见过世面。还是他王朗厉害什么都懂。


    就在两名长随躲在绿荫下闲聊时,屋内的两位主子,却在一些奏疏上犯了难。


    “这已经是第三次被打回来了。”隋瑛沉重道,“官员冗余,尸位素餐,我有心整顿,给岐王一个多一些话语权,却没想到这折子打回来的真快,别说递到圣上那里批红,我估摸着是我递进去的,他们连看都不想看。”


    “你是如此,我亦然。”林清拿了一柄纸扇,轻轻摇着风,“好在这些时日弹劾我的折子少了。陆师走后,内阁就是张邈的一片天,所以说,哥哥,早些入阁罢。”


    隋瑛抬眼,笑道:“这哪里是我想进就能进的,前些日子面见圣上,为陆师说了些话,叫圣上的脸色是黑了又黑。不过,晚儿,那一回,我向圣上举荐了你,升任兵部尚书,圣上倒是说可以思量一二。”


    “哦?”林清看向隋瑛,问:“哥哥想给我升官了?”


    “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杜尚宣早已没了做实事的心思,一门心思去做学问了,拿着朝廷的俸禄,过自己的圣贤日子,我认为不甚妥当;二则是,杜尚宣卸任之后,你就是最好人选。”


    林清笑得两眼弯弯,“哥哥倒是没有私心,这可如何是好,在旁人眼底,没私心也是有私心了。”


    “他人目光,何须在意,但求坦荡光明,无愧于心。”隋瑛洒脱地笑了,搂了林清就接过扇子给他扇风。说什么他先把吏部内部整顿好,绝了那陆渊病后又再度升起的买官授爵的风气,再整顿整个朝廷,行考核制度,尽自己最大努力给岐王一个清廉高效的朝堂。


    届时,该反的冤案要反,该伸张的正义要伸。


    虽困难重重,但疾风知劲草,他只会前进,绝无半点退缩。


    听他讲着,林清知晓,这绝非是口中之言。隋瑛从来都是说到做到,而自己最喜欢的就是他这副模样。


    君子文人风骨,不乏剑气箫心。


    他想,自己爱的就是他这份正直与坦荡。


    直到翌日清晨林清才出了隋府,去兵部衙门前,他回了趟自己的府邸,就听王朗说,前些日子派出的探子回来了。


    “好,叫他来见我。”


    这探子名为来周,是徐无眠为林清从东州的军队里挑选而来的一命侍卫,二十来岁,身手矫健,功夫了得。林清就给了他一个林府护卫的身份,养在了身边,做一些不方便的事。那一日在熏风阁听倪允斟提了那紫莲居,就暗地差来周去打探了。


    如今半月过去,来周终是带了消息回来。


    只是这一切,林清半分都未曾对隋瑛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