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一步步靠近

作品:《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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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打算等和季淮南从疆明市接回季蓁蓁后,就去曙光第一中学面试当老师。


    至于能不能面试上?


    对于这一点,沈云姝还是有信心的。


    很快,沈云姝和季淮南就到了机场,坐上了飞机,往疆明市而去。


    原本他们也可以坐火车去的,但火车太慢了。


    所以还是选择坐飞机。


    两个小时后,就可以到疆明市。


    “姝姝,你是第一次坐飞机吧,可能会有一些声音,偶尔有一些颠簸,不过那是正常的,你不要害怕,有我在。”季淮南握住了沈云姝的手安抚道。


    “嗯。好。”沈云姝回答道。


    沈云姝并没有否认,毕竟原主确实之前没有坐过飞机。


    但她在现代的时代,坐过的飞机次数……数不清了。


    当然,那自然不能告诉季淮南。


    沈云姝望着窗外的风景,想着即将要去的疆明市。


    如今是4月份,应该一切都还来得及吧。


    ……


    疆明市,大河生产队。


    大河生产队隶属于光明公社,光明公社下好几个生产队,而大河生产队,是最偏僻,也是最远,最靠近大山的。


    从城镇要进大河生产队,得走好长一段距离崎岖的山路,自行车都没办法行驶。


    因此,这里的经济水平也最落后,没有什么人家愿意把女儿嫁到这個地方。


    倒是有越来越多的闺女,想嫁到其他生产队,其他公社去,寻求更好的生活。


    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大河生产队的女人越来越少,有很多男的都在打光棍。


    村里的闺女不愿意嫁本村,外村的闺女不愿意嫁进来。


    可男人又需要结婚,找一个女人传宗接代。


    于是,卖媳妇,就在大河生产队滋生了。


    外地“来”的姑娘,差的一两百就能买到,比较好的,得上百,甚至是四五百。


    饶是这么贵,这村里买媳妇的家庭,依旧不断。


    隔一阵子,就能看到一户都是儿子的家庭,多出一个陌生的媳妇来。


    在大河生产队,已经屡见不鲜,大家也早已习惯了。


    此时,大河生产队里的胡家。


    正值中午,从地里下工的一家之主胡永泉正扛着锄头进了家门。


    今年胡永泉已经40来岁了。


    人生得矮,只有一米五五左右的身高,难得的是在这个人均瘦子的年代,他却比较胖,还有一个比较大,仿佛怀孕六七个月的肚子。


    又因为需要在地里劳作,经常晒太阳,皮肤晒得粗糙又黝黑。


    整个人,就显得黑胖黑胖的。


    若只是这样,倒也还好,这胡永泉的五官生得实在难看。


    眉头很粗,却很短,只有眼睛的一半。


    一双眼睛细细的,却很长,黑眼珠子时不时滴溜溜地转,像是老鼠的眼睛,仿佛在时刻算计着什么般。


    当眼睛视线落在大姑娘或一些容貌还不错的寡妇身上时,那眼神里又带着淫邪。


    嘴唇很厚,上嘴唇翻起,肿得跟香肠似的。


    不仅如此,这胡永泉才不到40岁,头发却很稀疏,再加上他自己也没怎么打理,剩下的那为数不多的头发,也跟稻草一样。


    反正,胡永泉打一眼给人的总体感官,就非常不好。


    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这人啊,一眼看着,就是个坏人。


    反正,村里的大小姑娘,还有寡妇看着他都躲着。


    之前还传出过胡永泉的流言。


    村里有一个叫彩兰的女人,因为和大河村的胡卫军相恋,最后毅然决然嫁到了大河生产队里。


    可没两年,这胡卫军就生了一场大病没了。


    彩兰年纪轻轻就守寡了。


    当时肚子里的孩子也才四个多月。


    只是半个月后,某天一大早,人们却发现,彩兰上吊死了。


    只是彩兰的死状却实惨。


    衣衫褴褛,身上满是斑驳的痕迹,那些痕迹,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还有她的下身,都被血给染红了。


    在人们发现的时候,大半个屋子是血,几乎都要干涸了。


    不仅如此,彩兰的后脑勺还磕破了。


    看到这一幕后,众人立马就报警了。


    当然也有人说,在彩兰死去的前天晚上,似乎看到一个身影,很像是胡永泉,踩着梯子进入了彩兰家。


    怀疑有没有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