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作品:《重回1984赶山狩猎

    即使是山上,因为海拔还没起来,所以并不是很冷。


    甚至因为山上树木和植物的作用,反而比下面温度高点。


    至少余秋堂没有觉得冷。


    但他看到父亲,潜意识觉得对方会冷。


    围巾给父亲围上后,父亲开始还要推辞,却最终还是小心在前面系个扣,防止滑落。


    经过这样一个举动,两人基本不再保持前后距离,而是几乎并排前行。


    短暂的沉默后,余得金突然停脚步,轻轻拍打着山道旁的歪脖树,“看。”


    余秋堂看过去,竟然惊讶地发现树上刻着几个字。


    还是那种繁体字,四方四正,有点像是隶书。


    余秋堂再一回想,为啥觉得熟悉呢,是因为很多墓碑上都是这种字体。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他不禁睁大眼睛。


    这棵树,他其实之前见过很多次,是一棵斜插在小土台的歪脖桐树,看样子有些年头,大概有一人围的粗细。


    因为和山里其他歪脖子树一样,而又因为它是空心的桐树,所以尽管就长在人们经常可以经过的关键位置,却没有一人想着砍掉它。


    做木头是空心,当柴火烧没火气。


    哪怕就是做木椽,也因为太歪了,基本派不上什么用场。


    正是这种没用,让它才能躲避掉很多伤害,最终存活下来。


    只是,他万万没想过,这棵树,竟然还与他的父亲有关系。


    并且,是这般亲密关系。


    几乎不用猜,就知道这个字肯定是爷爷写的。


    当时父亲年龄还小,二叔或许才刚出生,三叔说不定还没来到世界。


    那时候爷爷还很年轻。


    继承了阴阳这种职业,心里带着对神秘力量的敬畏,怀着一颗虔诚之心,定期去上香。


    大山,或许是他眼里,就是神仙的道场。


    带着儿子进山,肯定心里有很多特殊的情绪在里面。


    那此刻的父亲呢。


    第一次正儿八经和自己进山,是不是心里也很复杂。


    “那个时候,这树还很小,不知从哪里生出的桐树苗,从块石头侧面伸展出来。


    我呢,当时刚好想找个棍子拄着,一眼就看中这棵小树,认为它反正长在侧面,将来也长不大,干脆直接拔掉算了。


    但被你爷爷拦住了。


    你爷爷说,这个世上有些东西,他生来就命苦,别的树能生在雨水充沛,阳光能晒到的地方,这个小东西就只能生在这里。


    不过呢,生在哪里,其实都能好好活着。


    只是活得艰难一些。


    但不能因为艰难,就放弃,更不能因为艰难,就不管不问,不好好活着……”


    余得金说到这里,用手轻轻抚摸过刻的字,“所以你看看这棵树,它虽然还在歪着,却已经长这么粗了。


    看这个字,当时刻的很深,现在都浅成这样,怕是再长些年,就会薄的看不清。


    说到刻字,当年我还怪?爷爷刻了呢,说是树这么小,刻那么大的字,万一把树刻死咋办?”


    父亲忽然想到什么,竟然没再继续说,只是看着字陷入沉默。


    余秋堂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陈年往事,顿觉惊奇。


    他出生时,爷爷已经去世,对爷爷的所有信息,都来自其他人转述。


    倒不知道,他原来还是这样一个老人。


    “那我爷咋说的呢?”


    余得金看了眼余秋堂,神态复杂地说:“他说,这都是命。”


    余秋堂一怔。


    歪脖树的插曲,并没有影响父子俩太久。


    两人也没有再歇息。


    很快就穿过余秋堂假设的“桥”,来到对面的桦树林。


    “这边原来是个混交林,后面其他树木慢慢被砍了,只剩下桦树苗,才长成了桦树林。”


    余得金如数家珍,给余秋堂讲述着山林的过往。


    随之又道:“你若是找做户对的桦木,要找老桦林,那边很多木头都有一两百年,木质更结实,也更粗一些。


    这边的木头正在长,里面是空的,一旦晒干,可能就会裂开。”


    “原来如此。”


    余秋堂想起米文忠说木头裂开的事。


    大概那只木头就是这个问题。


    他以前只知道父亲是个木匠,没想到他对山林这么熟悉。


    倒是超出意外。


    “那你说的那个老桦林,是不是胡子沟那边?”


    “你知道?”


    余得金露出疑惑的神情。


    还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余秋堂心里多出几分得意,能超出父亲意料之外,感觉比赚钱还舒服。


    “以前去过一次。”


    余得金更是意外,“那地界那么偏僻,你去那里做什么?”


    “无意间去的。”


    “哦。”


    余得金想想也是,没有继续追问,两人便转身向胡子沟那边而去。


    所谓胡子沟,其实是个山谷。


    夹杂着两面都是峭壁,中间只有几米宽的一个山道。


    山道半路,被山崖阻拦,最细的地方只有两三米宽。


    真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据说当年战乱,山里有一群胡子,也就是土匪,就躲在这沟里面。


    靠着天险牢牢据守。


    官方数次想端掉,都因为地势过于险要,损失太大而放弃。


    本地的人们,都叫他胡子沟。


    后来和平了,胡子们都被打掉,但这个位置依然很少人过来。


    传说这里面杀死过很多人。


    很多都没有投胎,整日在谷里面晃荡,阳火弱的人都会被吸干吸尽,或者将魂魄管给勾引了去。


    就是常常在山里行走的猎人和赶山客,护林员,一般也不会特意来这边。


    算是个小小的禁地。


    余得金是没想到,这种偏僻之处,余秋堂竟然知道。


    他眼里的余秋堂,只是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不该知道这些。


    天渐渐亮起来。


    幸运的是,天上的云层渐渐变得稀薄,隐隐约约能感受到几分暖意,抬头看天,眼睛也被光照得睁不开。


    父子俩沉默向前。


    山道上只有他们脚步踩踏树叶和枯枝的声音。


    余秋堂觉得气氛有点压抑,想找点什么话题缓冲下,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但等着父亲说话,又觉得不好意思。


    前面几次打破僵局,可都是父亲率先说话,他是被动接受,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于是。


    他便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话题。


    既然远的没有,就从这座山说起吧。


    “爹,你是不是经常来山里?”


    “嗯,常来。一般木头市面上都能买到,不过有些东家要的东西好,就只能在山里寻找好料子。”


    “那山里这么多野兽,你也没个枪……”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很不在意地说,“山里能有什么,豺狼胆子小,你不招惹它们,它们肯定也不来找你麻烦。


    豹子少,多少年就只遇到一两次,它们看到人,基本也会避开。


    至于熊嘛,碰到你就老实点,不要惹毛它,它也不会找你麻烦。


    如果实在危险,就把带的口粮丢给它们,十有八九能走开。”


    “那……若是走不开呢?”


    余得金难得笑出声。


    “那就听天由命,只要手里有斧头,胆子大,总能找到活命的机会。


    不过,若真想要安全,尽量不要入山,这大山里有很多宝贝,它本来就属于大山,你非要从里面拿出去,不付出点代价咋行?”


    回到这种话题上,余秋堂便只能点点头,表示认可。


    “你以后进来还是小心,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本事,但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越是觉得自己能行,越容易出事。


    我以前认识的人,也有胆子大,本事强的,但他们往往出事的更快,反而像我们这些胆小的,只能在外围走走的人,反而活下来。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都没人命重要,你要记在心里。”


    “好的。”


    余得金看儿子这么老实,脸色也越来越柔和。


    “你也长大了,年过了就十八岁,我拉扯你长大也不容易,还是想你将来结婚生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会的。”


    余得金点点头,“那就好,这样你娘到时候也不会怪我。”


    听父亲提到母亲,余秋堂觉得应该暂停话题。


    不提还好,一提他心里就会有股烦躁,他担心在山里和父亲生出矛盾,荒无人烟的,总不太安全。


    “你这次出来找什么木头,爹?”


    “倒也没有固定,只要差不多就行,这边的老桦木就蛮好。”


    “前面就是胡子口吧?”


    余秋堂看到一百多米远处,山崖仿佛是两个巨大的手掌,即将合在一起。


    巴掌中间,有个细细的口子,远处看去,仿佛只能通过一个人。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余得金点点头。


    “就是。过了那个胡子口,里面就是原来胡子待的地方,现在已经废弃很久了。”


    “那我们赶紧过去。”


    几分钟后,父子?来到胡子口。


    从远处看,缝隙窄至人身厚度,走到跟前才发现没那么窄,起码有两米多宽度。


    不过,这个地形真是不好对付。


    外面的地势低,里面地势高,若是想强行从外面进去,不仅仅是要面对易守难攻的窄,还要承受从低到高处的落差。


    真是太不容易。


    余秋堂想象着,如果自己是攻城的人,里面若有两个手执长刀或者快枪的胡子,那真是几乎没有进去的可能。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大动作,仅仅只是用刀或者枪随便划拉,自己就近不到跟前。


    更不说,真正的厮杀,里面还布局着什么。


    好在现在是和平年代,不需要拿命去拼。


    两人穿过胡子口,余秋堂下意识回头看看后面,再次赞叹大自然的奇妙。


    两人来时经过的路,虽然也坎坷不平,但路两旁主要都是矮小的灌木,并不能形成什么气候。


    不注意的话,和野草差不多。


    然而一穿过胡子口,眼前立刻就变为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一眼望去,就仿佛拦截了在两人面前的一面树墙。


    简直像个世外桃源。


    他不由回忆上辈子,好像也来过这里,但并没留下太多印象,那有可能是里面的树木已被砍伐待尽。


    或者是,他根本没有进来过,只是远远看过这个地形,产生错误的记忆。


    “这里的木头都不错,你看哪个能用就伐那棵,但是不要去左边的树林深处,以前剿灭胡子时,那边死了不少人,阴气太重。”


    余秋堂点点头。


    两人便开始各自物色木头。


    余秋堂拿出米文忠给他的尺寸,发现还真是苛刻,即使这么大的树林,一时间也找不到几棵树能达到标准。


    他甚至怀疑,米文忠是不是给错了。


    相较而言,余得金显得比较随意。


    他寻找的并不是木头,而是树杈,就是希望有那种天然符合东家想法的树杈出来,尽可能原色原味,避免拼接,尽力以完美的作品呈现给东家。


    两人开始还在一起,彼此都能看到但时间久了,渐渐就拉开距离,余秋堂刚要返回去看,忽然一道影子从侧面树上冲下来,趁他没注意,一把抢走背包上的水壶。


    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猴子。


    他急忙转身去追,猴子却跑的飞快,即使他速度快于一般人,但要在树林里追上得天独厚优势的猴子,却还是相当吃力。


    只能勉强跟着猴子不丢失。


    若是一般人,估计几个回合,猴子就跑的不见踪影。


    遇见这种事,余秋堂也很无奈。


    若是一般东西就算了,偏偏这个水壶,还是大舅当年当兵带回来,给母亲的,母亲又遗留给他,算是为数不多,母亲留下的念想。


    怎么能被这个死猴子抢走。


    他边跑边从身后拿出弩,追逐着猴子身形。


    管它是不是灵长类,本不在他的猎杀范围,但它要跑上送死,那就送它一程。


    在他全力追踪下,猴子非但没有拉开距离,反而越来越近,他这才看清楚,这只猴子四肢均匀长度,脸瘦瘦的,毛介于棕黄和棕灰之间。


    应该是一只年长的猕猴。


    猕猴是秦岭常见的两种猴子之一。


    另外一种就是川金丝猴。


    猕猴是个很大的分类,其中秦岭这边的属于中等体型,性格相对也温和很多。


    而凶名在外的藏酉猴,是猕猴中最大的品种,也就是俗称的大马猴。


    这种猴子性情顽劣,尤其是汇聚在峨眉山那片的,经常被人们拿出来对比。


    相比之下,金丝猴温柔的就像个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