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协伴同行

作品:《拔剑挑潶白

    从日落到日升,昏暗的水牢内,惨叫声绵绵不断,时而高亢,时而低吟。


    潮湿的寒气萦绕周身,沁人心肺,厚重的血腥味让人作呕。


    石壁上孤零零挂着一盏烛灯,泛着微光,却是这阴冷的地下,唯一的一抹暖色。


    比这抹暖色更炽热的,是地上流之不尽的血,血溪汇聚成血泉,从一只染血的锦靴旁流过。


    “啪嗒!”


    “啪嗒!”


    “啪嗒!”


    ……


    成串的血珠从刺目的刀尖坠落而下,炸开在那只锦靴上,宛若绚烂烟花。


    潶衡一袭血衣立在其中,已辨不清原貌,发丝淌着血,只有一双狭长的丹凤眼,隐约可见。


    双瞳疯颤,森然的杀意,癫狂异常!


    牢中悬挂的铁链之下,吊着一物,血淋淋,光秃秃,白森森,让人一眼便终生不忘。


    那是一副孤零零的森森白骨,只缀点点红-肉,甚是新鲜!


    支离破碎的血与肉随处可见,已辨不清那物是哪处了。


    “喀嘎”一声,水牢的门被打开,门外的烛光钻了进来。


    潶衡微动,丢下手中的刀,不疾不徐地走了出去。


    一黑影见人出来,立即跪地相迎,“黑佑见过少主!”


    潶衡垂眼看去,嘴角微挑,“你可莫要学那黑掣,否则,那便是你的下场。”


    明明是温声细语,却让人不寒而栗!


    话落,血衣飘然而过,留下一阵血腥味,令地上之人颤抖不已。


    丧葬之上突发变故,让在场众人风向大变!


    不少人开始怀疑潶嵩真正的死因,竟当众议论起来,之前还在讨伐潶墨白的人,也有不少当场变卦。


    此事已超出潶衡的料想之外,好似被人给了一记闷锤,愤怒却又无法。


    于是,操办葬礼的黑掣首当其冲的,被泄愤于刀下……


    ——


    晨阳出,雾尽散。


    岳鹭城中,已然人声一片。


    ‘迎客来’店门大敞,开门迎客,店内柜台站着两人,一黑一白。


    “客官慢走,恭候您下次光顾!”店小二满面笑意,起身送客。


    三乐二人一前一后走出客栈,迎面碰上坐在马车上的元澈。


    元澈心中挂念元治,天还未亮便跑去集市,花大价钱买了一辆马车。


    他本可策马而行,此举又快又省钱,奈何他伤势未愈,经不起这般折腾。


    “王公子!”元澈见到来人,面露喜色,合手作揖。


    “元公子,这是要去哪啊?”三乐朝人挥了挥手。


    元澈眉宇间浮上一抹忧色,说道:“实不相瞒,我是去洛月城找我的师父。”


    三乐听罢,微微诧异。


    竟然这般巧!


    她瞥了眼面前的马车,心中有了打算。


    三乐故作惊讶道:“那可太巧了!我也是去洛月城,不如,我们同行,这样路上也有个伴!”


    其实,她只是不想废腿脚,这送上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但元澈这人却没多少心眼,反而乐于助人,被人这么一说,想也没想,当即便应下了。


    只是三乐身后的人,脸色似乎不大好……


    三人乘坐马车,一路向城门驶去。


    车轱辘压过街上的石板,发出阵阵响声。


    突然,马儿发出一声嘶鸣,车轱辘缓缓滚了一圈,停了下来。


    “怎么是你?”三乐坐在车头,一手攥着缰绳,皱眉看着前头。


    前面传来一软糯的女音,“王公子,顺我一路呗,我也要去洛月城!”


    其实,方才小简也在客栈内,本想同几人打招呼,却听见他们今日就要离开岳鹭城,去的还是同一个地方。


    可他们为何一声不吭便走了,连同她招呼一声都不肯……


    小简本想就此算了,他们原本也没多少交情,可是心中的悸动,却让她莫名不甘。


    车内的元澈听见这熟悉的声音,眼中一喜,掀帘而出。


    “小简姑娘!”元澈朝人作揖。


    小简闻声望去,笑着打了声招呼。


    “早上本想同你告辞,可去你房中时,并未见到你人,一时着急便先去了集市,回来便忘了同你道别,是元某失礼了。”元澈说罢,再次郑重地行了一礼。


    小简听此言,心中一暖,方才的失落已然消散。


    当即莞尔一笑,“无妨,无妨,正好我也要去洛月城,你们也带上我一起呗!”


    “当真这般巧!”元澈一脸惊诧,随即笑道:“我们几人竟如此有缘,实在是难得的缘分呐!”


    三乐在一旁看着两人寒暄,又瞧了瞧天色,不耐烦地催促一声。


    “再聊下去,这天都黑了!”


    此话一出,那二人立即噤声。


    “小白姑娘!”小简掀帘进车,朝坐在角落里的人招呼一声。


    白色帷帽轻轻晃了晃,便没了下文。


    小简早已习惯,不以为意地坐到了对面。


    ——


    日头高升,一辆南行的马车,驶在乡野小路之间,两边的稻田金黄灿灿,一起一伏间,稻浪滚滚。


    远远望去,四五个黑点立在其中,或弯腰割稻,或扬手挥汗。


    泞泥的道路上,牛马随处可见,马车靠边避让,一路驶向不远处的小镇。


    镇子不大,人却不少,来往的大多是附近的村民,来此采买些日常用物,或售卖商货。


    “得得哒哒……”马蹄声渐停,停在一家专供羊肉汤饭的食店门口。


    “老板,四碗羊肉汤饭,再来两碟小菜!”三乐走进店内,招呼一声,身后几人相继而入。


    “好嘞!几位客官这边请。”店内伙计十分热情将人带到一方桌前,替每人各自斟了一杯茶。


    饭还未上,店伙就先端来一盘小菜。


    “哇,老醋花生,我可爱吃了!”小简捡了一颗丢进嘴里,好吃到摇头晃脑。


    一颗接着一颗,根本停不下来。


    “你们快尝尝,可好吃了!”小简边吃边说。


    三乐一听,也捡了几个丢进嘴里,点了点头。


    几人就带着帷帽的人没有动作,小简见状,捡了几颗递过去。


    “小白姑娘,你也快尝尝,这味老正了。”


    手还未伸过桌,就被三乐拦下,“他吃不了这个!”


    小简一愣,手里的花生还掉了一颗,皱眉问:“为何?”


    元澈放下手中的茶,一本正经问:“可是患有风疹?”


    一旁的潶墨白还未动作,三乐率先开了口:“他一吃花生,全身就起红斑,说是从小就有这毛病。”


    “听你这么一说,大有可能就是风疹,不过还需慎重,小白姑娘,可否让我诊脉一瞧,也许能确定此症。”元澈一字一句相当有礼。


    元澈会医术这一事,几人在前些日子就已经知晓,换药熬药之事,都是他自个亲历亲为,从不假以他手。


    此话一出,三乐和小简二人都觉得此事可行。


    可潶墨白却脸色一变,当即摆了摆手,以示拒绝。


    自从知晓元澈是大夫后,潶墨白便分外小心,从不与之接触,就算脸上的红斑已褪,他也不曾摘下帷帽。


    即便是三乐问起,他也只写了两个字——方便。


    三乐一向不爱多问,便也随他。


    桌上几人虽有些尴尬,但也无法,大家都知道他性子清冷,不苟言笑。


    “饭来咯,各位客官请慢用!”一声吆喝,打破了这乱扣脚趾的僵硬气氛。


    大小碗齐上桌来,香气扑面,羊肉汤,汤清浓郁奶白,无膻味,一口热汤,暖意从身到心,肆意流窜。


    羊肉厚薄得当,几块下肚,身在深秋却暖如春夏。


    浓郁的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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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着粒粒分明的白饭,一口下去,相当满足,再配上店内的特制蘸料,怎么吃也吃不腻。


    三乐吃了一碗又一碗,吃得面露红光,满头大汗。


    几人低头用饭,旁侧坐着一对夫妇,看摸样应当成婚不久,很是恩爱。


    女子十八的年华,面若桃花,一袭粉衫,甚是靓丽,与身旁清秀的男子很是相配。


    两人你情我浓,挟肴吃菜。


    这时,门口笑嘻嘻走进一人,华贵绸服,摇着一把折扇,一双浑浊的大眼左顾右盼。


    身后一群人鱼贯而入,有老有少,脸上不是阿谀,便是乖戾的神色。


    “少爷,这边请。”其中一人拂袖擦椅,笑得颇为谄媚。


    店掌柜见到来人,连忙上前招待,“林少爷,今儿是要用些什么?”


    那公子哥正含着一口茶漱口,突然“忒”的一声,径直将口中的秽物,吐到了店掌柜的布鞋上。


    店掌柜脸色顿变,却强忍着不敢动作。


    这林少爷叫林中马,是镇上大地主的公子,平日里仗着自家有钱有地,为人嚣张无礼。


    最大的嗜好便是调戏良家妇女,不管婚配与否,年岁与否,只要是能入他眼的,断定不会放过。


    他那为富不仁的父亲还特意请了几个护院,护他周全。


    镇上人早已不满,但为了那一亩三分地,都不敢轻易得罪。


    “掌柜的,把你家最拿手的菜全上上来,动作快些,我公子可还饿着肚子呢!”一狗腿子凶神恶煞地喉了一嗓子。


    吼完,脸色一变,又笑嘻嘻地替那林中马捶起了腿。


    三乐一行人被这冲天一吼,惊得抬起了头,纷纷皱眉望去。


    林中马摇头晃脑,被一群人贴身伺候,不是捶腿就是按肩,安逸得眯起了眼。


    眼珠一转,当即双眼瞪大,好似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他一把推开身侧的人,摇着那把纸扇,走到那对年轻夫妇面前。


    “嚯”的一下,手中的纸扇展开,上面赫然写着——占尽风流,四个大字。


    “小娘子,光润玉颜,实在令我忘餐呐!”林中马十分不要脸皮,一屁股竟坐在人身侧,愈靠愈近。


    女子的丈夫欲言又止,低声说了一句:“你不要欺人太甚……”


    林中马散漫的抬眼一瞧,身后的人立马丢出一个沉甸甸的锦袋。


    女子丈夫一把接住,茫然问道:“这是何物?”


    “这是买你娘子……一夜春宵的卖身钱!”林中马满不在乎,摇扇笑道。


    “你!”那女子的丈夫刚想叱骂出声,可看见袋中白花花的银子时,又噤了声。


    一时间神情变化莫测。


    他看向身边一脸愠色的新婚妻子,磕磕绊绊道:“娘子,你,你要不就陪,陪林公子一……‘夜’字未出,就被一记掌掴扇偏了脸。


    “郑悟情,我看错你了!”女子双眼通红,莹莹玉珠倾斜而下,看得旁边的林中马眼都直了。


    “欢儿!”那叫郑悟情的男子一改之前的温柔,朝女子怒喝一声。


    随后,转头朝林中马笑道:“林公子,你若再出一百两,当下就可将人带走。”


    “成交!”


    林中马一声令下,身后一群狗腿子,当场就要将那女子绑走。


    女子泣不成声,大骂那郑悟情猪狗不如,虚情假意!


    这叫欢儿的女子,本是一大户人家的小姐,本可嫁一门当户对的世家公子,相伴一生。


    没成想却对这穷书生一见钟情,最后误了终生。


    她想嫁于这郑悟情,可家中父母瞧不上这一无所有的穷书生。


    她一气之下,竟同人私奔,跑到这离家百里之外的乡野小镇,甘愿为他洗手作羹汤。


    可他们成亲不到一月余,这郑悟情却为了百两银子,将她卖给这淫贼。


    这一腔情意,终究是错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