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里应外合

作品:《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

    连续五日。


    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都没了动静。


    金州关的守将不知为何心中有隐隐的不安。


    城内的百姓们几天下来已经心大到,夜里照常安然入睡了。


    这一夜,西北风刮得有些猛。


    呼啦啦的声音,特别好入眠。


    离西城门仅有五百来米远的卫所,那存放着几乎整个关城百姓家中豆油的大厨房,突然起了火。


    土木结构的房子。


    满墙满地都被人泼了油。


    一点,就飞天。


    再加上西北风这么一吹。


    整个卫所很快就陷入了火海之中。


    今晚还有八百多关军轮休。


    睡得沉沉的。


    还是火势蔓延到营房,才把他们给惊醒。


    “噼里啪啦.......”


    几百人仅着一身单衣,就连滚带爬的跑出了营地。


    虽然第一时间就组织起人手开始灭火。


    但今晚的火势,并没有因为下面的人开始组织人手灭火而打磕巴。


    甚至还有趁风狂飙的架势。


    “噼里啪啦......”


    “哐哐哐......走水了......走水了......”


    很快的,睡梦中的关城百姓们终于被敲锣声吵醒。


    一听是走水,魂都吓没了。


    老天爷!


    整个关城的主街道,可都是房挨房的。


    无论哪一家走水,殃及的可不是三五户!


    一个个端着大桶大盆的水,全往西关门跑去。


    还没跑到西关门,就被卫所上空那冲天的火势给吓到了。


    “我的天哪!这火要怎么灭?”


    “莫说是几千盆水,现在不来一个倾盆大雨这火铁定灭不了。”


    “完了,完了,隔壁的将军府也烧起来了......”


    就在全关城百姓都在白费力气之际,有一个灵巧的身影摸到了中关大街。


    然后,他撬开了一间皮货铺子的门。


    只等火势成型后,他才瞧瞧的离开。


    守城关军不得不分出一小半的兵力,去处理关城内发生的紧急状况。


    而那些准备了整整五天的喀什噶尔汗国的骑兵,终于等到了最好的时机。


    吸取了几天前褡裢被火烧的教训。


    他们特意将褡裢连放在黄泥里浸泡了好几天。


    还把以前的干泥沙换成了湿沙子。


    扛起来褡裢都在往地上滴水。


    除了比之前又重了一倍。


    大首领亲自试验过,就是火油泼上去都烧不着。


    火光之中,守城的关军们看见胡军扛着还在滴水的褡裢,往西关门的城楼冲。


    心都皱成了一团。


    果不其然,这一回放火箭,好些箭头都从裹满了湿泥的袋子上滑了下去。


    燃是燃不起来了。


    胡军这次排了三列。


    堆砌的速度惊人。


    守将急眼,直接给炮手下了指令。


    “打,给我打!”


    三列呢,密密麻麻看不清对方的队伍到底有多长。


    反正射程之内的不少!


    半数幸存未受潮的火药,终于派上了用场。


    “轰......”


    “轰......”


    “轰......”


    金城关的大炮,打响了!


    八门大炮,打响了五门。


    胡军的人手传送带终于被打出了几个缺口。


    但他们仿佛打不死的小强。


    前面的同袍倒下后,后面的人迅速又补上了位。


    城门口的泥沙袋墙又增高了好一截......


    西关门内的驿站中。


    白日还很淡定的驿丞,现在完全没有了镇定样。


    西关城现在是主街都烧成了一片。


    除了大门和卫所右侧的驿站。


    不早不晚。


    那些胡军就在此时发难,甚至还让关军动用了大炮。


    不用太过思量,驿站就判断出这城内出了内鬼。


    很有可能就出在那些胡商们身上。


    驿丞怒不可遏,让马夫们现在满城的寻胡人。


    众官差和流放成员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两个头目肃着一张脸,吩咐众人:


    “把你们手里的家伙都亮出来做好战斗的准备,要是胡人真的进了城,不要舍不得力气!”


    众人自是应下不提。


    然后把老弱妇孺们都推去了驿站最里面的房间。


    青壮的男人们很是自觉在驿站门口扎堆。


    甘明兰趁大伙儿不注意,就将神木空间里的阿土大王给放了出来。


    得知她未来二十几天内就会生崽,阿土大王都没时间带小弟们巡视地盘。


    随时待命状态......


    已经完成了点火任务的阿古柏,已经寻了一个离西关门不远处的墙根躲了起来。


    恨不得与夜色融为一体,谁也发现不了他。


    他的猎隼巴特站在他的右肩上,给主人当保镖。


    猎隼夜间的视力大约是人类的八倍,很少有移动的猎物能逃离它的视线。


    巴特今晚飞了好多趟,此时有些饿得慌。


    突然,它看见了一只肥硕无比的鼠鼠。


    比巴特还要大好几倍的鼠鼠,自己吃不完还能分主人一半呢。


    它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它的猎物。


    就看对方那么肥硕的身体,爬起城墙来相当的利索。


    快如闪电。


    爪子这么有力气,它的肉肉肯定也很好吃。


    眼看着猎物在眨眼间就跑没影了,巴特来不及和主人打招呼就追着猎物而去了。


    再次根上目标鼠后,巴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俯冲下去就狠狠的抓住了对方的皮毛。


    巴特打算将鼠抓到半空再摔下去,摔晕后才方便它食用。


    结果,它高估了自己的体力。


    这只肥鼠实在是太沉了。


    还不等它丢开爪子。


    肥鼠一个翻身,灵活的调头就咬在了巴特的爪子上。


    “咔嚓......”


    啃下了一只完整的鹰爪。


    巴特惨叫一声,下意识就要飞走。


    阿土大王岂能给它这个机会?


    鸟脖子过于脆弱,都经不住它一爪子。


    它美滋滋的想着:


    鼠类的天敌遇到本大王,也算倒血霉了!


    这么大一只,应该能有一二斤肉!等它待会儿完成任务回来,高低得把大鸟给主人带回去。


    瞧瞧,它都是什么贴心好帮手哟。


    然后,再不管那些忙碌的两脚兽。


    阿土大王一心要去寻对方的大王去。


    王对王,这才是真正的较量。


    以它以往杀人的经验,只管找那种服饰与众不同的,身上看起来贵气十足的。


    好家伙,等它冲到对方的营地中傻眼了。


    居然所有人的服饰都一样!


    一样的头巾,一样的铠甲,还留着同样的大胡子!


    这要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