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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综英美]我的危险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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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8日


    天气阴


    今天简直是我三百年来最开心的一天!!


    其实现在我的手指正在微微颤抖,这绝对是我出生以来从未发生过的情况——我实在太激动了,以至于很难用平和的心情来写日记。


    我必须花费很大力气才能克制住自己像狼人一样对着月亮嚎叫的冲动。


    那太不吸血鬼了。


    也许我应该现在去吃点东西冷静一下,比如新鲜的血液之类的,又或者带血的小羊排,再来一份鱼子酱海螯虾配白葡萄酒。


    变成蝙蝠出去飞两圈也不错。


    然后我可以晒着月光回忆今天发生的事。


    我想写信告诉母亲,还想对着全世界大声宣布——


    我,刚从棺材里苏醒的安斯埃尔·德古拉,有了一见钟情的对象!!


    就在我到达哥谭的第二天!!


    那幅画面现在还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阴沉的乌云遮住天空,而他那双柔软的蓝眼睛就像月光一般清澈,他看上去是那么天真,那么可爱!就连脸上的小酒窝都像是兑了葡萄酒!


    我简直要醉倒过去了!


    天哪,也许只有有过‘一见钟情’经历的吸血鬼才能懂这种感觉——不过有这种经历的吸血鬼也实在是太少了,绝大部分吸血鬼一生都不会遇到!


    即使我使用人类的语言已经一千年,即使我几乎会说所有人类的语言和怪物的语言,我也实在难以准确形容我的感觉!


    真的要说的话,那感觉大概和我在九百多年前第一次品尝到甘甜血液的时候一样令吸血鬼激动到浑身颤栗。


    在看见他的一瞬间,我感到一股闪电击中了我!


    那句诗怎么说的来着?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原谅我在今天的日记中使用了如此多的感叹号,因为我实在无法用我过分贫瘠的语言来表达我的心情。


    仔细想来,我们的初遇是那么美好。


    我想我那时候的形象一定优雅极了,因为我向着他走过去的时候发现他的眼神也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我猜他一定也被我吸引了吧。


    不然他也不会主动问我的名字。


    也不会和我握手。


    虽然是我先去问他的名字的。


    我承认我有些冲动,我变得不再理智,我的行为不受控制。但是任何一个吸血鬼在遇见爱情的时候都会变得不顾一切。


    更傻的事情都有吸血鬼做过。


    而我只是想要认识他一下而已。


    布鲁斯·韦恩,世界上最优美繁复的语言也难以复述出这个名字从你的嘴唇里蹦出来时的动人。


    我觉得我有必要用最最详尽的语言来描述我们之间的相遇。等我们在地狱里结婚的时候,我会把这篇日记当众念出来……只需要念我对他的赞美,明天我会再补充至少一万字我对他的爱。


    不不不,还是算了。


    那些词汇怎能表述我对他的爱的万分之一!


    诸君,请想象一下!


    那是个阴森的雨后,我和泰德——怪物联盟派给我的恶魔仆人(他们说他的职务是秘书,这应该是新世纪仆人的说法)——正在街道上巡视我未来的领地哥谭。当时我的心情很糟糕,因为我其实不太喜欢靠近人类。


    何况这里乱得令我心烦,那些高楼表面的镜子差点晃瞎我的眼睛。


    那些光线乱糟糟地扰乱我的视线,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那东西叫车对吗?我听泰德说过——总之就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东西正在滴滴乱响,让我简直想要把它们全都扔进地狱里去。


    不过泰德阻止了我,他一路上烦人得很。


    不仅非要让我换下黑披风,穿上另一套在我看来没有那么得体的黑衣服,又要我放弃我镶嵌了宝石的黄金手杖。


    所以我拿手杖狠狠敲了他的头,让他再也不敢反抗我的命令。


    不过当我冷着脸走在街上的时候,遇见的人类居然不仅不害怕,甚至还拿着一个个小小的方形的盒子对着我。有的盒子还会闪光。


    我以为人类应该认得出吸血鬼,何况是我这样强大优雅的吸血鬼。


    于是我对着他们露出獠牙,他们一边尖叫,一边凑得更近了。


    这让我越发觉得人类进化的方向应该是愚蠢。


    啧。


    好吧,扯远了,说回我那一见钟情的爱人。


    他就是在我周