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麦公社

作品:《重生九零:不做圣母不扶贫!

    第二天早上万顺起床时,余燕又已经下地了。


    桌子有上米粥和咸菜,还有一碗鸡蛋羹,是余燕特地给万顺准备的早饭。


    两个野鸡蛋,全进了万顺肚子,余燕自己是一点没吃。


    万顺叹气,真是闲不住的老太太,有伤都不消停。


    吃过早饭,万顺背着背篓,扛着锄头上山。


    昨晚半夜下了雨,好在不大,破草屋没漏。


    但山路湿滑,万顺害怕弄脏唯一的鞋子,就脱下赤脚走。


    她整天上蹿下跳,跟猴似得,动作麻溜得很,半点不受路况影响,跑得飞快。


    雨后的山林,蘑菇真多。


    一找一个准,一会功夫,就有了小半背篓。


    太阳出来,山上的人多了起来。


    万顺不想和那些大娘婶子们耍嘴皮子,背起背篓远离人群往更深的地方跑。


    跑到一片竹林停下,掏出麻袋,开始挖笋。


    雨后的笋子水灵灵的,长得喜人。


    但常有人来挖,时间间隔太短,饶是竹林大,也不过大半麻袋就挖完了。


    拎了拎,二三十斤,聊胜于无。


    将东西收捡好,去找竹鼠洞。


    竹鼠好吃,但难抓。


    如今好些野生动物都被列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典,经过上辈子的熏陶,万顺坚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竹鼠算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找到一个鼠洞后,堵一头,挖一头,拿着麻袋一罩,两只一斤多的大竹鼠到手。


    转悠一个小时,找到三个洞,抓到五只大竹鼠。


    太阳已经升到正空,差不多十点左右。


    林子里的潮气往上蒸发,湿热黏糊的感觉,让人心情烦躁。


    万顺背着东西,扛着麻袋,从一条小道下山。


    路上运气好,又打到一只野兔,还挺肥,四五斤重。


    下山后,找了个水沟把脚洗干净,套上布鞋往公社走。


    去公社的路是大道,铺了碎石,碎石路已经被晒干,不泥泞,但路上没什么人。


    打工潮兴起,想闯的年轻人,都南下或北上出远门打工了,一年到头很少回家。


    留在家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孩子,这年代的留守儿童格外多,傻大个王兵就是。


    老人时时刻刻都忙活自己那几亩地。


    不是节庆日,没有重要事,不怎么进城上街,路上平时人不多。


    头顶的太阳火辣辣的,万顺一点不受影响,比起大牢的阴冷,阳光下,她才有活着的感觉。


    脚步轻快,很快到了公社。


    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发展迅猛,大麦公社的高楼好像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大街小巷,开满了店铺,尤其是吃食店。


    生活好了,人们从追求生存,转变到追求生活。


    吃穿住用行方面的需求,大大提高。


    江东省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有利于农业发展,尤其适合种植大麦,辖下的岐江县尤甚。


    大麦公社在岐江县的中心位置,因被岐江山脉横穿阻拦,分成东西两块,比之其他地方交通和发展稍落后缓慢一些。


    也因为岐江山脉阻挡,交通不便,生活在这里的人,从古至今,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大好的位置被浪费。


    前些年,国家大力支持乡村发展,把路修通了,山里的人开始走出去。


    包产到户之后,也有不少人走进来。


    他们看中这里的土地,来这里承包。


    外出务工的人家,就将这些土地租租给承包商。


    土地集中生产经营,农业极速发展,因此带动了经济,人口,工业和商业。


    大麦公社成为岐江县的后起之秀,最近这两年扩张得很快。


    明年,就会升级成大麦县,听说后来还成了大麦市,富庶的种植业二级城市。


    但她没看到,那时候她在牢里。


    当下,还是大麦公社,但与其他公社相比,已经有了优势和繁荣之象。


    井字形的四条主街道店铺林立,其中还穿插了不少小道。


    万顺没事就喜欢来公社溜达,对这里很熟悉。


    背着东西,熟门熟路来到井字形街道最中心西北角位置,十字路口处的一家有两间门面房的炒菜馆前。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对三十多岁的夫妻。


    两口子都


    胖乎乎的很圆润。


    长得也是一脸喜庆,逢人就笑,待人随和。


    仅凭外在,就招揽了不少顾客。


    手艺也确实好,这些年哪怕同行竞争激烈,他们也没被比下去,反而越来越好。


    八三年土地包产到户时,结婚不久的夫妻俩不顾家里反对,把地租出去。


    用租金在公社租了个小门面卖面,万顺,是他们的第一个客人,但吃面没有给钱。


    那时候自由经济才刚刚开始,他们也不知道能不能做起来,会不会又回到前些年严打时的情景,心里忐忑。


    三岁的万顺刚到大麦公社。


    万家人没给她饭吃,她也还没遇到姜应智。


    她饿,到处游荡,到了公社。


    夫妻俩可怜她,给了她一碗面。


    小万顺吃得很香,小嘴也甜,一个劲的说好好吃。


    夫妻俩忐忑的心情,因为她的话,平静了许多。


    这些年,万顺没少来这里吃,夫妻俩只偶尔收钱。


    他们算是看着万顺长大的亲人。


    万顺算是见证他们发家的第一个客人。


    夫妻俩现在可是公社少有的有钱人,是这时候光荣的万元户。


    还不到饭点,店里没有客人。


    夫妻俩和请的帮工在备菜忙碌,说说笑笑的,一点没有老板架子。


    万顺远远的看着,思绪有些飘忽。


    她好似还能回忆起,吃的第一碗面,是什么味道。


    老板娘贺芳无意识抬头,竟看到街角站着万顺。


    神色瞬间惊喜,迅速迎上去“哎哟小顺来了,大热的天,怎么来了也不进店,快进去凉快凉快。娃他爹,拿瓶汽水,把电扇搬出来,小顺来了。”


    贺芳是个大嗓门,一开口,街对面都能听到她的声音。


    万顺勾了勾嘴角,有种久违的亲切。


    老板柳树比记忆中更胖些,走路费劲,从后厨到大厅不过十来步,就气喘吁吁。


    听说万顺来了,跑得颠颠的。


    “闺女啊,可算来了,快到屋里来,叔给你拿冰冰凉的汽水。大热的天,别热坏了。”


    不等万顺应,拉着人就进店,开瓶汽水塞万顺手里。


    贺芳白了他一眼,她还在跟人说话呢。


    忙跟了进去“小顺啊,吃早饭没,咱这里都是现成的,让你叔给你下碗面去。”


    万顺最喜欢的,还是柳树煮的面,上辈子死前,想的也是这碗面。


    “好啊,谢谢叔婶,好久没吃柳叔煮的面了,馋得不行。”


    柳树很得意自己的手艺“还是闺女识货,叔昨晚卤的牛肉,香得很,给你整碗牛肉面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