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孟州道,大树十字坡

作品:《从妖魔水浒开始

    “县尊,留步,留步!”


    郓城县衙后院,曹杰送了大礼,打通了关系,便起身告辞离开。


    别看时文彬在污浊的大宋官场上也算是股清流,可收起礼来,丝毫不见外。


    大怂官场历来如此,惯例耳!


    “你这个小孟德,去了一趟沧州,就赚了大好的家业。武松的事,包在老夫身上了。不管是个副将,还是哪個兵寨的寨主,任由他来选。”


    吃饱的时文彬,就差拍着胸膛打包票了。


    一来,曹杰出手的贿赂真心打动了他;二来,他也确实欣赏武松,愿助他一臂之力。


    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这个“道”,和钱挂钩。


    “若武二郎跨出了这一步,得了官身,未来还要来感谢县尊的提拔!”曹杰俯身下拜,态度谦卑。


    时文彬也是一团和气,识人善用“好说好说!”


    钱是什么?钱就是个屁,用钱能解决的事从来就不叫事。


    这日,从曹杰这里得来的金银珠宝,从时文彬手里转了一转,又被武松押运着送往东京。


    到了东京,这些金银在某些人手里再度转一转,指不定哪一天就变作生辰纲又要落到曹杰手里。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武松并五个兵丁役卒压着三辆大车往西而去。


    曹府门前,被折腾一夜,身子骨都快散架的小金莲、阎婆惜满脸疲惫地对着曹杰依依惜别


    “官人,早日归来!”


    曹杰意气风发、龙精虎猛,嘱咐道“年底便能回来,安心在家,练乐器的练乐器,修炼的修炼,如果闲着慌,便去武大的风味酒馆打发时间。”


    小金莲贝齿轻咬樱唇“官人,你天赋异禀,若是旅途寂寞……”


    “欸!温柔乡是英雄冢,大丈夫应志在四方,岂能儿女情长。走了!若家中有事,告知武大便是。”


    众兄弟齐聚武大的风味酒馆,吃了碗饺子,曹杰又嘱咐武大道“大郎,遇事不要慌张,官面上我已经打点好了。但时县令贵人事多,你遇事去寻雷、朱两位都头便是。”


    “哥哥放心,我规规矩矩做生意,不爱惹事。倒是哥哥出门在外,要万分小心。我叮嘱了兄弟,可不能少了哥哥半根毫毛。”


    “有兄弟们在,大郎不用担心。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启程吧!”


    这次回来,曹杰不仅走了一遍时县令的关系,更是给宋江、雷横、朱仝送去了一份礼物。


    正所谓礼多人不怪,只要锄头挥得好,墙角必能挖倒。


    宋江不提,那雷横、朱仝却是很给面子。


    官道上,黄叶萧萧,车轮辘辘,朝着东京方向,一路向西。


    赶路总是枯燥且无趣的,阮小七赶着车,一路上用乡野小调唱着他那近乎造反的歌词,着实让人捏一把汗。


    曹杰没得办法,只能绞尽脑汁回忆前世的唱腔歌词,教给他来唱。


    别说,小七天生的好嗓子、好歌喉。


    “彦章打马上北坡,新坟累累旧坟多。”


    金铁般高亢惨烈的秦腔,自阮小七丹田部位发力,吐气开声,响彻在朗朗乾坤之下。


    曹杰等人刚刚从北地回来,眼前依稀浮现起那个金戈铁马的岁月,无数人踩着激烈的鼓点,举着刀,视死忽如归。


    至于唱词中的彦章,全名叫做王彦章,军中号“王铁枪”,郓城寿张人,五代时期后梁将领。


    这几乎就是隔壁村子的老前辈了。


    其人异常忠勇,臂力超人,临阵对敌时,经常奋不顾身,身先士卒地冲杀。


    一句唱完,阮小七感觉不过瘾,掏出酒葫芦,一口老酒入喉,眼神便亮得像是在烧。


    大风撕扯着林间的黄叶,犹如猎猎西风卷旌旗,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阮小七用歌佐酒,嗓音宛如金戈铁马,纵使嘶哑,也令众人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随着他的声音微微颤动,仿佛被扯进兵荒马乱之中。


    “……新坟埋的汉光武,旧坟又埋汉萧何。青龙背上埋韩信,五丈原前埋诸葛。”


    阮小七跳下马,大步朝前,神情凛冽而威严,宛如将军百战,陌路豪杰,纵使一步悬崖,也带着宛如燃烧一样的血和魂。


    仿佛长戈血染一般的嘶哑的豪迈声音回荡“人生一世莫空过,纵然一死怕什么?!”


    “好!”


    武二郎大声叫好,众人齐齐道好。


    “七哥,再来一个。”


    “再来一个。”


    “那咱再来一个好汉歌……”


    枯燥的赶路时光,因为有了兄弟,这才格外精彩。


    这日,众人出了山东,来到了孟州道。


    远远望去,那坡上立着好大一棵树。


    目测之下,七八丈高,四五个人都合抱不过来,树干上如蟒蛇般地缠满着手臂粗细的枯藤。


    周围一片林子,更是遮天蔽日。


    一看就是处险恶之地。


    “哥哥,前面有家酒肆。”


    时迁眼神犀利,透过密林依稀望到了一面酒旗。


    “咱酒喝完了,正好打上三葫芦。”


    唱歌废酒,阮小七摇了摇腰间的葫芦,不由舔了舔嘴唇。


    此地是何地方,曹杰心知肚明,但他并不多说。


    孟州道,大树十字坡,做人肉馒头的孙二娘。


    这孙二娘绰号母夜叉。


    夜叉、药叉、夜乞叉同义,均出自梵语,意译为“能吃鬼”或“捷疾鬼”,含“勇健”或“凶暴丑恶”之意。


    佛教说它是一种吃人的恶鬼。


    这一对盘踞在十字坡上的恶魔,丈夫张青仅仅是挑着人肉馒头外出售卖,而麻翻、宰杀过往客人,制作人肉食品的血腥工作,则由孙二娘在家里承担。


    而且孙二娘干得得心应手,足见她的歹毒。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人的成长离不开各种际遇。


    几辆车来到十字坡前,曹杰一眼就看到酒肆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丰臀茹肥的妇人。


    仲秋时节,虽然不是太冷,却也不热。


    可她却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再细看,隐约可见她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只是那只白胖胖的脚儿,格外地勾人心神,红艳艳的脚趾里勾着个板屐,摇来晃去,仿佛要荡到人的心里边去。


    见来了客人,妇人眼波流转,把众人一扫,迎上前来笑道“哎哟,几位大哥远来辛苦,快请店里歇歇脚!我这儿有好酒好肉,还有又白又大的馒头呢!”


    “打上几葫芦好酒,再来上好肉,好大馒头。”阮小七将三个葫芦扔在了桌子上,也不理会卖马叉虫的妇人,嚷嚷了起来。


    武松更是如此了,他眼中只有兄弟,没女人。


    倒是曹正这个赘婿多看了妇人几眼,不免心中一荡。


    似乎姓曹的,都好这口。


    曹杰定睛看去,果然是又白又大的好馒头。


    几人分坐两张桌子,很快酒肉便端了上来,那馒头确实又大又白,让人食欲大开。


    阮小七并未起疑,他腹中正饿,拿起个馒头就要吃。


    曹杰伸手按住了阮小七的胳膊,朝他摇头。


    武松、时迁也同时道“七哥且慢!”


    两人同时叫出声,对视一眼。


    时迁笑了笑没再开口。


    武松凝重道“原来哥哥也看出了端倪,这店不是个正经店铺。”


    “黑店?”阮小七皱起眉头,煞气流露。


    曹杰拿起一个大白馒头撕开,仔细看了看,似笑非笑看向那妇人“那东家,我问你一句,你这馒头是人肉的,还是狗肉猪肉的?”


    那白白胖胖的妇人面色一僵,随之又笑嘻嘻地跑过来,拽着曹杰的胳膊就往怀里送“客官,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这大馒头呀,就是黄牛肉的。”


    武松冷着脸,喝道“你这婆娘,却是谎话连篇,我武松出门前便打探清楚了,有道是‘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过?肥的包馒头,瘦的去填河。’你欺我等没见识吗?”


    阮小七愣了一下这句话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对了,是二郎在曹正酒店里说的。


    “哥哥看这馒头里的毛……”时迁一连掰开了好几个馒头,从中挑出一根卷曲的长毛来。


    “砰!”


    阮小七极为恼怒地拍了下桌子,站起身杀气腾腾道“你竟然用人肉包馒头,还给爷爷吃,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一言刚落,金刚铁骨般的大手,就向妇人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